龙最后的归处 作者:恒川光太郎 全集(当前公开、未设密码的内容) 在悄然无声的深夜中穿行着一支神秘队伍。大雪纷飞不止,我加入了这支队伍,于是得以将过去与现在互换——(《夜行之冬》)。 从古老潮湿的渔村到大都市的一角,再到古代南方的岛屿,五个故事展开超出想象的情节,一路翱翔。这本短篇集,出自始终往返于日常与幻想边界的鬼才之手,是他最重要的短篇集。 第一卷 ──────────────────────── 放风 网译版 转自 轻之国度 翻译:D 我在学生时代打工的印刷公司里,有一位姓高尾的职员。 高尾先生身材修长,长脸,二十五岁,非常照顾人。在那里的同事中,我能敞开心扉的只有高尾先生。 也许印刷公司都是这样,我工作的地方二十四小时营业,分白班和夜班。我每周去五天,从晚上十点干到早上七点。白天要上课,日子过得相当勉强,但工作本身并不算体力活。时薪在学生兼职的室内工种里也属于很不错的一类。全职干下来,收入相当可观。夜里打工的只有我一个,其余都是正式职员。 半夜有吃饭休息时间,手头没活的人就聚到里边的桌子旁吃便当。一到休息,大家聊东聊西,气氛融融。部长和次长也很随和,看起来人人都相处得不错,但那里面没有我的位置,所以每次休息,我总是独自去外面的中华式套餐店。 第一次与高尾先生说话,就是在那家定食店,约莫是刚开始打工不久的时候。 我一进店,脱了工作服的高尾先生正一个人坐在吧台前。 “哦,打工的。”高尾先生向我招手。我点头致意,坐到他旁边。 说实话,我想一个人吃饭。都到了外面的定食店还碰见公司的人,不免有点不快,但我没有表露出来。 “什么呀,你总是一个人来吃吗?工作习惯了吗?” “嗯,算是吧。” 等点的菜上桌之前,我们聊了些无关紧要的事。高尾先生说,他住的公寓附近开工修路,吵得他睡不着。昼夜颠倒的人,白天就相当于普通人的深夜,想来他一定很遭罪。 忽然高尾先生说道: “山田他啊,还是个小孩呢。” 山田先生是三十多岁的正式职员,我被安排给他打下手。他比高尾先生年长,不过高尾先生在外面与我说话时,除了次长和部长,对大多数职员他都直呼其名。 山田先生头一天还算温和斯文,可自从第二天起,他就渐渐显露出对我的嫌恶。那天他指了个完全没教过我的活儿,我去问做法,他竟张口骂我是个无知的废物。 ——你在哪所大学成天干什么,我可管不着,可上头那些人干吗雇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得了得了,算我倒霉。行了,你什么也别干,就在那儿一直站着吧。 “唉,忍忍吧。只要给山田配个兼职,用不了多久就会辞掉。” “是这样吗。” “你心里攒了不少火吧?” “没有,我倒没什么。” 从那晚起,一到半夜吃饭休息时,只要高尾先生在,我就常与他一起吃饭。高尾先生叫我“你”,或者用名字叫我“阿茂君”。我们谈了不少话题。高尾先生对书、电影和音乐都很熟,一聊起来,休息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高尾先生在公司里同谁都不十分亲近,也不疏远,一副潇然超脱的样子。他似乎很受器重,这我从公司里的气氛看得出来。 每天从楼上的窗户看日出,心情很是奇异。熬夜上班、黎明时分的城市——这本是非日常的事,却成了日常。下了班,我坐一早的电车去大学,在开讲前睡一会儿。老实说,上课时我也在睡,在电车、在图书室,总之哪里都行,只要找到地方就断断续续地睡。 山田先生对我依旧变着法儿找茬。该给我的活明显有不给的,倒常命令我:你要是有空,就去科长那里找活干。我照着做了,可干完科长派的活,除了整理数据、去倒废液之类的事,再没什么可做。看着人人忙得不可开交,唯独自己游手好闲,这种时间愈发令人如坐针毡。 “看来你也不会长久了。”某天夜里,高尾先生吃着糖醋肉套餐,带几分同情地说。先前那个打工的也是这样,后来被解雇了。 “山田先生到底哪儿看不惯我呢?” “是不想让人占了自己的位子啊。” “我又不打算在这里就职。” “这你就不懂了。正因为是这样的人,才越发不愿意自己的活被人抢走。要说不懂,其实谁都不懂。头头们当初把你派到山田手下,这判断本身就不太对。他们八成是想让你从打杂干起,多教教你,慢慢养成一个什么都能干的长期工,可真安插进去,众人又都拼命不肯分担自己的工作。旁观来看,阿茂君,我是真觉得你可怜。” 没过多久,在一个休息日的周六,我被电话叫去公司。临近中午我去了一趟,部长对我宣布了解雇。 “夜里好像也没多少事用得上你,要是想继续干,那就白天来吧。”部长说,“可你还有课,显然也办不到吧。其实你各方面的评价也不太好。对不住了,不如就此专心学业如何?” 走出大楼,我有一种刑满释放似的解脱感。心里委屈不甘,可想到再不用与山田先生见面,也感到高兴。算起来,我一共干了三个月。因为住在家里,攒了将近五十万日元。我自觉挣了一大笔钱。 离了公司就直接回家,睡了一整天。 周一我逃课在街上转悠时,高尾先生打来电话。手机号码是早先就交换过的,但他真正打来还是头一回。 “是吗,到底还是被炒了。这下见不到啦。” “怎么会呢。下次找个机会一起玩吧。”我半是认真地说。“你看,不是还有联谊那回事嘛。” 联谊那件事,是高尾先生时常半开玩笑地让我帮他介绍女大学生。本来,该由我来安排高尾先生结识女大学生的机会。 ——我跟阿茂你好,就是为了那件事哦。 ——那是什么意思嘛。高尾先生你没有女朋友吗? ——最近是完全不行。 不过,我绝不是认识很多女生的人,所以那也只是嘴上说说,多半不了了之。 “那可不错啊。”电话那头,他的声音稍稍远了。“我可是认真的,拜托了。” 挂了电话,我走向CD店。本想痛快地买上几张想要的CD,可真到了要掏钱的时候,还没走到收银台就觉得舍不得,又放回了架上。最后只买了一张不太可能出现在租碟店的冷门前卫摇滚CD。 几天后夜里十点,我正在看书,手机响了。我刚把电话贴到耳边,那头就传来“咿嘻嘻”的女人笑声。背后隐约还飘着嘻哈风味的小调音乐。 “喂喂,阿茂君?” “嗯。” “晚上好。” “谁?” “我是麻美。阿茂君,请多指教。” 一个毫无头绪的名字。我问:你到底是谁? “哎呀,不是说了我是麻美嘛。我是阿茂君朋友的朋友。” 说着,她又“咿嘻嘻”地尖笑起来。我问她是不是喝醉了,她说是。又聊了一阵,我明白过来——她好像是对高尾先生的女朋友。 “为什么给我打电话呢?” “这个嘛,因为呢,我翻了翻英治的手机,看见有个不认识的人,就寻思着,是谁呢,挺好奇的嘛。” 麻美拖腔拖调、慢吞吞地解释。据她说,她看了高尾英治的手机,发现通讯录里有陌生人的名字和号码(我登记的名字是“阿茂君”)。又见有通话记录,便怀疑起了外遇(名字虽像男的,但说不定对方用了男性名来掩人耳目),于是打电话来求证。 “遗憾,是男的。高尾先生是我以前打工的地方关照过我的。印刷公司。不过这种事,你直接问他本人不就好了吗?” “那可不行。” 大约是因为怕人发现自己偷偷翻了手机吧。 “可就算这样,一般人也不会打电话来查证吧。” “我又不是一般人。阿茂君,你现在是做什么的呀?” “学生。” 大学吗?对。哦,脑子还挺好。哪儿有的事。阿茂君,你长得帅吗?普普通通。住在哪里呀?三鹰市。 我就这么和高尾先生的女朋友轻飘飘地聊了下去。她出乎意料地好说话,我也渐渐觉得亲热了。聊到一半手机没电了,我接上充电线继续聊。一看表,不知不觉竟过了一个半小时。 “那阿茂君,星期四去喝一杯吧?” “嗳。高尾先生会生气的。” “哈?为什么呀?英治才不会因为喝顿酒那种事生气呢。再说了,瞒着他不就行了。而且你都辞了工,也不会再见英治了吧?” “说不定见了面,你会跟我推销英语教材呢。” 麻美爆发出一阵笑。才不会卖呢。什么呀那是。星期四晚上九点,在高圆寺站前见吧。顺便好好聊聊英治的事嘛。 挂了电话,我好一阵发呆。就那样借着势头约下了见面,可这到底算怎么回事呢。我想,麻美小姐一定是个可爱的姑娘。即便不算顶漂亮,至少也在平均水平以上。把“撒娇”当个性,随随便便就跟陌生人约见——这种事,没有几分容貌上的自信怕是做不出来的。 也许是我一厢情愿,可总觉得见了面,喝喝酒,要是臭味相投,就这么把她带往酒店也不是办不到。这样的机会可不多见。这么一想,欲望就在胸中翻腾起来。我还想起高尾先生说自己没有恋人。那他和麻美多半不过是玩玩的关系。正如麻美所说——就算出点什么事,我大概也再不会与高尾先生碰面了。不过话说回来,跟陌生女人见面也让我有几分戒备。这可怎么办。 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便冷静下来,给高尾先生打了个电话。 “啊,您辛苦了。我是已经辞工的田村。久疏问候。” 高尾先生的声音带着倦意。 “哦,阿茂君。好久不见。怎么了?” 我把昨晚的电话原原本本,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高尾先生“唔”了一声,稍作停顿,然后以冷淡的口气低声嘟哝道:“是吗,是吗。” “是嘛是嘛……谢谢你特意打电话来。怎么说呢,那是我搭讪钓上的女人,让她住在了我家里。结果,就有点儿……弄成怪事了呢。” “她现在还在吗?” “嗯,在屋里睡着。我在阳台上说话,所以不要紧。不过你这人,如今倒真是不多见,还挺讲礼数的。” “是吗。因为牵扯到高尾先生,我才在意的。” “总觉得我这人,挺丢人的。” “哪里的话。” “明白了。那,回头再联系。要是那女人再打电话来,你不必理睬,挂了就是。啊对了,要是再有什么事,你跟我说一声吧。” 两天后的夜里十点,麻美打来了电话。 “我说啊,阿茂君。”她说话的口吻和上次一样像带着醉意。背后流淌着暗沉沉的音乐。“喂喂,你为什么要告诉英治啊?” “这是,这个嘛。” “为什么呀。‘这个嘛’个鬼啊。你是傻瓜吗?” 我闭上了嘴。麻美以盛气凌人的口气继续说道: “我说阿茂君,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可不是什么轻浮的女人。虽然我是美人没错啦。但我可一点都不轻浮。要说呢,你脑筋也太僵了吧?” “高尾先生批评你了吗?” “真不敢相信,”麻美的声音又高了几分,“你那句‘批评’是什么意思?我凭什么要被谁批评啊?” “啊,是,说得也是。抱歉。” “约你出来是我的不好,可你干吗要特意去告诉英治呢?你不想见,不见就是了。直接跟我说一声‘不见’,不就好了吗?干这种事,也太卑鄙了吧。” 她连珠炮似地说了一通,随后忽然带着嘲讽的语气把话题一转: “听说阿茂君的梦想是环游世界?” 我不由皱起眉。上一通电话里,我可不记得自己跟麻美说过这种事。 说起来,我确实在半夜吃饭休息时,对高尾先生提过“大学毕业后想去环游世界”。那也不是欣喜地讲什么梦想,是先有“你有没有梦想?”这样一句问话,我做了个简短回答罢了。 见我沉默,她又说: “跟你说吧,我听到那句话的时候,心里就想:哇——真土。” 我受了点小小的冲击,更加沉默下去。若以苛刻的眼光来说,不管是谁的什么梦想,既然是“梦想”,就都是“土气”的。这世上难道还有不土气的梦想吗?我倒想反问她这么一句。 “反正就算一块儿喝酒,咱俩也聊不到一处去,我还真觉得幸好没见你呢。可正因为老说这种无聊话,你才在打工的地方被人看不起、被人讨厌的呀。” “我可没被人看不起。”那梦想我也只是随口向高尾先生提过一句,和工作上的人缘总不相干。 “骗人。你那是没察觉罢了。这话可是英治说的哦。他说阿茂君你可真是个没用的家伙,人人都讨厌你。要不是他搭话、安慰你,你早就干不下去了。” 我肚子忽然疼了起来。大约是在白天吃了蘸面的缘故吧,我想。 “啊,是吗。” “我说阿茂君,你真可怜。” “麻美小姐,你一定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我只丢下这一句,便挂断了电话。赶紧冲进厕所。在厕所里待了大约十分钟,手机一直响个不停。从厕所出来,我关掉了仍响个不停的手机,总算松了口气。 她比我想象的缠人得多。 每隔两三天,麻美就打来电话。她白天大约在上班,多是夜里来电话。我根本没打算搭理,一次也不接。非通知的不明来电也全都忽略。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非要给我打电话。我有些怕了,觉得麻美是不是个偏执的、脑子有点不清楚的人。现在想来,当时本可以把她设为拒接来电,可不知为何没有那样做。那是相当久以前的事,我那时用的手机既没有相机,也没有邮件功能,说不定也没有拒接功能。对高尾先生,我也生出了几分不信任,并不想主动与他联络。不久之后,麻美的来电便渐渐断了。 暑假我决定独自去旅行。地点是欧洲,计划从西班牙马德里入境,一路走到希腊。机票一订,首次出国旅行的期待与不安便一天天膨胀起来。 出发日将近。某个深夜,我正在仔细打点行装,电话响了。 忽闪忽闪的屏幕上来电显示着“麻美”。离第一次来电已过去两个月。近来已经不打来了,这算是久违了。 那时是夜里十二点。铃声响了十遍,我按下通话键。 “喂?” 麻美用带几分哀怨的细小声音低语。 “喂喂,什么事?” “啊,哎呀,咦?今天你在呀。” “所以呢,什么事?” “我跟你说啊,我也不是没有朋友哦。昨天还和几个女的出去喝酒来着。” “哇——”我感到一种莫名来路的可怖,与此同时又觉得滑稽,不由笑了出来。 “你还和高尾先生在一起吗?” “啊,这个嘛。不,分了。不,打一开始也没算在交往。阿茂君你呢?和英治见过面吗?” “不,没有。” 我先为上次的无礼道了歉。我说事后我也反省了。听你一说,我也觉得,去告诉高尾先生、使你难堪,确实如此。是我考虑不周,实在抱歉。只是以我的立场,那时候我觉得只能那样做。我并无恶意。对不起。 “哦,你居然道歉呀。嗯,总觉得挺狡猾的。” “为什么?我们和好吧?说起来,麻美小姐你多大年纪?” “二十。……不对,二十三。其实,三十五。” 她大概是想逗趣,可并不好笑。我猜想她年纪大约与我相仿,或者还要小些。老家也许不在东京。 “阿茂君,你相信神秘故事吗?” 麻美的话题毫无来由地一跳。 “那要看是什么故事了。” “我能杀掉我所怨恨的人。” “哦,好厉害。你杀过吗?” “不是啦,是说我有那种本事。没用过就是了。” 那岂不还不知道“能否杀成”吗?我这么想,却没提这一茬,只说:那请你千万别对我使这种神秘的力量啊。 “这可难说呢。”麻美得意地笑了。“不过嘛,阿茂君你倒还没到我想诅咒的程度。” 我出于好奇问:那要怎么诅咒呢?麻美便说,自己有一只封着精灵的小瓶子。真是个奇异的说法。 据麻美说,她小时候,在四国外婆家仓库的柜子里,发现了那只小瓶。 瓶子比牛奶瓶略大一圈,带着盖。也贴着标签,可字迹已经褪了色,认不出了。 乍一看瓶是空的,但从玻璃外往里看,瓶内竟有小小的旋风,浮着尘粒和沙屑般的东西在打着旋。 盖着盖子的瓶里不该会起风。那里面封着什么东西——封着风。否则,便是风以外的某种相似的无形之物。 麻美将瓶子从仓库里取了出来,贴上纸好让人看不见里面的样子,就像个护身符一般一直带在身上。 “盖子一开,封在里面的东西就会出来吧。我有灵感的,所以知道。大概是不好的东西。可是,它会听从开瓶人的命令。只要我下命令,它应当就会去袭击人。” 这设定倒有点像神灯里的魔人,可就算真有这样的瓶子,她既从未开过,又怎会知道打开后会怎样呢。那不过是麻美毫无凭据地擅自认定“里面住着会听开瓶人命令的精灵”罢了。 “你真有这样的瓶子吗?” “有啊有啊。” “哎,你试着掀开看看嘛。” “不行,我害怕。到快死的时候再开。” 我缠着问“你是真有这么个瓶子吗”,麻美却说了句“算了,那件事就忘了吧”。 回过神来,又是过了一个半小时。 “啊,不过今天接了电话真好。” “你知道我打了多少遍吗?” 我用爽朗的口气说,如果不嫌弃,就让我请你吃顿饭当作赔罪吧。 “哈,怎么这么突然?” “既然你已经和高尾先生分开了,我真想见麻美小姐一面。如果你觉得就我一个人不太好,我可以带上朋友。” “朋友就算了。不过,是怎么样的朋友?” “一位医大生,还有一位相貌十分出众的朋友。你想见哪位?” “啊——呃,医大生就算了。倒是那位相貌出众的朋友,有点儿在意呀。” 她问我那人像哪个艺人,我便随口捡了个当红的艺人名字报上去。听说他最近刚分手,似乎正想找新的邂逅。 “我也该带个人去吗?” “那……要可以的话。比起那个,请一定把那只瓶子带来,好当个由头谈谈。” “嗳——那可说不准呢。” 我说吉祥寺有一家不错的店,约好碰头的时间地点,便挂了电话。 我指定的日期是七月二十五日晚上八点半。那正好是我抵达马德里后的第三天。顺带一提,我既没有什么医大生朋友,也没有超群出众的美男子朋友。 我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这辈子也只有那一次。 在飞机上,我眼前浮现出那个女人被放了鸽子,气得面红耳赤地给我打电话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出来。 到学校开学、大约九月底为止,我有将近两个月不在日本。手机也在出发前解了约。她怕是再也不可能联系上我了。 抵达马德里后,我被巴士终点站拉客的人领着,住进了一家便宜的旅店。我拿着一本旅行指南在城里四处游逛。 起初,我觉得“放了鸽子”这件事是个有趣的玩笑,有一种“骗到她了”的痛快。但渐渐地,这事便变得索然无味了。我只想尽快把它忘掉。 与麻美约好的那个日子的傍晚,我独自进了旅店附近一家吧台酒吧,喝着廉价红酒,抽起了烟。 我用胳膊支着吧台,告诉自己:这不过是随手一个恶作剧罢了。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恋人。是个连脸都不认识的怪女人。我本就不想再与她有任何瓜葛,让她受一点伤,正免得她再来纠缠。况且,她是否受了伤也难说。也许她根本没去约定的地方。无所谓了。无所谓了。 我继续度过夏日的欧游,赶在新学期开学前平安地回到了日本。 回国后过了一阵,我买了一部新手机。自然,麻美的电话再没有打来过。那段日子里,眼前排列着无数该去挑战的事与该承担的辛苦,麻美小姐很自然地便从我的脑中消失了。 封着风的小瓶子的故事,却不知为何割离了麻美这个人,一直留在我心里。我把那个小瓶子的故事反复幻想了很多遍。 昏暗、落满尘土的仓库里,一个少女静静凝视着瓶子。 蒙了一层灰的玻璃瓶中,沙屑呈螺旋状飞舞。 要是打开盖子,会发生什么呢? 会发生什么——不知为何我内心有确信:什么也不会发生。 不会有烟升腾而起,不会有魔人现身来满足愿望。没有奇迹,也没有祸祟。不会发生任何不可思议的事。 瓶子空了,风倏然逝向外面。 仅此而已。一打开就结束了。连那阵风消失去了哪边,都来不及目送。 少女向瓶子发问: ——你想出去吗? 风不作回答。只有沙粒无声地翻飞。少女把手放到盖上。 小小的手指,紧紧握住了瓶盖。 然后少女放出了风。或者又打消念头,没有放。会是哪一种呢。 少女是个耐不住性子的姑娘。她对人对事也不太存戒备。好奇心旺盛,而且相信自己是故事的主角。这与胆怯的慎重派正相反。她一定会打开盖子。她不可能忍得住。 没有声响,没有烟雾,一瞬之间,魔法之瓶就成了一只普通的空瓶。风消失之后,那瓶子便仿佛从一开始就是空荡荡的。 ——真没意思。 一个开始即告终结的故事。就连那里曾经有过什么,这份记忆也很快变得模糊不清。 少女为了寻找新的游戏,将瓶子随手一丢,从昏暗的仓房里奔出,跃入明亮的阳光之下。 就算真的存在一只封住了风的瓶子,若是在麻美小姐手中,想来也定会落得这般光景。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了老家。辗转了几份工作。虽然未曾环游世界,但出于工作或私人理由出国,倒也有过好几次。 那是在毕业三年之后。父母要求我回去整理留在老家的东西,于是我在五月长假时回到了家。 从壁橱里翻出旧CD、要处理掉的衣物。能用的搬去刚迁入的新居,不需要的装进垃圾袋。如今已不存在的机器所用的转接头、旧电池、别人送的人偶、卡式录音带——乱七八糟的杂物层出不穷。 在一只纸箱里,折叠的衣物下面,我发现了一本旧笔记本。翻开一看,大概是当初第一次注销手机号时抄下来的吧。旧友们的住址和电话号码,潦草地写满了纸页。我怀着怀旧的心情翻看着,其中一行写着“麻美小姐”的号码跃入眼帘。 于是,我时隔许久,重新忆起了麻美小姐这个早已被遗忘的存在——一个不知长相、不知本名、不知年龄的,只有声音的女人——连同一种莫名的羞赧。 “她是个怪人”的印象,和“她不是个坏人”的印象,在我心中混杂交织。 我还想起在第一次出国旅行前,我对她许下谎言、失约不赴的事。如今想来,那的确是件卑劣的事。 麻美小姐执着于素不相识的我,本就很不自然。她是病了。不,说不上是病。不,到底是哪种呢? 她现在身在何处,又在做什么呢? 我凝视着那个以090开头的电话号码。 打过去的话,她现在还会接吗? 我鬼使神差地拿出手机。 这时我又改变了念头。时光流逝,人会老去,没有谁还停在老地方。像浮萍一样无根的她更是如此。我自己的手机号码,也和当时不一样了。她多半不会接。 就算真接了…… 那又怎样。 我丝毫没有要道歉的念头。时间过去太久了。凭常理来想,事到如今再去道歉,只能算一种怪异的举动。而且她也很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毕竟,我们从未见过一面。 我只是想知道,如果打过去,麻美小姐会不会接。 设成号码非通知打过去就好了。她要是接了,我就挂断。若听到“此号码现为空号”,那也不错。我并不想和她交谈。 我一动不动地盯着手中的手机,大约看了一分钟。 然后我从笔记本上把写着麻美小姐的那一页仔仔细细撕下来,再撕成细碎的小片,丢进垃圾桶里。 我浑身是汗。 走出门外,初夏的风吹拂过来。 我漫步去附近那座令人怀念的公园散心。整理行李的事还没做完。该去挑战的事,该承受的辛苦,也还有太多太多。我再一次,将麻美小姐的事忘掉。 ──────────────────────── 迷走的奥尔内拉 废墟 城镇边缘的野地里,有一座坍塌的混凝土废墟。 男人靠在废墟的墙壁上。 眼前是一片初夏的绿色,白粉蝶翩然飞舞。 男人从口袋里掏出月票夹。代替月票装在那里的,是一张女人的照片。他看了看,眯起了眼睛。 从废弃大楼的阴影里,走出一个少年来。 “大叔。” 男人收起月票夹,把目光投向少年。少年的一只眼睛肿着。大约是跑着来的,他喘着粗气说道: “大叔,太好了。我还担心你要是不在可怎么办。” 男人抱起双臂,点了点头。 “我怎么会不在。约定就是约定。那么,怎么样了?” “那家伙会来,我顺利把他叫出来了。” “干得好。” 那是昨天的事了。男人看到一个眼睛底下带着瘀青的少年,问他是怎么回事。少年说,一个常到他家来的混账东西,几乎每天都要打他。 在这座废墟里,男人和少年交谈了一番。然后,男人对少年说: ——明天,把那个家伙叫到这里来。我会用魔法把他消灭,让他再也不会出现。 男人问道: “那个混账几点来?” “一点左右。大概会一个人来。” 少年说,他在家里的桌子上留下了一张伪造的纸条,上面写着“你的前辈在等你,一点到废墟来”。他说:“那家伙对那个前辈说的话,肯定是言听计从的。” 男人点点头,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虽然不一定准时,但离一点大约还有二十分钟。 少年不安地望着男人。 “不过……真的没问题吗?那家伙可是个相当乱来的人。要是被他知道我留下假纸条骗他出来,说不定会被杀掉。大叔,你会打架吗?” “我才不打架。谁说我要打架了?是要把他消灭掉。那家伙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件事之后再没法反悔了——你确定要这样做?” 少年沉默了。男人将这沉默视为肯定。 “好。你现在立刻离开这里。你没有来过这里,没有见过我。什么都不知道。你留在家里的纸条,早已撕得粉碎扔掉了。你试着立刻忘记,到了最后……把一切都忘掉。那将是永远的秘密。明白了吗?” 少年怯生生地抬头望着男人。 “他真的……会消失吗?” “当然。” 少年忽然笑了。 “我还以为,大人们只向着大人说话呢。” “多数时候是这样的。因为省事。但我不是。” “那个……要是那家伙真的消失了,我会报答你的。” “不必了。因为这不是为了你,而是我的使命。而且,我也不会再到这里来了。你唯一能做的报答,就是即使所有人都开始议论那个男人消失了,你也不要对任何人说起。” 好了,走吧。 少年跑开了。 男人闭上眼。 奥尔内拉啊。 格拉斯特之灵,只会现身于扶弱挫强、历经无数试炼、怀抱坚定不移信念之人面前。 最初你会以为这一切都是骗人的把戏,而到了最后,你会明白这一切都是真的。 世界会一点一点地改变,最后得到解放。 汽车的排气声——改装过的消音器发出的声音——越来越近。看来那个混账到了。扶弱挫强。信念不会动摇。 弗拉夫师傅的手记 1 先说说宗冈第一次来我家的事。 那时我十岁。 宗冈三十八岁。 宗冈开着一辆德国车来的。穿着一件染透了香水味的大衣,脖子上戴着银质项圈。中等个头,不胖不瘦,刘海整整齐齐,中间挑染了一缕金色。耳朵上还打着耳钉。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 在我狭小的现实世界里,他是不太常见的那种人,让我有点害怕。 “嘿,小子。”他说。 “你好。” 我打了招呼,宗冈冲着母亲那边眨了眨一只眼。 “哎哟哟,雅子小姐,这孩子可真可爱呀。” 雅子是我母亲的名字。 “邦光,打招呼。”母亲说。 “哎,刚才打过啦。” “对吧?刚才打过招呼了,邦光。”宗冈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打过招呼了吧,邦光子。” 我们都笑了。 “哇——我真想跟这小子玩传接球,真特么想玩传接球。” 宗冈回去之后,我问: “妈妈,那个人会变成我的新爸爸吗?” 我的亲生父亲在我七岁那年死于交通事故。一个酒驾的二十二岁男人——偏偏干的还是警察——把我父亲撞飞了。 我们靠那场事故的保险金,以及母亲在车站前的餐馆打工挣的钱过日子。 “谁知道呢。”母亲含糊地笑了笑。“邦光觉得呢?” “不知道。”我一边洗碗一边回答。我家的规矩很明确,母亲做饭的话,碗就归我洗,自己的衣服自己洗,家务分工分得清清楚楚。 我有种会被那个浑身香水味的男人抢走母亲的预感,心里很不痛快。不过,父亲死后母亲确实需要一个男人搭把手,这一点我多少也感觉得到。 那之后过了几天,我和宗冈一起去图书馆。我跟母亲说我有一本书逾期没还,想拿去还掉,刚好在家的宗冈便说开车送我去。 我道了谢,坐上了他的车。车开着的时候,我问: “宗冈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 “啊,我是设计师。” “好厉害。” “世界各地都会来订单,挺累的。嗯,换一种说法的话,也算是艺术家吧。” 果然不是普通人,我想。当然,心里也隐隐有一丝违和感,不过就算他把自己的职业稍微吹了一点牛,我也完全没有要追究的意思。 “邦光将来想做什么呀?” “还不知道。” “最好早点定下来哦。现在的话干什么都来得及,但机会会越来越少的。” “嗯。” 在图书馆,我碰巧遇见了同年级的斯玛。