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爱耍诈 作者:楚月 全集(当前公开、未设密码的内容) 写爱情小说的人不是应该浪漫又多情吗? 错错错,她大大颠覆了他的刻板印象 求学时期国文是她的致命伤根本没兴趣 自以为是的爱情观连编辑都难以讨好 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个性让人无可奈何 偏偏他就是喜欢她到了疯狂的地步 连现实理智的坚持都被抛诸脑后 妄想成为她的伯乐死马当作活马医 帮她完成媲美不可能的任务的伟大梦想! 尽避他的一切努力只能在暗地里操作 她既不心动又总在紧要时刻变成缩头乌龟 不过他不放弃,誓言要让她爱他爱到欲罢不能… 楔子 梁书妃一直深信天下的男人应该都跟自己父亲一样脚踏实地、认真勤奋、爱妻爱儿。 家里有困难永远张开双臂挡在最前头,天塌下来也照扛不误,照顾妻子不遗余力,关心孩子、奖惩分明,是个实实在在、顶天立地的好男人。 原本,梁书妃真的认定所有的男人都是这样子,直到她看了言情小说后,书里的男主角彻底颠覆她的认知。 这些男主角不用脚踏实地,每个都是跨好几国的总裁,精通八国语言;不用学就什么都会,好像天生脑子里就插着好几十个内存,随插随用,想要什么才能就有什么才能,简直比“黑客任务”的男主角还神;清一色都是长相冲破百分的帅哥,性格肯定以霸道为首,接下去的形容词有大男人、狂妄、邪佞、放荡不羁……等族繁不及备载。 以梁书妃的角度来看,这些小说里的男主角根本就是入侵地球的火星人。 而这些火星人当中,尤其还以她才花十五分钟就翻完的一本小说为最—— 这章程范真是可恶到极点! 有了一个爱他很深的女朋友不满足,非要到处招惹其它女人不可,面对女友声泪俱下的质问,竟敢大言不惭地说外面的女人都只是玩玩而已,他最爱的人还是她,所以无论他跟多少女人玩过,最后仍然会回到她身边,因为他爱的人是她。 “妈的!怎么会有这种不要脸到极点的男人啊!” 一拧眉,梁书妃把小说扔在床上,气得只差没一脚踩上去发泄浪费宝贵十五分钟的怒火。最近妹妹迷上爱情小说,拉着她一头栽入,结果害她一失足成千古恨。 也不晓得妹妹究竟在看些什么,每一本几乎都是这类故事,男主角非得把女主角欺负得很惨不可,好像以看女主角悲惨连连为乐,然后最后再说一句“我爱妳”就足以挽回一切,弥补之前种种恶形恶状,搞什么啊! 好男人是都死光了啊? 吧嘛老写这种邪佞霸道、脑袋空空,只有下半身还勉勉强强的男主角? 还亏这些小说都是女孩子写出来的,竟然以欺陵同类、践踏自己的自尊舆爱情来满足那些火星人的大男人主义,拜托,这些爱情小说是写来给女孩子看的耶! “就因为『爱她』,所以任何行为都可以被原谅吗?有没有搞错啊!这种小说也能出版,到底是哪里好看?” 梁雨静刚进门就看见自己新租的小说被姊姊扔在床上,扔在床上当然是不至于有太大损害,只是她也会心疼的。 “姊,妳做什么啦?干嘛扔我的书?”梁雨静嚷嚷着,连忙捡起书再三仔细检查是否有损坏,那个租书店的老板很小气,一有半点损伤就要人赔,她可没这么多钱。 “雨静,妳到底都在看什么小说?怎么每一本都是这种样子的?就拿这本《就爱欺负妳到底》来说好了,章程范干嘛一定要把裴心云欺负到这种地步?让她撞见自己跟其它女人在床上鬼混,然后又抱着她说自己很爱她,这样他是很爽吗?这个作者的书,下次别再租了,真是教坏小孩子,一点内容也没有!”文案写得这么好,结果内文却是这样子,害她很呕。 “姊啊,现在的小说大部分都是这样子。男主角要很帅、很有钱,然后事业横跨五大洲,最好是某某总裁、某某董事长,科技新贵也行啦,性格一定要霸道、强势又恶质;女主角就非要处女不可,性格可以不论,外貌只要中等以上,总之一定要处女不可!然后男主角把女主角欺负得彻底,结尾的时候再来个浪子回头,这样的小说才有高潮迭起,才会好看!”梁雨静边说边点头,她租的书可都是现在最畅销的,本本是经典。 “哪里好看?”她听了只想砸书。 “因为能满足我们这些小女人渴求爱情的心态啊!” 闻言,梁书妃翻个白眼,表情愈来愈失望。 “现在的男人没担当、没个性,要长相没长相、要事业没事业,当然还是书里的男主角胜过他们不知千百倍,又帅又有钱!”双眸透出星光点点,梁雨静拿着她这次最爱的一本小说心满意足地说,她将来也希望能找到一个就如同小说上这么好的男主角,这样她就幸福了! “性格霸道、强势又恶质,这样会有家暴的;有钱有事业,很容易搞外遇;长得好看,只怕妳得成天担心他的烂桃花。”梁书妃一一驳回妹妹的憧憬。 “呃……”梁雨静嘴角不由自主抽搐了一下,算她姊姊说得有理。“总之,小说是小说,我就是喜欢看这样的故事啦!”她就是坚持,怎样? “哼,要是由我来写,肯定不知道比这些书好看多少倍!”梁书妃抬起小巧的下颚,志气高昂地说,显然极有自信。 梁雨静眼神怀疑地上下打量梁书妃,然后平板的声音情不自禁由喉咙冒出来,“姊啊,妳的国文成绩平均不到五十分耶……这样还想写小说吗?” 这盆冷水可真是恰到好处,浇得梁书妃垂头丧志。 对喔,她都忘了自己对国文向来没什么兴趣,永远搞不懂“之乎者也哉”有什么不同,论说文、抒情文还不都一个样,“的”、“得”、“地”的用法对她来说更是一团乱。 “我相信人定胜天,只要我肯下苦功,一定可以把国文念好的,妳等着看吧!将来我一定会写出一本惊天地,泣鬼神的小说,到时候再免费帮妳签名啰!” 一脚踩在床上,梁书妃仰天高呼,假想自己站在高山上,彷佛已经看见自己未来大放异彩的美丽景象了。 梁雨静静静把小说收妥,准备拿去租书店还。 对于姊姊的崇高心愿,她压根儿不看好,毕竟她姊姊实在是太不浪漫了,有男生要追她,她当人家是哥儿们;有人喜欢她,她还把对方当作是伴手礼送给了姊妹淘。这样的女生,怎么会懂爱情的滋味呢? 所以说,就算男主角再如何欺陵女主角,只要他是真心爱女主角的,最后大彻大悟、痛改前非,然后对女主角一心一意,前面种种过错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呃……也许是有点不争气啦,但是一本好的小说就是感情浓烈、爱憎分明,剧情有高潮迭起,让读者的心情随着剧情产生喜怒哀乐,没错,是狗血了点,不过这样的爱情小说才会好看啊! 她的姊姊大概很难了解她们这些青春少女心! ──────────────────────── 第一章 罢结束段考,各班成绩已经贴在公布栏上。 下课时间,公布櫊前聚集着想知道自己名次的学生,永远是拿全学年第一名的孙如鸿也身在其中。 大伙儿看见孙如鸿也来看自己的成绩,不免心生疑惑。 一个永远只拿第一名的家伙,也来这里凑什么热闹啊? 是想来故意彰显自己的好成绩吗? 哼,不用看也知道,这次段考,肯定又是孙如鸿一手包办“总分第一名”、“各科成绩第一名”了。 对于这种异常的天之骄子,成绩好的男生内心不免对他起了嫉妒。 毕竟孙如鸿除了成绩优异之外,他外表也相当斯文俊秀,朗朗的五官有着天生王者的气势,只要他眼神一凛,没人敢反驳他。 女生则是对他充满恋慕,谁教孙如鸿除了功课好、外表棒以外,他的家世背景也是一等一,是每个女孩子心中最佳的白马王子。 孙如鸿站在公布栏前,对身边各式各样充满敌意的眼神根本不予理会,他来这里只是为了想看某个人的成绩而已。 鲍布栏前也有孙如鸿的同学,那个男同学A一看见,连忙跟他打招呼。“孙如鸿!” 孙如鸿只是淡淡看他一眼,随即往“各科成绩排名”的位置走过去。 学校除了注重总成绩的优劣,也会褒奖某科成绩特别突出优异的学生。 数学100分:孙如鸿、梁书妃。 物理100分:孙如鸿、梁书妃。 化学100分:孙如鸿、梁书妃、蒋孝飞。 柄文100分:孙如鸿、蒋孝飞、徐章华…… 柄文35分:梁书妃、丁子瑜。 地理30分:杜玉华、梁书妃…… …… “孙如鸿,你在看各科成绩啊。”男同学A好奇地跟了上来一探究竟。 学校凡事都讲求公开,因此连学生的成绩也透明化,就算是最后一名都无法避免这个结局,因此公布栏是校内大部分学生心中的痛,他们是宁死也不会过来。 看着公布栏上的成绩,孙如鸿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他当然不是小气的人,也不自以为是地认定100分只能落在他手里。 只要有实力,任何人都能拿到满分的成绩,可他注意到的是……这三科成绩能拿满分的人其实不多,又能每次都跟他一样得到满分的人除了梁书妃以外再也没有其它人,从高一开始未曾更动过。 数学、物理、化学,每次这三科成绩,梁书妃的名字总会跟自己连在一起。 从他第一次注意到这点后,每次皆然,一开始他认为只是偶然,直到现在,他对这个叫做梁书妃的女孩子逐渐产生了好奇,可惜她其它科目都是惨不忍睹,因此在朝会时从没看过她上台领奖。 这三科可以说是很多学生最敬而远之的科目,偏偏梁书妃能每次都拿到高分,却在其它科目上惨不忍睹,真是天差地远,不过说起来也挺有趣的。 