斯玛是个戴着圆眼镜、喜欢看书的少年,和我关系很好。我们为这次意外的相遇高兴了一番。 还完书后,我又借了两本。一本是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一本是斋藤敦夫的《冒险者们:钢巴和15个伙伴》。斯玛手里拿着迪克逊的《新恐龙》。 不知道去了哪里的宗冈出现了。 “好了吗?” “啊,好了。” 我不禁有点犯愁,要是斯玛问“这人是谁”,我该怎么回答才好。他既不是我父亲,也不是我哥哥,更不是亲戚。 宗冈不知为何冷冷地扫了一眼站在我旁边的斯玛,然后不紧不慢地说了起来。 “听好了,叔叔有件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们。” 我们点了点头。 “你们啊,将来要是想成了不起的大人物,只需要一本。”宗冈竖起一根手指。“听好了,不需要读很多。一本就够了。从头到尾,把里面写的东西全都背下来。要做到不看书也能一字不差地全说出来。” 声音很大。 我看见宗冈身后,一个留胡子的中年男人像看毛毛虫一样朝这边瞥了一眼,一边摇头一边走了过去。 “要一字不差哦。什么书都行。”宗冈信心满满地抬起双手,带着几分演戏般的做作姿态。“这样就能成了大人物。” 斯玛一脸茫然。我也是一头雾水。 “要是做不到的话,不管读多少本书,都没有意义。” 当然,我们读《新恐龙》也好,读《冒险者们:钢巴和15个伙伴》也好,并不是为了当什么“大人物”。 我看见他身后有图书馆员在耸肩。 我实在觉得丢脸,忍不住开口: “啊,那个……我们走吧,宗冈先生。” “咦?我正说到重要地方呢。”宗冈一脸疑惑地看着我,然后舒了口气。“嗯——算了。那,我刚才说的,你们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回去的路上车里一片沉默。宗冈和来的时候判若两人,显得很不高兴,看样子最好别惹他。 那天晚上,宗冈在我家吃了晚饭。饭后,宗冈深深陷进客厅的沙发里,翘起二郎腿,把已经躲回儿童房的我叫了出来。 “随便什么,把你读过的书拿一本过来。” 我从儿童房的书架上拿了《噗喷老师,欢迎来到地狱》递给他。我已有不好的预感。 宗冈接过书,命令我站到离他远一点的地方。 “那,邦光,站那儿,把这本书第一行写的什么说出来。” “诶……诶?那个,要我说吗?” “对啊。快,第一行。” 正在洗碗的母亲探头往客厅看了一眼。 “干什么呢?” “哦,正在和邦光稍微学点东西。邦光嘛,之前到底念了多少书,我给他看看。雅子小姐去那边吧。” 母亲说了句“是吗,邦光,让宗冈先生指点指点你”,就把头缩回去了。 “好了,继续。你看过书的话总该说得出来吧?说说看。” “诶,那个……我没有特意去背过啊。” “哈?那算什么。”宗冈撩了一下那撮挑染的刘海。“一行都说不出来?那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嘛。完全没有意义。你连自己手边这本书的一行都说不出来,还有脸去图书馆借书?先把家里的书背会了再说吧。” 我哭丧着脸,盯着宗冈手里那本《噗喷老师,欢迎来到地狱》的书脊。 “不是,宗冈先生,我那个……并不是为了背诵才读书的——” “啊——是吗。那你以后不用读了。书这种东西,连一行都背不下来的话就没有意义了,去做别的事吧。嗯?我小时候啊,十本二十本,随随便便就能整本背下来。我可是被称为神童的哦。不过呢,邦光,想变得像我一样当然不容易,但像你这样的,背个一本总该做得到吧。努力啊。总不能没努力就说做不到吧?嗯?为什么不努力呢。我见过太多你这样眼高手低的小子了,我告诉你,那样下去只会变成一条丧家犬。” 这个人到底在说什么? 我拼命想逃开,却逃不掉。这里是我家,就算逃出去也没有地方可去。 我脸色发白,固执地抵抗: “那个,可是……所以我才说,我并不是为了背——” “不是”两个字还没说完,宗冈就猛地将《噗喷老师,欢迎来到地狱》摔在地上,从沙发上跳了起来。 “可是可是,你他妈算什么东西!”宗冈咆哮道。我的头发被他一把攥住,脸上挨了一记冲击。是拳头。可怕的是,“小孩在图书馆借了书”——仅仅就是这么一件事,竟是这头怪物的启动开关。 “别跟大人顶嘴,乖乖听话就行了!” 又是一拳。打在胸口。 母亲冲了进来。 “你、你干什么!” 我受了太大冲击,倒在地上,说不出话来。我趴在地上等着母亲说“你对我孩子做了什么”,把宗冈赶出去。闭上眼睛,能听见母亲和宗冈的对话。 ——啊,雅子小姐,没事的。没事,我有分寸。我是为了邦光好才这么做的。不过是拍了两下啦。 ——邦光做了什么? ——嗯?顶撞大人。 ——什么? ——我呢?我小时候,从一个很尊敬的人那里学到过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今天想教给邦光。可这家伙一开始就根本没在听。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啊,我没事,我冷静得很。然后呢?我跟他说,这样下去不行。我说这样下去可成不了像样的大人。结果这家伙……开始没完没了地顶嘴。一点都不像男子汉。是吧,邦光!你说对吧!你刚才那样可一点都不像个男子汉!喂,别躺在那儿装死了。 我站起身来,一言不发地躲回了儿童房。 半夜,我渴得难受,走出了儿童房。家里的灯全熄了,但客厅那边传来像猫一样的叫声。十岁的我说不清那是什么,只觉得是一种让人脊背发麻的可怖声音。家里只有母亲和宗冈,那声音出自母亲之口,这一点我还是隐约明白的。 大概是听见了我关上儿童房门的声音,那野兽般的叫声戛然而止,变成了带着笑意的窃窃私语。 啊,那怪物还在。一想到这个,我的胃就沉重了起来。 他们在谈论我,在笑我。 母亲已经是那怪物的了。 我喝了水,撒了泡尿,回到儿童房。生平第一次,我在背上感觉到了冰凉绝望的气息。 那之后,宗冈也常常来我家。每次看见门前停着那辆德国车,我都觉得郁郁不乐。 和宗冈初次见面两个月后,我放学回到家,听见屋里传出怒吼声。我战战兢兢地走进家里,看见桌子被掀翻了。宗冈正踢着蹲在地上的母亲。 我一把拽住了宗冈的衬衫下摆。 “住、住手。” “住手——哈哈?你怎么回来了。”宗冈怪声怪气地笑着回过头,一把抓住我的头发。“不是‘住手’吧,蠢货。不是‘住手’吧,蠢货。要说‘请您住手’吧,蠢货。”每说一声“蠢货”,就有拳头飞来。我的鼻子涌出血来。 “请您住手,请您住手。” 宗冈忽然停手了。 “啊——行了行了,算了算了,好不容易我想让你们尝尝我从法国回来的厨师那儿学来的手艺,你们他妈自己看着办吧。蠢货,畜生。” 那混蛋用力摔上大门走了。车子引擎发动的声音。排气声渐渐远去。 我问母亲事情的原委。我本来猜想大约是些无聊的小事,结果果然如此。 那天,宗冈忽然来了兴致,说“让你们尝尝我的拿手菜”,心情很好地做起了炖菜,但因为食材不够,便命令母亲“马上去买口蘑回来”。母亲白天上班已经很累了,说“没有口蘑也无所谓”,宗冈从那刻起心情就坏了,几分钟后爆发了。 厨房里还留着煮好了蔬菜、还没加咖喱块的炖锅。一想到这是宗冈做到一半的东西,我一点食欲也没有。 母亲头发凌乱,茫然地站在那里。那混蛋出现以后,她憔悴了许多,也常哭了。我说不想吃宗冈做的什么炖菜,母亲给了我一张一千日元的纸币。 “拿这个去买点什么吃吧。喏,比如荞麦面店什么的。已经是五年级了,一个人吃饭没问题吧?” 我攥住钞票。母亲的语气里没有一丝感情。我的心很痛。 我刚要冲出家门,母亲叫住了我:“邦光。” “什么?” “妈妈会跟那个人彻底分手的。对不起,邦光。” 我点了点头。宗冈就像一种妖怪一样,把他引进家门,母亲也有责任。 那天我进了一家乌冬面店,吃了乌冬面。 乌冬面店的老板盯着我脸上的瘀青和鼻血痕迹看了半晌,但什么也没说。 第二周,宗冈又来了我家。不知为何,母亲在笑。宗冈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在我家住下了。 2 如果只是愚钝,那倒还好办。问题当然在于“怪物开关”的威胁。那个开关到底藏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会被按下——想弄清这一点并不容易。 比如,他一旦得知我对看棒球比赛没有兴趣,就把我从家里赶了出去。按他的说法,没有喜欢的球队的人不算男孩子。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他装模作样地走进房间,把教科书撕了个粉碎。理由是“教科书上没有真话。真正了不起的人,学校的成绩都不好”(第二天,母亲给我买了新的教科书,并叮嘱我,永远不要告诉班主任是宗冈干的)。 我把自己关在儿童房里,时不时能听见客厅传来疯子般的狂吼: ——老子是艺术家!工作是什么鬼东西?艺术家凭什么要去干那种无聊的破事被人剥削!老子跟其他人不一样!干那种事,创作者的心会死的!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独自站在黄昏的公园里。 那天是我的生日。我家可没有“生日礼物”这种体贴的东西。宗冈出现在我家之后,母亲似乎连心上的余裕也没有了,对我也冷淡了许多。 那是秋天,树木的叶子已经染上了红色和黄色。 我在脑海中描绘着英雄。 一位替我击败宗冈的正义伙伴。 那个男人浑身肌肉隆起,戴着一副眼部开了两个洞的漆黑面具。面具下露出的双眼里,闪烁着强烈的意志。男人闯进我的家,把大吵大闹的宗冈拧碎、揉成一团、丢进阴沟。 男人摘下面具,露出来的是死去的父亲的脸。 我祈愿着。如果强烈地、再强烈地祈愿,愿望会不会传达到神或者恶魔那里呢? 银杏叶飘飘悠悠地落下来。夜晚渐渐逼近。当然,无论我如何祈祷,什么都没有出现。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许真有超人,但就算有,他也一定不会站在我这边。大人从来都只站在大人那一边。 与宗冈初次见面那天起,一年过去了。 母亲似乎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一次又一次地请求宗冈分手,请他不要再踏进这个家。 可宗冈每次都会强词夺理:“我又没有错,如果你们非说我有错,那我道歉。我都道歉了,所以没有必要分手。”到头来,又变回怪物动手施暴,如此反复。 母亲已经去找警察商量过了。对方说,他下次再来闹事,就打电话叫警察。 七月的一天,宗冈的德国车停在了家门口。那一瞬间,母亲拿起听筒,拨了警察的电话。我立刻跑进儿童房躲了起来,锁上门。直到去年为止,我的房间还没有锁。宗冈撕碎教科书后没几天,母亲给我装上了锁。 我竖起耳朵听。 从玄关那边,传来母亲冰冷的声音。 ——不是说好了永远不再露面吗?你可是有老婆的人……还有,我已经报警了。请你回去,好吗? 我在心里直犯急。根本不用开门搭理他啊。可要是彻底无视,他又可能把玻璃窗砸了。 宗冈奉承讨好的声音。 ——雅子小姐——别这样嘛。拜托了嘛。喏,我买蛋糕来了哦。雅子小姐最喜欢的那种。上次的事我想跟你道歉来着。这东西不快点吃会坏掉的啦。 ——那种东西我不需要,你回去吧。 ——我不是送你宝格丽了吗。 ——我从来没有说过想要吧?全部还给你,请你消失。 沉默了片刻。响起了低沉的咆哮声。 呜——呜呜呜——嗯嗯嗯—— 那声音令人想起鸟类威吓时发出的声响。临界点被突破了,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那我就去死! 宗冈发出怪声尖叫。 ——那我就去死!你马上给我把菜刀拿来!我死给你看!就在这里死! 明明死的是他自己,为什么非要母亲给他准备菜刀不可——虽然完全不明所以,但这人一向都是这样颠三倒四。 听起来,宗冈似乎是随着脾气爆炸,把自己买来的蛋糕摔在了墙上或地上。明明是自己的行为,却来纠缠我母亲。 ——喂,蛋糕,赔我!你赔!十万就好!十万、十万、十万!以前送你们的东西也全都赔!我来这里花的油钱也给我赔!全!部!一百万!一百万! 咚咚、哐哐——物体被猛砸乱撞的声音传来。难以置信,这可都是个快四十岁的男人干出来的事。 母亲发出悲痛的尖叫声。 ——住手!住手! 尖叫声里叠着宗冈的吼声。砸东西的声音砰砰不断。 ——啊哈?警察有什么好怕的!老子才不怕死呢!真想死的话,我就在你眼前把你家那小畜生一起弄死再死!那小子在的吧!把小孩给我叫出来! 门把手发出声响转动起来。但门没有开。紧接着,门上传来一声闷响——咚! ——给老子出来,邦光!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警察?来啊!警察来之前,我先让你亲眼看看你儿子的眼珠子!你们别小看老子!老子在手工课上画画的时候,老师说过我像冈本太郎!初二那年我数学拿过4分!在伦敦的时候,那边的天才艺术家还说过,贵宏拍的照片里有灵魂!别小看我,别小看老子!靠保险金吃饭的人有什么资格说话!你们这对蠢货母子有什么资格! 门上了锁。但大人真豁出去一直踹的话,迟早会破开的。 他嘴里叫嚷着些莫名其妙的话,但那头怪物是认真的。 警察到来之前我会被杀死的。 不要,我不要。 我急忙跑向窗户。 又是一声撞击。墙壁都震动了。 ——说到底,你们这些蠢货不就是那样吗?你们一辈子拼命干活,也买不起老子现在开的这辆车吧? 我推开窗,隔着大约五十厘米的缝隙,对面是一堵砖墙。我从窗户钻出去,攀上墙头,借着院里的树爬上了屋顶。 外面蝉声如雨。相隔几户人家的阳台上,有个大妈在拍打被子。我家已是战时状态,而包裹着这一切的世界,竟是如此宁和。 屋内传出薄板被踢裂的声响。是我房间的门被踹破的声音。那家伙一边狂吼,一边掀翻我房间的桌子和书架。 我小心翼翼地在屋顶上移动。他会不会察觉我逃到了屋顶?要是能就这样逃到外面就好了,可我没穿鞋。哪怕是拖鞋也好,真想弄到一双。 我刚挪到玄关附近,宗冈猛地拉开大门,蹿了出来。 他抬起头,跟屋顶上的我对上了视线。手里握着一把带血的菜刀。 “喂,给我下来。” 宗冈说。 我摇了摇头。那血是什么?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惊得几乎失去意识。 “老子要你的眼珠子,下来。” “你回去!”我一边哭一边喊。 “我不回去。拜托了嘛。”宗冈眼里渗出了泪水。“瞧,不会有事的。可以了吧。快、快、快——快点给我——下来!我叫你下来!” 警笛声由远而近。 巡逻车停下。两名警察跳下车来。 宗冈握着菜刀,堆起笑容,指着我朝警察叫道: “警察先生、警察先生,啊,你们来得太好了。就是这小子!突然就发狂了,怎么训都不听!不过我刚才已经把菜刀夺下来了!对吧!来,请帮我把这小子从屋顶上弄下来!” 我在屋顶上目瞪口呆。 不至于吧,再怎么荒唐,这种鬼话也不会有人信吧?答案立刻就有了。 “把刀放下。” 一名警察视线不离宗冈,拔出手枪喊道。 宗冈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无趣地丢掉了菜刀。警察扑上去,给他戴上了手铐。 另一名警察朝屋顶上的我开口: “还好赶上了。” 这句话是错的。根本就没有赶上。 警察冲进屋里时,母亲捂着肚子坐在走廊上。身边已积了一滩血。她的脸因为遭到殴打而肿胀不堪。她被立刻送往医院抢救,在生死之间徘徊了一昼夜,始终没有恢复意识,第二天便咽了气。 我出席了葬礼。听着僧人诵经,我却怎么也无法相信这是母亲的葬礼。 身穿丧服的亲戚们吃着寿司,我在他们之间走来走去,下意识地寻找着母亲的身影。明明是不可能的,却总觉得哪个角落里会有一个穿着黑衣服的母亲。 甚至去火葬场的路上,我还在怀疑,是不是其实有个“这一切都是开玩笑”的结局埋伏在最后。 我在混乱之中,被托付给了邻县的外祖父母家。 宗冈自然从我世界里消失了。 每次问起宗冈,祖父母和舅父舅母都会神色严厉地说“被判处死刑了”,并从此不许再提这件事。 3 我转学到了母亲老家所在城镇的小学,小学毕业后,又进入了那片学区对应的初中。 我寄住的外祖父母家里,住着表哥一家。我有两个表亲,都比我大不少。 我过去的时候,大我七岁的表哥那年春天刚从高中毕业。表姐则是初三学生。两个人从小我就经常跟着一起玩,都是熟面孔。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家的孩子了。”舅母说。“要开开心心的,快快乐乐的,学很多很多东西,长成一个出色的大人。过去的事什么都不许想。只管往前看。” 那是个和睦快乐的家庭。能跟他们一起生活,可以说是我极大的幸运。 到了晚饭时,祖母和祖父、舅父和舅母、哥哥和姐姐,加上我一共七个人。 表哥的房间里堆满了书和漫画,还挂着一把吉他。他会辅导我功课,也陪我玩。 现在回想起来,他们家当初一定是怀着“一个被杀了母亲的孩子要住进家里来”的戒惧之心的。但舅父舅母从来没有让我察觉到一丝一毫那样的戒备。 那是初二冬天的事。 我和几个同年级的同学聚在教室的暖气片前。碰巧聊到了犯罪的话题。聊着聊着,在场有人说:“杀人只要不超过一个,大多不会判死刑。” 同学们不知道我母亲是被人杀死的。我也从不主动提家里的事。 我相信宗冈已经被判了死刑。那时候我以为死刑犯很快就会被处决,所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宗冈早已不在人世。 ——杀人只要不超过一个,大多不会判死刑。 这是真的吗? 我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溜进伯父的书房,翻遍了书架和抽屉。很快就找到了一份文件夹。打开它的时候,胸口闷得几乎喘不上气。 里面装着关于那起事件的信件,以及一些与审判相关的文件。 宗冈在法庭上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二十年。并不是死刑。 舅父舅母大概是体谅我的心情,不想让我心里再多添仇恨,才说了那个谎吧。可即便如此,我还是觉得太不公平了。 我的母亲含冤屈死。我也险些被杀。可施暴者却能用国民的税金舒舒服服地过二十年,刑期一满还能出狱,继续过他剩下的日子。 要说起这种事,大概会有人说什么“那种人生没有任何指望,找不到正经工作,简直就像地狱一样”。可我不这么认为。恐怕这世上有的是没有指望、也没干上正经工作的人,可他们的人生难道全是地狱吗?我不觉得。至少在出狱之后,宗冈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 就算我心里再怎么觉得不公平,也无计可施。 此外,我还在那份文件夹里发现了一本夹着便签的旧周刊杂志。 翻开便签标记的那一页,是一篇让人震惊的报道。 标题是这样的: 《家暴男杀情妇,原配激烈控诉》 事发时三十七岁的原配妻子讲述了宗冈是个多么恶劣的人。 《他就喜欢干让别人难受的事。我跟他说过无数次离婚,他就是不肯。那当然也是故意在整我。他是为了让我没法再婚。意思就是,在你自己跟新对象定下来之前,你也别想嫁出去。》 我花了一点时间才消化这段文字。 也就是说,那时候的宗冈并不是单身? 报道里写着,他和分居中的妻子还有一个女儿。我的母亲,对宗冈来说不过是个出轨对象。现在想起来,宗冈和母亲的对话里,确实偶尔——虽然不算频繁——会蹦出“老婆”这个词。当时的我根本没往心里去,只觉得那大概是指某个不认识的大婶吧。 读完那篇报道,我恶心到了极点,难受得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我觉得母亲是个丑陋的人。那天深夜,我穿着运动服溜出家门,在公园里拼命地跑。我就是想把脑子里的一切清空。我一路跑到了天亮。 高中我进了一所有宿舍的学校。虽说外祖父母一家对我都很好,但也并不是说我就没有寄人篱下的感觉。所谓拘束感这种东西,恐怕别人对你越是好,反而越是强烈。 我开始锻炼身体,从十七岁起学拳击。我需要一个能发泄身体里那股涌上来怒气的出口。 我的身高长到了一米八,肌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高中时代我的绰号是“大肌霸”。 另外,从十七岁春天起,我开始和一个叫小岛绚香的女孩交往。她是我同班同学。她管我叫邦光,我管她叫小岛(她好像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说你别叫我绚香)。小岛眼神凶凶的,是那种带着点不良气质的女生。 我经常放学后去她家。 她房间里堆满了书,我去玩的时候,她总是叼着烟斗,抛出种种古怪的哲学话题来跟我抬杠。 战争、政治、善恶、宗教、人生——这些谁都会偶尔想一想的问题,小岛说起来却仿佛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参透了一样。 “语言这东西真了不起啊。人类为了几个字,连自己的命都肯交出去。” 我苦着脸想“又来了”,她却根本不当回事,继续说: “明明只是些字眼,几百人几千人就那么扑上去把一辈子都献了。你知道为什么吗,邦光?” 我摇摇头。 “你在说啥啊。” “神也好,爱与和平也好,仁义也好,什么都行。你说为什么?因为跟仅仅为了活着而活完一生相比,总觉得把人生献给点什么才更高级,不是吗?大家都在拼命寻找一面旗帜……你怎么想?” “你怎么想?”是小岛的口头禅。 “不只是‘觉得’吧,事实就是那样更高级吧?” 我这么一反驳,小岛就哼一声鼻子,反咬一口:“人从生到死,不过是在被赋予的环境里活那么一遭。你拿什么尺子来量它高级还是低级呢?” 多亏了小岛,我们老是在争论这些无聊透顶的话题,结果半夜一个人待在房间里,脑子里就开始翻来覆去地想,常常想得睡不着觉。十多岁的我,对小岛脱口而出的那些话,有一半是佩服,另一半是目瞪口呆。我有时甚至想,小岛不过是把那些怎么想也想不出答案的问题翻出来,装成个怪人,好居高临下地瞧不起别人罢了。 她会把古今中外的名著借给我,每次我读完,我们都要讨论一番那本书。 小岛和我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回忆青春时代,眼前浮现的总是小岛的身影。 有一天,我们俩一起去看电影。是一部当红人气男演员主演的美国动作片,那阵子挺热门。我觉得拍得还算不错,可一出电影院,小岛就开始了猛烈吐槽。 “我当然知道这是供娱乐的虚构。可是哦,有一个情节,就是主角为了追那个开车逃跑的大反派,在路边偷了一辆摩托车。从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没法对主角产生任何共鸣了。我就想:啊,这家伙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被偷摩托车的无辜市民有多倒霉,他连一丝一毫都不放在心上,哦——这样啊。在那之后,主角杀了至少十五个人,追车大战里那辆被撞毁的巴士上,没什么过错的人怎么也得死了一百个吧?” 这里说的“杀人”,指的是枪战里击毙敌人的场面。 “凭什么这样主角还是正义的英雄,还能大团圆结局?你怎么想?”小岛说。 小岛不光是对电影,对暴力也好、对以力量论高下的秩序也好,都有种本能的排斥。 现在想来,她大概对我整天练身体、放学后打沙袋、练对打这些事情,心里是有些别扭的。她倒是会来看我的比赛,但几乎从不像这样主动挑拳击的话题。倒不如说,一提到拳击她就不高兴,甚至还会讽刺几句。 “与其说能用右勾拳打断人家肋骨的家伙,我倒觉得能把中华餐做得好吃的人更有价值。” “平时能做中华餐,真出了事还能使出右勾拳,这才是完美吧。” “出了事是什么事?” “比如有什么时候我得保护你。” 小岛“好啦好啦”地打断了我。 “你是说我差点被小混混强暴,你刚好在场,那混混又不逃跑、跟你打了起来——这种情节?你觉得现实中发生的概率有多高?” 我没有打算把自己的过去告诉她。对所有人,我的家人都是伯父一家。 “就算概率低,真出事了才想着开始练,也来不及了吧。” “嗯,也许吧。那到时候就拜托你啦。” 小岛后来进了一家回转寿司店吃饭,我们坐下后她说道: “我就是看不惯动不动想靠暴力来解决事情。正是因为暴力的结果是丑陋的,法律啊、多元思维方式啊才会发展起来,对吧。我觉得最后能活下来的,不是冲突之后能把对方干掉的有力之人,而是有能力避免冲突的人。怎么说呢,得先有别的办法,才算数。你怎么想?” 我被她这股执拗劲儿弄得苦笑起来。 “我练拳是爱好。又不是打算拿它解决什么事。” “那就好。” 跟小岛分开后,我一个人待着,胸口却没来由地堵得慌。概率这种东西,不过思维的玩意儿。父亲被酒驾的警察撞死的概率是多少?母亲把一头怪物带回家、因此死掉的概率是多少?这两桩事同时发生在同一个人的人生里的概率又是多少? “你怎么想”?开什么玩笑。 放学后,我把一二连击砸在沙袋上。 打开电视,总有人在杀另一个人。台词永远是那句“一时冲动没忍住”。山里还堆着无数没被发现的尸体,没被下发逮捕令的杀人犯厚着脸皮在街上走来走去。 法律?维持法律的是警察的力量。那说到底就是力量吧。 右勾拳。 沟通?心里话说得通,从来都是地位高的人对地位低的人开口的时候。学生对老师、孩子对父母、后辈对前辈、被欺负的对付欺负人的,无论是说教还是基于对等条件的谈判,难道真的做得来吗?那同样也是力量。 无力的人遇到事情只能求人。别人愿意帮他,是因为那个人够强。叫老师来,叫警察来。那说白了也还是靠力量解决。 左勾拳,右勾拳,左勾拳。 你说啊,小岛。家里有钱,父母温柔,能被人信任,在一个跟疯子绝缘的世界里长大,然后成了理想主义者——这种概率又有多少?那到底是什么样的概率啊? 但我并不想跟她争论这件事。我内心虽然嗡鸣着、暗暗嘶吼过,但说到底,我也承认她的理想本身是美好的。 时过境迁之后我常常想,我能有今天,是因为小岛一直在我旁边拦着我不让我不管不顾地滥用蛮力(当然,是指心理层面上的)。如果我的恋人是个崇尚暴力的人,我大概会变成个完全不同观念的人,走出另一段人生。 十七岁六月。我给刊登了《家暴男杀情妇,原配激烈控诉》那篇报道的杂志编辑部写了封信,指名寄给那篇文章的撰稿人。 用了三张信纸,写了以下内容: 我猜您以前在某年某号上写过一篇题为《家暴男杀情妇》的报道。我是那篇报道里被宗冈贵宏杀死的那个女人的孩子。现在读高中(接着写上了学校名称,以及我住校的情况)。 虽然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但我心里那团疙瘩到现在也没消。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和您在报道里采访过的宗冈的妻子谈一谈。我手上的信息实在太少了,我想知道杀死我母亲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那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怎么会变成那样。您大概不能把地址之类的个人信息告诉我吧,但能不能请您在某个地方替我们安排见一次面?提这种要求实在很失礼,对不起。希望您能把这个请求转达给宗冈的妻子。 我本来没抱多大希望会收到回信。所以大约一周后收到撰稿人的回信时,我很高兴。 撰稿人那封信的大意如下: 你母亲很可怜。那确实是一起非常恶劣的事件。但是我没办法帮你。因为不管对方是谁,我们都有规矩,不能把采访对象的个人信息泄漏给外人。这世上确实有很多不讲理的事,可你还年轻,不该被过去绑住,把自己的日子过浑浊了。 宗冈的前妻(两人已经离婚)那边,我只会告诉她有这么一件你来找过的事。我能做的也就这些了。 我见过很多在逆境中长大的人,他们最终长得远比那些顺境中的人更强大、更有魅力。我祝你的人生成功。 五个月后,十一月里的一天放学后,学生宿舍有人打来了电话。 我被宿舍管理员叫过去接了电话。 “啊,喂喂,呃……是邦光同学吗?” 是个没听过的女声。 “是。” “那个呀,杂志的……嗯,怎么说才好呢,那位记者联系我说,你好像给他写过一封信?说你想见见我?” 握着听筒的手心渗出了汗。看来有些事,真的做了才会有下文。 宗冈的前妻自称喜岛卡基科。 4 我们约在车站前的咖啡店第一次见了面。卡基科女士一头棕发,化着妆,穿着牛仔裤,是个中年女人。 “哎呀呀,你好,邦光同学?啊,你!这体格可真够结实的,在练什么吗?” 卡基科女士说。 我们点了咖啡。 “我读了你的信,见不见你,想了很久。你的事我姑且是知道的。你想跟我谈谈,是为了什么事吧?” 她带着试探的目光直截了当地问,我一时答不上来。卡基科女士停了一下,点了点头。 “嗯,好吧……是为了宗冈的事吧?” “是的。” “那我也算是受害者。你母亲去世那会儿,我们实质上早就分开了。不过,我也跟那个记者说过,那家伙下落不明,离婚登记上拿不到他的印章。这么说听着像是在推卸责任,但我还是想先说清楚:那个垃圾不是我的家人。明白吗?现在他总算进了监狱,我才正式把婚离了。” “你没给他送过什么东西吗?” “怎么可能。只有为了让他按离婚登记的章,去见过他一次而已。” 咖啡端了上来。 “他在你母亲那边闹得很凶吧?唉,你也不想再想起这种事吧。” 我点了点头。确实不想回忆。但母亲被杀那天的情景,即使不愿回想,也已经在我脑子里重现了几百遍。直到现在,闭上眼睛,一切都还清晰如昨。我站在屋顶上时那个夏天的空气,那些蝉鸣——大概会纠缠我一辈子。 “你跟宗冈是怎么认识的?交往了多久?” 卡基科女士叹了口气: “他是我高中大两届的学长。我快三十岁左右的时候,跟他偶然有了缘分,交往了一阵子,后来怀了孩子。是个女孩,叫雪。因为有了雪,才正式登记结了婚。可很快我们的吵架就越来越厉害。那家伙根本没有为人父的自觉。对雪也是‘养宠物太麻烦,都交给你了,我想逗的时候再逗’那种态度。不工作,天天吵,最后连警察都来了,那家伙就离开了家。” “不工作?” “据我所知,他一直是无业。他家父母给他钱花。” 宗冈的真面目并非他当初自称的什么国际设计师、艺术家,这一点我早就知道,但详细情况并不清楚。 据卡基科女士说,他只在二十岁出头时参加过一回展览。那是几个业余爱好同好凑钱租下百货公司的一角作展示空间,把自己的作品展出一个月,属于自娱自乐的性质。被熟人拉去的宗冈,在那儿展出了几张自己拍的黑白照片。 那就是宗冈艺术活动的全部巅峰了。他手里有一张自称株式会社“董事社长”的名片——当然,那只是张只存在于名片上的公司——还有一张自称“美术家”的名片,遇到不同的人就换着递出去。 “说白了,就是个家里开着中小企业、靠父母寄生活费在城里拼命装成功人士的无业大叔。嘛,我也从宗冈家拿过雪的抚养费,也没资格说得太好听就是了。” 雪。 “雪现在多大?” 卡基科女士的表情暗了下来。 “嗯……比你小四岁吧?现在初二。关于父亲的事,在我们家是禁词。她知道他在坐牢。” “是吗。” “雪也有点问题。那孩子从去年开始就窝在家里不出门,学校也不去了,几乎整天不离开家门。” 卡基科女士和我点了蛋糕。之后大约两个钟头,我们坐在那家店里,主要围绕着事件和审判聊了很久。 “邦光同学,我想我们以后大概也没什么机会再见面了。索性趁现在,你要是有什么想说的,都在这儿说完吧。” “那么,如果宗冈从监狱出来、联系了你,能告诉我一声吗?” “果然是这个。”卡基科女士笑了。“当然会告诉你。你把他打得不成人形都没关系,你有这个权利。”她压低声音,“说白了,就算你杀了他也无所谓。我反而觉得你干得好。那蠢货出狱之后,搞不好又说想见雪,跑来找我家呢。” “不。”我笑了。“您别断定我会做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他出来了没有。” 无论如何,按刑期来算,出狱还是很久以后的事。 我收起了笑容。正因为是以后不会再见面的人,才有一些想问的话。 “您怎么看待我的母亲?” 这件事,不用说不知道内情的小岛和那些朋友了,我连对舅父一家都没问出口。 卡基科女士有些为难地沉默着。我等她开口。 她慢慢说道: “嗯,怎么说呢,对我来说,你母亲姑且算是我丈夫的情妇。对吧?不过,那时候我和丈夫感情早就断了,和你母亲也没有过一面之缘。比如什么嫉妒啊、恨啊,我对她一概没有……她遭受了那么惨的事,反而是同情,嗯,是这样。” 不对。我想。我问的是,说到底—— “您觉得我母亲是个丑陋的人吗?” 卡基科女士意外地张大了嘴。 “这我哪知道。也不是该由我来判断的事吧?毕竟我又没见过她。” 卡基科女士擤了擤鼻子,喝了一口咖啡,又把手提包换了换位置,才开口说: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难处。谁都希望活得轻松一些……也都想活得不丢人。你母亲一定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就算因此犯了一些错,那也一点都不丑陋。对吧?” “谢谢您。” 我心想:这个人是个大人。是那种能体谅别人、马上说出得体话的大人。不过,就算她当时说的并不是真心话,我后来还是不可思议地一遍又一遍想起卡基科女士说的这些话。 咖啡是卡基科女士付的钱。我们互相交换了地址和电话号码。 出了店,卡基科女士说: “哎,晚饭怎么办?去吃个烤肉什么的吧?当然我请客。” “不了,待会儿还有事,不好意思。”我谢绝了她的邀请,挥手告了别。 我一个人走进人潮里,想着:来见这一面真是值得。 其实我根本没什么事。肚子也饿了。在宿舍附近的食堂吃着猪排饭,我后悔刚才应该跟她去吃烤肉。为什么拒绝了,我自己也说不清,大概是我心里有种别扭的虚荣心吧。 那个周末,我独自去给母亲扫了墓。 大学入学考试我没有失手。我考进了志愿大学的医学部,开始了成为医生的修行。 5 进入大学后,我放弃了拳击,转而痴迷于用器械训练打造肌肉的铠甲。我还加入了一家空手道道场。 小岛绚香也升学了。虽然我们去了不同的大学,但之后仍断断续续地交往着。小岛在法学部,目标是当律师。 大约刚进大学那阵子,我有一次曾在卡基科女士家附近徘徊。地址是卡基科女士告诉我的,我知道地方,但在那一刻之前,我完全没有去拜访的打算。 只是碰巧在附近有事,碰巧又有一点空闲,难得巧合凑在一起,加上一点好奇心,我便抬脚朝那边走了去。 那是一栋貌似预售屋的独栋住宅。我从稍远处的一栋公寓的楼梯上,远远望着那房子。窗户都被窗帘遮着。 我正打算回去,玄关的门开了。一个剪着短发的少女走了出来。 我想,那大概就是雪了,宗冈和卡基科女士的女儿。 少女面无表情。穿着牛仔裤、运动鞋,朝车站方向走去。 我不清楚她是已经走出了闭门不出的状态,还是仍然宅着、只是偶尔外出。 少女径直走向车站。我跟了上去。她时不时放慢脚步,盯着谁家院子里的花,或是横穿道路的猫看。 到了站前,她进了一家书店,站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女性向漫画杂志,然后买了几本漫画书和一本文库本。之后又进了一家甜甜圈店。她说了句“早上好——”,然后走到收银台后面,看来她是在那里打工。 我买了甜甜圈,然后坐上电车回家了。虽然只是很短暂的一瞥,但窥视了他人生活的那种心虚感,让我觉得十分难为情。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直接见过雪。 大学二年级时,小岛因为大麻被捕了。 她在一家店里,用烟斗抽了刚从在场的毒贩手里买来的大麻。抽完之后,她把剩下的大麻装进口袋,离开店,心情很好地走在路上,被警察拦下盘问。 警察说“可以稍等一下吗”,让她打开包。烟斗露了出来。 然后说要检查口袋,她试图逃跑,但没跑掉,被抓住了。 结果,口袋里的大麻还是被找到,她装傻说“不知道那是哪里来的”,但尿检呈阳性。虽然被判了缓刑,但小岛从大学退学了。 后来,我担心她,联系了她,只听到她不耐烦的声音:“我跟你不一样,没那么闲。我们分手吧,你能不能别再联系我了?”说完就被挂了。 我立刻又打过去,但已经被设为拒接来电了。分手分得如此干脆,倒也真的很像小岛的作风。 二十六岁那年,卡基科女士寄来了一封信,还有一册漫画。那时我已经完成实习医生的研修,在一家综合医院工作。 说是她女儿雪画的漫画。 书名是《月猫》,似乎读作“Tsukineko”。笔名是冰雪。由一家大型出版社出版。也就是说,她正式出道了。 我不由感叹一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翻开了书页。 画风很有个性。 故事从一艘宇宙飞船在月球着陆开始,安静地拉开帷幕。 虽说这是月球,却不是那个布满陨石坑的现实中的月球——宇宙飞船迫降的地方,是一片繁花盛开的原野和森林。这个设定是,月球从远古时代起就有大气和绿意。 从宇宙船里出来的只有一个女人,以及一只名为奥尔内拉的女人的宠物猫。 女人在原野上摆出椅子,在树上吊起吊床,读书,烧篝火煮茶,就这样开始了生活。 女人和猫都来自地球。 因为是月球,到了夜晚,巨大的蓝色地球便会浮现在空中。女人和猫仰望夜空,凝视着地球。 “那颗蓝色的星球上,身为远古少女的我,一定也在仰望月亮吧。”女人这样想象着,抚摸猫。 月球上有一种被称为“玻璃幽灵”的妖精出没。玻璃幽灵常常以球体或蝴蝶的样子出现,放出红色、金色或蓝色的磷光。女人的独白解释说:“在遥远的过去,地球上也曾经有过,但已经灭绝的妖精,如今在月球上还活着。” 据说,抓到玻璃幽灵的人就能去往妖精的国度,女人有时会去追,却怎么也抓不到。猫奥尔内拉也凭着猫类的本能四处奔跑,想要逮住玻璃幽灵,同样逮不到。 “想想的话,我其实也不是非要去那种地方。”女人喃喃自语。 因为在地球上被作为连环强奸杀人犯通缉、逃到月球来的男人,出现在女人的营地。 男人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是这样想的:“理所当然的事情是,我做过的事,从远古以来人类就一直在做,今后也还会继续做下去,这是最有人味的行为。” 这是第一卷最大的高潮。女人早早察觉到了入侵者,经过一番惊险的攻防,最后毫不迟疑地举起步枪击毙了对方。 “原初的野性就是无法无天。不能自保的,就得死。”女人独白道。 我给卡基科女士写了一封感谢信。 “我认为这是一部了不起的杰作。这部漫画所独有的厌世氛围真的很特别。很期待后续。” 没有回信。 那之后,每当《月猫》出新一册,我都会去书店买三本。一本自己读,一本外借,一本收藏。 《月猫》第二卷讲述了女人的少女时代。故事从少女在自己房间里仰望空中那颗带着大气、绿色的月亮开始。 少女遭到父亲的虐待。那个父亲形象,虽然不能说一模一样,但未必不像宗冈。在学校里,少女也成了周围恶意的目标。 少女祈祷。她翻找图书馆里的魔法书,想要召唤一个能帮助自己的英雄。她画下魔法阵,按照书里写的内容收集材料,摆在圆阵之中。 但祈祷途中下起了雨,魔法阵被雨水冲散了。少女站在渐渐消失的魔法阵中,仰望降下雨滴的灰色天空。 “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出现。现在想想真是滑稽。”这是回忆式的独白。然后少女重新下定了决心。 “既然靠谁都没用,那自己动手最快。” 不久,少女策划了一次和父亲的远足。 少女在山上的一块空地上,再次画下了那个魔法阵。“画这个花了一年。”少女独白道。 被少女诱来空地的父亲,歪着头说着“这是什么”,走进了魔法阵。走到中心处,他落进了一个洞里。原来中心位置设了个陷阱。洞相当深。不是少女挖的,大概是利用了天然的地层裂缝。 父亲在洞底向少女求救,但无济于事。少女把装在袋子里的一窝胡蜂丢进洞里。然后在洞口铺上木板,盖土,恢复成一片野地,然后若无其事地回了家。 事件没有被发现,时间流逝。女人二十七岁时,山中发现了一具白骨尸体。女人在电视上看到新闻后,带着猫,迅速开始准备逃亡月球。 读第二卷时,我浑身渗出了一层汗。耳底响起蝉鸣,我的心飞回了那一天的屋顶上。 读到少女描画魔法阵的那一段,我的心便飞回了银杏树下呼唤英雄的那个秋日黄昏——那个寂然冷去的黄昏。我想起冰雪——作者雪。卡基科女士会把我的事告诉雪吗?大概不会吧。毕竟,那是关于被自己亲生父亲杀死的女人的孩子的事,何必刻意提起呢。然而,母亲死时我十一岁,那个少女才七岁——我总觉得,我们之间有着某种看不见的水下联系。 “既然靠谁都没用,那自己动手最快。”这句话在我心中回响。不能等着别人来做。必须由自己来做。 我深知“假如当初……”是人生中的禁语。可即便如此,我仍忍不住去想。假如当初我把宗冈扔进山里的那个陷阱,再把盖子合上——我固然要背负罪孽,但母亲就不会死了。 那是一个满月的深夜。我戴上买来的黑色皮革面具,站在房间角落的穿衣镜前。我脱下上衣,赤裸着上半身,就那么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自己。 我的肌肉正处在理想的状态。腹肌裂成六块,肩膀高高隆起。从前那个瘦得像豆芽菜的我,竟然也能长成这副模样——还真是不知不觉间,被自己练出来了。 “原初的野性就是无法无天。不能自保的,就得死。”我不由自主地低语。一种掺着羞耻的快感沿着脊背攀升上来,我难耐地扭动身体。汗珠渗满全身。我又重复了一遍。“原初的野性就是无法无天。不能自保的,就得死。” 然后,我战战兢兢地试着开口。 “我要砸开你的脑袋,让流出来的脑浆被我的尿一路冲到阴沟里去。” 一种漆黑浑浊的东西在体内蔓延开来。 忽然,心底某个角落响起一个令人怀念的女声。 ——我最看不惯的,就是想靠暴力去解决问题。 我迅速泄了气,摘下面具,蔫蔫地把衣服穿好。可在身体深处,确有一团连我自己也说不清的火焰,静静地燃着。 《月猫》第一卷结尾有一场戏,女主角在梦中预言“我大概会死在吊在月亮树上的那张吊床里”,结果到第三卷中途,她真的那样死了。 变成孤零零一个人的猫面前,出现了月光精。它时而变幻成死去女主人的身影,引导着猫。《奥尔内拉,走吧。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失去主人、陷入孤独的猫追着月光精,在月亮上展开冒险。女主人死后变成了月光精,抑或是猫擅自把月光精看成了女主人的模样,这两者到底哪个才是真相,始终没有揭晓。 浏览网上的读者评论,多见“到第三卷女主角死去为止堪称杰作,之后的猫之冒险纯属画蛇添足”一类意见。也有人评价说“前文的伏笔一条也没能回收,改换路线的那一瞬间,故事就已经破绽了,是一部失败之作”。 但依我之见,很难说这些读者真正理解了《月猫》。因为在我看来,从第三卷往后,作者是将猫的迷走、人生的迷走,乃至作者自身的迷走层层叠映在一起展示给读者看——那是全然崭新的手法。话说回来,收不回收伏笔,当真就那么要紧吗?比起这种事,一部作品在你心里唤起了什么,难道不是更重要吗? 第四卷里,猫遇见了一家人,他们也像女主人当初那样乘着宇宙船逃到月亮上来。他们生活在拓荒而成的移民小镇上。 “哎呀,爸爸,有猫!月亮上也有猫吗?”——这是那个小女儿的台词。 读者本以为故事将以奥尔内拉成为这一家的家猫而告终,谁知最后一格,却以那家人意味深长的一句台词收尾:“喂,猫去哪儿了?” 那之后,我把这部漫画推荐给好几个人看过,大家的反应都很平淡。 “开头是不错啦,但后半段有点太自说自话,越来越看不懂了。”某个朋友这么说。也有人露出一脸无语的笑容:“看不出来,您还挺喜欢这种童话范的东西啊。” 《月猫》完结的第二年初春。正值乍暖还寒的时节,那天晚上,直到昨天还冷得厉害,可那晚却异常地闷暖,仿佛前几天的寒意是假的一样。我做了一个奇异的梦。 梦里,我走在住宅区中。夜深人静,家家户户都已睡熟。道路前方飘着一团浑圆的光。是月光精。 我跟着那光往前走。光时而像是母亲,时而又像是父亲,还会变成别的什么人的样子。 梦里我抬起头。天空上浮着一颗巨大的地球。啊,这里是月亮,我想。不经意看一眼身旁,小岛绚香正站在那里,还是十多岁时的模样。 ——邦光,你有没有好好怀疑那团光? 她眯起眼睛,微微偏过头来,像是在问“你没事吧”。 ——再怀疑不也拿它没办法吗。 我也变成了少年时的样子。 再定睛一看,月光精已经消失了。 我们手牵着手往前走。依稀觉得,从前我们也曾这样,在春天的深夜里屏住呼吸四处冒险。而这一切,不过是头顶那遥远地球上的一场空梦。 ——有时,我会感到非常害怕。 我说。 ——怕什么? ——怕自己还没实现梦想,就稀里糊涂地死了。 我们一路走到了学校附近。我忽然想起,从前在地球上的时候,小岛借给我很多有意思的书。直到最后分手,我一次也没有借过什么东西给她。事到如今,我竟还有些遗憾。我伸手在包里翻了翻。小岛饶有兴致地探过头来。 ——有什么? 我包里装着一套《月猫》。按我所了解的小岛的喜好来说,我有把握这部漫画很对她的胃口。小岛尤其喜欢那种读完之后让人忍不住想些什么的故事。我很想请小岛读读《月猫》,然后和她好好聊一聊。可这时,我忽然想到一件要紧的事。 怎么办才好,我问小岛。咱们俩已经不是男女朋友了。 小岛皱起脸来。 ——嗯,就这点事有什么不行的。这里可是月亮啊。 我刚要把《月猫》递给小岛,她的身影忽然模糊起来,变成了月光精。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去书店重新买了一整套《月猫》一到四卷,寄给了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前女友——小岛绚香的老家。 包裹里附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只写了一行字: “不急,但看完了请写一篇读后感寄给我。” 那时我二十九岁,距离和小岛疏远已经过了将近十年。想复合的念头,我大概是并没有的。 若问那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我只能说,因为做了一个梦,梦醒了就想这么做。再多的解释,我说不出来。 收到包裹的小岛大概很困惑吧。回信是过了很久之后才来的。 6 我在住宅区边缘开了一家小小的耳鼻喉科诊所,院子同一片地上也盖了住所。我没有结婚。 我三十一岁那年,卡基科女士寄来一张明信片。上面没有写任何多余的话,只写了宗冈出狱后现在的住址。判了二十年,普通人一般能假释,可以提前几年出来,他却似乎服满了全刑。大概是因为连亲人都不愿意收留他,假释期间没有人愿意做他的身元保证人吧——当然,也有可能他在监狱里面又惹了什么事。 我开车去了他住的那栋公寓。 从房间里出来的男人,正如我预想的那样衰老了。三十九岁被捕的宗冈,如今已经五十九岁。头顶秃光了,皮肤松弛,眼角和嘴边都刻满了皱纹。 我穿着西装,一只手拎着公文包,出现在他面前。 “您好,我是社会保险事务所的。请问您是507室住户吗?” “啊,是。”宗冈用死气沉沉的声音说。 “那么,呃,是宗冈贵博先生吧?” “啊,是,没错。” “其实从三年前起,社会保险制度有了不少变动,关于年金和保险方面有些情况想跟您谈一谈。能占用您一点时间吗?” 他毫不疑心地“啊,是”着上了我的车。 “这是别人送我的,不嫌弃的话请用。” 我递上加了安眠药的咖啡和红叶馒头。 这一天的准备早已做好。犯罪的觉悟我也已经有了。等他睡过去之后,我把他搬进自家地下室,扔进去,锁上了门。 从此以后,宗冈要在那里度过很长一段时间。地下室里配备了电、厕所和床。 我戴上了纯黑的皮革面具,还穿上一身为这天特别定制的黑西装。 照了照镜子,和蝙蝠侠有几分相似。我高兴得哼起了歌。 打开地下室的门,那个出狱不久的五十九岁男人蜷缩在墙边。 “欢迎,我的同志。” 我微笑。 “饶了我吧,求你别这样了。”男人低声说,浑浊的眼里透着恐惧,“我的刑期已经服完了。” “这不是刑罚,你放心。不是那种东西。” “那是什么?” “我来解释。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放我出去。” 我摇了摇头。 “还不是时候。外面的世界已经被污染了。” 宗冈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用试探的目光看着我。大概是想要弄清楚眼前这个戴面具的壮汉到底疯到了什么程度吧。 我掏出一张偶像艺人的照片。艺人名叫牧野奈留美。我上高中时她红极一时,是家喻户晓的偶像。照片是从网站上的娱乐版买来的。 “这是你妻子奈留美的照片。能给你点鼓励吧。” “你在说什么?” “喂,忘了吗?是你的妻子啊。” “妻子?什么,是……是卡基科吗?” 我摇头。 “我不认识什么卡基科。是奈留美啊。” “那你是认错人了!而且这照片,是那个吧,是哪个最近的偶像之类的吧。你到底在说什么?你认识卡基科吗?是她拜托你来的吗?” “你才是在说什么呢?上次见面的时候奈留美还说她爱你呢?你仔细看看,好好想想。当时我还羡慕你真是个有女人缘的男人啊。” 男人又仔细端详了一遍牧野奈留美的照片。 不要紧,时间多得很。我一边行医,一边研究人类心理。我有自信,他迟早会开始相信这件事。当信息被切断,手边只剩下记忆作为依靠,面前唯有两条路——绝望而冷酷的现实,与带有希望的温柔谎言——人会选哪一条呢? “你的事情我都知道。”我低声说。 你过得很辛苦、很痛苦吧。你肯定无数次问过自己:为什么我会落到这种地步?可你始终没能找到答案。 现在,我来给你答案。 那是因为,你是少数真正的“人”。因为你是背负着被选中使命的人。 当你舍弃过去的一切、成为一个新人的时候,你就能出去了。就像蝉的幼虫羽化之后爬上地面一样。你可以放心。总有一天,你一定会从这里获得解放。而且,只看你努力多少,这段修行的时间可以缩短到很短。 那“努力”是什么呢?首先,是老老实实听我的话。你越反抗,离出头的日子就越远,事情也会越麻烦。你就这样想好了。你可以叫我弗拉夫师傅。 抓住宗冈大约两个月之后,他开始相信自己就是牧野奈留美的丈夫,开始念叨想见妻子。 同时,他也开始把我当作把他从污浊世界里拯救出来的神一样的存在。 该进入下一阶段了。 “我来给你讲讲月光精的事。它就存在于地上的某个地方。” 我给他看发光的球体、闪耀的蝴蝶的照片。 “你的妻子奈留美,如今中了恶毒的魔法,变成了月光精。你必须去把月光精抓到手……但那需要德行。” “我爱她。”宗冈陶然地说。 “我知道。” 我点点头,轻轻抚摸正为情所苦的宗冈的后背。宗冈肩膀颤抖,呜咽起来。 “弗拉夫师傅,我、我想早点见到奈留美。” “你的痛苦,我很明白。” 说是复仇,或许也可这么说。但严格说来,我又觉得又有点不一样。 许多人各自怀有不同的梦想。有的是钓上一条巨大的鱼,有的是拥有好几辆跑车,有的是盖一栋特别的房子,有的则是养一只特别的宠物。梦想的地基,大多是少年或青年时代的妄想。 每个人心里,多少总该有一个无论如何都想去实现的梦想吧。 白天当一个小小的町医,夜里戴上黑面具变身成弗拉夫师傅,去地下牢房探访。我很清醒,一点问题也没有。我只是实现了一个梦想而已。 趁这份手记,我想先把一件事说清楚,免得误会。我没有对地下室里的宗冈动过刑。 当然,当他说起“我没有杀人,我是被冤枉的,白白在监狱里服了那么多年刑”的时候,我也曾气得恨不得让他在烧红的铁板上跳舞。即便如此,我使用的暴力也控制在了最小程度。 药当然是用了的。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不过,在他待在那里的期间,鞭子只用过两次,通电装置也只用了三次——这一点应该得到公正的评价吧。 那么,我用来替代的是什么?是爱。 一个好的主人,条件就是有没有爱。我使用的爱,比药多得多,比电击多得多。以真挚的热忱述说正确的事情,只要对方还是人,就没有传达不到的道理。靠“因为挨打所以才照做”的条件反射训练出来的服从,不过是形式上的东西。唯有当人理解了自己为什么挨打、从心底真正共鸣于一种足以信赖的思想时,那个人才会真正改变。 我说的事情很简单。 一个善良的孩子,正被怪物袭击。你应该采取的行动是什么?身为配得上奈留美的勇者的你,为了这个世界,应该采取的行动是什么? 去改变这个世界。去救出受欺凌的弱者。哪怕一次只改变一点点也好。 不能等别人去做。必须自己去做。 他是个好学生。在二十年的服刑生活里,他学到了一个人抱着毫无意义的自尊、把一切搞得越来越复杂是多么愚蠢的事,也为那些他自己虚耗掉的遗忘时光懊悔不已。 “月光精在半夜出现了。”他用空洞的目光说。 “真的吗?”我故作惊讶地问。他点点头。 “月光精就在我枕边。它在的时候,有种奇妙的感觉,好像时间停下来了一样。它说,它在等我去外面的世界。我是月光精的伙伴……对,好像是伙伴那样的存在。你为什么那样看我?你不相信吗?” “不,我是羡慕你。” “不能等着别人去做,必须自己去做。对吧?弗拉夫师傅。” “正是如此。” 我给他取名为奥尔内拉。 被月光精引导着、在月亮原野上冒险的那只猫的名字,与他十分相称。 7 收到一封信。来自小岛绚香。我泡好红茶,才拆开了信封。 邦光: 过得还好吗~?当上医生了吗?你虽然很优秀,但总觉得有点危险的地方。没去沾犯罪的事吧? 三年前那套漫画,多谢了。回信拖了这么久,对不起。我一直想不通邦光为什么要寄雪的《月猫》来,迟迟不敢动笔。 今天在娘家打扫时,找到那箱漫画,还有附在里面的纸条。 该从哪里写起呢。 过去,我不喜欢你一整天都在练着揍人的事。大概我只是在嫉妒一个我不懂得的世界吧。你投入的那项运动,你的那些伙伴,在那里燃烧的热情——全都是我这个又无力又没骨气的人做不到的事。 当然,你大概完全没在意过这些,但我还是想为自己当时所有的态度道歉。 最近,我有点走投无路了。本来有个同居的男朋友,结果对方对我厌烦透顶,跑了。虽然难过,但我反倒觉得他走了也好。我已经不想再和男人交往了。 其实现在正陷在另一桩麻烦里,神经有点衰弱。 我现在住的公寓,马路对面那栋楼里有个男人,是个十足的暴力父亲。家里有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天天都能听到那男人的吼叫声。我还亲眼看到他把孩子关在阳台上,孩子哭得撕心裂肺。 虐待致死的案子不是常有吗?我不知道附近的邻居是不是听见了也装没听见,但我想,真出了事,袖手旁观也是一种罪吧。我报了儿童咨询所,又去按了那家伙的房门铃。我说你每天这么大声吼叫,孩子太可怜了,停手吧。对方是个光头,二十岁出头。话说到一半,他砰地一声就把门关上了。 两天后,我停在停车场的车被弄得很惨。