梁书妃,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子呢? 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把最头痛的科目念得这么好,却在最容易拿高分的科目上惨遭滑铁卢?他真想认识。 “孙如鸿,你又是第一名,来看这个做什么?”男同学A的口气不乏酸涩。 “你知道梁书妃是谁吗?”孙如鸿顺口问了站在身边的同班同学,说是同班同学,他其实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 “梁书妃?!”男同学A念着这名字,想了一会儿。“是哪个年级的校花吗?还是哪个年级的第一名?你问这个做什么?是对她有兴趣吗?” “随便问一问而已。”他清楚男同学A问“有兴趣”是什么意思,所以并不想跟他说实话。 上课钟声响起,看完成绩后,孙如鸿转身便走。 就算对梁书妃有兴趣,他也不会特别去探查,反正就算不认识她,他的人生也不会因此而改变,所以梁书妃能够在公布栏上继续做神秘人,直到某一天他们碰巧认识为止。 不过,他想他们应该不会有什么交集才对。 “当当当当……当当当当……” 在制式的上课钟响播放完毕后,一干学生纷纷垂头丧气、拖着犹如千斤重的步伐鱼贯走入教室,正所谓“上课一条虫”,明明是相同的打钟声,却会因为时间不同而让他们有天壤之别的反应。 教室内仍有学生群聚攀谈着,男生一角落、女生一角落,各自谈论有兴趣的话题。 男生会讨论的话题不外乎篮球、棒球,或是把到哪个漂亮妹妹的事情,太娘娘腔的东西最好别跨进他们这一圈。 能引起女生兴趣的则是昨天晚上八点档剧情进展到哪里,或是最近又有哪对明星交往的事情曝光了,再不然是交换彼此对爱情小说的心得。 一时间,教室内依旧维持下课的喧闹,完全忘了待会儿是导师的课。 “那个『谢语』写的《痴情狂汉》真的是好感人喔,害我昨天晚上还哭了说!”女同学A一脸感动地表达昨晚所受的冲击。 “『乔琳』写的《霸气主子小婢女》才真的够好看!男王角为了报复女主角父母害死他大哥大嫂,就把女主角变成他的婢女,成天极尽所能地刁难她、欺负她、虐待她,明明晓得她喜欢自己,还偏偏要娶别的女人,最后才知道原来女主角只是他敌人的养女而已,又赶紧把她追回来,大悲大喜,超好看的说!”女同学B激动地说,让她每每想到那精采绝伦的剧情,眼眶仍不自觉泛红。 “『芊燏』的《又爱又恨你》才真的让我看到觉得真赞!男主角为了侵占女主角的财产,费尽心机接近她,让女主角爱上自己,最后当女主角看见他床上有另一个女人的时候,心碎地带着肚子里的孩子离开,真的很可怜耶!这个故事真的写得好棒喔!”女同学C一双秋水已经染上了对爱情的憧憬,春意盎然。 在她们青春洋溢的心目中,不论被男主角如何欺陵都可以忍耐,只要男主角最后是真心爱着女主角就够了,这样的故事才是好小说。 即使导师禁止她们带小说漫画到学校,也不准她们看,可依然浇不熄她们对爱情小说的渴盼,她们都相信总有一天自己也会遇上这么一个邪佞、霸道又地位非凡的男主角,然后带着她们品尝梦幻的爱情。 “哈啊……” 就在这三个青春小女生说得眉飞色舞,约好准备今天再一块去租小说之时,一个拉长了尾音的响亮呵欠声打断了她们的交谈,显然发出声音的人刚刚才睡醒。 “书妃,妳睡饱了啊?”女同学B笑着问。 梁书妃长得白白净净的,就像颗鲜甜多汁的水蜜桃,不过却成天浸婬在书堆中,不爱看电影、不喜欢逛街、不喜欢八卦,还真是适合她名字中那个“书”字。 “对啊。”梁书妃抬起惺忪的睡眼望着她们三人。“妳们刚刚在说什么啊?”本想趁着下课时间休息的她,耳边却始终有声音让她无法安然入睡。 女同学B见梁书妃对她们的话题终于产生一丝丝兴趣,喜孜孜地回答:“我们在谈论《痴情狂汉》、《霸气主子小婢女》、《又爱又恨你》哪一本比较好看啦!” 显然,女同学B对梁书妃的开窍十分开心。 “呃……”梁书妃怔愣了一下,挺熟的书名,好像就是昨天妹妹又捧回来的小说嘛! 女同学C白了梁书妃一眼,随即摆摆手。“书妃根本不看爱情小说,妳跟她说她也不会懂啦!” 梁书妃是班上有名的“书痴”,她爱书成痴,成天只爱看书,不过别以为她爱看书,功课也就一把罩,她的成绩落差很大,理科几乎可以拿满分,英文也不是问题,偏偏国文是她的致命伤、历史是她的创伤、地理是她的旧伤,不是她不会读,而是她没兴趣而已。 总之呢,只要梁书妃没兴趣的事情,她就不会花心思、不会花时间,因此也算是老师眼中的头痛学生,经常被约课后辅导。 “对喔,我差点忘记了。” 女同学A瞄了一眼放在梁书妃桌上的《企划与营销》的书,光看书名就让她倒胃口,根本没兴趣翻,这种奇怪的书大概只有梁书妃才看得下去。 “谁说我没看过?!最近我就看了几本,不过我实在搞不懂那些爱情小说有什么好看的?男主角永远在欺负女主角,然后再低声下气道歉,最后两个人就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千篇一律,看第一章我就能预测接下来的发展……妳们看了不会累吗?这本《企划与营销》就有趣多了,看再多也不会累,重新看一逼就有新的创意启发。”梁书妃成天听同学下课就在聊这种话题,上到无聊的课或是午休也会偷偷躲在下面看,真是一点也不浪费时间。 呃……两本不同的书能比较吗? 只要是正常的女生,所谓“正常”指的是那种含苞待放、有着玫瑰色心情的小女生,肯定都会认为爱情小说比她桌上那本《企划与营销》来得精采。 “那妳桌上那本就不全都是字吗?”女同学C问。 “当然不一样,”梁书妃抓起书本,顺手一翻。“妳看,有图耶!而且还是连环漫画喔。”她指着一张正在解说何谓企划的四格小漫画。 漾着天真的笑容,梁书妃的歪理令三个女同学无法反驳,她们层级不同,一个都快高中毕业的女生,竟然还会看哆啦A梦看到笑翻,哪会有什么长进? 见同学们很不给面子地翻翻白眼,梁书妃也不甘示弱地回应,“妳们等着吧!将来我一定会写一本比这些小说还要出色的爱情小说!” 写出媲美“罗蜜欧与朱丽叶”伟大的爱情小说,就是梁书妃从昨天开始立下的新志愿。 “哈哈哈……”三个人听完梁书妃的宏愿,相看一眼后竟夸张地大笑起来,一个国文成绩连及格边缘也跨不过去的人竟然说要写小说,真是笑死她们了! 梁书妃对她们的嘲笑也不以为意,反正莱特兄弟在发明飞机以前,也被人嘲笑过痴人说梦,现在她只要坚定自己的目标,即使外面有多少阻力,也不会轻易击倒她。 她们的笑声太放肆,终于吸引了全班同学的注意。 “妳们笑什么啊?”有人好奇地问。 “就……就书妃她啊……她竟然说要写爱情小说啦!”女同学C仍然笑声不止,因为这实在是太好笑了,这简直比不可能的任务还难。 静默三秒后,又是一阵哄堂大笑,不绝于耳。 “哈哈……书妃要写小说?” “这是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吗?” “书妃,如果妳写得出来,我就买一百本捧妳的场啦!” 不给面子的人还真多,可梁书妃扁扁嘴,依然不为所动。 哼,她绝对会让他们刮目相看。 爱情小说有什么困难的,只要她肯写,就绝对不是问题,等着瞧吧! 自那天起,梁书妃埋首苦读爱情小说,不过同学们还是将她把写小说当作志向的事情当作笑话听听就算了,根本没一个当真。 上课钟声响起,同学回到位子上,但上课的情绪还是慢了好几拍没跟上,仍跟四周围的同学闲聊,就是没一个肯预习。 一如往常,他们的话题总在导师进入教室后才宣告停止,学生在看见导师进来,全都拿出课本准备上课,站在讲台上的女导师没开始上课,径自瞪着台下的学生。 “跟你们说了几次,明年就要联考了,不准你们看漫画小说,更不准带到学校来,这都是为你们好。今天有谁带来,给我站起来!”收到密报,再加上前些日子段考成绩刚公布,她的心情很差,想在今天来个杀鸡儆猴,要学生们永远不会再犯。 听见导师这么问,所有学生都相视而笑。 拜托!他们才没这么笨呢,导师都已经三申五令,谁还会这么白痴敢把这些违禁品带到学校来,又不是闲着没事想找死。 大伙儿看来看去,一点也不心虚。 就在一片寂静之后,哪知道还真的有人自首,那个站起来的人竟然是最近卯起来勤于用功学习爱情小说的梁书妃。 只见她居然还大剌剌把一个装有三本小说的塑料袋由书包内拿出来放在桌上,做为证物,脸上半点愧疚神情也没有。 “老师,我有带。”梁书妃的诚实并没有因此获得嘉奖。 “梁书妃,我不是说过不准带来!”女导师严肃地板起脸孔。 考试的日子近了,不只学生上紧发条,校内的导师们也会比自己班上的学生考上大学的人数,她去年所带的班级是倒数第二名,今年她可不想继续成为教师检讨会议上的笑柄。 “老师,技术上来说,那些书是我带来的没错,但事实上,又不是我看的,那是我邻居要在家带小孩没空出门,请我帮她拿去租书店还的,不过是个举手之劳而已,所以我并没有犯错。”梁书妃有条不紊地解释。 “梁书妃,既然有胆量承认,就别又说谎了,难道妳以为我会相信妳吗?”女导师可不信她这番话。 “老师,我真的没说谎啊,这三本书我今天早上出门才拿到!”她根本还没时间看。“如果老师不能证明我有看这三本小说,就不能说我说谎!”既然她没错,也不会认错。 同学们突然窃窃私语,没想到平日看起来很温柔又很好说话的梁书妃,一旦坚持起来也是挺拗的。 大家都晓得导师很爱面子,这种时候只要道个歉、认个错,肯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念上半个钟头后又雨过天青,哪知道梁书妃偏不妥协,执意要坚持自己的清白,但有没有看,谁能证明啊? “梁书妃,妳是要跟我辩吗?”女导师表情一僵,变得很难看,声音也拔高几度。 梁书妃不喜欢被人误会,虽是注意到导师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仍要证明自己没罪。 “老师,我不想辩,既然妳提不出证据能证明我看了这三本小说,我倒是能请我的邻居来证明这三本小说是她今天早上亲手交给我的,我这里有她家的电话……” 坐在梁书妃身旁的女同学B摇了摇头,真不知该说她儍还是认真呢!是没看见导师脸上已经风云变色了吗?还不赶快就此打住,要不然接下去可就难收拾了。 “梁书妃,说来说去,妳不承认自己犯错是吗?”女导师打断梁书妃的话,执意要她认罪。 既然自己没错,要她认什么罪? “老师,我真的没错,为什么要我承认?”梁书妃仍不退让。 一时间,教室内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征兆,隐约可见女导师跟梁书妃之间擦出闪电,似乎连外面的天气也变阴了。 哇,敢直接顶撞导师,梁书妃,妳是不想活了吗? 没想到梁书妃敢挑战导师的权威,学生纷纷瞠目、吞吞口水,看来他们这堂课都不好过了,他们却也没一个敢站起来为梁书妃抱不平,因为怕遭池鱼之殃。 “妳……”女导师气得面目狰狞,平日的斯文形象全被她抛到脑后。 打她教书以来,还没有学生敢公然挑衅她,很好! “总之,我说过不准带这种爱情小说到学校来,不管妳有什么正当理由,明知故犯的行为就是要不得。妳的小说我要没收,现在,去给我跑操场五圈,好好想想自己做错什么!”为了坚守身为老师的颜面,她是绝对不可能让梁书妃把她家的邻居请过来。 “老师,我根本没做错!”梁书妃依旧据理力争,脸上有着明显的固执。 “梁书妃,我是导师,我叫妳去跑操场.妳去不去?”女导师已经近乎咆哮的状态。 就因为站在讲台上的是导师吗? 梁书妃的表情很倔强,她本不想屈服,想背着书包就潇洒走出教室,因为她最不喜欢不可理喻的人,但想到万一学校就为了这点小事要把她父母叫到学校来,她也只能妥协,她父母赚钱辛苦,她不想要他们工作之余还得担心自己。 梁书妃咬着下唇,默默把椅子靠回桌子里,慢慢走出教室,脸上依然堆满反抗的神情,但却不得不做,谁教她现在只是个学生。 当梁书妃走出教室时,她的视线刚好与对面班级的一个男学生有匆匆一瞬的交会。 她不认识这个男生,也不在乎他是不是听见自己的“忤逆老师”的罪行,她仍旧不认为自己有错,之所以会去跑操场,是因为她是学生,也不想惊动她爸妈而已。 哼,跑就跑嘛!她又不是没跑过操场,五圈而已,根本没什么! 她现在只担心还得拿出零用钱买书赔给租书店。 与梁书妃视线交错的男学生正是孙如鸿。 他们的数学老师习惯性会迟到五分钟,学生也乐于利用这五分钟瞎混闲聊,他不是书呆子,老师没来以前,时间还是他的,他想怎么用,没人管得着。 “孙如鸿,你在看什么?”男同学C探过头来问。 “那个刚走出教室的女生。” 罢才对面班级的声音太吵,即使中间隔着一条走道也听得见,起先还好,后来就愈来愈大声,令他想不注意也难,他想应该连前后左右的班级都有听见才对,毕竟那个女导师的嗓门向来就很大,好像巴不得全世界都认识她一样。 也多亏那个女导师,才让他知道梁书妃是谁了,原在她就在他们班对面,她虽然不特别漂亮,双眸却炯炯有神,显得十分有朝气。 男同学C看了一眼梁书妃。“喔,有什么好看的?”他不觉得梁书妃特别漂亮。 “什么是爱情小说?” “爱情小说……就是女生很喜欢看的那些爱来爱去、恨来恨去的小说,根本一点内容也没有,难看得要死,结果我妹也超迷的,成天幻想有个白马王子爱上她,又喜欢泡在租书店,最近被我妈抓到,还被狠狠骂了一顿!”终于也有这个优等生不晓得的事情了,男同学C立刻热情地讲解着何谓爱情小说。 他不过是想知道爱情小说是什么,有必要连他妹妹的事情也对他说吗?讲话没重点,这样的人以后很难成为领导级人物。 孙如鸿头再偏过去,望着梁书妃消失的转角处。 适才那一个眼神交会,他在梁书妃的表情上看见一股不情愿、叛逆的固执,明明外表是那么温柔可人的模样,却敢与导师率性争辩,且即便已接受惩罚,依然有着反抗的心态,看来挺倔的,顿时,孙如鸿内心对她的好奇竟逐渐泛滥了。 想也不想地,他霍然起身走出教室。 班长见状,立刻追出来。“孙如鸿,就要上课了,你要去哪里啊?” “我人不舒服,要去保健室。” 生平头一次,他为了一个陌生的女孩子逃课了。 简直是不可理喻,可恶! 身分是老师就很了不起吗? 她明明就没有错,却偏要把这个错栽赃在她头上,这样她能对得起良心吗? 要是万一她因此走偏,决心带着这个愤恨过一辈子,不就前途堪忧?!这种一点都不在乎会不会伤到学生,只关心自己面子的老师实在是太过分! 说不生气是骗人,梁书妃心中闷极,因此愈跑愈快,很快就结束五圈的不当惩罚。就算让她外表屈服,内心仍然不肯低头,因为错的人根本就不是自己,她会屈服是为了父母。跑完后,她索性不回教室,就在跑道边的地上盘腿坐着休息。 “妳刚刚实在不应该顶撞导师的。” 就在梁书妃刚坐在地上休息不到一分钟,身后突然冒出一个声音,她猛地回头,发现站在身后的是刚才与自己有过一眼交会的男学生。奇怪,不是已经上课了,他怎么没去上课?不过她也懒得问太多,反正也不关她的事情。 “又不是我的错,我为什么要承认?”转回头后,她注视前方反问。 “因为她是老师。”孙如鸿挑重点回答。 真是够现实的一句话! “因为她是老师,我就得低头承认不是我做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委曲求全?就算是总统来,也别想我低头承认不是自己犯的错!”她不喜欢这个男生说的话,她父母教给她的观念就是要是非分明。 “妳这样的个性以后会很吃亏的。”几句交谈,他发觉梁书妃性格爱憎分明,也已经明白她的成绩为何落差这么大,看来她喜欢的会很喜欢,不喜欢的大概就很随便吧。 “那又怎样?”她很不客气,正在气头上,口气相当冲。 “是不怎样,但妳可以用别的方法来回敬不是吗?何必要硬碰硬?那样只会两败俱伤。有时候是应该要圆滑一点,多懂一些人情世故对妳会比较好。” 呃……她有没有听错啊?这种年纪的人,怎么说起话来这么老成? 梁书妃仰着头,满脸困惑。“这位同学,你的口气怎么像个历尽沧桑的老头子?” 老头子?!有吗?他这样是沉稳内敛好不好? “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啦!只可惜我的个性天生如此,要我去做那么虚伪的事情,我宁愿两败俱伤。”她就是天性拗,不喜欢被人误会。“在那种情况下,我想每个人应该都会跟我一样有那种反应吧!” “我就不会。”孙如鸿斩钉截铁地说。 “那你会怎么做?”地真想听听他的圆滑反应究竟如何。 “形势比人强的话,我会先承认,再以最好的成绩考上大学回来跟她炫耀,妳也知道我们学校会请当年考上大学的毕业生回来演讲,若是我,就会在演讲中不小心公开她当时不应该诬赖我、逼我认错的事情,我绝对会要她为这件事无地自容、后悔一辈子。”孙如鸿面无表情地说完,没有一丝阴狠的神色,仿佛他说的是再琐碎不过的小事情。 哪知,梁书妃却听得一脸惊愕。 这家伙的心机还真是有够深的了! 她听得浑身打颤,经他这么一精心设计,她突然觉得这件事实在是微不足道,压根儿没放在心上的必要。 “呃……同学,会不会太狠了?”她可没要导师这么凄惨。 “会吗?”孙如鸿和颜悦色地问。“要回敬,当然就要直接、狠绝,如果不能让对方铭记在心,那就是白费功夫了。” 梁书妃咽了口口水,她深深庆幸自己并不认识孙如鸿,也没得罪过他,要不然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觉得还是……照我的方式好了,我比较喜欢今日事今日毕,对我来说,君子报仇,十年太晚了。”有人适合跑马拉松,她则是喜欢百米赛跑,一个眨眼就过去了。 “也就是说妳宁愿硬碰硬啰?”这样的性格等到进入社会后,肯定会吃亏。 “也不是这么说,我只是不太喜欢用心机而已,单纯一点比较合我的个性,太迂回的事情很伤脑力,我不喜欢,直来直往不是比较好吗?”她还是喜欢顺从自己的本性,太计谋的事情不适合她。 