从挡风玻璃到轮胎,被人用红色喷漆涂满了污言秽语,还有那种暴走族会写的词。我立刻报了警。我说嫌疑人大概是街对面的男人,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可警察说没有证据不能抓人。 之后开始有人往我的信箱里粘口香糖,垃圾收集站里只有我那一袋被人划破,垃圾撒了一地。诸如此类的找碴。那家伙当然是专挑我知道是他在做,又抓不到把柄的方式。他的算盘大概是,对手不过是个看着好欺负的女人,再怎么挑衅,真动起手来也是他赢。路上碰见的时候,他还歪着嘴笑,凶巴巴地瞪过来,擦肩而过时又噗地笑一声,骂上几句。 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挥舞着拳头冲上去打一架吗? 事到如今我才切实体会到——要是我像邦光那样高大健壮,这种事就不会发生了吧。 过了一星期,那栋楼里又传来了熟悉的吼叫声。是对着女人和孩子施暴的声音。 要收集骚扰的证据,只能装监控摄像头什么的。我想过要不要买一台。可要是有摄像头,对方就不会在拍得到的地方动手了,还可能跑到死角里把摄像头砸掉。算上这些钱、精力和操劳,还是搬家为好。结果还是只能忍气吞声。我现在正在找新房子。 净写些抱怨的话,抱歉。但总比“前女友如今过得可幸福啦”的炫耀要好吧?不行吗? 《月猫》的感想——很好看。三年前读的时候就觉得有趣,这次在娘家重读,反而被治愈了。月亮上有空气和绿色这个设定,让我想起《杜利特博士月球历险记》和手冢治虫的《诺曼》。 古老文明遗迹那条伏线,到结尾也没收回就结束了,有点遗憾。顺便一提,我家附近的野地里也有一处倒塌的混凝土废墟,有点《月猫》的味道。不过时不时有前面说的那个渣男和同伴聚在那里吵闹就是了。 这个世界有很多不讲理的事,在翻弄之中,善恶也好、该以什么为理想也好,都渐渐变得搞不清楚——那部漫画的这个主题,大概因为和我的生活、和我现在的压力重叠,让我觉得处处都能点头。 第三卷以后,孤身一人的猫追着月光精迷走的部分也很好。虽然确实有“像是变成另一部漫画了”的感觉……但像那样表现野生寂静的手法,我觉得十分新鲜。 追逐幻影的奥尔内拉,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读者无从知晓。作者估计是有意那么写的。你觉得呢? 我去查了一下,雪在出道作之后一直沉寂,不过从今年起好像又开始画新作品了。 要是你想起来,也请再写信给我。 公寓应该很快就会搬了,总之先把地址写在下面(就算信到时已经搬走,一年内邮局也会转送过来的)。 小岛绚香 我凝视着那封信。不知为何眼眶热了起来,眼泪掉了下来。我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她住的Y市,开车过去要一个多小时。署名后面还附了手机邮箱地址。不过,我既没有打算去见小岛绚香,也没有打算发邮件给她。说到底,那个地址的街对面,住着一个光是看着信就让人胸口作呕的、无法无天的宗冈翻版,什么地方的什么人正祈愿着那家伙消失吧。 我擦了擦眼泪,笑了出来。 话又说回来,时机可真好。简直像有什么在指引似的。 该搁笔了。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没有再多写的必要。 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 奥尔内拉 阳光下,黄色的花闪着光。天牛从花瓣尖上张开翅膀。 男人久久凝视着月票夹里妻子微笑的照片,然后把它收回口袋。奈留美总有一日会再见的。 他低下头,看见一个理着细眉、剃着光头、穿着运动服的年轻男人,胸口插着一把刀,已经死了。 我的名字叫奥尔内拉。此前人生中所有的苦难,全都是为了让我成为奥尔内拉的试炼。 曾经的我什么都不懂。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活着。现在我全明白了。 弗拉夫师傅——在我对一切都绝望的时候,他出现了。戴面具的神秘大个子。为什么没能更早遇见他呢。只有他认可了我的价值,给了我真正的理解。 不知道在修行的房间里待了多少年。 我在那里学到了:把那些向弱者挥舞暴力的家伙从这个世界上清除出去,阻止正在蔓延于世界的邪恶污染。我的人生就是为了这件事而存在的。 有一天我醒来,一个人倒在了河滩上。身旁有一只皮箱,里面装着一些现金、生活用品,还有最爱的妻子奈留美的照片。 我从修行的日子里解放出来了。 河面映着日光,不停晃动。是初夏。世界太过耀眼了。 这本该是盼望已久的日子,可一想到从此再也见不到弗拉夫师傅,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我再也不会流落街头。第一步该做什么,我已经被仔仔细细地教过了。就连那个混蛋住在什么公寓的几号房,我也知道。 那家伙的确是个渣滓——这一点,我从住在那里的小男孩的话里得到了证实。 我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了第一个使命,积下了很大的功德。想象着那男孩笑起来的样子,我感到了安心。 或许,我也许正被人骗着。我现在相信的一切,也许全都是谎言。 可是,我看得见月光精。 在枝叶的那头、住宅区的缝隙里、远处铁塔的旁边,它不时地显现,又消失。 山丘那边有光在呼唤。所以我必须到那里去。向着下一场相遇,向着下一个城镇,向着下一个季节,我将成为某个人,一点一点、一点一点地,走向最后的解放。 ──────────────────────── 夜行之冬 日头一落,空气便愈发冷冽。 这是一个静寂的夜晚。不必透过那扇嵌着格子的丙烯双层窗往外看,也知道外面正在下雪。 我仰面躺着,等待睡意降临,忽听远处传来一声薄薄的金属摩擦般的铃声,睁开了眼睛。 声音很轻,但确实听到了。隔了一会儿,又响了一声。 那若有若无的金属声,像是在清醒与幻梦的边界上游荡,间歇地传入我的耳朵。 我重新闭上眼,竭力按捺住从五脏六腑深处涌上来的战栗。 声音的主人,是夜行。是这个世界的边缘,在冬夜里经过的东西。 1 少年时代的冬夜,躺在被窝里,我曾好几次感觉到远处有什么东西的气息。 铃铛似的微弱声响,或者人的说话声,隔着沉睡古街那边的寂静,隐隐传来。 声音的主人大概不止一个,正在镇外头的黑暗中慢慢移动。我那时还是个孩子,心里总想:要是他们发现我已经察觉到了他们,会不会闯到家里来,把我拖出去,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可只要凝神静听,那些声音总像被黑夜吸进去似的,渐渐变小,最终消失。每到这时,我便安心了。 祖母的三味线弹得很好。她偶尔会在半夜告诉我,远处传来的声音,是“夜行大人”在走。夜行大人是什么?我好像听过她解释,却已经不记得了。大概是从前就在这座海边的安静小镇里流传的什么东西吧。小镇上多是瓦顶木屋,离海不远。既然带“大人”二字,想必是了不得的存在。只有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祖母板着脸说,夜行大人行走的夜里,绝不能出门。 我在这镇里住到高中毕业,大学去了城里,可毕业后又干脆回了故乡,住在老宅,在当地一家汽车销售店找了工作。 二十五岁那年父亲去世,两年后,母亲也像追着他似的走了,我从此孤身一人。 母亲走后,我对公司里人事纠纷的摩擦感到疲惫,几乎是赌气辞了职。也曾想索性把老朽的房子和地皮一起卖掉,去别处流浪,可不知是优柔寡断的性子使然,还是因为对这片土生土长的地方抱着说不清的眷恋,日子就这么拖了下来:打打零工,住在父母留下的老屋里。没有要养的人,也不用付房租,靠零工倒也勉强活得下去。那是一种既觉得庆幸,又觉得被什么东西拴住了的复杂心情。 十二月的一个深夜。那年冬天寒流接二连三地袭来,全国到处是暴雪灾害。 我把腿伸到达磨炉前,正翻着书。柱钟的滴答声莫名地又响又不齐整,时不时从不知哪家的屋顶或树枝上传来雪块扑簌滑落的声音。 忽然,我感觉远处的什么地方有一种异样的骚动,便移开视线,侧耳细听。 像是铃铛“沙啷”响的声音,踩雪的声音,还有几声低沉的嘈杂话语。混在一起的动静。 不是错觉。 啊,是夜行大人,我想。那不是喝醉酒的团伙。那声音里带着一种特有的、阴沉的底子。距离小时候听到,已经很久很久了。我甚至忘了这座镇上还有那样的东西。 那模糊的声音起初在很远的地方,后来渐渐像是朝这边逼近。 等那动静靠近家附近时,我“哗啦”一声拉开玄关的拉门,朝外望去。 薄薄地覆着一层雪的路上什么也没有。可某个拐角背后,似乎有什么正低声絮语,渐渐远去。 我关上门,心想还是睡下为好。可好奇心占了上风。我披上外套,蹬上长靴,走到外面。寒气冻得像针扎着皮肤。 街灯洒下的光里,雪如碎纸屑般飞舞。 我一边追寻那声音的真面目,一边走在夜的镇上。奇怪的是,我并不害怕。 不管转过哪个街角,雪白的路上都没有人。但就算看不见身影,也总觉得近旁有叽叽喳喳的说话声,金属声断断续续地响。 夜行大人,或许只是一种声音的存在。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再怎么找,恐怕也永远找不到声音的主人。 算了——我正这样想着,转身准备回家,一个穿大衣的女人闯入了视野。 我心里一惊,仓促地低声说了句“晚上好”。 那是个氛围诡异的女人。 鲜红的大衣,鲜红的帽子。长长的黑发垂到肩头。看不清脸,但脸色白得异常,颧骨嶙峋,像一具骸骨。戴着白色手套的手里握着一根山伏行者持的那种锡杖。 那“沙啷”的声响,看来就是这锡杖发出的。 女人身后,立着几道暗影。 乍一看,像是巴士导游的幽灵在深夜里领着群魔。 红大衣的女人没有回应我的招呼,只是超然地站在那里。 “咯吱——”女人朝我迈出一步。 我不由得后退一步。 “铮——”锡杖的金属声响起。 意识深处悠悠地晃了一下。 拖着影子的女人沉默地靠了过来。这情形明明诡异,我心里却涌起一种带着期待的紧张,仿佛所恋慕的人正微笑着向自己走来。 我嘴角挂着笑意,侧身让到一旁,又说了一声“晚上好”。 红衣女人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径自从我面前走了过去。那些影子也从我身边一一掠过。 胸口胀得快要裂开。 雪还在纷纷地下。 红衣女人摇着锡杖,走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等我回过神,自己也已经成了女人身后的影子之一,跟着她并肩而行。 遇上了,便不能不跟着走。说不出理由,却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 周围的影子们看上去总归像是人。 走在我身旁的,是一个穿灰色羽绒服、戴登山帽的中年男人,眼睛很小。再旁边,是一个戴黑墨镜、穿皮夹克的年轻男人。身后似乎也有人,但光线昏暗,看不清。 越过领头的红衣女人数了一数,影子大约有六七个——她倒真像一位带队导游。 “真冷啊。” 我试着跟身旁那个灰羽绒服的中年男人搭话。其实走着走着身上已经暖和起来,并不觉得冷。那更像是一句找话说的寒暄。 “啊,是冷。” “我糊里糊涂的,不知怎么就跟着一道走了。”我笑了笑,“也算是一时好奇吧。诸位这是往哪儿去?” “往哪儿去呢。”灰羽绒服吐出一口白气,语气有些不耐烦,“你这话说得好像只有自己是外人。可既然跟着走,就已经是我们的一员了。” “哪里哪里……”我笑着想否认,又把话咽了回去。我到底在干什么呢。 灰羽绒服面无表情地问:“你是做什么的?” “眼下无业。” “那倒不错。”灰羽绒服的口吻中没有挖苦,想必是真觉得“那倒不错”。 “大叔您是……” “一家小街道工厂的厂长。不,说是‘曾经的厂长’更合适吧。” “原来如此。” 话头就此断了。灰羽绒服的男人不爱说话,我也不知该不该继续追问“是什么厂”。我对他个人的事本来也没什么兴趣。 “一个人过?”过了好一会儿,灰羽绒服忽然低声问。 “是。” “那倒不错。” 我们走了很远的路,却始终没遇到任何人。双车道的汽车路、红绿灯这类东西也没出现过。像是专挑昏暗无人的路在走。眼睛看到的,净是拉下卷帘门、关紧雨户的人家。渐渐地,连民居的影子也少了。按地理位置猜,大约是走进了中学那一带的后山小路,可也说不太准。 我心里觉得有些排斥。中学后山那片地方,印象可谈不上好。从小学到中学,一说怪谈,十有八九都以那一带为舞台。上吊的尸体被发现的故事、闹鬼的故事,我听了不知多少。 、 雪不停地落,我们走在暗沉沉的林间小道上。 不能离开这支队伍的念头,越来越强。按理说,只不过是一条有点山路罢了,一大群大人,又在市镇范围内的什么地方,就算稍微迷路也不该有什么大事。可心里像有头草原上的食草动物在呐喊:别和族群走散。我没问过别人,却觉得队里每个人都怀着同样的心思。 还要走多久呢。 我凑到一个影子身旁——就是那个戴黑墨镜、穿皮夹克的男人。夹克上已经薄薄地积了一层雪。看模样二十多岁到三十出头,应该比灰羽绒服好说话。我压低声音,试着问道: “不好意思,这是要去哪儿?” “啊,嗯,”男人瞥了我一眼,“去下一个镇子。” “是邻镇么?” “邻镇……这可说不准。我也搞不清楚。” 答得十分含糊,也很冷淡。 “您是从哪儿来的?” “好几座镇子以前。” 心想居然是走了那么远来的,我不禁有些佩服。好几座镇子以前——该不会是邻县吧。不至于吧。 “那个穿红衣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什么来头呢。像学生修学旅行时的导游吧。跟她走散了,可就完了。” 接着皮夹克男人低声说:而且,那个人不留下脚印。 我朝女人的脚下看去。她穿着一双红色低跟鞋。果然,女人踩过雪地,却没有留下一个脚印。我又发现,皮夹克男人的肩上和发上都积着薄雪,红衣女人身上却干干净净。 “夜行大人……”我低声念。 “我们管她叫‘导游小姐’,”影子中有人对我说,“她是给我们带路的。” 另一个影子也说:“也有人叫夜行大人。嗯。” “小哥,你也别挨个儿打听了。走着走着自然就明白了。” 我心里有点发毛,不再说话。 影子们有男有女,大家时不时聊几句家常,不紧不慢地走着。只有我什么都不知道。 前方出现了灯光。 是一栋老旧的木造建筑,屋顶上积着厚厚的雪。磨砂玻璃的格子门里透出暖光,屋檐下亮着一盏提灯。 一行人大大咧咧地拉开格子门,涌进屋里。一个满脸覆着黑色长毛的女招待,把我们引上二楼的座席。这里像是料理店,我什么也不明白,便也随着上了楼。 座席里昏暗,四角各有一盏行灯投出朦胧的光,暗到几乎看不清彼此的脸。 “在这儿歇口气,小哥。”同行中一个头发卷曲的姑娘说。 “五个锅。” 水端来了,锅也端来了。锅子看上去是鮟鱇锅。 “来来,吃吧吃吧。不添点力气可不行。”有人像自言自语似的说。 “这家店叫什么名字?”我压低声音,也不知是在问谁。总觉得在这里大声说话不太妥当。 “貉子亭。是狸子开的野地里的店。一楼是客栈。”不知是谁用平常的音量回答。 大家都默默动着筷子。我心想这么可疑的饭菜你们也真敢吃,可战战兢兢地尝了一口,味道竟不坏,汤底很鲜。我找了一圈导游小姐,座席里不见她的影子。座席深处另一张桌子旁,另有一群人在吃锅。我瞥见一个长着鸟喙的异形和一个红毛猴子似的异形,慌忙移开目光。从那桌传来的声音,不知是异形们说话,还是风摇树木的哗哗声。 坐在我旁边的卷毛姑娘开口问我:“小哥,你是今天头一回走?” “是。我什么都不懂,正想找人问问呢。” “没用的没用的。”卷毛姑娘笑了,“没有人能全都知道、并给你解释得清楚。就算解释得出来,那也只是那一个人自己的看法,未必就是真相。” “那大家也都是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就这么走着吗?” “你不也一样?既不知道要‘去哪儿’,也不知道‘为什么走’。可因为不走不行,所以就在走。” “我可不一样。我只是出门转转,觉得那人挺有意思……”说着我自己也疑惑了。真的只是那样吗?更像是半梦半醒之间,等回过神来已经混进了队伍里。“导游小姐到哪儿去了?” “导游小姐不会告诉你的。她什么话都不说。况且,她也未必是人。” “是在回去。”坐在对面的灰羽绒服男人板着脸说,“我们这些人,都是在回去。回到该回的地方去。” “也有那样的说法。”有人说。 “为什么要走呢。总觉得是没办法的事。” “是赶往明天的旅程。要抵达的是明天啊。熬过了夜晚,便到了清晨。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流过去的。” “也有那样的说法。” “走散了,不行吧?”我环顾四周,想确认这件顶要紧的事。 “怎么,小哥,你什么都不知道?” “那当然。他说了,今天头一回嘛。” “夜里在路上走散了,多半就完了。人的命是很脆的。别想得太轻巧。” “导游小姐或许不是人,可这趟路,没有导游小姐也走不成。” 什么走散就完了,哪至于呢。打个车回去不就得了。我在心里嘀咕,却也没有自信能证明自己是对的。 “这家店真是有意思。”我换了话题,“这地方大概在哪儿?”我试着说了几个地名,却没有人回答。 不到三十分钟,锅便空了。 卷毛姑娘向众人收了饭钱,一千四百日元。我摸摸钱包,差了四百。 “怎么,没带够?我先借你。”灰羽绒服男人替我把钱也交给了卷毛姑娘。这人只是一副不高兴的脸,倒不是个冷漠的人吧。下了楼,卷毛姑娘把饭钱交给了狸子女招待。 “不好意思,谢谢您垫的钱。这钱怎么还……” “不用还了。”灰羽绒服男人在脸前摆了摆手。 出了门,道路前方的暗处,立着那位红大衣的导游小姐。长发,骸骨般苍白的脸。 导游小姐“铮——”地一振锡杖。 那声音便是出发的信号,众人默默迈开脚步。 卷毛姑娘走到我身边。 “刚才饭桌上说了,真的不能走散。” 我点点头。 “我是本地人,都不知道还有这种地方。真有意思。” “不知道才正常。没有导游小姐,是到不了这里的。而且这条路,多半只有冬天才能走。” “怎么说?” “这座小山本来没有路。从春天起野草疯长,会被可怕的灌木丛整个盖住。等积了雪,才勉强能走出一条道来。先不说这个——再往前走,得打起精神,不然很危险。” “为什么危险?” “等一会儿,你悄悄回头看一眼。”卷毛姑娘说。 我照她说的做了。稍远处,方才那家店正被一圈朦胧的青白色光芒笼罩,浮在黑暗中。 店铺四周是仿佛深海般的漆黑。来时的路也看不见了。忽然,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正从那片黑暗里注视着这边。 有东西。 黑暗里,无数影子静静伫立。我无法形容,若非要找个词,大概便是“死灵的群”。它们与背景的漆黑融为一体,保持着距离,像我们自身的影子一般无声地跟随。 “转过来。” 我转回脸去,前方的风景只是一条寻常的夜雪之路。 原来如此。导游小姐在最前头,身后跟着我们这些活人,再后面,是一群不知底细的、地狱般的东西。 姑娘低声说:“看见不好的东西了吧。在城里、在亮堂的地方,它们不大显形,一到这种暗处,就纷纷冒出来了。所以千万别从导游小姐身边走散。只要在一起,就没事。好了,往前看吧。” “那些到底是什么?那种……” 我从没见过那么让人不舒服的东西。 “它们是在等掉队的人。” “你知道得真多。” “总比你多些。我是从前面好几座镇子过来的。算是个老手了。” “那些东西……甩不掉吗?” “甩不掉的。就像月亮无论到哪里都跟着你一样。跟月亮不同的是——从队伍里脱离的人、走不动被丢下的人,会被它们吞掉。” 从那时起,几乎没有人再说话了。 不仅是我,谁都没有开口。大家都在拼命走着。 山路多坡,上上下下,不断重复。 导游小姐忽然停下。 眼前挺着一道陡峭的崖壁,崖壁上张开一个很古旧的土隧道。说不上何时、为何开凿,只是一个大约勉强容得下一辆车通行的圆拱形黑洞。 导游小姐回过身来,无言语地站了几十秒,随后倏地隐入了隧道。我心里一百个不想进去,可大家都不言不语地一个接一个走了进去,我也只好跟上。 穿出隧道,天竟已泛白,仿佛隧道正横在黑夜与清晨的分界线上。我莫名松了口气。回头看去,死灵的群像已经消失了。也许是只能跟到隧道为止。不,按那姑娘的说法,也许只是到了亮处便看不见了。 黑沉沉的树木也渐渐恢复颜色。从树干缝隙里,望见一座被雪盖住的塑料大棚。已经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沿长长的石阶而下,便进了一片住宅区。 随着四周渐渐明亮,导游小姐的身影也一点点变淡、变得透明。 眼前的街景有些眼熟。 这里不是邻镇。 是我家所在的那座镇子——是我加入这支队伍时出发的地方。 我糊涂了。从那里出发,走过那条路,明明大致是朝着那个方向,为何会到这个地方来?简直像从大阪往西走,却撞见了东京似的,地理感全乱了。虽说难以接受,可事实就是,我确确实实在此地。只能认为这一路绕着弧线,又转回来了。 “那,诸位,我走了。” 穿皮夹克、戴黑墨镜的年轻人说出这句话,便脱离了队伍。 “哦。” “回头见。” 众人都敷衍地应了一声。青年没有回头,一颠一颠地远去了。 “等到天亮,就没事了。”卷毛姑娘向我解释,“到了自己家附近,或者想走的时候,随时离开就行。” 导游小姐的身影已看不见了。好像还剩下一丝微弱的痕迹,又说不定只是我的错觉。 一行人的脚步渐渐放缓,一个、一个地散去。我也在逼近自家附近的时候离开了队伍。 “我回来了。”我低声嘟囔了一句,哗啦一声拉开拉门,走进家门。这大约是我近十年里走路走得最远的一回。双腿沉重,疲惫和困意让脑袋昏沉。家里似乎有一丝异样的感觉,但我只当是自己多心,一头裹进了被窝。深深的安心和温暖将我围绕。几个钟头前,我还跋涉在积雪山道上,身后是骇人的死灵群。天色一亮,这一切便像假的一样。我沉入幸福而酣沉的睡眠。 2 醒来时已经是午后。我望着天花板,盘算着要不要起来。再闭上眼的话,似乎很容易就重新睡过去了。 “都中午了。还睡着呢?” 绘里拉开拉门,走进屋里。 “嗯。”我应道,“做了个怪梦。” “什么梦?”绘里抱着胳膊问。 “梦见你不见了。” “哈?你要是真有这种愿望,我随时可以离婚哦。我买了甜甜圈回来,快起来吧。今天不用去面试吗?” “找工作嘛,春天岗位最多,现在不用急吧。” “那就好。”绘里爽快地说,“先不说这个,赶紧起来。” 绘里关上了拉门。 我和绘里结婚是两年前的事。刚认识时她还做着派遣工作,现在在车站前一家服装店里上班。今天正好是绘里的店定休日。 不是“梦见你不见了”——是打从一开始就没有你的梦啊。我一边想着,一边坐起身。心里有什么东西在骚动。那是个什么样的梦来着…… 那栋房子里,我确确实实也过着同样的日子,只是那里没有绘里。我是独居的。那便是那个梦。那个世界里并非没有绘里这个人,而是绘里和另一个男人结了婚。那男人是我过去的一个同事,我还去参加过他们的婚礼。后来怎样来着……穿着红色大衣的巴士导游小姐,雪路上并肩走着……这都什么呀……山里的店里,狸子端着菜上来,吃的是锅……荒唐透顶,可不知为何,我并不觉得那只是梦。 站起来时,小腿肚绷得发硬。肌肉沉甸甸的。 我盯着房间角落里的闹钟看了整整一分钟。那是一台我从没见过的闹钟。窗帘的颜色好像也变了。不本来是绿色的吗?不是应该是水蓝色吗?记忆乱七八糟的。到底什么才是真的?进了浴室,一眼又觉得洗衣机旁的洗涤剂牌子也不对。 要说不对,什么都能挑出不对来;要说只是心理作用,那又全都像是心理作用。 “绘里!” “什么事呀——”客厅里传来她的声音。 “昨天,我干什么了?” “你没事吧?你自己应该记得的吧。” 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 我没有再多问,走到厨房去吃甜甜圈。自己应该记得——确实,我记得。昨天去了图书馆,看书看着看着困了,打了个盹。晚上和绘里一起吃了锅烧乌冬。这些都是确确实实的。可是,另一段记忆——一个人独居,夜里跟着一群古怪的人走路的梦——也同样清晰得过分。算了,不去想了。 “哎——总觉得浑身都累。” 绘里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 “明明整天无所事事?要不要去医院彻底检查一下?” 我心事沉沉地想,倒也有这个必要。 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地过了两天。抱着一点以防万一的心思,我去鞋店买了双登山步行用的鞋。 第二天半夜醒来时,我听见彼方的寂静里响起了锡杖的声音。 铮—— 那声音一入耳,原本含糊朦胧、萦绕不去的东西,一下子全都清晰了。与此同时,原本清清楚楚的东西,又变回了一片模糊。 登山鞋买得真好。 我坐起身,披上外套。绘里睡得很沉。我说了句“出去散个步”,没有回应。需要钱包。我从书桌抽屉里取出钱包,咔啦一声拉开家门。今夜也冷得厉害。 古旧的镇子,静寂的夜。 我隐隐明白了自己正要去做的事。也就是说……再见了,绘里。 循着锡杖的声音在夜路上走着,果然遇上了导游小姐和那一群影子。我和两天前一样,加入了队伍。 老面孔里,灰羽绒服的男人还在,卷毛姑娘也找见了。我正默默走着,卷毛姑娘凑过来搭话。 “搞清楚是怎么回事了吗?” “还没太弄明白。”我回答。 我原本是独居的。可走了一夜,回到家里,就多出了一个绘里。此外还有些细节,连同记忆,都变了不少。 “跟导游小姐走到‘下一个城镇’,就会有什么东西变掉。是这样吧?也就是说,这个‘下一个城镇’,就像平行世界一样。” “对对。” “这,就是夜行?” “你只知道这个名字呀。嗯,也有人用别的叫法,比如‘梦渡’、‘重置行走’什么的。” “导游小姐是隔两天就会来一次吗?” “有时候隔一天,有时候隔四天。要说规律嘛,夜行只在冬天出现,春天一来,这一年就结束了。总之,听见导游小姐的锡声、感觉到那股动静的话,就一定要出门。不过——要是想留在那个世界里生活,就不能跟上。” “下一个镇子会是什么样呢。” “明天的梦,要等明天,才知道是什么梦。” 我发现之前那个穿皮夹克的年轻人这次不在队伍里。他为什么没来,我不知道。是喜欢上那个新镇子留下不走了,还是错过了锡声……不管怎样,那是别人的事。 那一夜,我们也走到了貉子亭,又在那里吃了锅。这次是鳖锅。和上次一样,一千四百日元。一股陌生的腥气滞留在喉咙里。我把四百日元还给灰羽绒服,他默默地收下了。 “但愿今晚也能好好吃、好好走。”我环顾众人说道,却只换来不知谁一句淡淡的“是啊”,便就此打住。虽然是第二回同行,关系似乎也并没变得热络。再说细想一下,我也并不特别想变得热络。大家虽然跟着导游小姐一起走夜路,但每个人都是出于各自的缘由走向下一个城镇,并不需要什么同伴。就像公交车上的乘客之间,并不会彼此攀谈一样。 刚走出貉子亭没几步,就出事了。我听见一声“好痛”的喊叫。 我心头一紧,四下张望。众人却一言不发,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步调不乱地跟着导游小姐继续前行。 队伍中有一个人被落下了,正蹲在地上。 我跑了过去。 是个初入老境的男人,戴着毛线帽,裹着厚厚的大衣。 “您没事吧?” “不好意思,我这脚——” 原来是把脚给崴了。 那男人眼里浮着恐惧。我朝身后的黑暗望去。稍远的地方,死灵们正笑着。为初老男人的负伤而欢喜。它们的身影一边吸食着那份欢喜,一边一点点变大。 暗黑之中,轮廓渐渐显形。滴着口水、仿佛污浊腐物的东西们。 地狱正一点一点地逼近。 我双膝发抖,一阵头晕目眩。 “别愣着。扶他的左胳膊!” 是灰羽绒服那副不高兴的嗓门,把我拉了回来。 定睛一看,灰羽绒服的男人已经把初老男人的右手架到了自己肩上。 我慌忙把他的左手也架到自己的肩上。和灰羽绒服一左一右,把初老男人架了起来。那人像祈祷似的一遍遍低喃:“对不起,对不起。” “走。别摔了。”灰羽绒服低声说完,吆喝了一声“嘿”。 我们拖着两旁架着的男人,加快速度,向逐渐走远的队伍追去。 初老男人把体重整个压在我们俩身上,嘴里仍不住地说着对不起。 导游小姐走得并不快。我们咬着牙全力追赶,和前方队伍的距离飞快地缩短着。在雪路上剧烈地运动,汗一下子涌遍了全身。身后那道黏腻而执拗的气息,终于渐渐远去了。 好容易追上队伍,卷毛姑娘对我说了句“没事吧”,我没理她。也许显得不大度,可我心里正恼火:先前你们说不管就不管,这会儿又来说什么。 一追上队伍,看着那些步调不乱的人,我心底又生出一股英雄式的得意:怎么样,胆小鬼们,好好看看我们。众人朝架着一个男人的我们瞥了一眼,却没有开口,随即移开了视线。 眼前出现一道坡。独自走的话这坡算不得陡,可架着一个人,还能不能不掉队呢。 何况又是雪路。我又不是体力超群的人。恐怕做不到。 “谢谢你们。已经不要紧了。”大约是察觉到了我的迟疑,初老男人说,“我能走的。” “是吗。” 灰羽绒服干脆利落地把手从他肩上拿开。我也松开手,离开了初老男人。他看上去摇摇晃晃的,十分靠不住。 “再坚持一下,马上就到了。” 我说完这句,迈开了脚步。身体变轻了,心却变得很重。 我大口喘着气走上坡道。半路回头一看,初老男人正被队伍甩得越来越远。脚步踉跄着。 我垂下头,把视线收回到自己脚上。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回头看的勇气了。 走到隧道前,导游小姐停下脚步,回身面向我们。和两天前的夜里一模一样。像在清点人数似的,停了好一会儿。 我张望了一回,队伍里已没有初老男人的身影。大约是被黑暗吞掉了吧。灰羽绒服沉着脸,望着隧道。 大家静静地走进了通往清晨的洞窟。 从前一个家出发时,我便隐隐有了预感——这次回来,家里没有绘里。 我和绘里共度的婚姻生活,在一夜之间便成了遥远的幻影,我又变回了一个人住。当然,这里也不是最初那座镇子。 电视机变成了新型号,家门口多了一辆昨天晚上还没有的本田摩托车。正是我以前就想要的那款,而这个世界里的“我”,曾经下定决心买下了它。 抵达新的镇上,自然而然也能得到“自己在那个镇上做过什么”的过去的记忆,所以很快就适应了。 查完房子,为了缓解肌肉酸痛,我去了健康乐园。是镇外一家一千五百日元的温泉。 泡在热水里,恍恍惚惚地出着神,忽然看见浴池角落里一个男人的脸。 那人分明是夜行队伍里的一员——灰羽绒服的男人。 我冲他微微颔首,他的眼角透出一点笑意,穿过浴池向我走近。 “昨晚可够呛。” “你也是。” 我想问“那个崴了脚的人呢”,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他是不是死了”这种问题,像是根本不必问的;而“真是遗憾”,又实在不是丢下他的人该说的话。 男人大约看出了我的心思,点了点头。 “别往心里去,忘了就好。本来也不是我们的错。那种时候,像其他人那样干脆丢下才是对的。昨晚要不是你跑了过去,我也就不会搭把手了。否则,我也会丢下他。” “是吗。” 这也自然。就算只撑到坡道那边,也是因为有我们两个人才扶得动。要是一个人的话,很快就一起完了。 “就是啊。我这话说给自己也一样——你也得当心。别觉得事不关己。你还会继续走吗?” “不知道。” “你看上去是个好人,我也就直说了——要是我崴了脚,你别管我,尽管走。你呢,要是崴了脚,我也是不会来救你的。这一条,大家心照不宣。谁不想救呢?要说想救的心,谁都有。可为了一个美谈把命也搭进去,那是另一回事。” “明白了。那种事,常有吗?” “常有。也有那种时候:从貉子亭出来时还见着的人,走了一阵就没了。去年冬天吧,有三个年轻人,像什么三人小组似的。其中一个在坡道上摔了,完了。剩下两个想去救他,结果也被连累,三个人一块儿被黑暗吞了。” “大叔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走夜行的?” “五年前吧。已经走了很久了。你也走过两回了,应该明白:每到一个新镇子,就会看到不同人生的结果。有时街对面住着老婆,有时没有;有时换了一个工作。我是想看上百种人生的结果、上百种新镇子,可我也不是为了改变人生才走夜行的。就是想看看下一个地方,觉得有意思才走。像例行公事一样。” 男人嘀咕了一句“话说得有点多了”,便从浴池里起身,往桑拿房去了。他大约是给自己定下了规矩:不可对同行的旧识动感情。我没有再试着与他攀谈,后来我们也没在健康乐园里碰面,各自走了。 等到下次锡杖声响起,中间那两天,我过得十分悠闲。天气晴好,各处积雪融化,大块大块地扑簌簌往下落。 我走在路边还残留着脏雪的街上,买了两双袜子。平常无奇的街景,如今只觉得异常新鲜,处处都是发现。昨天明明还在的面包店,今天成了空地;附近不知不觉冒出一家陌生的便利店。我一查究,新世界的记忆便浮了出来——啊,原来如此,我这样想。 散步的时候,也曾试着去找半夜走过的那条路,但和预料中一样,没有导游小姐带路,是怎么也找不到的。 我已经有过那样恐怖的经历。自己迟早也可能落到那个人的下场。也许,留在出发展镇过来后不过些许变化的这座镇子里,过下去才是更好的选择。 半夜里,锡声响起。 第一声,我硬生生挺住没动。灰羽绒服和卷毛姑娘的脸浮上心头。 又一声。铮—— 等等。 别丢下我。 一种浑身汗毛倒竖的焦躁攫住了我……最终,我还是冲进了寒风吹彻的夜色之中。 3 我追上导游小姐率领的队伍,卷毛姑娘一脸无聊地说: “啊,你又来啦。” “不行吗?” “倒也不是。反正与我无关。新城镇不合心意?” “不是那样。” “那为什么又走起来了?” “这话我还想问你呢。” 沉默了一会儿,她才说道: “我已经只能不停走下去了。” “为什么?” 卷毛姑娘伸了个懒腰。 “说来无聊。好久以前的事了。我最初的那座镇子里,我结了婚,还有孩子。丈夫叫繁利,儿子叫悠也。日子很幸福,可也许我过腻了吧。然后,半夜里,我听见了锡杖的声音。” 如今想来,真是跟上去也不该跟的。我稀里糊涂地就跟着走了……穿过隧道,到了下一个城镇。 “那里的我,成了孤零零一个人。” “咦,繁利和悠也去哪儿了?” “就是这样。之前那些日子,辛苦也好,依靠也好,积攒下来的过去、想象中的未来——这些东西,一下子就被擦掉了。就好比其他都不过是昨天之前的梦。再下一个城镇,我是另一个男人的妻子,三个孩子的妈。又下一个城镇……先是家庭主妇,然后办公室女职员,后来还做过娼妓……有时穷,有时富。我总在变成别的什么人,可不管走多远,繁利和悠也都不会回来。等我终于明白过来——繁利和悠也,是奇迹呀。” “我也算是想开了。可事到如今,除了走下去,还能怎样?你能明白吗?” “原来如此。” “我呀,一直在把丈夫、孩子、工作,一个一个地丢下去。”卷毛姑娘用轻快的语气说,“到了某个看着不错的小镇,也会想,就在这里住下吧。可锡声一响,又会觉得再往前走一步,说不定有更好的地方。” “更好的地方……”我笑了,“就像天气一样吧。就算眼下晴好,说不定一会儿就变天了。” “这是在劝我?”她说着顿了顿,“你说的当然没错,句句在理。可这话从一个正在走夜行的人嘴里说出来,可没什么说服力呀。” 确实没有说服力。我也和她一样。在第二座镇子里我丢掉了和绘里的过去,和将会到来的未来,现在依然走在这条路上。 “有没有可能,走上一圈,最后回到起点呢?”我问。 经过无数的小镇,最终回到出发的那座镇子去。那样的话,对她来说,繁利和悠也就回来了。 “那是个谜。没有人知道。就算真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等着,也得看你能不能走完那么远的路。好了,慢慢走吧,新人君。” 卷毛姑娘在我肩膀上啪嗒啪嗒拍了两下。 4 我继续加入夜行。 新的记忆不断叠上来,覆在旧的记忆之上。过去与现在——这些曾经不可替换的东西,我一遍又一遍地更换。 每当清晨抵达一座新的小镇,那里总有一些变化。有时我和绘里以外的女人一起生活。有时我没有辞职,还在同一家汽车销售店上班,店里打来的电话没完没了地责备我无故旷工。有时我有个三岁的儿子。 所见种种,无所谓对错,只是无数个过去,以及它们各自结出的现在,随意地排列在那里。 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明知危险,我为什么还要一次次踏上夜行。“因为有趣”——灰羽绒服那句话应该是真心话。从死神悄悄尾随的夜里生还,抵达一座未知的小镇,由此得到的那种生命的充实感,是懒怠的日常中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 导游小姐每一夜都穿着同样的红色制服,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介入,只管保持着一定的步调,走在最前面。 我和卷毛姑娘渐渐熟络起来,聊起了各种各样的事。上一座小镇里过着怎样的生活,自己原本是个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走在路上,我总在想:被我抛在身后的那些小镇,会怎样呢?也许在每座小镇里,都有另一个不同于此刻的我冒出来,过着各自的人生吧。 在貉子亭里,我提起过一次这个话题,可没人能给出答案。 “不过,反复走下来,有件事会越嚼越明白。”灰羽绒服说,“那就是——不管你有钱没钱,也不管你是不是干了什么坏事,你终究是你自己。每一段人生都是真的,可不管你走了多远,也不可能走出一个超出你自己能力边界的人生来。” 某个晚上,灰羽绒服没有出现在夜行的队伍里。 自从一起架过那位初老男人之后,我一直对他怀着一份敬意。他一不在,我心里空落落的。他明明说过,走路是像例行公事一样的事——想来,他一定是找到了一段再也放不下的日子吧。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日子,如今的我无从想象。 灰羽绒服的消失,让我心里生出一个念头:“总有一天,我也必须从这辆奇怪的大巴上下车。”应该先把理想放在心里定好,等到该下车的地方,绝不犹豫。 我把这事说给卷毛姑娘听,她似乎另有看法。 “我倒觉得……不是他自己选的,而是锡声听不见了,不是吗?走了那么多次,会不会有一天,锡声就忽然听不见了呢?和他是否喜欢那座小镇无关,只是他不再被夜行召唤了。” “意思是,会有终点?” “他走得够久了。就算有那样的终点,也不奇怪吧。” 卷毛姑娘那个“毕业说”,听她一说,似乎确有可能,可除非当面问过本人,否则终究无法确证。 时不时会有新人加入,向大家发问:你们都从哪儿来的?要往哪儿去?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是谁? “从前一座镇子来,往下一个小镇去。”有人这么回答。就算详细解释,对方没有亲身经历过也不会相信,何况还要应付一连串追问,所以大家对新人都有点冷淡。 队伍的面孔慢慢换了几茬。有时熟悉的脸不见踪影,也有时有人摔了绊了崴了脚,从此消失——掉队的人依然时有发生。但这些都只是他们各自的故事,一切后果都由他们自己承担,与我无关。我没有做慈善的余裕。 十二月变成一月,一月变成二月。 然后到了三月。原本整个被冬天覆盖的世界里,渐渐掺进了温暖的日子。某个夜晚,那割人皮肉般的寒气已经和缓了许多。 “快到春天了。”卷毛姑娘说。 雪在融化,星空里星星眨着眼。空气里已经孕着春意。 “到了春天,就先结束一阵子,对吧。” “是。到下个冬天导游小姐再次出现之前,不管愿不愿意,都得在最后抵达的那座小镇里住下去。多半就是今晚,顶多再走一次,就是最后一趟了。下个冬天,你还走吗?” “不到冬天也说不准。”我想了想,“但大概不会走了吧。只要最后那座小镇不是特别糟糕,我打算这次就走到底了。你呢?” “我也看最后一座小镇怎么样吧。” “希望是个好地方。” “要是等着我的是一位英俊老公和锦衣玉食的日子就好啦。” “哪有那么顺遂。不过,镇子小,说不定哪天我们还会在哪儿迎面碰上呢。” “到那时候,我会跟你挥挥手的。” “那就拜托了。” “要是你我都还单身,要不要试着约个会什么的?”卷毛姑娘半开玩笑地说。 “那倒也不坏。” 既然这样,与其等着有朝一日不期而遇,还不如就在今天早上,交换一下电话号码,或者定下一个见面的日期、地点。 我一步接一步地走着,左脚之后是右脚。 在数百种可能之中,或许也存在着我与卷毛姑娘的未来:恰好你我都没有伴儿,像彼此印证一样见上几面,渐渐生出“一起生活吧”的决心——那样的未来…… “啊——”她低低叫了一声,朝前一扑,结结实实摔了一跤。雪已经化尽,露出了地表,她被树根绊倒了。 她蹲在地上,带着哭腔说了声“对不起”。 我伸手把她拉起来。可刚一站起身,她又软塌塌地坐了下去。 “得、得赶紧走——” “疼……脚,好像崴了。别管我,你先走。” 我倒吸一口凉气。 导游小姐的背影正渐渐远去。 没有人回头看我们,所有人咯吱咯吱地只顾往前走。转眼间,只剩我们两个被甩在原地。 离卷毛姑娘身后十几米远的那一片地狱,发觉开饭的时间到了,一下子兴奋起来——我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 “不好意思,请停一下!谁来搭把手……救命!” 我不顾体面地喊了出来。没有人停下。我仿佛能看见,前头那些背影上正升腾起一股烦躁之气,像蒸汽一样模糊地涌动。这当然无可厚非。别人出了什么事都装作没看见,本就是这里心照不宣的规矩。我自己不也这样。多少无名的落难者,就是这么在我眼皮子底下被丢下的。有时候,我还背着别人渐渐远去的绝叫声走着。 卷毛姑娘讪讪地说: “快走吧。” 把她背起来吗?背了也没什么用。走不了一分钟步调就乱了,两分钟后就掉队,三分钟后气喘吁吁地倒下。那不是背一个小孩能比的。拼死拼活地撑,也许能撑五分、十分,然后呢?然后就是结束。 可即便如此,还是要背吗? “走嘛。我明白的。我一直知道总有一天会这样。就算我消失在这里,还有无数个世界里活着我。我相信这个,所以我没事。这个我算什么?不过是远处某个真正的我,躺在被窝里做的一场梦罢了。” “对不起,我不会忘了你的。” 我刚一转身,卷毛姑娘忽然伸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 ——果然……不,别走。你一个人逃掉,太不公平了。 我转头的那一瞬间,在她脸上看到了什么呢?是向恐惧屈服的人脸上的混乱;是抛开假面式的自尊之后,赤裸裸剥出来的嫉妒…… 饥饿的黑暗一步步逼近。 “干什么?喂,你要干什么?” 我焦躁地吼着。她以一种惊人的力气攥着我的胳膊,哭着,使劲摇着头。 她是要我留下来陪她一起死吗? 我拼命扭动,想甩脱她的手。眼看就要挣开了,脚下一滑,我失去了平衡。她抓准这个机会,双臂一下缠到我的腿上,死死箍住。 “放开我!”我一边挣,一边朝前方不断远去的队伍叫道,“谁来,救救我!” 黑暗笑了。 卷毛姑娘脸上浮着一个说不出是哭还是笑的表情,发出奇怪的叫喊: “我不想一个人!一起——” 我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拳打脚踢,却怎么都甩不开。 死灵们拽住了她的脚,伸手抓向她的腿,搔着挠着她的后背,亲吻着她的颈窝。 我双手在地上摸索。摸到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拼尽全力砸向她的头。 有实实在在的手感,她箍在我腿上的手臂松了一下。再来一下。又一下。死灵的手也滑溜溜地伸到了我的脚边,我堪堪避开,从那中间钻了出去。 我一边狂喊,一边狂奔。 身后死灵的狂欢到了顶峰。就像把一只小山羊扔进了饿着肚子的鳄鱼群集的河里。慢慢地,那股癫狂平息了下去。卷毛姑娘的死,分解,消融,化作黑暗的一部分。 满脸糊着汗和泪,我终于追上了队伍。谁都没有开口。大约是大家见我一副丧魂失魄的样子,怕随便搭话会招来我穷途末路中的胡抓乱咬吧。 穿过凿开岩石的古老通道,清晨等在那里。 导游小姐的身影渐渐透明,最终消失了。我没有和任何人说话,垂头丧气地脱离了队伍。 春天的清晨,我一个人耷拉着肩膀走在市街上。 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的,一阵隐隐带着春意的风,从身边吹了过去。 到头来,我竟始终没有问过卷毛姑娘的名字——可奇怪的是,走着走着,一个我本该不知道的名字,冷不丁浮上了脑海。 我站在那里,“啊”地深深吐出一口气。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记忆里当然是有的。 可我心里什么情绪都没有。就像一段很远的、属于另一个人的记忆。 ──────────────────────── 鹦鹉幻想曲 1 手指按下和弦,再用单音弹出构成音,然后一边按着和弦,一边往上叠和弦。又用单音重新展开。 从打工的干洗店回到家,坐到电子钢琴前,碰碰琴键,是最近最喜欢的消遣。公寓墙壁很薄,必须戴耳机。即便如此,还是担心键盘的咔嗒声会不会响到隔壁。 电子钢琴的声音还算不错。带倍音踏板,琴键也不像廉价键盘那样轻飘飘的。倒也不是会弹什么曲子,只是按按和弦,试着找出脑海里浮现的旋律,这样无所事事地消磨时间,心情就会很安宁。音乐的世界很深。 总觉得残响营造出的空间深处,藏着什么东西。 摘下耳机,楼下停车场传来高中生的笑声。已经十一点了。总是有三四个年轻人坐在水泥地上,摊着零食和果汁,窸窸窣窣聊到深夜。 打开电视,一个挂着薄笑的艺人正在做节目,嘲笑那些无法好好适应社会的人。 换个频道,一个穿着花哨、妆容艳丽的漂亮女人,正说着想与他谈恋爱的男人和想与他结婚的男人的区别。 宏叹了口气,关了灯,躺下。 枕边充电器里的手机响了。 是浅野。 “如果可以的话,明天能见一面吗?” 浅野开朗地说。 “明天吗?”宏有些犹豫。 浅野约的地点,是百货商店的咖啡厅,“上次那家中餐馆的旁边”。没什么别的话好说,电话就挂了。 宏与浅野相遇,是在一周前——买电子钢琴的那天。 办完配送手续,正闲闲地从百货商店家电卖场走出来,一个男人叫住了他:“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不好意思。这家百货商店的四楼,文化学校在上钢琴课……” 那是一个头发卷卷的小个子青年。 皮肤白皙,溜肩膀,容貌带着一种中性的气质。 宏察觉到,这个人刚才看见了自己买电子钢琴。 “您已经在上什么班了吗?” “啊,没有。”宏苦笑道。 “是吗。那您钢琴弹得好吗?” “不,是初学者。虽然想着过一阵子可以考虑去学,不过现在先不了。” “啊,原来如此。”青年点点头。“午饭已经吃了吗?” 嗯?宏轻轻探出脖子。青年用柔和的态度继续说: “是这样,不嫌弃的话,我也还没吃午饭,一起去吧。八楼的餐饮区新开了一家中华料理店。啊,不用担心,我请客。” “诶?那个,所以……课我就不……” “不不不,不是在拉你报名,请放心。” 青年自称浅野。 宏虽然警惕,还是被他带着一起吃了饭。宏从学生时代起就性格内向,朋友很少,最近更是彻底断了与人来往。 浅野向他提问,巧妙地引出话题,让对话热闹起来。久违地和别人聊聊天,单就这件事本身来说,是愉快的。但对一个在百货商店里搭讪陌生人、请人吃饭的男人,他的警惕并没有完全放下。越是会说话,越是让人不安。 不过直到最后,浅野也没有推销什么,更没有提出任何犯罪式的请求。喝完餐后咖啡,他把宏那份的钱也一起付了。 “哎呀,能一起吃饭我很开心。占用了你的时间,不好意思。” 那一刻,宏对眼前这个白皙卷发的青年——浅野,稍微改变了一点看法。也许,他只是寂寞罢了。世上有很多寂寞的人,也说不定有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心机,只因为看到什么人就走过去搭话。自己做不到,可别人终究不是自己。 “下次再聊音乐吧。”浅野说,“等钢琴送到了,也让我听听声音。” 最后,两人交换了手机号码。 ——居然真的打电话来了。 往约定的咖啡厅去的路上,宏想。 果然还是有点危险。上次是解除对方警惕的第一步,今天才要抛出正题,开始拉人入会或者别的什么吧。 浅野坐在咖啡厅桌边,开朗的眼睛闪闪发光。穿着一件白得晃眼的衬衫。 “呀,你好,好久不见。” 宏在浅野对面坐下,浅野一脸兴致勃勃地问:“上次那架钢琴怎么样了?” 宏下定了决心。 “那个。其实我有些担心的事。” “您说。” “如果他只是孤独而纯粹的人,那自己就成讨厌的家伙了。”宏这样想着,继续说下去。 “那个……你接近我,是不是有什么目的?” 浅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沉默片刻,浅野说: “嗯……说得也是。确实。嗯。这个问题问得理所当然。” “呃,不。只是我很少碰到这种事。” 气氛僵住了。浅野点点头。 “实话实说吧。目的确实有。” “是什么?” “我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吧。我对你的钢琴感兴趣。我呢,有看见拟装集合体的能力……” 拟装集合体是什么?宏没有问。于是两人之间落下一段沉默。浅野歪着头,一副不知从哪里说起才好的样子。 “其实我是旅行途中。住在周租公寓里。遇见你也纯属偶然。” “嗯。” “之前说的话,没有撒什么大谎。也不想卖你东西,更不是什么宗教劝诱。” “嗯。” “我认为事物有〈集合〉和〈扩散〉两种状态。不是物理或精神世界那种说法,你就当是胡言乱语听一听。比方说,树就是集合。水分、纤维、各种东西密密地聚在一起,才成了一棵树。可烧掉的话,就变成二氧化碳、炭和灰,四分五裂了。那就是扩散。森林也同样是树的集合吧。那城市呢?人和东西聚集起来,看起来就像那个整体本身拥有了一种知性。这也是集合。明太鱼子、鲱鱼子……您喜欢吗?当然,是鱼卵的集合。” “哦。”宏稍微冷淡地应了一声。这到底在说什么? “所谓拟装集合体嘛——”浅野撩了撩卷发,从包里拿出一部橙色的手机,就这么递给宏,“您随便摸摸看。” 是知名制造商的产品,看不出什么可疑之处。只是型号有点旧。 宏把手机还给浅野。 “没什么可疑的。那么,请看好了。” 浅野用手掌抚过整台机器。 然后用拇指和食指,用力按住中央。 被按的地方像粘土一样软软地凹了下去。 宏皱起眉头,半张着嘴,死死盯着手机。 手机上出现无数裂纹,外壳那鲜亮的橙色变了色,变成黑色。不是被握力捏碎的。看起来像是起了某种特殊的化学反应。 变色的手机微微鼓了起来。 ——该不会要爆炸吧。 宏几乎是本能地向后仰起脖子。 紧接着,手机在浅野手中粉碎了。像被捏碎的饼干那样细小的黑色碎片,哗啦哗啦散落在桌上。 桌上堆起一座黑色碎片的小山。黑色碎片在蠕动。凝神看去,是蚂蚁。 咦?宏想。 一分钟前还是手机的那堆残骸,已经彻底失去了本来的颜色和形状,变成了无数缠绕在一起的黑蚂蚁。蚂蚁蠕动着,呈放射状四散开来。 “怎么会——” 浅野点点头,把桌上的蚂蚁一把扫掉。 浅野额头上渗出一颗颗汗珠。他掏出毛巾擦了擦汗,才开口: “如您所见。解释起来就是,蚂蚁集合在一起,拟装成了手机。” “蚂蚁?” “是的,是的。我再说一遍。也就是说,这部手机其实是蚂蚁的集合体。说是它变了身,化装成手机,也可以。” “是戏法吗?” “不是。” “不是……可这种事不可能的。” “可能。原理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您亲眼看见了。话会有点长,我从头说起吧。” 2 我从小就能察觉,这世上种种事物之中,总混着一些散发着奇异印象的东西。 比如有十支HB铅笔。其中一支怎么看都不对劲。外观和其他九支完全没有区别,写得出字。那到底是什么不对劲呢——很难解释清楚——它发出的“存在感”微妙地不同。要跟没有同样感觉的人说明白很困难,类似于:一堆塑料人偶里,混进了一个形状相同、但材质是铁的人偶。 相同却又不同的东西——那种奇异的存在,极少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晚餐的金枪鱼片里有一块不对劲,我挨了父母骂也断然没吃;养着的鳉鱼里有一条不对劲,只有那条让我毛骨悚然,便放进了池塘;在图书馆里顺着书架上的书脊边走边看,总也会混着一本不对劲的。 能察觉奇异存在的,只有我。父母兄弟也好,学校老师也好,朋友也好,都感觉不到我捕捉到的那种古怪。 十一岁那年六月,天空覆着厚厚的灰云,是个昏暗的日子。空气里带着雨意。 我放学后,站在火葬场后面的邮筒前。 没错。 那个鲜红的邮筒就是那种东西。怎么看都是个邮筒,却有什么不对劲。无论如何都提不起精神把重要的信投进去。 以前我都装作没看见,径直走过,可这次想彻底查个明白。也许是年纪渐长,胆子也跟着大了吧。 我摩挲着邮筒光滑的表面。 又用小树枝戳了戳。对着邮筒口,“哇”地大喊了一声。 “冒牌货,现出原形!” 当然,什么变化也没有。这也是意料之中。街上除我以外空无一人。 我一度走开了,可还是不甘心。当作最后一次,我闭上眼睛,集中精神,再一次慢慢抚摸邮筒。 只有一瞬间,手心传来极微弱的什么。 像要融化、像在蠕动……一点波痕。谜一样的触感。 只有那么一回。 果然有什么。我更加集中精神,拼命追逐那幻觉般的触感。也许就像个生手头一回摆弄乐器,偶然碰出一个音,就追着“咦,刚才那是什么?”寻找窍门。 身体热起来,汗涌了出来。渐渐地,我的手不是在抚摸邮筒,而是陷进滑溜溜的邮筒里,搅弄着它的内部。 “啊”地一瞬,刚才那一点波痕忽然同时从手掌传遍全身,触感变作了扎实的实感。 我摸到内核了。不由自主地用力一握。 一股巨大的东西轰然涌来。 我惊得睁开眼——邮筒已经不是邮筒了。 投递口消失了,只有一团奇怪的红色巨物,簌簌地颤动着。 我回过神来,向后倒退,一屁股坐倒在地。 我知道了邮筒的真面目,惊愕不已。是虫子——瓢虫。 五十万只还是百万只,总之数目惊人的七星瓢虫,在那里骚动蠕动。 剧烈的恐惧和惊骇,让我连声音都发不出来。眼看邮筒塌散开来。 视野被乱舞的瓢虫淹没了。 密度浓重的红黑颗粒之群向我逼近。 无数瓢虫黏上我的身体,从衬衫缝隙钻进去,在脊背、大腿、脖颈上纵横乱爬。啊,我想自己这下要死了。享年十一岁,被七星瓢虫吃掉而死……多么凄惨。眼前并没有走马灯闪过。我只是一心一意地祈祷:救命、救命。 视野中瓢虫的密度渐渐稀了。 几万只瓢虫被风卷起,向阴沉沉的天空扩散开去。又几万只瓢虫,乱纷纷地钻入近旁树篱的灌木丛中,消失了。 终于,周围一只瓢虫也不剩了。 我瘫坐在地上,好一阵子站不起来。