孙如鸿浅浅一笑。“希望妳将来也能这么坚持下去,别半途就夭折了。”语毕,他打算回教室了。 原以为梁书妃会是个值得他认识的有趣对象,没想到也是这么普通,让他有点后悔为她逃课。 “喂,同学!”梁书妃喊住他。“你叫什么名字?” “孙如鸿。” “孙如鸿,谢谢你安慰我,不过只要是我认为对的就一定会坚持下去。”她摆摆手,脸上漾着灿烂的笑容,即使她不认同孙如鸿的方式,也认为他说夭折太直接,不过仍谢谢他的好意。 为她那真挚的笑容,孙如鸿霎时心弦一动,教他脚步一顿,直到梁书妃先转过头去,才让他收回适才似乎是出神的注目。 梁书妃那抹真诚又坦率的笑容霎时揪住他的心,让他有些心动。 他身边的人从来没有一个这样对他笑过,因为他身为长子又是独子,父母对他有期望,总以威严代替慈祥;他的成绩好、样貌好,家世不错,性格却有些恶劣,因此又是一堆人眼中嫉妒的对象;再加上他早熟,同年龄的朋友也没几个,所以对他真心的人少之又少,当然了,那些光看他外表就喜欢上他的女孩子不算。 “如果嫌十年太晚,我有立即见效的方法,要听吗?”就为了她这个笑容,他还有别的建议。 梁书妃再转过头。“什么啊?” “妳现在假装晕倒在跑道上,等到有人发现妳的时候,妳再说明经过,相信我,有我当妳的证人,校长绝对会出来为妳主持公道的。如何?这方法应该够快了吧?”若是他,一切都会慢慢来,因为那样才更折磨人。 “呃……同学,我在想喔,为什么我不干脆请我的邻居来作证更快呢?”她不打算请的原因是恐怕又会惊动父母,只好忍气吞声。 “因为那样就太无聊了,事情就是要多点变化不是比较有趣吗?”眉眼间藏着一股如同恶魔般的邪气,但嘴边尽是优雅的笑,这样不协调的组合出现在孙如鸿脸上却意外的好看。 梁书妃看了心跳蓦然一顿,有些儍了,她却以为自己是为了他的这个可怕心机而感到惊诧。 她望着孙如鸿,真的深深庆幸自己没有得罪过他。 真的! 见梁书妃怔住了。知道她不会采纳自己的意见,孙如鸿噙着轻笑转身离开。 这是他跟梁书妃第一次交集。 ──────────────────────── 第二章 之后就再也没有交集,因为没多久,梁书妃就搬家了。 原本,孙如鸿真的也以为自己跟梁书妃应该是此生无来往,毕竟台湾说大又不大、说小倒又有点大。没料到阔别九年后,竟还能再看见梁书妃这个名字,而且还是出现在一份爱情小说的稿子上。 坐在咖啡店等人的同时,他眼尖地发现旁边的座位上有上一个客人留下来的透明活页夹,当他顺手拿起来准备交给服务生时,目光不经意跟上头的名字有了几秒交会,这短暂的片刻里,已让记忆力向来不错的他想起梁书妃是谁了。 只因他对这名字还印象颇深,再说梁书妃的名字很特别,如果不是同名同姓,肯定就是他认识的人。 爱情小说?!真的是她在写吗? “羽化的爱情……”不必翻,他一眼就看得出来是爱情小说,因为“爱情”两个字非常抢眼。 应该把这份稿件交给服务生的,但不知怎地,他却径自打开透明活页夹取出这份装订完好的稿件,开始阅读起来。学过速读的他,约莫三十分钟就将这份稿件看完,而他等的人也刚好抵达。 “如鸿,不好意思,我来晚了。”迟到的赵琪芸嫣然一笑,浑身充满淡雅香气的她是“新锐企业”董事长的千金,性格十分爽朗,跟孙如鸿很谈得来。 孙如鸿把稿件收回活页夹内,放在自己手边,用手臂压住。“找我出来做什么?” 赵琪芸白他一眼,好似他问了个笨问题。“孙先生,虽然我们说好要假装交往,但也要装得像一点吧?要不然被看破手脚,我又会被念的!” 商业婚姻向来是两个企业合作的手段之一,身为企业家第二代的他们,几乎都只能乖乖遵守,但她赵琪芸偏不,她有自己的人生要过,干嘛得为了上一辈人的迂腐观念而赔上自己的下半生,所以她找来好友孙如鸿商量。 虽然孙如鸿不是什么名门企业之子,但他家世不错,父母亲都是律师,而他又在公司里表现不凡,很得她父亲喜欢,双方家长也乐见其成,孙如鸿还算聪明。知道娶她绝对会令他此生后悔莫及,便点头答应要帮自己逃离赵家。 他们两人就装装样子,等她申请到美国大学之后,就可以拍拍远走高飞了,反正孙如鸿很聪明,把事情丢给他解决准没错。 “你都不知道,我爸妈最近盯我盯得很紧,就像今天,我一说要跟你约会,我妈马上要我换适合的衣服,一直换来换去,还在我耳边叮咛一定要跟你结婚的事情,差点让我发火……”突然,她眼尖的发现孙如鸿手边的文件,摇了摇头说:“拜托,跟我见面还要带公司的文件来看,也未免太认真了吧!” “不是公司的文件,是一份爱情小说的稿子。”他上班认真,下班时间则是属于他的,他可不想当个拚命三郎,最后过劳死,那就太惨了。 听见是爱情小说,赵琪芸的眼睛霎时闪过一道光芒。“真的吗?哇,还是打印的原稿耶,你怎么会有这个原稿?你是有认识哪个写小说的作者吗?笔名叫什么啊?说不定我还看过喔!”向往轰轰烈烈爱情的她,非常喜欢看爱情小说,而且还是每本必看,对于每间出版社各大红牌的作品都如数家珍。 “是上一个客人遗留下来的。”孙如鸿视线略微一低,只看见上头的名字跟电话号码。 “借我看一下,我还没看过原稿耶!”赵琪芸兴奋不已,伸手就想拿走孙如鸿手边的稿子,却被他挡了下来。 “别想,这是别人的东西,怎么能够任意偷看,老师没教过妳吗?”孙如鸿义正辞严地纠正赵琪芸的行为,俨然忘了自己刚才也做了这种卑鄙的事情。 赵琪芸眼巴巴地望着那份小说原稿,还是希望能偷看到底是谁写的,她看了那么多小说,还真没看过原稿,兴致高昂得很,就算她不认识作者,但能看见稿子就好像见到作者本人一样,还是很教人兴奋。 “哎哟,反正失主也还没回来领取,就让我看一眼也没关系啦!如鸿,我知道你最好了喔,满足一下你这个好朋友的好奇心吧,好不好啦?好不好啦?”她好想好想一饱眼福喔。 可惜孙如鸿依然铁石心肠、正气凛然地回绝,“这东西不是我的,我不能擅自决定。”他并不想让赵琪芸分享自己刚阅读过的爱情小说,他总觉得该保护梁书妃的隐私,因为她有可能是他的老同学。 “有什么关系嘛!” 赵琪芸是及时行乐派,就算有后果也能留到以后再承担,她只会做眼前想做的事情,她的好友总是在后头收拾她制造的残局。 孙如鸿锐利深沉的眸光一闪,否决的意思十分清楚,赵琪芸只得放弃这个妄想,一旦让孙如鸿坚持起来,谁都别想改变他。 看来她与这份稿子无缘了,唉,她真想看看究竟是谁写的。 “好啦、好啦,不看就下看嘛!”她跟孙如鸿是好朋友,可惜孙如鸿不是一个好的聊天对象,跟他只能讲重点、讲要事,否则他会很不高兴。“坐在这里也很无聊,我请你去看电影?” “没关系,妳有事先走,我还想多坐一会儿。”看完稿子,他已经不觉得无聊了,因为他还有“事情”可做。 “要我陪你吗?”好歹孙如鸿也是为了自己才必须出门,她得讲点义气。 “陪我做什么?”孙如鸿问得直接。 是啊,孙如鸿问得好,她留下来也是派不上用场,她没有孙如鸿灵活的头脑,永远跟不上他的拍子,他们之间除了今天天气如何以外,根本没话题可聊。 “好吧,那我先走了,下次见了。”她也很爽快。 离开前,赵琪芸仍是对孙如鸿管辖范围内的稿子很有兴趣。可惜了,如果她早来一步,说不定就有机会拜读原稿,唉,真是晚了一步。 直到赵琪芸离开咖啡店,孙如鸿又点了杯咖啡,拿起稿子,打算从头看第二遍,顺便等待失主来认领。 究竟是不是梁书妃,他相信很快就会真相大白。 无聊?!怎么会?他向来都能替自己找到有趣的事情。 踩着慌张的脚步,梁书妃背着笔记型计算机冲进咖啡店,很快就找到她的稿子,正摊在她之前坐过的桌子上。 霎时,她三步并作两步上前,一把抓回自己的稿子。 “先生,这是我的东西,你怎么可以随便翻我的东西?”她的小说未出版前,只会给妹妹跟编辑看而已,对她而言,小说是很隐私的东西,根本不会想给其它人看。 看着眼前一脸怒火的女孩子,她那双灵活的大眼正瞪着自己,孙如鸿第一眼就知道她是梁书妃,上天对梁书妃很仁慈,她的女圭女圭脸始终如一,很好认。 “妳怎么证明这东西是妳的?”他好整以暇地反问。 梁书妃指着稿件上的名字,再拿出驾照给孙如鸿核对。“我就是梁书妃。这位先生,就算是遗留在这里的东西,你也不能随便偷看吧!” “我只是第一次看见爱情小说的原稿,所以就不由自主看了起来。”孙如鸿说得坦荡荡,丝毫没有愧疚,一点也不认为自己侵犯到梁书妃的隐私。 “全看完了?”梁书妃眸子睁得特大,有点不敢置信男人也喜欢看爱情小说。 “是啊,看了两遍。”孙如鸿微笑。 听见孙如鸿将自己的稿子看了两遍,这对梁书妃来说,实在是好感动喔,因为她这份稿子才刚被编辑退稿,退稿理由就是:毫无创意的稿子,让人没有阅读的兴趣。 有没有搞错啊?!她这份稿子真正的重点就在第七章以后,她敢肯定审阅她稿子的编辑绝对没有看到第七章才会这么说!现在却有人看了她的小说两遍,不啻是重燃她的自信心了。 “有感想吗?”她轻轻落坐,怀着期待地问。 “嗯……还不错。”老实说,他还挺欣赏梁书妃笔下的女主角,有见解、个性独立又美丽,他喜欢的对象也是这类型。 梁书妃原本对这个陌生男人擅自看自己稿子的怒气立刻消失无踪。