过了许久,我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毫发无伤地得救了。不知什么时候,眼泪滚滚流下,止也止不住。 回到家,母亲问我:“哎呀,下雨了吗?”我浑身湿得像刚从头顶浇了一桶水,其实全是自己出的汗。 我跟家人说了瓢虫的大群伪装成邮筒的事,没有人相信。父母起先还浮着薄笑听着,最后只是说:“别说了,别总胡说八道。”他们说,那个地方原先压根就没有什么邮筒。 我在学校里也说了同样的事。同伴们不像大人,有六成相信了。 不过,大概也和“在厕所里看见了花子”属于同一程度的相信吧。 邮筒事件过去大约两个星期。我回到家,家门前停着一辆绿色的车。 客厅里有个没见过的男人,正和父母说着话。是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我正想上楼回自己房间,那人叫住了我。 “听说有瓢虫伪装成邮筒的事,是你的故事吧?” “这孩子不知看错成什么了,胡说八道呢。”母亲苦笑着说。 “能讲给我听听吗?” 那人在市政府工作。我住的小镇上,大家都认为公职人员是可信赖的了不起的人,所以父母也拿出了一副待客的脸孔。 据他说,是为了给《市民来函》栏目写稿而在收集小镇怪谈,想让我先带他去那个邮筒所在的地方看看,再去公民馆把我的话录下来。 “能不能把这孩子借我一两个小时?” “他可不是什么少爷的料,您太客气了。行行行,请便。” 母亲连商量都没跟我商量,一口就答应了。 “你去一趟吧。可别做出让父母丢脸的事来。” 我坐上了绿色车的副驾驶座。先把车开到火葬场后面——邮筒曾在的地方去了一趟,那人似乎不太感兴趣,很快便发动了车子。 “邮筒散掉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得危险?” “我倒以为自己要死了,不过现在想想,似乎也没什么特别的危险。” 我回答完,那人点了点头。 我们没有去公民馆。驶过市政府,车子停在一座寺庙的停车场里。 “不是要录音吗?” “嗯。那个待会儿再说……有样东西想请你看看,可以吗?” 寺庙旁边有座杂木林的小山,一条窄窄的石阶路通向幽暗的林木隧道之中。那人步态从容地走进小路,回头说:“这边。” “你的事我已经听了个大概,也相信你。这种现象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世上有些古怪的东西。能够察觉的人会隐隐约约地察觉,可大家都什么都不做。” 走完石阶,就到了山顶。 圆形空地的中央立着一块石碑,近旁排列着几十尊地藏菩萨。数量相当可观。要说不瘆人是假的,可毕竟是大白天,又有大人陪着,倒也不觉得害怕。 透过树木的间隙能望见镇上的街景,算不上什么好风景。那人喘了口气,伸手指向那排地藏。 “你看得出来吗?” 我明白他为什么带我来这里了。 那些地藏每一尊都各不相同。容貌也好,大小也好,磨损程度也好,都不一样。然而其中一尊,正散发着和邮筒相同的气味——是地藏的模样,却不是地藏的奇异气息。 “是这个吗?” 我战战兢兢地指了一尊,那人屏住了呼吸。 “就是它。” “叔叔也能看出来吗?” “啊。可以的话,你能不能像对邮筒那样,对那尊地藏试试?” 我踏出一步,那人又慌忙说: “啊,不过,不行也没关系。要是觉得害怕,停下来也好。不不不,还是算了吧,啊哈哈,怎么样,害怕了吧?” 用不着操心,我一点都不怕。我在心里嘟囔着,伸手碰上了地藏。我听见那人轻轻倒抽了一口冷气。 大约花了五分钟。和邮筒那次一样,浑身大汗。这一次我同样在地藏中找到了核心,刺激它,“结”便应手而解。 那尊地藏,据我看到的,是由两种东西构成的。一种是灰,另一种是砂。 睁开眼,灰“蓬”地卷了起来,和瓢虫那时一样,视野被灰掩住了。 同时传来“哗啦”一声,脚边堆起了一座砂山。 “你没事吧?” 那人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正因为成就感而恍恍惚惚——用颤抖的声音说: “谢谢。” 灰随风散去。 “太好了。太好了。真的谢谢你。” 那人双肩颤动,哭了起来。 据他说,那尊地藏以交通事故中死去二十年的弟弟的姿态,混在其他地藏之间伫立了那么久,有时还会用只有他才听得见的声音开口说话。 那人把砂收起来装进袋子里。送我回家的车上,他不住地道谢。 那人拥有辨认怪东西的能力,却没有让它们扩散——他说的其实是“成佛”来着——的能力。他还说,他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别的、能做和我一样事情的人。对于我能否让那尊弟弟姿态的地藏成佛——用我的说法是解放,他心里原本也只有一半把握。 “不过,今后要是再遇上古怪的东西,你要好好想清楚。如果和自己生活无关,最好就放过它。因为那是未知之物。” “如果我还是想摸呢?” “你会想摸吗?” 我难为情得说不出话,转头望向外面的风景。 其实,当时看见那尊地藏的时候,我心里升起的,不是对不明之物的不安,而是一种比它更强烈的、想要触碰的猛烈渴望。 沉默了好一阵,那人说: “若你真就是忍不住想摸……那恐怕就是你的业了。”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反反复复想过,我这种能力到底算怎么回事。也曾试着往宗教的方向去解释,但我没能从中找到让自己信服的答案。 总之,这是我个人的问题。虽然不太明白,但世上极其罕见地存在着古怪的东西。 古怪的东西,别人看不见,或是就算看见也注意不到它古怪。也就是说,它的存在感单薄。而就算它消失了,大多数人只留有模糊的印象,根本察觉不到它消失过。古怪的东西由某种东西聚合而成,碰触核心、解开结扣,就会分崩离析,失去形状。 对我来说,触碰那些古怪的东西,解开它们的结扣,是一种恍然忘掉现实的恍惚体验。 我把那些古怪的东西命名为“拟装集合体”,把让它们散开叫做“解放”。 那之后,我也时常遇见拟装集合体。 当然,也不是没有转身走开的选项。路上有一根气息古怪的电线杆。可那又如何呢? 然而,我一旦认出那是拟装集合体,就算当时走过去了,事后也还是会心心念念,放不下。是的,就是想摸。想摩挲它,让手陷进去,摆弄它的核心,解开它的结扣。想沉溺于那种不可思议的接触,浑身大汗。 好在这种东西极其罕见。因此,我几乎只要发现拟装集合体,就会无一例外地上前抚摸,把它解放。 护栏变成了桔梗的花瓣。 录像带变成了油亮亮泛着绿光的甲虫。 自行车停车场的黄色自行车,变成了植物的枝条和一群胡蜂。 一张古董旧书桌,变成了银杏落叶和樱花花瓣。晚秋的风,把两个不同季节的东西哗啦啦地卷上天空——那番光景,仿佛少女漫画里的画面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 森林里的自动贩卖机,竟然变成了百元硬币和五百元硬币。不是假币。有阵子我为钱发愁的事全没了。 把玩这些集合体的快乐各不相同。每个集合体的“味道”都不一样,绝无相同的触感。有的欣然接纳我的手,像要把我吸进去;有的则一副害了羞、强忍着的姿态。是的,只要一碰,就能感觉得到。 日常生活中即便有什么烦心事,只要解放一个拟装集合体,压力便消失得干干净净,会涌起一种邪祟尽去般的清爽。 或许是我的自作多情,但被解放的那一方,似乎也有几分欢喜。自行车变成胡蜂群的时候我着实慌了一下,但那些胡蜂没有一只蜇我。 渐渐地,我的周围再也见不到拟装集合体了。日常生活的范围之内,几乎全被我解放光了。 我开始寻找拟装集合体,足迹越走越远。 那天那人说的话,看来是对的。这恐怕就是我的业。我把解放拟装集合体当作了人生的目的。 于是,如今的我,正在为解放全国的拟装集合体而旅行途中。 3 “然后,我就发现了那架钢琴。”卷发青年把蓝莓挞送进嘴里说。是家电卖场里摆着的那架罗兰电子钢琴。总不能当场在店里动手抚摸、把它解放。买下来也行,可为了一个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东西掏那么多钱,实在肉疼。正发愁的时候,你把它买走了。 我忍不住就搭了话。 本想找机会把事情讲清楚,可这事实在太没头没脑,一直没能开口。 “话我算是听明白了。”宏带着几分疲惫,叹了口气。“虽然实在让人没法‘哦,原来如此’地点头,总而言之——我家那架钢琴,并不是真正的钢琴,而是什么东西,像瓢虫、蚂蚁那样——聚在一起,伪装成了钢琴的模样。是这个意思吧?” “是的。我能看得出来。” 拟装集合体扮成乐器的例子,这是头一回。它真的能发声吗?发出的会是怎样的声音?就算真能发声,那声音也许只有演奏者自己才听得见。兴趣是无穷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跟你交个朋友,然后好好看看那架钢琴。然后……是的,我想解放它。 当然,从你的角度看,好不容易花钱买的钢琴就这么没了,肯定觉得岂有此理。可往长了想,把来路不明的东西搁在自己屋里,你觉得好吗?不瘆人吗? “你不会收钱吧?”宏紧盯着卷发青年。“解放……是这么叫吧。你不会拿这个当由头,向我要报酬吧?” “那怎么会。”浅野笑了。“绝不可能,这点你尽管放心。钢琴的事我已经决定了,由我全额赔偿。你别想太多,先让我把钢琴解放了吧。” 宏带浅野回了公寓。刚才在咖啡馆里看到的那台手机,说是动了手脚,也不是说不过去。可万一那架钢琴真像刚才的手机那样散开来,倒是想亲眼看看。他也说了全额赔偿,要是什么都没发生,那他只管还是个可疑的人,送走就是了。 浅野一进屋,便满脸放光,夸赞屋里的家具,还对着书架上几本书和几张CD,说自己跟宏趣味相投。 两人各开了一罐宏从百货店买来的啤酒。宏又拿出红酒和饼干。浅野请他弹两下听听,宏摇了摇头。 “出个声就行。” 宏拔掉耳机,让琴声能响在房间里,随手敲了几下琴键。 浅野一言不发,闭着眼,静静听。 “怎么样?” 浅野一脸为难,叹了口气。大概是光听声音,什么也判断不出来吧。 “这就试试怎么样?那个,解放。” “好,那就来吧。”浅野坐到琴凳上,开始抚摸琴键。 那算不上一段演奏,只是杂乱无章的音符不规则地响着。 当然,浅野并不是想弹琴,而是想解放钢琴,随他去便是。 宏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一边喝,一边怔怔地等着。 浅野弹了大约三分钟不成调的音,啧了一声,擦了擦汗,坐到宏旁边。 “不急,慢慢来。”宏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像是在安慰他。 “不过,要是像钢琴这么大的东西散开了,收拾起来可够麻烦的。”浅野蔫蔫地咕哝了一句。 “其实,你根本就不信吧。” “算是吧……嗯。”宏苦笑着。 浅野脸色一变,像发起火来似的,把手放到宏的膝上,身子贴了过来。 “啊哈哈。”宏对着他笑了笑,可浅野脸上有种逼人的凶气,宏的笑容僵住了。 浅野一字一顿地说: “那个……我,可没有那方面的,爱好。” 宏想把他的手掌从膝盖上拨开,可仿佛有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压着,身体动弹不了。 “你还真是个呆子呀。”浅野在他耳边低语。“你没有,我有呀。” 宏看向浅野的脸,想分辨这里面有几分玩笑。满脸汗珠,眼睛亮得瘆人,面上挂着一副痉挛似的笑。 “喂,别闹了。”宏换了语气,厉声说。 浅野嗤嗤地嗅着,仍旧摩挲着宏的腿。一阵寒气蹿上来。随即,宏的左膝以下,倏地脱落了。 一只白色的鹦鹉落在地板上,扑啦啦张开翅膀,飞向书架。 宏短促地叫了一声。 腿没了。 不疼。腿像融化一样消失了,成了一只鹦鹉。他想站起来,可因为没了左腿,身体失去平衡,被重力拽回沙发靠背上。 “不是钢琴哦。你才是集合体。是我有生以来头一回碰上的——人型拟装集合体。哎呀,我那天在百货商店里看到你,简直兴奋得不行。拟装集合体,居然是活的,会动的!” “把我变回去。” “变不回去了哟。”浅野笑得很开心。“没想到竟然是鸟做的。你一直拿自己当人活着,却半点没察觉自己是一堆鹦鹉。啊啊,太好玩了,我都感动了。人型集合体呀。人型。这种乐趣,一辈子怕也碰不上第二回……多谢了。这会成为我最棒的回忆吧。” 浅野的手缠了上来,抓住宏猛然挥起的右手。一种像是顺着手臂涌来、要把自己由内而外翻搅的感触,让宏忍不住呻吟出声。 “绕来绕去说穿了,你心里其实也盼着变成这样,对不对喵?” “杀人犯。” “不对哦。”浅野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舔了舔嘴唇。“真要那么算,我方才在咖啡馆说的那个妖怪邮筒的事,岂不成了毁坏器物罪?也不对吧。” 倏地,宏的右肘脱落,变成一只绿色的鹦鹉。鹦鹉落在浅野脚边——他汗水滴成的水洼里,咕噜叫了一声,又扑棱棱在屋里飞起来。 “从今往后呢,你的身体会一个接一个地没掉,零散地四散开来。全都会变成鹦鹉哦,全部、全部。为你担心了?心怦怦跳了?兴奋起来了?反正已经开始了,只能陪我到头了呗。生气了?看着自己一点点扩散是什么感觉呀?痛快吗?不痛快吗?我一直想听一回拟装集合体本人谈谈感想呢。还是说,这问题问得太没情趣啦?” 浅野流着欢喜的眼泪,在宏的耳边,带着抑扬顿挫,唱歌般地说:“那么,再见啦,au revoir——我们永别了。” 4 敞开的窗口里,二十只鹦鹉扑棱棱地飞了出去。 像大雁一样排成编队。 破旧的混凝土公寓渐渐远去。 飞在最前头的那只鹦鹉——因为羽毛是深红色的,为了便于叙述,今后就称它为“红”——一边扇动翅膀,一边想。 刚才还是人类的记忆还在。宏。 虽然日子过得朴素,可回过头想想,难道不也算是些不坏的日子吗。 钢琴已经弹不了了。然而一旦真成了鹦鹉,对人类的生命倒也没什么留恋。 环顾四周。 鸟群里,绿色的四只,白色的七只,黄色的四只,蓝色的四只。红色只有自己一个。自己和伙伴们都这般色彩斑斓,让他有一点骄傲。 盘旋时,所有鸟同时盘旋。 红向着编队的右翼发出提升高度的意念。负责右翼的四只鸟轻盈地升了上去。 红想:看来这群鸟,只要自己一动念,就能自由地操控。像手脚一样——当自己是人类的时候,伙伴们大概就是手脚,而自己,就是头部吧。 虽然四分五裂了,却并非全然零散。从今往后,二十只鸟是一只鸟。大家是一个整体。 从今往后——。 红追想着过去与未来。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夏天的风从天空中吹过。 忽然,一股强烈的兴奋感推动着红,他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鸣叫。 希望还是有的,对吧?红向所有伙伴发问。 伙伴们从全身放出喜悦,齐声应答——希望,我们只有希望。绚烂的羽毛在太阳下闪闪发光。 对那个卷毛青年的恨意依然还在,但已经无可奈何了。 把这想成一场捉迷藏吧。他是鬼,被找到的人就出局。倒不如说,从今往后也不得不一直当鬼的他,才更叫人怜悯。 鹦鹉该在哪里生活才好呢。 南方才是原产地吧。冬天到来之前,趁早往气候温暖的南边去比较好。 远处望见一片森林。先去那里。接下来呢?去下一片森林。也没有别的事可做。一路往南飞下去吧。红在脑中描摹着一场漫长的旅行。 一切,再见了。 城镇渐渐远去。 5 色彩斑斓的二十只鹦鹉,继续着南下的旅程。 俯瞰着成百上千的屋顶飞过。从高空看去,河流弯弯曲曲,泛着暗淡的光。 展开双翼,轻轻卸力,便会生出升力。若能巧妙地乘上气流,便能一路远远地滑翔而去。 从前他常梦见自己在天上飞。原来那就是这种感觉啊,他想。 在眼下发现一片森林,便落下去。停在枝头,排成一列寻找食物。只要有一只发现了敌人或觅食的去处,其他十九只也都会知道。 它们吃树果、树芽,也吃肥肥的、奶油色的毛虫。有时也会落到田里,啄食人类种的谷物。什么都很好吃。 山尽量绕着走,沿着山谷和海滨前进。 有一次在树荫里歇翅,一条绿色的青蛇顺着枝头游了过来。白色七只中的一只险些被它吞掉。 还有一次,一栋民宅的窗口里,一个满脸痘痘的高中生拿气枪朝它们射击。塑料弹擦过了蓝色那只的尾羽。 猛禽闯进地盘时会发出威吓,乌鸦也会愤怒地啼叫。但只要飞出它们的领地,死缠烂打追着来的敌人倒不多。也许是因为这群色彩鲜艳的编队,对领地居民来说,太过异样,是从没见过的东西吧。 黎明之前、黄昏时分、寂静的夜里,可以感觉到万物在时间的流逝中缓缓移转。变成鹦鹉之后才发现,大气里充满了天然的音乐。 死理所当然地无处不在,生也处处开出花来。 鹦鹉们侧耳倾听。 一到天快亮的时候,喉咙就不由自主地“咕噜噜噜、咕噜噜噜”地响起来。仿佛那是分配给自己的演奏声部似的。 它们在住宅区里零星分布的公园凉亭梁上歇脚,也借宿过地方铁路小站的屋顶里面、铁桥下、小学体育馆的屋顶、山崖半腰的岩洞里。在清流里洗澡,在竞技场旁听音乐会,还去古寺里戏弄过和尚。 不久,陆地到了尽头。 红和作为它手脚的十九只鹦鹉,一同落在海岬崖上一座纯白的灯塔顶上,排成一排,歇着翅膀,开了个小会。如果二十只鸟是一只鸟,那这也算是自问自答。 从这里再往南,就得跨海了。可是自己这群,能飞过去吗? 也许能飞过去,也许不能。 飞上几个小时就会累。也许乘上气流就行,可气流这种东西靠不住。万一失手,就会在空荡荡的大海正中央,精疲力竭,全军覆没。 正想着,船缓缓横过了反射着白光的海面。 是货船。 二十只鹦鹉一致认为,这大概才是最稳妥的办法。一齐朝船飞去。 它们并排落在甲板上舱室的屋顶。 船破浪前行。 蔷薇色的云彩流动着。夜幕降临,星星眨眼。 风渐渐变得温暖起来。 天快亮时,船在某座岛屿靠了岸。它们下到岛上找食物,啄食果子和树芽,还多少糟蹋了一片花田。 这时候大约九月中旬,可天一亮,夏天就回来了。天色开始发亮之前的片刻,小鸟和蝉便一齐叫了起来。 强烈的日光烤热了大地,渗进泥土里的水分,闷腾腾地蒸发上来。 一个背着钓竿、穿短裤的少年,骑着自行车从坡道上冲下去。路旁是大片扶桑花。 水蓝的天空上浮着大朵大朵亮晃晃的云。无风的海面清澈透底,能看见海底的珊瑚,连珊瑚周围的热带鱼都一览无余。 终于到南国了。 过了几天,又有一艘向南开的船停在了码头。二十只鹦鹉搭上了顺风船。 是艘载着游客的渡轮。乘客们看见停在栏杆上的二十只鹦鹉,闹翻了天,举着相机咔嚓咔嚓地拍。 “好漂亮的鹦鹉!” “别老看人家嘛。” “说话了!鹦鹉说话了!” 红有点难为情,别开目光,可心里也有几分得意。 终于,它们抵达了一座被环礁围着的岛。岛中央有池塘和岩山,稀稀落落散布着人烟,平坦的地方种着人参和甘蔗,像拼布一样铺展开去。 中央的岩山上有许多小小的凹洞,山下的林子里食物也很丰足。 旅途劳顿的红决定在这里歇上一阵子。本来打算只休息五天,可因为有台风靠近,日程一拖再拖,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星期。 气候温暖,到处开满了花,树芽和果子也都很丰盛。蛇也不多。没有动辄侵入领地的凶猛猛禽,也没有乌鸦。勉强要说有什么烦人的,也就是爱吃果子的蝙蝠,还有在海边盘旋、贪得无厌的海鸥罢了。 正因为长途跋涉看过许多地方,才觉得这是最好的岛。 要是出了什么问题,再往南走就是了。 要是没什么问题,就在这里住上一阵子。 红这样判断。 多半在这里,冬天也过得去。 有一天,它们停在路边一户农家的仓库屋顶上,听见一个旅行者正和岛上的人说话。 “唔,船倒是还能开。不过你可真够好奇的。那地方真真什么都没有,只有旧日本军的废墟。” “其实是杂志采访。” “哦,那可了不起。你是自由职业什么的吧。” 红从屋顶探出头,朝两个站着说话的人看去。一个是剃着平头、晒得黝黑的大叔。另一个是看上去二十多岁、留长发的年轻人。 “是自由撰稿人。”年轻人纠正道,“有本季刊叫《秘境人》,我负责一个叫‘废墟巡礼’的栏目。上一期写的是长崎的军舰岛。” “这一期来这儿啦。原来是冲着废墟来的。那,你打算怎么办?今天住我家,明天呢?” “我带了露营装备,想的话,最好能在那个无人岛上住一晚。可以吗?” “哈哈哈,住我家倒是没什么,不过那地方挺瘆人的啊。” “看着是怪吓人的。不过,算工作嘛。” “说起来啊,那地方我去看过一回,三年前了。那时候全是老鼠。不知道是不是异常繁殖,多得吓死人,根本没法露营。后来,去年冬天吧,我载着钓鱼的客人,顺道上岛看了看——这回啊,一只都没了。” “是互相吃了吗?或者集体自杀什么的。” “谁知道呢。兴许是有人撒了毒饵。现在岛上什么样就不知道了。你要是上了岛,一看老鼠又多了,露营还是算了吧,稳妥点好。那行,明天十点我开船。” 第二天早上,鹦鹉们落在了自由撰稿人搭上来的那条渔船的船顶上。既然已经找到了安身的岛,漫长的旅途也快结束了,时间便有的是。观光游玩也不坏,况且周边的小岛,也想着尽可能多跑几趟,多攒点情报。 不到一个小时,船就到了那座岛。 大叔还在系缆绳,二十只鹦鹉已经飞上了小岛上空。 原本只是漫无目的地搭船,到了才知道,原来是一座离岸近得随时能从岸上望见岛影的无人岛。要是早知道,自己飞过来都行。红想。回程也不用坐船了。 岛是平坦的,立着几座废墟建筑。虽有长着草的野地,但大部分地面都覆着砖块和混凝土的瓦砾。沿岸边搁着一门锈得通红的火炮。是个走上一小时就能绕一圈的小岛。 半塌的废墟建筑爬满了藤蔓,透着岁月沉淀过的古代遗迹的风情。 “没有老鼠呢。”年轻人说。 “是没啦。看来是真绝了种。那不是挺好。” “看来能拍到不错的照片。” “那好。那我回去啦,明早再来接你。到时候到我现在系船的地方来就行。” 灰云的缝隙里漏下几道光柱,照亮了废墟另一侧的一片海。天空中海鸥盘旋着。长发青年眯起眼睛,背着单反和三脚架,四处走动,拍起照来。 红藏在苏铁的叶荫里,怔怔地望着眼前的建筑。 一座旧得发灰的混凝土废楼。到处都有焦黑的痕迹。 它仰起脖子,喉咙里咕噜咕噜响。 这东西不对劲。 别的废墟都没有——那是一种不像无生物的气息。 整座建筑都在散发着一股微弱的噪音,像在屏息潜伏,又像在打着睡鼾。若还是人类的时候,也许根本不会察觉。 入夜,青年搭起登山帐篷,捡了废材和漂木,生起篝火。 火光映照着青年的背影。红从背后的暗处,忽然开口说: “晚上好。” 正喝着速溶咖啡的青年,身体僵住了。他把马克杯放在脚边,战战兢兢地环顾四周。 “谁、谁在那儿?” 红一边挑战着作为鹦鹉所能发出的最高音,一边回答: “谁都不在。” 青年歪着脑袋想了想,紧盯着暗处,压低声音,慢慢说: “我不知道您是哪一位。不过我明天就回去了。不好意思,我只是来拍几张照片的。” “上杂志?” “是有这个打算。不过,要是住在这儿的您说不成,我跟社里的人商量一下……这次也可以取消。” “那倒不用。不过,也写写我的事吧。” 青年沉默了。 “写写。” “好。那您是什么人?” “在这里等候的人。” “等候的人……您在等谁?” “浅野。只有浅野能够解放。那样写。” “浅野是谁?” “这里有应当解放的东西。那样写。我在等浅野。那样写。” 红说完这些,便离开青年,飞向了夜空。 6 到了十月。阳光比盛夏柔和了几分,蝉鸣也渐渐听不到了。 某个午后,在镇外的树林里。一个黑色长发的年轻女人被男人按倒在地上,正拼命呼救。 红从木麻黄的叶荫里开了口: “住手。” 同时也向伙伴们发出指令。散布在各处林间的十九只鹦鹉齐声合唱: “住手。” 男人从女人身上跳开,四下张望。 “蠢货。” 稍迟片刻,大家一起——“蠢货。” 合唱声不知从哪里传来,听起来就像整片森林在说话。 男人僵着脸,拍掉衬衫上的泥,一脸扫兴地走了。 被留下的女人撑起身,四下看了看,静静地想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谢谢你们。” “不客气。” “——不客气。” “那个,打扰了……我想谢谢你们。” 红始终没有现身,只从树上的叶荫里回答: “我住在这片林子里。谢礼就免啦。” 女人怔怔地站了一阵,终于膝盖一软,跪了下去。 “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人把事情说了出来。 把女人按倒的那个男人叫大介,是村里头号麻烦人物,渔业主的儿子。 大介从小就粗暴。初一那年,打折了住在附近的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小学生的右手骨头。理由是“想试试自己的空手道手刀到底有多大威力”。他是那种把力量毫无节制地朝弱者身上使的人。 中学毕业离开这座岛后,大介过了十五年左右才回来。在内陆盗窃、暴力事件,干了许多坏事,据说还进过监狱。 对大介来说,犯罪也好,服刑经历也好,都不过是英勇事迹。他变得比离岛时更加傲慢、更加粗野。岛上的人虽然谁都嫌恶他,却没有一个人敢当面说半个不字。 女人有个大三岁的哥哥,名叫龙郎。大家都对大介暧昧苦笑、敬而远之,只有龙郎会毫不客气地当面向他提出意见。也正因如此,两个人据说闹到有时会动手扭打的地步。论臂力,是龙郎更强。 大约一个月前,她的哥哥——龙郎出海后便下落不明了。另一个渔夫发现一艘空船在浪间漂浮。 女人——还有她周围的人——都认定,那天同样出海的的大介一定下了手。可驻在所的警察把案子断成了事故。那是没有第三人看见的海上发生的事,什么证据都没有,而且硬要闹大,也不是岛上的人所希望的。 整整一个月,女人不知该怎么排解胸中翻涌的悲愤。她屡次说出对哥哥之死怀疑大介的话,或许已经传到了本人的耳朵里。 那天,她在日用品店买了洗衣剂回家,走在路上,大介出现在前方。他捏着嗓子说,我来告诉你哥哥死亡的真相,不由分说地把她塞上了小货车。 在森林里把她按倒的大介,眼里布满血丝,像觉得很好笑似的说: ——听说你到处在讲我的闲话?你算什么东西。不自量力的人会有什么下场,今天就让你好好学一学。跟那个混账一个样。 “就在那当口,你们救了我。可是这座岛上,没有一个人靠得住。那家伙还会再来的。再不离开这座岛,我大概会被杀掉。” 女人脸颊绯红,抽抽噎噎地哭。 “我来帮帮你吧。” 红被一股义愤推着开了口。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在岛上长住下去,有个把人类做朋友总不是坏事。 “就把那样的家伙教训一顿吧。不过,不能白帮。请在这附近种上向日葵。” “什么?” 种向日葵吧。那是我和你交上朋友的记号。 那是个星星闪烁的寂静夜晚。 二十只鹦鹉等日头一落,便同时从森林里飞起。 它们飞向女人告诉它们的大介的家。那是一栋被防风福木树围起来的宅邸。 二十只鹦鹉落到树上、屋檐的排水槽上,扯着嗓子叫喊起来: “龙郎!别开玩笑了!龙郎!我回来了!你竟敢杀我啊!” 听到屋里传出一阵动静后,二十只鹦鹉各自抓起事先备好的石头,飞向高空。拎着木刀出现在院子里的大介和家人,被突然从天而降的石头吓得弯下身子,狼狈地缩回了屋里。 一只鹦鹉飞回庭院的暗处,嘶声叫道:“自首吧!不自首就杀你们全家!” 二十只鹦鹉散到了全岛各处。 红感觉自己变得又薄又阔,像铺满整座岛一样。整座岛都在它的感知之中。每一只鸟的动向也清清楚楚。 夜色中的石墙。白砂的小路。灯塔。牧场,摇动的福木叶。港口前的食堂,神社里的赤木树。 它们各自飞落在一户户亮着灯的人家窗外,齐声念起了那段套话。 村子里有亡魂出现——消息立刻传开,不多时便不胫而走,传遍了全岛。 “哎呀,哎呀,可真吓人,吓人。”在村公所上班的男人压低声音对同事说。“晚上喝几杯,正想着差不多该睡了,窗外猛不丁传来一声‘我是龙郎。我回来了’。那声音可怪了。你看啊,龙郎是谁?那不是死人吗?我心想谁这么缺德,冒用死人的名字瞎闹,跑出去一看,连个人影都没有。脚步声也好,人的气息也好,一概没有。可把我后背都凉透了。” “我奶奶也听见了,一模一样的话。说不定真是龙郎。化作怪物回来了吧。” “山城先生家也闹了。” “听说渔业主家还从天而降了石头。” “龙郎发怒了吧。” “他为啥发怒?” “那还用说……肯定就是被那家的蠢货杀了呗。” 岛上有个操持咒术的老婆子,她向前来请教的村民郑重地说,龙郎已经化作怨灵回到岛上了。就在同一夜,老婆子家里也响彻了那诡异的叫声。 老婆子换上白色装束,前往海岬附近的森林,举行镇抚怨灵的祈祷。好几个村民目送她出了门。 森林里有一座小小的神社,供奉着一块据说是五百年前从海上飞来的岩石。 老婆子独自祈祷时,向来都是在这里。在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上一代的咒术师也在此处祈念。 老婆子在神社前铺上草席,焚了香,把盛着鱼糕的碟子端端正正摆在面前作供品。 一切就绪后,她闭上眼,开始念诵祝词。 大约过了三十分钟,神社旁的大赤木树冠上传来一个声音: “大介若在岛上,此后必有,天大祸殃。” 睁开眼,面前碟子里的鱼糕已经不见了。 大介独自来了。那片他曾把龙郎的妹妹按倒在地的森林。怀里藏着一把手枪。那是经由东南亚弄到手的,龙郎也正是用它收拾掉、丢进海里的。 他踏进森林,正窥探着周围的动静,背后传来一记憋着的笑。是女人的笑声。 拔出手枪回头看,没有人。 这回,旁边的灌木丛里又传来嘿嘿嗤嗤的笑声。是男人的嗓子。循声看去,只有一棵垂着气根的榕树。 “是龙郎吗?” 开口一问,羊齿丛里传来一声“咻——”的口哨响。 “咻——”一声,也分辨不出是“是”还是“不是”。就算真是龙郎,那也已经是死人了。这一点,亲手下了杀手的大介比谁都清楚。 “嗤嗤”“哈哈”,四周充满了黏腻的、泛着恶意的笑声。 大介转瞬便失了战意。 敌人没有形貌,枪口找不到可指的方向。 他垂下肩膀,离开了森林。忍住想拔腿就跑的冲动,刻意慢吞吞地走,是仅存的最后一点自尊。回到车旁,挡风玻璃碎了,轮胎也瘪了。 好不容易回到家中,把手枪锁进保险柜。忽然觉出一丝异样,抬头一看——房间的拉门上,用钉子一类的东西刻着一个大大的“龙”字。 红毕竟曾经是人,心里很清楚:一旦有人识破亡魂的真身其实是鹦鹉,势必招来猛烈的反击。白天,它们便分散在无人涉足的森林深处的树梢上,悄然歇息。 暂且等着流言在岛上慢慢渗透,第二次袭击安排在第一个夜晚之后的第四天。 深夜时分,二十只鹦鹉不排编队,各自飞散,在大介家上空重新聚齐。 这次,它们把从海边捡来的贝壳、石化的珊瑚碎片、死鱼,像雨点般投向大介的家。 又在小学的操场上,用碎石排出了字——《大介是杀人犯》。 几天之后,大介从岛上消失了。好几个村民目击到他提着大行李袋,登上了清晨的渡轮。 女人遵守了约定,在森林周围种下了向日葵。 7 那是十二月里一个晴朗的日子。一个身材不高、头发卷曲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本季刊《秘境人》,登上了岛。 淡季的岛上冷冷清清。民宿里的住客,也只有卷毛男人——浅野一个人。 他跟民宿大叔说了想去那座废墟岛,大叔爽朗地说: “哦,那座岛啊。看你是淡季来的客人,我寻思八成就是这回事。也就是说,你也是拍废墟照片的人吧。没问题,船能开。” “我打算在那儿住一晚。” “好啊。明早去接你。说起来,前阵子来的人也在那儿住了一晚,说是在废墟里碰上了美女幽灵。是个一直念着离开自己的男人、苦苦等待的幽灵呢。” 浅野微微一笑,晃了晃手里的杂志。 “我知道。我读过这个了。倒是真想见见她啊。” 浅野登上无人岛,目送大叔的船渐渐远去,然后开始了探索。 他此行要找的东西,一定就在这里。 那是他心爱的《秘境人》杂志“废墟巡礼”栏目里的幽灵故事中,出现过他自己的名字。 〈这里有应当解放的东西。只有浅野能够解放——黑暗中的女人这样说。她在这座岛上等待了漫长的岁月,大概是在等一个曾经爱过、却永远不会回来的人吧。〉 那段文字,他是在酒店的床上读到的。“浅野”这个姓并不算罕见,所以单凭这个,说不定跟他毫无关系。但浅野怎么想都觉得,是拟装集合体在呼唤自己。 走了大约十五分钟,浅野停下了脚步。 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 陈旧的混凝土上,窗框里伸出锈成赤红的钢筋。看上去确实是废墟,可又带着一种怎么看都不像废墟的气息。 浅野抬头望着那栋楼,咽了口唾沫,叹了口气。 好大。 这么巨大的拟装集合体,还是头一次碰上。 它散发着一股骇人的气息,仿佛周围的空气都在微微颤动。 到底是由什么东西集合而成的,不解放就不得而知。解放后会变成什么,他毫无兴趣。用什么做的都无所谓。 可一想到这具巨大集合体指名召唤自己、求自己解放它,他浑身就起了鸡皮疙瘩。但要解放它,实在太大、太危险了。这种体量的东西要是崩塌下来,不是重伤就是送命。 算了吧。 他迅速做了决定。 可一旦决定不做,除了等明早的船来,就再没有别的事可做了。 他在背阴处坐下,伸了个懒腰。 翻开为打发时间带来的文库本,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不知不觉间,翻来覆去地读着同一行。 十秒、二十秒、三十秒、四十秒、五十秒、一分钟。海鸥在叫。时间走得可怕地慢。他试着用瓶装水润润嘴唇,又吹吹口哨,可这些事并不会让时间走得更快些。 无论把目光移开多少次,视线总又被那栋楼拽回去。 在意得、在意得不得了。 身体深处隐隐作痛。 “不行的啊。”浅野痛苦地朝着那栋楼说。“你呼唤我,说明你也想被解放吧?我懂的。这里反正也没有别人。我自己也恨不得摸个痛快。可对不起啊。你太大了。做不到的。” 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这么错过这个机会,这事一定会一辈子纠缠着自己。迟早连梦里都会梦见吧。浅野这样问自己: 你是什么人?你不是一直把解放当作活着的意义,把整个人生都献给了它吗? 如今有人指名要你去,那里明明就有一具拟装集合体摆着,你难道要就这么干瞪眼,熬过那长得遥不可及的、直到渔船来接你的时间?就因为危险。不,仅仅因为——也许危险。 就摸一小下吧。 要停,随时都能停。 真的只一点点。 当然,“只一点点”是不可能善终的。火苗一旦窜起,理性便灰飞烟灭。 追逐,交流,触碰,哄它,缠绕,分开,倾诉,再度缠绕。 花了一个小时,才将它解放。 只是无心地让双手沉入其间,便会忘记除了自己是解放者以外的一切。会叫人觉得,活着就是这么回事。 不久,他陷入一种整个身体都飘浮在虚空中的感觉。整个宇宙化为交响曲,把他送往一场巨大高潮的顶端。 泪水止不住地涌出来。浅野被这世界伟大的神秘深深打动,放声高喊,张开双臂像要把万物都拢进怀里,看着眼前的对手慢慢崩解。 是老鼠。 那栋楼从根部起化作乌黑的老鼠群,一道黑色的浊流卷上他的双脚。 鼠浪从身上涌过去。 他被冲得东倒西歪。 足足过了一分钟,他才回过神来。站起身,自己正身处一片鼠海之中。他迈着踉跄的步子,朝周围废墟中最高的地方爬去。 爬上废墟屋顶往下一看,老鼠铺满了地表,打着旋涡翻涌。 水瓶、装着食物的背包,都被鼠海卷走,不知冲到哪里去了。他也没想下去找。 摔倒到再爬起来的工夫,几千只老鼠从他身上奔过,却没有咬他。 可那也只是因为,刚解放完罢了。 这是座小岛。老鼠无处可去。一小时之后,它们就会开始感到饥饿;两小时之后,它们就会发现——这座岛上,除了把解放它们的救世主的血肉,再没有别的可吃的东西了。 衬衫和内衣都被汗浸透,贴在身上,浑身黏糊糊的。换洗衣物也在那个被老鼠冲走的背包里。他心情沉重地看了看手表——离船来接,还有十五个小时以上。 明明知道危险,为什么还是做了?明明模模糊糊也预感到会变成这样。浅野抱着头,咒骂着自己的愚蠢,被自我厌恶彻底击垮。 那是一轮拼命的攻防。他坐在屋顶最边缘那段摇摇欲坠的台阶上,用废材在下头筑了好几重路障。每隔五秒,就要把探出头的老鼠踹下去。 一夜没合眼。而在神志朦胧之际,他仿佛感觉到有什么人就在他耳垂后边,低低地耳语了一句:“你还真是个呆子呀。活该。” 第二天早上,开渔船来接他的民宿大叔,发现了浑身是伤、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的卷毛青年。 大叔问他出了什么事,卷毛青年无神的眼睛稍稍动了动,用沙哑的嗓音说了句“老鼠……”,便闭上眼,再也不开口。 民宿大叔歪了歪脑袋,环顾四周,却一只老鼠也没看见。 大叔背起卷毛青年,回到了岛上。 不久,卷毛青年在岛上的医院里恢复了意识,但不管是岛上的医生还是民宿大叔问他什么,他都闷声不响,一个字也不说。 第二天,青年便坐上渡轮,前往本土的医院住院治疗,从岛上消失了。 8 季节流转。 向日葵一到夏天,便一齐开出明艳的黄色花朵。 女人因为有向日葵要照看,常常来到森林。 二十只鹦鹉从不现身,只用声音与她应对,和她聊着天。 “跟你说,我今天看见一只特别漂亮的鹦鹉。白色的,头顶有黄色的冠。我寻思这座岛上本没有那种鸟来着。会不会是谁家养的宠物跑出来了呀。” “那是神的使者。万万不可捉它。也不可对人提起喔。” “这样啊。真是一只可爱的鹦鹉。” 女人从未试着闯进森林,去揭穿那声音主人的真面目。 向日葵结出种子后,二十只鹦鹉便在夜里分工,把种子搬进树洞里。那是备用的存粮。 女人与它们的交流一直持续着。女人说起岛上的祭典啦、小学操场上办的盆舞啦、朋友的姐姐嫁了人之类的琐事。红也会主动告诉她些对岛民有用的事,比如某家的孩子不见了,正扒在偏僻海岬的断崖上等人去救;又比如海岸边漂来了什么漂流物。 渐渐地,红开始盼着女人来森林。有时候等不及她来,它便躲到女人家附近的九重葛花丛里,怔怔地望着她在院子里晾衣服。 女人对那森林里只闻其声的存在说: “跟你说,大家都很感谢你。我该怎么称呼你才好呢?” “宏”这个名字在瞬间浮起,可宏的记忆已经太过遥远,那不再是个适合用来指代如今的自己的名字了。 红想了想,说: “我没有名字。” 又补了一句: “名字,不需要。” “好无趣呀。”女人遗憾地说。“那我管你叫‘无名先生’好了。” “承蒙厚爱,可这太难为鸟了。” 鹦鹉们来到这座岛上之后,第二个冬天到了。 亮闪闪的、令人舒适的凉风,摇动着收获前的甘蔗田。 一个月圆之夜,红正静静地待着,忽然被一阵寂寞攫住了。 那是即便在南国也称得上相当寒冷的夜。它把十九只伙伴拢到自己身边,想起了那个女人。 紧紧地靠在一起,身体便隐隐透出暖意。二十只鹦鹉的心跳叠成了一个。 心跳声静静地在夜里敲着。 红让一只白色的鹦鹉,飞到女人那里去。 已经躺下的女人被玻璃门上轻轻的叩击声唤醒,“哗啦——”一声推开了窗。 沐浴着月光的白色鹦鹉,正停在屋檐下的摇椅上。 “明早,带男人的衣服到森林来。” 白鹦鹉回到伙伴们中间,回到自己该待的位置上。二十只鹦鹉隐隐透出一层亮光,只是谁也不曾看见。 清晨,女人从衣柜里翻出亡兄的衣服,向森林走去。朝雾之中,一个裸身的男人正蹲在那里。 “不好意思,光着身子。” “你是谁?” 男人穿好了衣服,清了清嗓子。 ──────────────────────── 格隆德 夜色笼罩着南方的海域。 月光淡淡地照着岛屿与海面。 一头高贵而巨大的生物,乘着夜晚的海风,缓缓振翅。 陡峭的断崖海角,再往那边,是森林。 高贵而巨大的生物在上空盘旋了数圈,仔细观察着地面。 不引人注目地,悄悄地。本能如此命令着。它选择夜晚,正是为此。 森林之中,可以看见一面映着月光的池塘。 巨大的生物开始下降。 1 格隆德——这便是这个故事主人公的名字。它不是人类。格隆德这个名字,是很久以后才落到它头上的,但为了方便叙述,从一开始就称它为格隆德吧。 格隆德和五千个兄弟姐妹们,待在沉在池底的一层半透明、软塌塌的膜里。那层膜将它们与池中一切外敌隔绝开来,可有一天,膜破了。 它们从膜中,密密麻麻地流向水中。 那是诞生。 刚出生的格隆德,长得像泥鳅,可身量还不及泥鳅的一半,是种极小的生物。不长手脚,软软地蠕动着。四周到处都是成群游动的兄弟姐妹。 格隆德和它的伙伴们,吃附着在那层包裹着它们的大膜上的片状半透明碎屑。那是它们的第一顿饭。 一条大鱼过来了。 格隆德本能地感到被猎食的危机,逃到水草之下。可它藏身的水草底下,也有潜伏在那里的螯虾举起了螯钳,把它赶走了。 格隆德在池底忽悠悠地爬来爬去。 水中,有又深又暗的地方,也有又浅又亮的地方。 去浅滩的话,大鱼就不会过来。格隆德这样相信着,逃到了靠近岸边、水深不过一根小树枝那么高的沙石浅滩。 这么想的兄弟似乎也不少,周围挤挤挨挨聚满了同类。 一只鹭立在浅水边。 锐利的鸟喙穿破明亮的水面扎下来。格隆德身旁的兄弟被鹭叼住,消失了。 格隆德只在一瞬间,瞥见了水面那边鹭的身影,以及那鸟喙前端正拼命扭着身子的,可怜的兄弟的模样。 ——居然有这种东西。这里也危险。 格隆德从浅滩重新游向深处,眼见了一桩可怖的光景。 曾包裹着格隆德和五千个兄弟姐妹的那层大膜周围,聚拢了数十条大大小小的鱼。体格足有格隆德几十倍大的鱼们,为了尽可能多地捕食毫无抵抗之力的格隆德的同类,纷纷拢了过来。 那已是一派“宴席”的景象。 格隆德的同类们慌乱地卷成一道乌黑的旋涡。鱼群围着那旋涡,翻动着银色的鳞片。 伙伴们一个接一个被咬碎、吞下。连小杂鱼也聚过来,等着分一口零碎肉屑。即便是那种小杂鱼,也比格隆德大得多。 ——自己……自己们,原来是这水里的猎物啊。 格隆德悟到这件事,骇然呆住了。 格隆德想活下去。被人吃掉这种事,绝对敬谢不敏。它坚决要活。 它拼命朝着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游去,只想离那片狂态毕露的“宴席”稍远一些。 离开“宴席”的所在,鱼影便少了。 活下去的可能性,正越来越高。 ——太好了,太好了。只有那块地方格外危险。这边很太平。 此后的日子,依旧是逃,躲,逃,躲。 光线一刻比一刻暗淡。 夜晚正临近。 格隆德在倒木旁的水草丛中,于柔软的淤泥里掘开一个洞,潜了进去。 把脑袋缩进自己掘出的洞里,一动不动地待着,总算稍得安心。 暗沉沉的水面上,晃晃悠悠浮着一团圆圆的光。 ——那是什么呢? 想也想不明白。 ——想不明白的东西,数也数不清。 格隆德一味屏息潜着。 周围再次亮起后,格隆德爬出泥洞,吃了黏在水草四周的软乎乎的半透明碎屑。 抬头望去,水面闪着光,微微摇荡。 它慢吞吞地挪动身子,确认四周的石头和水草的状况。遥遥的上方,一条黑色大鱼缓缓横越而过。 格隆德又掘了一个洞,藏进里面。 格隆德永远处于饥饿之中。就算饱食一顿,过不了多久,肚子又饿了。它只顾一个劲儿地吃着水草周围的碎屑。只要嗅到一丁点不祥的气息,也从未忘记躲进洞里去。 七天七夜过去了。 格隆德的身躯,已经比诞生时大了十倍有余。薄薄的皮变厚了,头上长出小小的瘤子般的突起。周身的每一个部件,都变得结实而硬朗。 在这池中还远远算不上强大,但那些在“宴席”时曾来捡食同伴碎肉的小杂鱼,已经不足为惧了。 格隆德吃了水虫的幼虫。吃了大鱼糟蹋剩下的肉片。也啃水草,啃青苔。 和格隆德出自同一片膜的兄弟们,数目比起诞生时,已减至约二十分之一。但即便如此,格隆德仍时常见到同类在四周游动。 说来也怪,幸存的这些兄弟,清清楚楚地分成了两类。 一类像格隆德一样,长到了诞生时的十倍以上的体型;另一类则最多只长到两倍左右——也就是没能长大的。 始终矮小的那些,会被别的生物捕食,甚至被长得大的同类吞食。 格隆德对同类相食略有些心虚,却也觉得无可奈何。弱者被吃,是这片池子的规矩。况且池子也不是无边无际。同类繁衍得太多,并非好事。 格隆德在池中随处见过“宴席”。 那是某样一同孵化的幼体、一窝红虫、一块肉之类的东西,吸引小杂鱼们群集的景象。格隆德兴致来了,也会凑进“宴席”里去。 ——吃到饱!自己刚出生的时候也是这样。那时候可真够呛。 它混在鱼群中,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 日子又一天天过去。 同伴们不断减少,格隆德却一直活了下来。身体也长到几乎认不出旧貌了。 它见过一条巨大的龙鱼,将参加“宴席”的同类一口吞掉。它明白了,那些围着残食狂热喧腾的小杂鱼,同样会引来更大的觊觎者,从此对“宴席”多了几分戒心。 某个午后,格隆德在浅滩把脑袋探出水面。此前它也几次破开水面,把脸伸到过外面。可每次都觉得憋闷,立刻缩回水中,唯独这一次,不知为何并不觉得难过。 那时候,格隆德已经长出了小小的腿。趾间还带着蹼。 格隆德摆着小腿,啪嗒啪嗒地试着爬上横伸出水面的倒木。 水面之外,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感觉。 活动身体几乎没什么阻力,空间无限地延展着。郁郁苍苍的林木间,始终传来细碎的喧声。叮铃铃的虫鸣。唧啾唧啾的鸟啼。 抬头是高高远远的天空。是一种仿佛要将人吸进去的蓝色。对于一向以水面为天花板的格隆德来说,那片透亮的晴空究竟有多高,它全然无从想象。 地上的鲜艳色彩令它目不转睛。岸边丛生着株形似水仙的黄紫两色的花,翅膀上带天蓝色纹样的蝴蝶翩翩飘舞。一头粉红色的鹭,正从旁踱步走过。四处浮动着好闻的气息。格隆德静静地呼吸。 ——没事,不会喘不上气。 蚂蚁沿着倒木爬过来。皮肤正渐渐干燥。它试着把蚂蚁放进嘴里。不难吃。 格隆德往倒木更高处爬去。 从倒木上方俯视自己长大的池子。水黾正在水面漾出一圈圈涟漪。 格隆德的胸腔里微微发颤。 池中并不坏。可一旦尝过外面的滋味,就再也觉得不满足了。 ——还要更多。 格隆德想。 ——更强。更大。更自由。更想到处去开开眼界。这才刚刚开始。 唧唧唧——一只通体鲜红的小鸟,落在了格隆德身侧。吓了一跳的格隆德,从倒木上滑了下去,跌回池里。 2 起初,格隆德频繁地往返于水中与陆地之间。稍有风吹草动,便一头扎回池里。 外面果然是个处处不同的世界。 那种穿过身体的气流——风。 比水中任何一个生物都更大、更强悍的东西,倏地出现,又消失在灌木丛后面。 身体的结构在改变。变成用肺呼吸,腿更粗了,皮肤也更厚了。 格隆德端详着自己在无风水面上的倒影。 ——这是我啊。 格隆德的脑子足以理解水面映出的是自己的镜像。有生以来头一遭看见自己的模样,越看,越涌起一种复杂而深沉的心情。 一阵疾风哗地刮过,摇动树梢。光从叶隙间点点洒落。深红的花瓣打着旋落在池面上,漾开成无数层涟漪,格隆德看得出了神。 花瓣从它镜中的影子上漂过。 心脏,咚地跳了一下。 自那天起,格隆德便主要在陆上生活了。 离开水中生活之后,格隆德成长得飞快。 身子大了一圈,尾巴变长,头上长出小小的角。背上也稀稀拉拉地冒出了毛。 就算回到池里,也不再是能被龙鱼一口吞下的个头了。鹭也不再是格隆德害怕的对象。 格隆德吃青蛙,啃草,吃树果。没吃过的东西,也会嗅嗅气味,觉得能吃就入口。它是个杂食家。 它在离出生的池子不远的一处岩缝里做了巢。 格隆德天天出去探险,把栖息地的地形一点点摸清了。找吃的,吃掉,睡觉。仅仅是这样的日子,也满是满足与惊险,但格隆德还想去更贪婪地填满好奇心。它想要能让人兴奋的东西,没见过的东西,有趣的东西。 各处都有粪便。粪便也是领地宣言。闻到让自己心神不宁的粪便气味的地方,它就会警惕起来。 密林里有些昏暗。天空被树木的枝叶遮住,光被挡住了。 正走着,树木忽然断开,露出一个日光灿烂倾泻的地方。 岩石上有东西趴着。一个和水面上映出的自己十分相似的影子。也就是说——一个同类,正躺在那儿。 长尾巴。敏捷而灵巧的身架。额前垂着一绺粉红色的毛。 还没发现格隆德。 格隆德的目光,被那个在日光里打盹的同类牢牢吸住了。说不清的美,和一种要发生什么事的预感,让它的心里混着紧张和兴奋。 ——是从同一个池子出来的吗?一定是的。 回想起来,格隆德的生命是从那池中疯狂乱舞的宴席开始的,之后也一直暴露在数不清的生死关头中。在池子里,它甚至做过把没长大的同类当食物吞掉的事。 真够不容易的,格隆德回想。 ——你也是吧? 眼前躺着的伙伴,想必也是经历了同样的九死一生才活下来、长大的吧。这样想着,格隆德的胸口浮起一股暖融融的亲近感。 粉毛同类的眼睛睁开了,脖子转向格隆德这边。一双淡绿色的瞳仁捉住了格隆德。 它脸色仿佛说“咦”,原本松弛的身体刷地绷紧。 格隆德屏住呼吸一般,一动不动。 两个影子彼此对视了好一会儿。 一只蝴蝶从它们之间翩然穿过,停在一朵垂着大雌蕊的黄色花上歇了歇翅,又飞走了。 粉毛同类紧盯着格隆德,张开口,鸣叫道:啾噜噜哩啦——! 格隆德心跳猛地加速。 那声啾噜噜哩啦里,感觉不到敌意。不是威吓的声音。一定是一种表示亲爱之情的呼唤。 格隆德也慌忙张嘴,试着学发同样的声音。从喉咙里出来的是一声“呼咳咳啾”,和啾噜噜哩啦半点也不像。 粉毛同类用像是觉得好笑的眼神看着格隆德——仿佛在说:这声音可真怪。然后又叫了一声。 啾噜噜哩啦——! 两个影子再度对视。粉毛同类从岩石上下来,一甩尾巴,消失在开满深红花朵的扶桑花丛后面。 格隆德本想追上去,可某种类似自尊的东西绊住了它。让对方知道自己已经被它迷得七荤八素,总觉得有点难为情。 格隆德怔怔地躺到它刚才待过的岩石上。还有一丝淡淡的残留气味。啾噜噜哩啦——那一声,在格隆德心里留下了巨大的震动。光是回想那一声啾噜噜哩啦,胸口就满满胀胀的。 那一定是能迷住对方的魔法,自己也想把这魔法弄到手。格隆德试了一次又一次,可从喉咙里冒出来的,只有“咕噜噜哈”“啾呼哈哈”之类乏味的声音。 她出现在格隆德的梦里。 啾噜噜哩啦——! 她像在说:笨哪,要这样叫呀。 啾噜噜哩啦,啾噜噜哩啦。 格隆德和她互相追逐着对方的尾巴,一圈一圈地转。在梦里,格隆德也叫得出啾噜噜哩啦了。她温柔地轻咬格隆德的喉咙,格隆德舔着她前腿的根。两兽画出的圆圈里涌出彩虹,将大地上的一切都化作粉红色的花瓣。 格隆德一面追寻着她,一面把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可要走得更远,就得放弃池边岩缝里的巢穴。叫人犯难。 某天,它远行时碰上了一条豹。 以前远远望见过,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可这次离得太近了。 它拼死逃窜。 豹追了上来。 格隆德被前掌拍中,在地上滚了出去。 豹饶有兴致地走向被拍飞的格隆德。 千钧一发之际,格隆德跳进河里捡回一条命。豹没有追进水里。 从河里爬上岸时已是夜晚。它似乎被水冲走了一段,没法回到原来的地方,便无可奈何地躲进树洞里熬过了一夜的露水。 第二天早晨,格隆德回到旧巢附近,猛然被狠狠撞了一个趔趄。 慌忙看清对方——不是啾噜噜哩啦那位,是另一个同类。 那家伙的眼里满是怒火,额毛根根倒竖。 “呜——嗄——”它低吼着。这只无名的野兽,此后便记作“呜嗄”。 格隆德又惊又怯。呜嗄发现对方没有战意,反而更来劲了,猛然冲撞上来,执拗地反复攻击。格隆德的尾巴被咬住,背上也被抓出几道爪痕。 本是同类,却和啾噜噜哩啦完全不同。 格隆德狼狈地逃离了那里。先和呜嗄拉开距离再说,可它还是想回到原来的巢穴去。它试着绕别的路接近,但呜嗄总能很快察觉,抢先堵住去路。 于是格隆德算是明白了。 仅仅离开了一天,自己过去的地盘就不再是自己的了。 巢被人占了。 这是极大的冲击。而且,被同类夺走,比被任何别的家伙夺走都更窝火。 ——欺人太甚。 格隆德也鼓起劲发出威吓声。可呜嗄丝毫不为所动,反而愈发凶猛,龇出獠牙,发疯一般地叫嚣:真想咬死你的话随时都可以,有本事你就来。 看到那副架势,格隆德的战意彻底消退了,它认了输。 转了个方向,逃。除了去一个没有争斗的地方,也没有别的办法。 垂头丧气地走着,对那巢穴的执念也渐渐淡了。 ——要找的话,那样的巢穴马上就能再找到。算了,没法子的事。 “池外的世界”无边无际地广阔。干脆就趁这个机会,到远远的地方去闯一闯吧。 某个夜晚,格隆德待在一处高台上。 覆着短草的斜坡上,巨石七零八落地滚着。格隆德钻进巨石缝间的洞里。 洞口窄窄的,里头倒有几分宽敞。比格隆德大的东西进不来。 深夜里,蜷着身子的格隆德听到了外面传来野兽的叫声。扑腾挣扎的声响,急促的喘息,低沉的吼声。 格隆德悄悄探出头。 月光照亮了四周。 格隆德所在的岩场向下是一道陡坡,坡下的岩台上有气息的主人。 是豹和鹿。 豹用前爪的利爪攀住鹿的后臀,死死咬住不放。鹿被那样拽倒在地,豹又把牙插进了它的脖子。 ——那家伙,连那么大的活物都能扑倒吃掉啊。 格隆德从洞口探着头,一动不动地看着这场猫科猛兽的活食直播全过程。它恍惚觉得,被吃掉的仿佛是自己。只不过今晚的猎物是鹿,明晚说不定就是自己了。 格隆德悄悄把脑袋缩回洞里。 ——没事,这缝又窄又小,它进不来。 可它胸口堵得发闷,怎么也睡不着。能待在安全的地方,这份侥幸简直是天大的恩赐,它刻骨铭心地体会到了。 格隆德想象着:一直走下去,尽头会有什么呢?是和池中不同,没有尽头,无穷无尽地延伸吗?还是说,世界的四方四角都被墙围着呢? 除了吃饭睡觉之外的那些安静时光,它大多用来琢磨事。它想着月亮——夜里浮在空中、模样逐日变化的亮光;想着太阳——耀眼生光、散发灼热、看着便刺目的东西;还一边观察着等亲鸟回来的雏鸟——那些靠爹娘运食来活命的小东西——一边想:这是什么意思呢?一个不得不活下去的世界,从出生那一刻就被抛到眼前。自己只是顺着欲望活着,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当然,这些事情并不是用“语言”思考的。没有语言的格隆德的思索,只是冒出来一个念头,想了想,想到无解又忘掉。模模糊糊,零零碎碎。 在溪边喝水的时候,它听见了“呼唤声”。 那呼唤声像是风穿过洞穴时的声响。但其中又带着一种与风声截然不同的音色。不知怎的,听着让人安心,柔柔的。 格隆德抬起了头。 ——刚才那是什么?从哪里传来的? 远方有一座岩山。声音大概是岩山那一带传来的。 呼唤声再度响澈天空。 一种莫名的感伤从体内涌上来。 ——这是一个什么信号。 不知道信号在说什么,但非去岩山那边看看不可。格隆德半是本能地,慢吞吞地迈出了步子。 花了整整两天,才抵达岩山。 那之后,呼唤声每隔几小时便响一次。 越是靠近岩山,声音就越是清晰、越是宏大。 云涌上来,下了雨,打湿了地面。云又移走,太阳露了脸,用锐利的光蒸着大地。四处弥漫着热腾腾的草气。 啾噜噜哩啦——! 格隆德惊得抬头,见不远的岩石场上,正立着那个曾见过的、额前垂着一绺粉红毛发的同类。 为什么你在这里?格隆德用眼光问。 啾噜噜哩啦的那位哼了一声鼻息,一副跟上的神态,扭过头去,慢吞吞地走起来。 穿过一片草莽,它钻过一个岩壁上裂开的隧道。在滑溜溜的冷岩与冷岩的缝隙间、又窄又长的通道里穿行。她不时回头,确认格隆德有没有跟上来。 忽然,视野豁然开朗。 抵达的地方,是一处被岩壁如堡垒般隔绝于外的空地。 没有顶,透着一片青天。 在这以前,格隆德在丛林里几乎没见过同类。一共也只有啾噜噜哩啦那位和呜嗄而已。但放眼望去,这里有至少十来个同类待着。 