没想到这男人居然称赞她的小说“还不错”,登时觉得自己好像遇见伯乐。 “这位先生,不好意思,刚才我太激动了,你不会生气吧?”她的姿态一下子放低。 “不会啊,妳的反应很正常,我还谢谢妳的小说让我不会觉得无聊。” “真的吗?”梁书妃的眼睛立即睁大,眼底闪烁着对孙如鸿的无比好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遇过毒辣的编辑后,这个男人更显得无比可爱。 “孙如鸿。” “孙先生,你真是个好人耶,有空吗?我请你喝杯咖啡,我们聊聊吧?” “好啊。”梁书妃没想起自己是谁,只因为他说她的小说还不错,就说自己是好人,看来她还真没一点危机意识,要是他对她有企图,她就完了。 “……请问你对我的小说有其它感想吗?可不可以给我建议?” “我觉得妳写得不错,虽然这类小说我看得很少,不过至少会让我想看下去,这样就已经很不错了。”整天泡在商业杂志里的他,根本没看过爱情小说,这次还真的是个意外,假若不是梁书妃写的,他说不定也没什么兴趣。 “是吗?编辑可不是这么说的……唉,老实告诉你吧,这本小说才刚被退稿,我都还不知道怎么修改呢。”一改对孙如鸿的成见,梁书妃开始把他当作朋友一般交谈。 “出版社没给妳意见?” “有啊,就写『毫无创意的稿子,让人没有阅读的兴趣,谢谢妳的投稿,本社无法录用』。这样要我怎么修改啊?他们到底有没有看到完,我也不晓得。”梁书妃愈说愈颓丧,把服务生端上来的柳橙汁一口气喝了一半。 她这么认真写,结果却换来短短的几句话,老实说她还挺不甘愿的,但也不能怎么办,毕竟对方是出版社,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若是将来她能自己开一间出版社就好了,这样她每写一本就出一本。 “妳第一次写?” “也不算吧……陆续都有在写。”只是没有一本通过而已。“不过后来就因为工作的关系暂时停下来,最近才又想继续完成。” “为什么?”孙如鸿自然地接下去问。 “那时候刚上班,工作比较重要啊,不过现在没工作了。写小说也是我的愿望,我就想趁这段时间好好努力,希望能闯出一番成绩!”她可没忘记当年发下的宏愿,这段时间为了工作一直搁置,如今有了时间,她也重燃写小说的冲劲,可惜一再被退稿,还真让她有点丧志。 写小说这条路果真是寂寞又漫长,此时的她最需要有人帮她加油打气。 “妳想把写小说当作职业?”即使不了解小说市场,孙如鸿也十分明白以台湾现阶段的小说模式,根本难以让作者将写小说当作职业,就算有,也是少数几个,不够幸运的根本无法靠写作养活自己,跟艺术家一样多半都是苦哈哈的。 “对啊,我就不相信自己做不到!”从小到大,只要她有兴趣的事情,就能做到满分,没道理她会败在写小说这么简单的事上,她笃信人定胜天! “没钱的时候,也能坚持下去?”他很怀疑,因为往往说钱不算什么的人都是最需要钱的人,他认识几个艺术家,外表看起来对钱不层一顾,实则只要把钱端到他们面前,还不是跟一般人同个样。 “嗯,当然了,不过没钱很苦,我还是会继续赚钱,我可没天真到以为没钱也能过活。”自小家境困苦,她很能体会,不过终于有机会可以圆梦,她想尝试一番,免得到老才在懊悔不已。 “那为什么不边工作边写,这样不是更无后顾之忧?” 梁书妃摆摆手,满脸无奈,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够发挥所长的工作,下场还是这样。“只怪我性格太直接,得罪了人。算了,不要提工作,没了就算了,我也不能怎么样。我们还是来聊聊我的小说,就以你的看法,有没有觉得哪里需要修改呢?” 编辑狠毒又没重点的建议看了也是白看,妹妹又总说她的小说男主角不够霸道强硬邪佞冷酷,女主角不够凄惨可怜柔弱纤细……她又不是想写“满清十大酷刑”。干嘛虐待女主角? 既然孙如鸿觉得她的小说还满好看的,那就死马当活马医吧!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呢。 “即使没有钱也能支持下去?”他问得十分现实。 “为什么不?因为这是我的梦想啊。难道你没听过『人因梦想而伟大』这句话?”她的表情也写着小说让她的生命变得多彩多姿。 “写小说的投资报酬率高吗?”他的投资金额都跟“亿”比较有关。 除了最近比较红的《魔戒》跟《哈利波特》以外,他还没听过有哪个作家一炮而红,毕竟这种行业除了实力外,还非得有些运气不可,要不然一生埋头苦写又寂寂无名的大有人在。 “妳认为自己会是下一个J.K.罗琳?” 梁书妃不好意思的搔搔头。“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反对啦!不过我也晓得自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我只希望自己能像台湾最出名的作者那样就可以了。” “可妳没工作了……”他不由得替她的现实担心。 “工作可以再找,我也不怕啦,反正我还年轻力壮,又没断手断脚,就算在快餐店打工也没问题。” “妳都二十六了,也不年轻了吧。”梁书妃跟自己同年,虽然生得一张女圭女圭脸,也只能骗骗自己。 向来对自己的女圭女圭脸非常自豪的梁书妃,对头一次见面就能猜出自己年纪的孙如鸿非常惊奇。“你怎么知道我二十六了?”可惜她没注意到孙如鸿的口吻是那样的笃定。 “猜的。”孙如鸿镇定的圆谎。 “厉害耶!很多人看我都猜我是高中生呢!二十六岁也没关系啊,我又不是明天就要死了,况且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人在三十岁以前千万别怕尝试』,我都还没过三十,有机会当然要多尝试啊。如果我等到五十岁了才后悔,那才不值得!难道你都没梦想吗?” 梦想…… 经梁书妃这么一问,孙如鸿才记起自己自从确定目标后,就不再有梦想了。因为他光花在公司上头的时间就已经占去三分之一,另外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还要拿来投资充实自己,对于梦想这件事,已经不在他的人生计划中。 “梦想是不切实际的,现实比较重要。” “不是跟你说了,『人因梦想而伟大』,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如果当年没有莱特兄弟努力不懈想办法也要飞上天当小鸟,如果没有爱迪生为了不想晚上喝水还会撞到桌角,如果不是蔡伦觉得写木板太累而发明了纸……如果没有他们,就不会有现在的便利生活,所以你能说梦想是不重要的吗?”梁书妃说得铿锵有力,因为她的确也坚信人就该有梦想。“没有梦想就没有希望,没有希望就等于没有人生,没有人生,那你还有活下去的动力吗?” 孙如鸿果断地说:“有啊,我还有现实。没有现实,妳的梦想都只是空谈。人因面包而活下去,过去太多艺术家最后还不是饿死的,没有面包,什么都不是。”他承认梁书妃说得很好,不过还不足以驳倒他。 “呿,你这个人太现实了。”难得遇上这么死硬派的怪丂丫,她无法说服他。 “我的确是。”他不反对。 自小到大,所有长辈给他的赞美不外乎理智聪明、头脑清晰;认真负责、理智聪明;再不然还是认真上进、头脑清晰、条理分明。由于学生时代不会给学生“现实”这个赞美,因此他的评语几乎都是强调他很理智,进入社会后,就变得现实了。 不过他可不认为自己这点不好,这叫做懂得适应环境。 梁书妃挑挑眉,神情透露了点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味道。“你一定是那种早上六点起床,运动半小时,七点吃早餐,八点出门,九点准时到公司,十二点吃中饭,老板交代的事情一定会做好,晚上六点准时下班,偶尔加班应付老板,日复一日,每天都过着这种跟和尚有得比的规律生活对不对?” 要是跟这种人相处,她肯定会拔腿就跑,她的性格很像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会考虑太多,可一旦坚持了就不会轻易动摇。 孙如鸿依旧是一副冷淡的表情,眼底却透着一丝的得意。“我可没这么勤劳,八点才睡醒,十点以前到公司;我是一点才吃午餐,有时候是两点;老板交代的事情不一定会做完,那要视情况而定;下班时间一定是六点,最晚六点零一分;从来不加班,老板也别指望我加班。”他非常满意看见梁书妃脸上出现完全猜错的尴尬表情。 全部猜错。梁书妃表情僵了僵,很快又神态自若。 “你做什么的啊?”有这种工作,她也想做。 “……业务员。”他随便挑了一个还挺符合上述说明的职业。 “……不太像耶。”他这人太古怪、太自我,跟那种可以任人搓圆捏扁的业务员相差太多。 “哪里不像?”好歹他以前也是业务出身。 “业务员应该是要舌粲莲花、颠倒是非、搬弄口舌、口齿伶俐、口若悬河、口蜜月复剑。”为了写好小说,她把整本成语字典都背下来了。“你这么不爱说话,表情也不亲切,要真是业务员,大概业绩也不太好吧。”梁书妃主观地说出自己的感觉。 孙如鸿但笑不语,尽是一些不好的形容词,不过既然梁书妃这么认定,他也无所谓。业务员本来就是要懂得看情况而定,此时此刻,梁书妃又不是很重要的人,若再假装下去,他觉得很累,反正抬抬杠,根本不用十分力,六、七分就足以驳倒她。 见孙如鸿不响应,梁书妃以为自己猜对,连忙接着说:“其实业绩不好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脚踏实地认真做,千万别得罪人了。” 梁书妃那副过来人的口吻,敦孙如鸿想起她以前反抗老师的伟大事迹。“终于也明白做人该圆滑点了吧?” 梁书妃眉头一皱,对于孙如鸿如此清楚自己的性格又感到疑惑。“我怎么老觉得你的口吻好像早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我们以前认识吗?你是我同学还是我邻居啊?”她的记忆力只用在重要的事情上,太遥远或是太琐碎的事情早就封箱积灰尘,要回想需要点时间。 “可能路上见过吧。”既然她想不起来,那就算了。 “是惺,可能真的路上有见过吧,要不然为什么我老觉得好像见过你,可是又想不太起来……你对我的稿子真的没有其它有建设性的意见吗?”她对稿子的事情还是比较在乎。 “比如?” “男女主角的情感啊、剧情的安排啊、配角的发挥适不适当啊……” “我想我可能帮不上忙吧,毕竟我不是妳的编辑,就算我喜欢,也不代表妳的编辑会喜欢。” “对喔,说得也是……不过还是谢谢你说我的小说还不错。” “妳写几年了?” “大一开始,到现在也快八年了。”时间果然过得真快。 “出了几本书?” “……没有。” “到现在都没出过一本书,这样妳还敢继续下去?!”他不禁钦佩她大胆的愚蠢行径。 梁书妃扬起下颚,一点也不死心的模样。“为什么不?『人因梦想而伟大』,我当然要努力不懈,要不然万一我是下一个罗琳,小说界少了我不就太可惜了?” “说得也是,希望妳早日成功,千万别半途夭折。”坦白说,他真的很想笑,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有人对自己这么有信心,完全没有怀疑。 半途夭折——好熟的一句话,她记得好像听过,可是在哪听过呢……她想了一会儿还是没结果。 “谢啦!我一定会成功的,等我成功再帮你签名吧!”梁书妃心情很好地说。 “谢谢。” “不会啦!对了,你是做什么样的业务员?”每写一本被退一本,身边一干好友的职业、爱情观全被她写光了,却还是过不了稿,都没人肯再提供她信息。 “汽车的业务员。” “哪一款车子啊?”车子的业务员,这故事她还没写过,很有发展性、前瞻性。 “Audi。” “真的吗?我也超爱这款车的,尤其是那辆A62.4,银灰色的车款,真的很棒!我想存钱买一辆呢,可惜暂时身无巨款。”梁书妃惋惜的说,她想买车、买房,但困难重重,这时候她偶尔也会幻想有个超级有钱的帅哥来帮她实现愿望,可一想到万一帅哥的个性霸道、邪佞又大男人主义,那她宁愿自己赚。 她喜欢的男人还是要温柔体贴,小说里的男主角是不可近观的瑕疵品,远远看很美,一旦凑近,只能看见一拖拉库的缺点。 “妳喜欢Audi哪里?”他认识的大多数女人喜欢车子的理由多半都是着重知名度、价值高低,很少有注重车子性能,在他认知中,女人不是开车,而是遛车。 “我喜欢它的Mark。” “Mark?!”他没听错吧? “是啊,我第一眼喜欢的就是它的Mark,你不觉得那四个串在一起的圈圈放在那里特别舒服、特别好看吗?我觉得圆形的东西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了。”梁书妃说得好似在她眼前就有一辆Audi令她亮了眼睛。 当场,孙如鸿眉头略微一皱,对梁书妃的理由无言以对。 “就为了这个理由?” “有人欣赏车子的性能、车型、时尚感,但我就是喜欢它的Mark,不行吗?”她理直气壮地反问。 “行。”当然不是不行,他只是觉得很蠢而已。 “这还差不多。你知道吗?我已经想到要怎么帮你写一个爱情故事了呢!”她兴致勃勃地想与他分享。 “什么叫做已经帮我想到一个爱情故事?” “就是以你为主角,设计一个故事,嗯……故事是这样起头的,女主角来买车子,你带她去试车,结果你们不幸遇上连环大车祸,结果女主角驾车技术超棒,巾帼不让须眉,一路左闪右躲,将你平安送回公司,车子也完好无缺,你就因为太钦佩女主角的英勇神姿而爱上她,对她百依百顺,与她共谱恋曲……如何,不错吧?”愈说,兴致愈高,梁书妃觉得自己这次肯定能写出一本绝赞的故事。 “为什么要我去佩服她的英勇神姿,还要百依百顺?应该是我驾车技术比较好一点吧?”他从不让女人载他,不是大男人主义,而是不信任女人的技术。 “是女主角来买车,当然她试车啊,哎呀,那个不是重点,重点是你爱上女主角,要跟她恋爱,觉得我这个点子如何?” 糟透了!即使他不写爱情小说、不看爱情电影,但他仍清楚一点,那就是要男人爱上一个比自己厉害的女人是少之又少的事情,根本可以说绝无仅有。 “妳的男主角未免也太糟糕,我不相信有哪个女人会爱上他,男人天生是狩猎者,怎可能会甘心屈就于女人之下,还对她百依百顺,这样的故事一点都不精采。”他一口驳回。 梁书妃把眉一挑,望着孙如鸿那副“信我得永生”的表情,十分不以为然。“你刚刚才说不是编辑没办法给我建议,现在又说我这样的故事不精采,要我怎么信你啊?” “我纯粹是以客观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女人要的是什么?不就是安全感,一个无法保护她、没办法让她依靠的男人,要了做什么?除非妳想写个神力女超人的故事,不过女人多半不会喜欢自己当超人,她们喜欢的是有个像超人的男人来照顾她们一辈子。妳若这样写,肯定不会过稿。”孙如鸿说得很笃定。 梁书妃清楚孙如鸿没说错,但他的口气太嚣张,让她听了相当反感,眼眸闪着火焰瞪着他。“你又不是女人,怎么知道我们要的是什么?别以为你们喜欢脸蛋美艳、身材火辣,什么都不会的女主角,就以为我们也会喜欢满足你们的大男人主义!” 本以为眼前的孙如鸿是个好家伙,没想到还是一个样,男人果然都不月兑大男人主义,外加自信过剩。 对于梁书妃的指控,孙如鸿相当不认同。“爱情小说本来就是闲书,不太需要花脑筋的,不写一些投其所好的内容让读者掏腰包购买增加销售量,以为出版社在做慈善事业吗?”有个朋友是杂志社的总编,关于这类信息他多少也了解一些。 “跟其它人写一样有什么好?我不喜欢同流合污。”被退了这么多本稿子,她当然也清楚自己一直无法突破的就是男主角的性格,她什么都可以妥协,包括剧情、设定,偏偏就是不爱自己笔下的男主角也变成那副鬼样子,难道好男人就不能出头天? “赚正当的钱算同流合污?或者……该说是妳自己写不出那样的小说,因此干脆给一个合理化的解释h?” 怎么有人讲话这么直接不加修饰呢?是存心打击她的自信心是不是? 梁书妃斜睨了他一眼,一改先前对他的好感,彼此间突然冒出一段很长的沉默时刻,孙如鸿神态自若端起咖啡杯轻啜一小口,丝毫不受她的怒气影响。 “孙先生,请问我有得罪你吗?”没必要对一个刚认识的人说这么重的话吧? “我们第一次见面,当然没有。” 不是他自大,但想他在高中时期也鼎鼎有名,他的教室又在她的对面,岂料梁书妃竟对自己一点印象也没,这总令他心头有些不快,毕竟他是记得她的,她当然也要记住自己,他是学商的,坚决不让自己吃亏。 此刻她却忘了自己,他多少有点不怀好意,想折磨她一下。 “那为什么要句句针对我?”她依稀靶受得到孙如鸿字里行间的轻微怒气冲着自己来,可他们之前不认识,那怒气又是为何? “这应该说是忠言逆耳。”孙如鸿诚恳地表明心志,嘴边的笑藏着几分故意。 纵使孙如鸿的眼底透着亲切,梁书妃还是不信他的说词,这时候,他就像个表里不一的业务员了,那刻意的笑容让她觉得反感。 原本很想生气的她,在直视孙如鸿那双深邃的眸子与沉稳的笑容好半晌后,怒气一下子就烟消云散。 她有什么好生气的? 其实孙如鸿说的也没错,出版社不是慈善团体,有利益可赚的作品,他们才会愿意出,就连在当编辑的妹妹也告诫她,如果想过稿,就非要先妥协不可,然后等将来她红了、有名了,读者非她的书不看,这样才有讲条件的实力。 只是,她就是不肯低头,就是想写她喜欢的故事,下场才惨不忍睹。 “唉,你说的也没错啦……” “所以说梦想能当饭吃吗?还是乖乖去找个工作保障下半辈子,老实说,妳想红,我觉得很难。”就如同他以前也说过,像梁书妃这种不懂得内敛的性格,一踏入职场只有牺牲的份,即使在小说界也同样,想成功,无望。 狠毒又直接的一席话,让本来想好好听孙如鸿分析的梁书妃一下子火冒三丈,他凭什么说她不会红?! 怎么会有这么过分的人啊!梁书妃恨不得用眸子的利光将孙如鸿大卸八块,她气得站起来,抓起包包,头也不回地离开。 “梁小姐!” “干嘛?”她回头,以为他知道错了要道歉,哪知却是拿起账单晃了晃。 “妳不是要请我喝咖啡?” 这么明目张胆的说,他笑得让梁书妃恨不得用眼神掐死他。 梁书妃跑回来,一手抓起账单冲至柜台付帐,正要走出店门口时,孙如鸿来到她身后。 “梁小姐!” “做什么?”这回她没好气的说。 今天遇上这么恶毒的人,算她倒霉,她希望下次,不!是永远都别再看见他了。 孙如鸿唇瓣含笑,将要说的话咽了回去,双手负在身后。“没事,谢谢妳的咖啡,慢走!” 这会儿倒是摆出温柔的姿态,梁书妃却已经受伤过重不想理会。 很好,说她不会红,她就非要红给他看不可! 她这人就是绝对不会轻易服输,等着看吧! 她一定会大红大紫,然后在书里表示感谢他的“刺激”! 嗯……这种恶质的做法,她好像以前听过呢……是谁呢?梁书妃边走边想,却依然什么都没想起来。 他们一前一后、一怒一笑的步出咖啡店。 孙如鸿目送她在阳光下显得飞扬的身影,觉得今天真是愉快极了,尤其他手上的这份稿子,他相信应该还会给他不少乐趣才是。 我第一眼喜欢的就是……那四个串在一起的圈圈…… 炳,这种喜欢的理由,大概也只有梁书妃才掰得出来吧! ──────────────────────── 第三章 即使回到家,梁书妃也没忘记刚才所受的耻辱。 她决定就写这篇“业务员之恋”,来跟孙如鸿挑战! 站在楼下的梁雨静,一瞧见梁书妃的身影连忙挥手喊她,“姊啊!” “干嘛站在这里?兼差当守卫啊?” “妳这笨蛋,家里发生世界大战了啦,妳还一副傻傻的样子,都不知道待会儿怎么死的。”梁雨静抓着梁书妃阻止她上楼,她得先跟她分析战况。 “发生什么事了?”梁书妃气定神闲地问。孙如鸿的狠话才将她的心戳得千疮百孔,此时再也没有什么能够伤害她了。 “还不是为了妳的辞职!爸跟妈在楼上闹得不可开交,妈赞成妳为自己的梦想打拚,爸则是要妳回到职场上脚踏实地赚钱,总之就是他不要妳闲在家里写那些不良书籍啦。”想想她姊都二十六了,未曾让父母操过心,没想到现在居然捅了一个这么大的楼子。 梁书妃点点头,表示明白。 坦白说,妹妹会这么爱看小说不是没理由,因为她的父母根本就是一本言情小说搬上台面来演。 她妈是性格直接的千金小姐,她爸是个沉稳内敛的黑手,两人一见钟情,爱到难分难舍、爱到天崩地裂,爱到不能没有对方,后来她妈决定为爱走天涯跟着她爸私奔,两人咬牙过苦日子,虽然中间困难重重,却让他们更深爱对方。 现在好了,她爸变成连锁修车店的大老板,重新给妈好日子过,可是他就变成父亲的样子,不准她丢下面包,去实践不可能的梦想。 拜托,什么叫做“不可能实现”? 现在这社会没有什么不可能了,只要有创意、敢秀、敢做,就有条件成功,也不想想当初的“雅虎”都不被人看好,现在呢?甜甜圈也能小兵立大功,她写小说不就更没什么。 “我现在就上去说清楚!” “姊啊,爸在气头上,别去找死!”她又不是不清楚大姊一拗起来的性格也绝不退让,万一硬碰硬,下场会很难看。 “什么叫做找死?!我是跟他讲道理。” 梁雨静拖不住梁书妃,只得跟她进入电梯。“就是不要妳讲道理啊!”她一讲只会惹得老爸更反感。 “呿,我好歹也二十六了,知道什么不该说啦!” 梁雨静嘴角不由得抽搐,心想,如果妳真的会想,也不会草草辞职了。 不好的预感成真! 梁书妃一回到屋子,说不到两三句就跟梁浩然直接对上。 “我不准妳再写小说!写小说能赚什么?妳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有过稿过吗?”梁浩然自己苦过,因此不希望孩子也过得辛苦,即使他现在有办法供应他们挥霍,但他仍要三名儿女自力更生,体会赚钱不易。 “爸,这是我的梦想,我会想办法养活我自己,你别替我担心!” “成天待在家里怎么养活妳自己?妳看妳,房间乱得要命,没了工作,成天早上睡觉、晚上写稿,生活作息都不正常,根本不是人过的日子。我要妳现在就放弃写小说,给我出去找工作!”端起父亲的威严架子,梁浩然坚决不让半步。 “爸,你怎么能这样逼我?当初要不是妈肯陪你吃苦,你会有我们吗?” 梁雨静一手抚在额际。她这个大姊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下真的惨了。 梁浩然很不喜欢别人提他的从前,不是自卑,而是对于自己不能给妻儿稳定的生活而懊悔。“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现在竞争这么激烈,不趁年轻时累积工作经验,等妳将来老了,怎么办?” “爸,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以前也要我们有梦想,为什么现在又这样说?”怎么父亲都是这样?!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义无反顾,等到女儿也想闯一闯的时候,反对的理由就倾巢而出。 “因为现实比较重要,饿死了怎么完成梦想?”他也曾经想开飞机当个机师,但那毕竟是梦想,因为他还有家庭要照顾。 “我同意让女儿继续为自己的兴趣努力,梁浩然,我不准你扼杀她的兴趣!”徐秀芬见女儿气势渐消,连忙与她站在同一阵线。 梁雨静站在一旁摇了摇头。妈啊!妳干嘛在这时候将事情弄得更混乱啊?明明很简单的事情,只要跟她妈扯上关系就肯定会复杂化。 “老婆,妳别闹了!”他在教女儿认清现实。不希望天真的妻子介入。 “我哪有闹?我是支持我女儿勇敢追梦!”徐秀芬拍拍梁书妃的背,示意她放心。 “满口梦想,却又不懂得实现,只会用嘴巴说说而已,这种梦不追也罢!”梁浩然说了重话。 被父亲这么数落,梁书妃不禁想到孙如鸿,他们虽然没有说出一样的话,但意思是相同的,就是肯定她绝对不会成功。 梁书妃咬着下唇,真的很不甘心。 外人就算了,没想到连父亲也不支持她,她很气! 她绝对不会让他们看轻自己的! “好!” “妳答应了?”徐秀芬很错愕。 “我搬出去住,如果梦想没有成功,我不会搬回来的!”她决心赌这一口气,离三十岁还有四年,她就不信自己无法成功,她决定—— 拚了! “姊啊!”梁雨静意外有这种发展。 徐秀芬倒是很开心。“女儿,妈支持妳!看妳要多少钱,妈都会支助妳,只要妳好好写小说。”她完全站在女儿这边。 “妈,我说搬出去就是要月兑离家里的支助,我会靠自己的!” “怎么靠?”徐秀芬也很不给面子地泼了盆冷水。 呃……她也还没想到,刚刚不过是一时的冲动而已。“我会自己想办法。” “女儿啊,会不会太冲动了?”徐秀芬开始担心了,女儿从小到大都没离开家,她怕她会适应不了。 “我很认真!”她迎向父亲的目光。 “很好,这话是妳说的!”梁浩然也不希望看见这种情形.但他看得出来女儿似乎是非要尝试不可,那就让她出去吃个苦,知道没了父母的保护,外面的生活是很苦的。 “我会尽快搬出去的!”语毕,她匆匆进房。 梁雨静赶紧跟上前,把战场留给还想继续对峙下去的父母。 必了门,梁雨静满脸忧虑。“姊,妳到底在想什么?这样做好吗?” “雨静,我有梦想,别拦阻我。”梁书妃说得很潇洒。 “我没有拦阻妳,不过妳也考虑一下现实吧,现在又没工作,妳哪有钱付房租?” “船到桥头自然直。”她生性乐观。 “就怕到时候触礁沉船。”梁雨静很不给面子。 “放心啦!这是我的人生,我不会搞砸的。”她信誓旦旦。 “是吗?”她忧心忡忡。 “好啦,安啦、安啦!”梁书妃愉快的模样俨然不受刚才客厅里那一幕的影响。“对了,我的小说又被退稿,花点时间帮我看一下……”正在包包内翻找小说的梁书妃突然爆出一声惊吼,“我的小说……我的小说呢?” 她哪知啊!“妳放哪里?” “我放……”匆匆回想起咖啡店的场景,她是放在……“桌上。” 一定是被孙如鸿拿走了,那个可恶的混蛋! 竟敢闷不吭声拿走她的稿子,太可恶了! 好吧,他承认自己真的很存心不良。 望着桌上的稿子,孙如鸿故意等了几天不跟梁书妃联络,就是要她多紧张一点,多把注意力留在他身上一点。 要她这次牢牢把自己给记住,一辈子都忘不了。 谁教她胆敢把自己忘了,而他却一直忘不掉她那抹阳光般的笑靥。 “如……”没敲门就进入孙如鸿的办公室是纽澳良不良的习惯。“你在傻笑什么啊?” 孙如鸿随即敛笑,低头专心看公文。“我跟你说了多少遍,文明人要懂得敲门。” “我们那么熟了,还有什么好介意的!” “纽澳良,我跟你没什么关系。” “是、是,对了,你还没说你在傻笑什么!”难得看见孙如鸿上班不专心在想事情,他很好奇,公文一放在桌上,继续追问。 “不关你的事,而且那不是傻笑。”他绝不承认。 纽澳良挑挑眉,才不信,笑得很邪气,一副想把孙如鸿看穿的模样。“笑得那么蠢,还不是傻笑吗?” 孙如鸿懒得跟他扯这些没营养的话,直接问:“有什么事?” “你知道吗?最近企划部鸡飞狗跳了,营销部因为企划部的一个烂企划,气得准备跟大老板抗议。”纽澳良凉凉地说,口吻一点也没他的形容那样紧张。 