它们全都把脖子转向格隆德,确认过新来的样子,便又纷纷把脸别开。 惊人的事还不止这些。 高高的岩台上,卧着一头白得耀眼、体格足有格隆德二十倍的巨兽。存在感压倒一切。 巨兽的脖颈修长,腿粗壮,爪尖利,双耳垂着,背上收叠着一对巨大的翼膜。它正阖着眼。 高贵,而且神圣。比格隆德所知的任何一种活物都要强大。 周围的同类们却都不害怕它。 格隆德看见那头巨兽的瞬间,仿佛什么都明白了,脑中变得一片空白。它走到巨兽歇息的岩台下,激动得不可自抑,扬起高亢的鸣声。那是一种问候——宣告自己的到来、表明臣服之意,还夹带着其他种种含义的鸣叫。 巨兽睁开了眼。目光落在格隆德身上,看了看它的样子,便又睡意蒙眬地闭上了眼。 格隆德所悟到的事是这样的: 岩台上那只有翼的巨兽,正是呼唤声的主人。这里,是她的群落。 自己,被接纳了。 她——是这里的王,是神明。驻在这里的同类们,全都受着这片地形与她的庇护。这座岩山,豹来不了。刚才跟着啾噜噜哩啦那位钻过的洞口,豹太胖钻不进来;就算豹从别的路侵入,一看到那头巨兽,也会当场吓退吧。 这里是可以安心的。这样一想,感动的波浪又热热地涌上格隆德心底。 毕竟从出生的那一刻起直到如今,它还从未有过哪怕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安心。 一切都变了,崭新的日子就要来了。 它有这样一种预感。 而预感,应验了。 3 格隆德在群落里度过了幸福的岁月。 它把岩壁上裂开的一处洞穴当作自己的住处。其他同类也都一样,各自挑了一处称心的岩缝安了家。 白天,它从群落里出来,在附近徘徊游荡。 要是找到小树枝、干草之类筑巢需要的东西,或者什么有趣玩意儿,便衔在嘴里带回去。 还会采来花,把住处装饰一番。 没有外敌的岩台上,四处都点缀着花。 伙伴们互相影响着。比如说,某个伙伴带回了橙子,大家知道那玩意儿好吃,便都跟着去采橙子来吃,成了一阵风潮。 垃圾积多了,便扔到外面去。自己的垃圾自己扔,这是规矩。群落之外渐渐堆起一处垃圾场,散发着腐臭的气味。 长着翅膀的巨兽,名叫欣。 欣一直守护着格隆德们。她是所有孩子的母亲。当年半夜在池中产下卵的,正是她。 群里的同类们都对欣怀着深深的敬意和爱意。就算它们为抢东西起了争执,只要欣略不耐烦地瞥上一眼,争执便立马停了下来。 欣只要在那里,仅仅是这样,一切问题就都不再是问题了。 语言降临了。 欣从它钟爱的讲坛上下来,走到大家横七竖八躺着的广场上,格隆德们便一齐聚到欣的怀里。 欣用自己的语言,温柔地向格隆德们说着话。 有时候,欣也会领着大家走出群落。说一声“跟我来”,便带着全体向群落外走去。多半是晴朗的好天气。大家拖拖沓沓地跟在巨兽身后走。 欣在河里饮水,走过原野,吃长在树上和地表上的果实。哪些能吃、哪些好吃,欣全都知道。格隆德们只要照着学就行了。 欣在原野上卧下时,格隆德们便立刻凑到欣的身侧,依偎着它。那里是最让人安心的地方。 欣在那里,也讲了许多话。 大家转眼间便学会了语言。 先是几十个名词和形容词。花、岩、树、水、好吃、难吃、近、远、热、冷、强、弱。 然后是动词。吃、走、回、来、睡。 有时候,欣会展开双翼,飞出群落之外。去往哪里,谁也不知道。一开始格隆德还担心欣会不会就这样不再回来,心里七上八下,但渐渐也就惯了。 格隆德是什么时候成为“格隆德”的呢? 格隆德记得命名那天的情形。 藏蓝色的天空上浮着一轮白月。 大家聚在群落的高台上。微风习习。 欣依次给年幼的孩子们赐下名字。 欣唤一声某只的名字,大家便齐声复诵一遍。 那只啾噜噜哩啦叫的、额前垂着粉红毛发的同类,得了“啾哇哇”这个名字。意思是“美妙的声音”。 耳朵发红的同类叫“佩帕”,意思是“红耳”。性情温和、慢吞吞的那只,因为长着一对小角,叫“波波罗”,意思是“温柔的”。 欣唤道:格隆德。其他伙伴们便立刻七嘴八舌地跟着喊:格隆德。 格隆德,意思是“思考的东西”。 格隆德觉得又害羞,又欢喜,又有一种说不清的心情。 那时候格隆德只以为,大家是在玩一种新游戏。它没想过,从此以后,自己会永远被伙伴们称作格隆德,并且以这个名字,被一直记住。 伙伴们的智慧一天天增高。互相交换信息,用学来的语言聊着天。 啾哇哇、啾哩啦、波咕——。 “啾哇哇,橙子,要吗?” 波咕嗒。波叽。格隆德努努,玛夫,布比雍! “不要。吃过了。格隆德家的花,真好看呀。” 和伙伴们聊着天,格隆德觉得满心欢喜。 漫长的夏天结束,秋天来了。 ——有什么东西在变。 紫外线变弱了,大气变得干燥,气温也降下来了。格隆德感觉到了这些。隐约有丝不安,仿佛世界正静静地朝终点收拢。 不安的不止它一个,大家都自然而然地把草搬进巢穴。为了天更冷时也能睡得暖和。 某天,格隆德把身体浸在群落外的河里,猛地一愣。 水变凉了。它听见鸣声,惊得回头。海的那边有一群鸟。候鸟们正从北方飞来。 秋天结束之前,格隆德们把过冬的巢穴都搭好了。 不久,冬天来了。 对冷空气已经不再吃惊。寒冷已经成了理所当然的日子。 放晴的日子里,空气亮闪闪地泛着光。格隆德仰望冬日高远的天空。 有时,欣会从外面抓回一头猪。格隆德们一拥而上,大口啃食。 ——这个,真好吃。森林里常见到,可没想到能吃。 ——是猪呀。猪肉。 ——又软又香,波波罗。 ——猪肉真不错呀,格隆德。 风呜呜地刮。 四处漏风的岩场群落,强风穿堂而过时,会发出可怕得近乎怪物的声响。 格隆德紧贴住欣巨大的身子。隔着欣的体温,冷冷的风从格隆德脸颊上拂过。旁边是啾哇哇,再旁边是波波罗,大家依偎在一起,静静地待着。 我们是一个整体,格隆德想。 彼此喜欢着彼此,在庞然大物赐下的温暖中,聚在一起。 格隆德看着睡得呼呼香、一脸幸福的波波罗,心里想:这样的幸福能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它祈祷能永远延续下去,但心底也隐隐预感着终有结束的一天。就算只有此刻,也要把这样的时光当成最宝贵的东西。格隆德这样想着。 格隆德初到群落时,在那里的一共有十六只。 可到冬天来时,已经减到了十三只。咕啊咕啊、贝隆、努鲁加,这些伙伴一个接一个地不见了。出了群落就再没回来。它们遭遇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格隆德并不觉得消失的伙伴们愚蠢。死神,潜伏在各处,悄悄窥视着这边。死神动了念头的时候,谁也不能例外。 好可怕。它打了个寒颤。 ——你这孩子,真爱想问题呀,格隆德。 欣说道。格隆德仰头望向欣。 欣低声对它说: ——不要想太多。但愿安好的日子长长久久。 格隆德向旁看去,啾哇哇也合着眼睛。再仰头,日落后天空上,水色、藏蓝、深蓝、浅绯,还有金黄。 冬天的动作会变得迟缓。格隆德大半时间都蜷在巢穴里睡觉。这片土地属热带气候,不会被雪封住,所以想找的话食物还是有的。只是天冷的时候,它不怎么想动弹。总是先吃个饱,然后把身子埋进枯草堆里一动不动。 寒气里渐渐掺进了暖洋洋的日子,不久,各处的春天气息都感觉到了。 世界缓缓地重新回暖。 一个周期就这样结束了,新的周期又开始了。 格隆德在不知不觉间已满了一岁,不过这个种族没有生日的概念。 新的一年,同样在欣的庇护下过去。可格隆德们前一年学过的东西,全都好好记在心里。 照着欣教过的地点找果实、吃鱼、和同伴们嬉闹,词汇也越积越多。小心翼翼地出外,在天黑前结束冒险回来。这样的日子,一天接一天。 啾哇哇很爱唱歌。 在振动声带、发出迷人音色这方面,啾哇哇的才能是其他同族谁也比不上的。 光拿它的拿手“啾噜噜哩啦”来说,大家也都试着学样叫过,可没有谁成功过。 啾啦噜噜啦啦噜噜噜。 啾哇哇愉快地打着喉音。喜悦的情感给旋律注入着节奏。 啾哇哇一开口唱,大家便都啧啧赞叹,侧耳倾听。连欣也会眯起眼睛,听得入迷。 旋律高高低低,翩翩起舞。大家早已用惯的语言,化作歌词,织进啾哇哇的歌里。 一曲唱罢,大家激动难抑,一齐发出高亢的赞美鸣声。 十三只的伙伴们又减少了。 第二个冬天到来之前,剩下了九只。有四只从群落里消失了。其中两只,是在离群落不远处找到的,被啃咬得凄惨不堪的尸体。 有一次,和欣一起外出时,迎面撞上了一头豹。 欣和豹对视了片刻,欣低吼一声,龇出獠牙。那豹便以骇人的速度逃走了,连给欣追赶的空隙也没留。 从池中诞生算起,第三个春天来了。 格隆德从长眠中醒来,睁开眼睑。 大气中满是花的气息。 变化是渐渐来的,还是一下子来的,往后的格隆德已经想不起来。 总之在它察觉的那一刻,已经变了。 自己的后背痒痒的,一使劲,翅膀便“啪啦”一声展开了。 新生出的翅膀被风拂过。 格隆德怔怔地转过头去,正好对上啾哇哇的目光。啾哇哇半张着嘴,看了看格隆德的翅膀,然后歪了歪头,也“啪啦”一声展开自己的翅膀,当作招呼。 两兽互相展示着彼此的翅膀。其他伙伴注意到了,纷纷围拢过来,一个接一个地也展开了翅膀。 4 九只全都长出了翅膀。 飞行训练立刻开始了。 大家按顺序,从岩台上朝着积满落叶的地面跳落。全都拼命张开翅膀滑翔,也有失败的,摔在地上滚成一团。 春日的阳光下,格隆德们嘎哇嘎哇地欢闹着。 飞。能飞了。像鸟一样。像欣一样。 振翅、滑翔的兴奋感,无可比拟。 稍远处,欣守望着大家的样子。三年过去,格隆德们大了许多,可还远远比不上欣。 ——用翅膀去抓住风呀。 欣对着落地失败、滚过来的格隆德说。 回到群落里,已经累得筋疲力尽,可心里满是欢喜,久久无法入睡。它做了飞上天空的梦。 大约五天的训练之后,格隆德已经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飞翔了。 乘着风,飞上高空。 自己所在的这片土地究竟是什么形状,第一次清清楚楚地看明白了。 是一座岛。 群落的岩山。岸边并排立着好几百棵椰子树。密林上,色彩斑斓的鸟群成群飞过。被红树林镶着边的棕色河流汇入大海。从陡峭的断崖上,两道落差足有五十米的瀑布并排倾泻而下。 海岸线镶着一圈浅蓝色的珊瑚礁。岛的周围星星点点散布着小岛,再向水平线那边望去,还能看见一大片岛屿的影子。格隆德想起自己曾经在森林里梦想过世界的尽头。 拔高,保持平衡,转向,缓缓滑翔。去海上还有些害怕,便朝着内陆飞。 树木尽头,望见一面反射着日光、粼粼发亮的池子。 自己就是在那里出生的呀。格隆德心中泛起怀念。 格隆德溅起水花,落进了池子里。 就那样踩着一路还是小小生物时常走的路,迈步走去,来到了一片满地乱石的荒野。 眼前的岩石上,有一条蜥蜴般的生物。那蜥蜴般的生物一见格隆德,便像被定住了一般僵在原地。 按蜥蜴来说算大个子了,可跟格隆德一比,差得太远。 格隆德还看着,那生物便嗖地钻进岩缝的洞里去了。 格隆德认得它。 是呜嘎。 对,想起来了。就在这里,自己曾经被呜嘎夺走地盘,赶了出去。 当初到达群落的时候,格隆德还想过,说不定哪天猫汪也会出现。但呜嘎始终没有露面,而格隆德自己也因为环境剧变,很快就把呜嘎忘了。 在群落的岁月,让格隆德的一切都飞速成长,相比之下,呜嘎却什么都没变。曾经的同族,如今在肉体上、精神上,都已完全是两种生物了。 格隆德静静看了一会儿那对它来说已经太小了的呜嘎巢穴,悄悄离开了。 格隆德明白过来,自己这一族究竟是怎样的种族。似乎时不时地,会有两条路摆在面前。一条是不断成长的,另一条是止步于此的。 池子里,一定还有像泥鳅一样的兄弟姐妹们吧。或许正在水草影子里吃着虫卵。又或许,广阔的森林里还有好多和呜嘎一样的家伙。学不会语言,长不出翅膀,就那样过着自己的一份生。 格隆德不觉得那样有什么不幸。就让它们那样吧。它想。 安静的夜晚。 欣把大家唤来。 九只全到齐了。 ——我们来谈谈离巢那天的事吧。 有谁问: ——离巢是什么? 欣庄严地说: ——长出了翅膀的,总有一天必须飞离这里。各自出发去旅行,决定自己栖身的地方。 格隆德隐隐预感着这一天总会到来,所以并不特别吃惊。 欣接着说: ——这里是个好地方。但再待下去,不久就会对你们来说太小了。你们不可能永远留在这里。 ——要是永远待着,会怎么样呢? 这样问的是波波罗。波波罗脸上写着:我想永远和大家一起待在这里。 ——永远留在这里,等你们的爪牙再长大些、更锋利些,你们就会开始互相残杀了。所以,你们必须各自去往更广阔的地方。各自去了广阔的地方,就不用憎恨任何人了。 大家互相瞥了一眼。 互相残杀?怎么可能。 不过,小打小闹平日里本来就时有发生。各人心里也都有“这个家伙我喜欢,那个家伙我不太喜欢”的想法。要是大家的牙和爪都变得结实,长得和欣一样大,九只还挤在这里——想要的东西,并不是总够九份的啊——欣的话,并不是没有可能。 大家把脸转回欣那边。欣从来没有错过。她既然这样说,那一定就是最正确的办法。 ——岛有很多。多到数都数不清。再往远处去,还有很大很大的大陆。你们现在有九只。散开来,各自往前走吧。变得更大些。但是,不要忘记此刻待在这里的伙伴们的脸。偶尔,要把他们想起来。 ——我们,只有我们吗? 啾哇哇问。 别的岛上,也有和我们一样的种族吗?还有别的群落吗?她是这个意思。 欣答道: ——和我们一样的种族,除了我们之外还有。或许你们会遇到很好的伙伴,或许会为了地盘打起来。会怎样,谁也说不好。小心一些总没有错,但也不必害怕。你们一定会见到许多从没见过的东西。往前走吧。 ——往前走,去哪里?该往哪儿去? 欣想了想,说: ——去“龙最后的归处”。 之后欣说的话,那个时候的格隆德,连一半也未能真正理解。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祖先从那里而来。 而我们现在,正走在回去的路上。 那地方实在太过遥远,以一条命的一生是绝然到不了的。所以,我们一族以世世代代为代价,朝着那片土地而去。 你们从池中来到外面的世界,朝着这个群落前进——同样的事情,正在更宏大得多的空间与时间里发生着。 我们的血在渴求着,我们便在风中,找到通往那里的路。 越过一百座岛,越过一千座岛,我们朝着那片土地而去。所以,你们必须飞起来。就算你们自己到不了,你们遥远的子孙,终有一天会抵达那里的。 九只挑着晴朗的日子,每天一只、两只地飞离了群落。它们约定了,地盘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归属。 离出发的前一天上午,格隆德在岩场上迎面遇见了豹。 欣和伙伴们都不在附近。 豹和格隆德的身量如今已经几乎相当。要是把翅膀也算进去,格隆德还要大一圈。 格隆德和豹对视着。 这家伙,说不定就是当年用前掌把自己拍飞的家伙。也说不定是吃过自己伙伴的家伙。但不知怎的,此刻看着豹,格隆德的心里一片平静。 来就让它来。走就让它走。格隆德想。 豹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望着格隆德。它直了直身子,从鼻子里如同一声叹息般呼出一口气。然后向后退去,消失在森林中。 或许它已经明白,眼前这个对手,当作猎物来打是不划算的。 格隆德排在第三位出发。 欣和其余的伙伴们都来送行。 一个晴朗的早晨,格隆德站在群落岩台最高处,展开了双翼。 用力振翅,向上,再向上,尽量爬升高度。 气温变低了,空气变稀薄了。 升到最高处盘旋一圈,生它养它的整座岛尽收眼底。 这是何等的光辉啊。 大海、岛上的绿意、云——所有的一切都在散发着光芒。 在池中获得生命以来三年,已长成幼龙模样的格隆德,心里也满溢着光。 5 在海上飞行。 海里有巨大的生物。是鲸。 鲸在水面翻了个身,扬起水花。 能看见鱼群。 鲸正在追逐沙丁鱼群。海中正开着一场“宴席”,格隆德看了出来。 不久,它寻到一座小岛,落下歇了歇翅膀。山丘上有只象龟,格隆德一望过去,它便缩回了脖子。 它在森林里吃了新芽,又捉了栖息在岩礁间的鱼。 离开群落后的头几天,某夜,它忽然无比怀念群落的日子,想回去想得直落泪。可就算回去,伙伴们大概也已经不在了。前方没有过去。 旅程过了三十日之后的夜晚,乡愁已经消失了。它开始适应这种日子——不再是在同一个地方重复的日常,而总会有新鲜事物不断涌现的日常。 某天,正望着海面时,它看见一样奇怪的东西在海上前进。那是一根加工过的巨大木材,上面张着迎风兜气的物件。似乎是借着风的力量移动。上面乘坐着大型猿猴一般的生物。 ——那是什么? 格隆德瞪大了眼。那是它有生以来头一次见到的,张着帆的船。 “无毛猴”这个词在脑中闪了一闪。 还在群落里的时候,欣讲过一次又一次无毛猴的事。 无毛猴会摆弄自然,靠巧妙手段弄到自己吃的东西。它们非常怯懦,也非常残忍。对不合自己心意的东西,会缠着攻击到底。 ——他们和豹那些可不一样。无毛猴可怕的地方,是永远记仇。而且随着年岁过去,还会越来越坏。 ——见了无毛猴,绝不能靠近他们住的地方。他们就算隔得老远也会打过来。一旦被他们盯上,就会被一路盯上。 船上的无毛猴似乎也注意到了上空的格隆德,骚动起来。 开始敲起一面金属钲。 那刺耳的金属声,让格隆德心里很不舒服。 格隆德远离了那条船。 这群家伙真讨厌,恶心。它想。不过同时,对那不知底细的玩意儿,也隐隐感到一丝好奇。 越过一百座岛,季节轮替了好多次。 它望见一座大岛,降落在岛中央的岩山上。 盘旋了几圈,确认到海岸沿线零星散布着无毛猴的聚落。 那座岛上的无毛猴,就算格隆德飞过一片茅草屋顶铺得整整齐齐的村子上空,也只不过抬头望望天,并没有多大骚动。 它挑作栖所的岩山洞窟里,满满当当地画满了画。 画里有无毛猴,还有猪、鲸等各种动物。而脖颈修长、生有双翼的生物,毫无疑问是自己的同族。 格隆德把画里的同族与欣的模样重叠在了一起。画中的同族,仿佛正受着无毛猴的尊崇。 格隆德不由感叹。这是无毛猴画的。 哎呀,这可真是了不得呀? 远处传来鼓声,那声音越来越近。 咚果、咚果、咚果。 一头无毛猴的雌性和四头雄性沿着山路爬了上来。 格隆德留着一个心眼,站到了岩山顶上。待在洞窟里,总觉得危险。 五只走到格隆德栖身的洞窟前,伏身在地。 一头四肢被绳子绑住的猪,和一只堆满木瓜与香蕉的筐子,被放在洞窟前。男人们依旧伏着不起,那雌性则开口说了些什么。 格隆德没有理会,那雌性却将同一件事又重复了一遍。 于是格隆德愣住了。 ——我们,是,伙伴。 从那雌性口中吐出的、磕磕绊绊的声响,是格隆德在群落里听欣教过的语言。 格隆德惊得呆了半晌,反问: ——你会说话? ——一点点,只有我。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岛上的守护神,与我们是好朋友,教我们说过话。 他们对着不知所措的格隆德行了一礼,便敲着鼓,渐渐远去了。 静下来之后,格隆德想了很久。它记起洞窟中的画。 表示“我们并非敌人”倒也罢了,没想到连话都能说。 还有进贡。这样的生物,生平未见。 猪倒是好东西,可就这么动爪,总觉得有些蠢,便用爪子挑断绳子放了它。木瓜则吃掉了。 那番致意和贡品,对格隆德起了作用。 这之后,就算在同座岛上再撞见无毛猴,格隆德也不再威吓或攻击了。 格隆德常常远远地观察无毛猴的聚落。他们吵架,相爱。那副景象让格隆德想起自己长大的群落。 坐在沙滩上时,几只无毛猴远远地围着看。其中一只怯生生地,把一只木瓜放到格隆德面前。 格隆德一把抓起木瓜,腾空而起。 无毛猴们高兴地欢呼起来。 无毛猴们在自己的聚落里燃起大火,咚咚咔、咚咚咔地敲着打击乐器,绕着圈跳舞。 格隆德在稍远处一座高台上看了个够。喉咙深处,跟着无毛猴的节拍轻轻哼着。 祭典进行到一半,当初来打过招呼的那只认识的雌性现身了。脖子上挂着鲨鱼牙做的项链,伏身在地。 ——你的名、字,叫、什么? ——格隆德。 ——格、隆、德! 雌性将那名字转告给伙伴们,顿时掀起一阵大欢呼。 鼓声愈发猛烈。咚咚咔、咚咚咔、咚咔咚咔咚咚咔。大家合着节拍齐声高唱。格、隆、德——! 无毛猴时不时地会来,放些贡品在洞窟前便离开。有时是鱼,有时是揉谷物做成的团子。 格隆德没有忘记欣对无毛猴的厌恶,时刻留着一份警戒。但与迄今袭击过自己的豹、其他种种野兽相比,它并不觉得无毛猴有什么特别可怕。 某个清晨,一只没带贡品的年轻无毛猴,一副不大寻常的样子,赫然出现在洞窟前。 照老规矩,来洞窟时要敲鼓报信。这一次的登场,却打破了旧例,来得突兀至极。 格隆德为这擅自闯进地盘的无礼之举发出威吓声,要责它一责。 年轻无毛猴跳开去,蹲下,浑身簌簌发抖。细一看,身上到处在流血。显然已经失去了战意,连气力都丧失殆尽了。 格隆德觉得蹊跷,振翅飞了起来。 聚落正在燃烧。 处处升起浓烟。 手持石武器的无毛猴们,正在彼此厮杀。 海湾里停着好几条船。 有见到空中飞来的格隆德便伏身下拜的无毛猴,也有张弓搭箭朝它射来的。 格隆德盘旋着。 处于守势的,是那些总来进贡的无毛猴所在的聚落。进攻的,多半是从邻近的岛屿过来的。 早上蹲在自己洞窟前的那只年轻无毛猴,一定是从这场大规模战乱中死里逃生跑出来的。 格隆德动了动“想帮帮他们”的念头,但它无能为力,当务之急是顾全自身的安全。格隆德丢掉了一切,径直朝海面飞去。 那之后再没回过那座岛。 亲眼看过无毛猴之间的战争,格隆德确信了一件事:一对一的话,无毛猴不是自己的对手。但若是无毛猴的群体怀有敌意地攻来,自己这边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们。 何况无毛猴与豹和其他兽类不同,有一种难以预测的可怕。他们能操纵火焰。原本还以为他们是能够学到许多东西的存在,果然,要寻安心住处,还是选没有无毛猴的地方好。 话虽如此,水丰草茂的地方,对无毛猴来说似乎也好住得很,看得上眼的岛上,都有人类的村寨。 蔚蓝的天空中浮着积雨云。 格隆德在海面上飞了好几周,寻找着新的土地。 格隆德本来就没有地图,只是凭着直觉行动。它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根本不在乎在哪里。 偶然出现在去路上的岛,它降落在那座岛岩山中间的洼地上。 太阳正要落山。 四下里全无异样的气息。可格隆德无意中一转头,便见岩石台上横卧着一头巨大的白色龙。 格隆德倒吸了一口气。 以为是欣。 靠过去一看,是一具尸体。 大概是断气没有多久。眼珠已经不见了,骸骨的各处都从皮肉间露了出来。 格隆德默默凝视着遗骸。 总觉得它只是有点像欣,可也不能说全然不是欣。看情形,多半是病弱衰竭而死的。 环顾四周,这地方与自己度过的那处群落十分相似。甚至可以说非常像。可出发时的群落理应远在天外,难道不知不觉间,又绕回来了吗? 想不明白。只是,故乡群落里与伙伴们共度的日子,一件件涌上心头,塞满了它的胸口。 夜空里嵌着数亿星辰,冷冷地放着淡淡的光。白色的龙骸用无声的声音说着:去吧。活着的东西就是这样的,不必哀悼,也不必悲伤。你还活着,去吧。 该往何处去,它忽然清清楚楚地明白了。 仿佛浓雾散开,格隆德悟到了自己一族的目的。 ——必须回去。 它看见一片丰茂的森林,还有成百上千的同伴。那片土地没有无毛猴。从一开始到最后,都没有。 无边无际的森林和湖泊。明朗而安详的岁岁年年。 那短暂的幻景令格隆德低低呻吟。 在它胸中,欣当年所说的“龙最后的归处”,有了清晰的形状。 太阳现身,黑暗被扫荡一空。格隆德在空无一物的海面上飞着。昨夜那头白色龙骸的事,真也罢,梦也罢,已经说不清了。但它的胸膛里,涌动着崭新的力量。 6 格隆德与啾哇哇重逢了。 在某座岛上,正在林中行走时,忽然听见一声“啾噜噜哩啦噜噜啦噜噜啦——”的歌声。 它慌忙循声而去,果然正是啾哇哇。 啾哇哇已经长得很大了,但额前那绺粉红色的毛,还和从前一模一样。 ——啾哇哇? ——格隆德! ——啾哇哇! ——格隆德! 两兽为这重逢欢欣了好一阵。互相讲起各自这些年的经历。 格隆德说自己在无毛猴住的岛上受了他们的贡品,过了一段日子,啾哇哇听了发出不可思议的叫声。 啾哇哇也说她好几次被无毛猴害得吃了苦头,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座没有无毛猴的岛。 ——就是这里吗? ——对呀,格隆德。你听说过大陆的事吗? ——大陆? ——从这里一直往太阳落下去的方向走,会有一片很大很大的陆地。听说那片陆地上,不管笔直走多远都还是陆地。我没去过就是了。那边还有特别高的山,特别宽的河。陆地里头好像还有小小的海。 ——真的吗? 如果是真的,那啾哇哇是从谁那里听来的呢?格隆德正犯嘀咕,远处树丛里,一头从未见过的巨大龙现身了。 脖子上有一道黄色的条纹。 那龙和格隆德对上了眼,龇出牙,展开了双翼。 格隆德愣了一下,随即轻巧地一个纵身向后退开,拉开距离。啾哇哇尖声喊:住手! 黄条纹的龙,是啾哇哇的丈夫。 他出身于距欣所在的岛很远之外的另一个群落。他说话的口音和格隆德所熟悉的有几分不同,但大部分是共通的。加上啾哇哇在中间翻译,彼此的意思倒也传达得了。 头一次见到别的群落长大的同族,格隆德很是兴奋。 啾哇哇的丈夫听说格隆德与啾哇哇在同一处群落中如兄妹般一起长大,便收起了敌意,但某处仍残着一丝警惕。两头雄龙,一头雌龙,这搭配可不妙。 三龙来到悬崖顶上。 ——我说几句话,马上就走。 格隆德带着歉意说。 ——喂,你。大陆的深处,是什么模样? ——是很久以前听来的说法。听说一直往里走,会出现一片丰饶得惊人的森林;也有人说,会走到一片没有任何活物的大平原,平平坦坦没有尽头。再往后的,我就不知道了。 啾哇哇的丈夫答道。 ——你要去大陆吗? 格隆德凭直觉感到,要去的目的地正是那边。只要踏进大陆,路便会继续展开吧。 ——嗯。因为必须回去。 ——是啊。那是我们的使命。必须回去。 啾哇哇的丈夫像是想通了,应声道。他也是在长大的群里听母亲讲过“龙最后的归处”的。 ——总有一天,地面会被无毛猴填满。得赶在那之前走才行。 离黄昏还差些时候。 啾哇哇说: ——我呀,很快就要生小孩了。这座岛上有池子……我就留在这处的群落里养。 格隆德发出低低的感叹声。 啾哇哇要成为母亲了。就像当年的欣那样。 海上有冷风吹来。格隆德直起身躯。目光投向黄昏的天空。 ——那,我走了。 格隆德轻描淡写地说了这么一句,便展开双翼,飞了起来。它还想和啾哇哇多聊聊,但既然她丈夫在,不便久留。 不知为何,它觉得和啾哇哇、和她丈夫,都还会有再见的时候。他们或许总有一天会从后面赶上来。又或许若干年后,自己会迎面撞上啾哇哇的孩子——一头年幼的龙。要是问它“你们群里的母亲是谁”,它会回答“啾哇哇”。 某个狂风呼啸的夜晚,格隆德在不知名的岩洞里合上了眼。 梦里它在天上飞。脚下有个巨大的蓝色球体在发光。启程那天,似乎也是这样的光景。展开双翼时,仿佛脚下的蓝色球体,能被整个收进翅膀底下。降低高度,便有成百上千的同伴们,齐刷刷朝着同一个方向飞去。 格隆德在其中看见了曾经遇过的所有同族的身影,发出欢喜的啸声。 岁月悠悠。龙们一点一点地,回到它们来的地方去了。 从无毛猴的栖息领域里再看不见任何一头龙起,过了一百年,过了两百年,过了五百年——过了一千年,时光又继续流去。 一个无毛猴少年,怔怔地立在洞窟的壁画前。那洞窟,从少年家后头的岩山爬上去,就能到。 这些画,是谁画的呢? 少年想。 那头长着翅膀、脖子长长的大家伙,又是什么呢? 少年觉得饿了,从怔忡里回过神来。 得回家吃午饭了。 他从昏暗的洞窟中跑出来,阳光刺得他眯起了眼。一个安闲悠长的夏日午后,正铺展在眼前。 ──────────────────────── 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