孙如鸿知道这件事。 陈经理的一个爱将好像是跟一个主任闹翻,当时陈经理刚好出国,等到他回来时已经无法挽回,只好先让他得意的爱将留职停薪。 “那个爱将真的有这么神?”他是听说那个爱将连试用期都还没满。就让陈经理满意得不得了,准备三个月一过就给她加薪、升职,因此有些企划部的员工就在底下说话,说他们两个其实有来往。 他不太相信,毕竟陈经理很正派,又很爱他的家庭,应该不至于如此,那么该说这个爱将真的够实力了。 “拜托,简直是厉害无比了好不好?”纽澳良准备好好介绍这个爱将给孙如鸿认识。“她才来一个月,就写了一个企划案让营销部的业绩创新高,营销部黄经理爱她爱得要死,拉着她参加营销部的庆功宴;我们公关部也一致推崇她的企划案绝佳,因为她让我们在媒体面前赢得满堂彩。后来她陆续写出的企划案照样赢得满分,这样的好人才,怎能不帮她加薪!”他说得口沫横飞,只差没神化了。 “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陈经理肯让她留职停薪?” 纽澳良耸耸肩,一副没办法的样子。“谁教她得罪的是方志豪,大老板的外甥。内情是怎样,我不太清楚,好像是听说他们相处不愉快,方志豪成天找她的麻烦,她又不忍耐,结果就闹僵了,后来又听其它人说她其实是为了写小说才要离职。”得罪上司一直是职场上的大忌。毕竟掌握你生死的就是你头顶上的人,谁都能得罪,就是不能去跟上司硬碰硬,显然那个爱将不懂。 “写小说?!” “对啦,写小说好像是她的梦想,所以毅然决然就辞职了,真是蠢喔!我们『新锐』这么好的公司不待,偏偏要去写什么小说,真是个笨蛋!” 罢巧,他也认识一个这样的笨蛋,不会正好是她吧? “她叫什么名字?” “新锐”的员工将近三百名,要一一认识很难,但对公关部的纽澳良来说肯定轻而易举,他这人交游广泛,连扫除的阿婆也很喜欢他。 “梁书妃。” 宾果!还真的是那个小笨蛋。放着高薪跟前途似锦的未来不顾,偏偏要去走险路,再也没人比她更愚蠢了。 等纽澳良离开自己的办公室后,孙如鸿随即拨打她留在稿子上的手机号码。 “喂?”看见陌生的电话号码。梁书妃很小心应对,免得是诈骗集团。 “我是孙如鸿。” 一听是孙如鸿,劈头就问她最关心的稿子,“孙如鸿,我的稿子呢?” “安然无恙。” “你这小偷,给我还来!”梁书妃压低声音骂道。 “梁小姐,这么说就不对了,那天妳忘记带走稿子,我奸心帮妳收着,最近碰巧比较忙,才忘记告诉妳,现在亲自打电话来通知妳,妳却是这种反应,实在好伤我的心。” 孙如鸿这番话就是要说得梁书妃惭愧,说得她愧疚,说得她承认自己做错,对不起自己,总之错的人是她。 有没有搞错啊? 明明就是孙如鸿故意藏起来,那么大的一个活页夹放在桌上,就算她忘记,他的眼睛也不可能突然“视而不见”吧? 想骗她,当她是傻子啊! “我懒得跟你计较,我什么时候可以跟你拿稿子?还是你告诉我你公司的地址,我等一下就过去跟你拿。”虽然早先说不想再见他,但为了稿子,这赵是非跑不可了。 “等我下班好了,地点妳选如何?” 这样再好不过,幸好孙如鸿还有点良心。“那就选上次那间咖啡店好了,七点。” “可以。” 约一敲定,挂了电话,孙如鸿微笑几秒后,投入工作里。 六点五十分,孙如鸿踏进咖啡店,意外瞥见梁书妃正在客人中穿梭。 按捺住好奇,等着她来解释。 七点十分,梁书妃忙完了,来到他面前坐下。“不好意思,今天忙了点,稿子呢?”为了等这稿子,她最近都心神不宁。 孙如鸿把活页夹推至她面前,她赶紧检查,幸好一张都没少。 “妳在这里工作?” “对啊,我总要有工作吧。” “这工作应该比妳前一个工作差吧?”舍弃高薪,屈就这间小咖啡店,孙如鸿无法理解她的做法。 “不会啊,这里薪水虽然少一点,可是工作环境很不错,而且能看见各形各色的人,对我写小说很有帮助。”上一个工作薪水多,又能发挥所长,可惜有个很讨厌的主任,她宁愿不干。 “妳可真任性!在商场上本来就必须要忍耐,无法忍耐、妥协的人永远都无法成功。”孙如鸿忍不住说了她几句。 呃……她干嘛听他说教啊?“孙先生,你又不是我爸,不用对我费心。好了,谢谢你把我的稿子送回,没事了,我不耽误你回家休息,再见,不,是永远不见!” “利用完毕,就要把我一脚踢开了吗?”他可没同意这约会这么快就结束。 “喂喂喂,你这什么意思?我哪有利用你!如果不是你把我的稿子拿走,我们今天根本不会见面了。”始作俑者就是他。 “我也可以不跟妳说啊,不是吗?”意思是他实在很好心,她最好懂得感恩。 “你真不是普通的过分耶!” “会吗?我千里迢迢送过来,却换来妳这句指控,看来好心没好报呢!” “懒得理你。”要是跟孙如鸿继续这种劳心劳力的对话,她一定会心脏病发而亡。“孙先生,你可以请回了。” “妳可真小气!”换他指责。 “我哪有!”她才不接受这种莫名的指控。 “要不然一杯咖啡妳也不请我吗?最近业绩不好,我穷得很呢。” 梁书妃心想,孙如鸿也的确将自己的稿子平安送回,若不请他一杯咖啡的确说不过去,而且他还说业绩不太好,真可怜。 “好啦,不过你自己一个人喝,我不奉陪了。” “这么讨厌我?”笑意直达眼底,孙如鸿发觉自己挺喜欢逗得她张牙舞爪,那样比较有趣。 “……也不是啦,我要搬家,等会儿有同事要帮我搬。”梁书妃说话可没他毒。 “为何搬家?被家人赶出来了?”他只能想到这理由。 “你说话向来这么直接吗?” “要看情况。” “请问现在是什么情况?” “愉快的情况。”见到她,他没来由地觉得特别开心,若要比喻,可以说是猫见了老鼠,以逗弄她为乐。 孙如鸿也说不出自己为何会在她面前特别恶质。 他向来文质彬彬,不会有不合宜的举止,但在梁书妃面前,他就像是月兑了缰的马,完全自由不受拘束,反正他们没有利害关系,他就算恢复自我,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不是吗? “调侃我让你很愉快?”梁书妃恶狠狠地间。 他承认有,不过不会对她诚实。“当然不是,可能是因为最近老是被老板整,所以积了太多不好的情绪,因此才会用口不择言来发泄,不好意思。” “是喔?一定不好受,那没关系了,我不会介意的。”自己上过班,知道那种苦头不好受,梁书妃颇能谅解,果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书妃,我好了,可以走了。”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孩子走过来,还是个大学生样。 “他要怎么帮妳搬?妳东西很多吗?”打量了男孩一眼,孙如鸿问。 “不会,几个纸箱而已,阿志他朋友有小货车,等他朋友下班,他们要到我家帮我搬,我请你喝咖啡,那我们就先走了喔。”梁书妃起身就要跟那个叫阿志的男孩子离开。 “还要等到下班不就太晚了,我有开车,现在就可以载妳回家帮妳搬,如何?”察觉到梁书妃眼底的防备,他笑了。“我只是想弥补刚才对妳的伤害。” 没想到孙如鸿这么客气,梁书妃一时不好意思地摆摆手。“呃,不会啦,那没什么。阿志已经说要帮我了,谢谢你,如果你还没吃饭,我顺便请你好了。” “不用了。”若梁书妃不能陪着自己,他也不必在这里吃饭。 不在乎年龄距离的阿志也帮着自己制造机会。“是啦,有货车搬东西比较方便,书妃,我们快走吧。”他一看这男人就知道他也有企图,当然要多提防点,毕竟这男人看起来挺体面的,他跟书妃又有年纪的差距,势必要加足马力方能迎头赶上。 孙如鸿不带敌意地看了阿志一眼,这种小角色,根本不足挂齿,要对付太容易了,只见他忽然把梁书妃拉到身边,趁她还没反应过来,附在她耳畔低语。 “妳看不出来阿志喜欢妳吗?” 梁书妃不喜欢跟人这么近距离接触,正想退开时就听见他的话,一句话瞬间让她一震,眼神直直望着阿志。阿志喜欢自己?!不会吧?她才工作没几天耶! 阿志是个大一生,跟自己差了好几岁,她只当他是弟弟,为提防真有孙如鸿所说的情况发生,她要斩草除根,免得一发不可收拾。 “这样喔……你怎么不早说呢!”转过身,她一脸沉重。“阿志,不好意思,我们的一个朋友出了点事情,如鸿要载我过去看他,搬家的事我顺便麻烦他了,你就不用帮我跑这趟了。” 面对梁书妃软软的拒绝,阿志也信以为真。 “好吧,如果还有困难记得要找我。”阿志难舍的看着梁书妃。“我先回去了,明天见。”说完,他默默离开。 梁书妃终于也发觉好像真有这么回事。这下,她可得要跟他错开上班的时间。 孙如鸿唇角一撇,欣赏她的机智,无怪乎会让“新锐”两大经理同时赞赏不已。“妳反应很快。” 对孙如鸿的赞美,梁书妃没有特别反应,只露出一脸不安。“你怎么看出阿志喜欢我的?” 阿志很照顾她,只要她有需要,都义不容辞来帮自己,现在她却对他说谎,良心很过意不去。 “那是男人的直觉。” “什么直觉啊?” 什么直觉?大概是……情敌的直觉吧。 阿志把他当成了假想敌,而他……可还没想这么远,现在的他比较喜欢跟梁书妃维持这种抬杠的关系,一来调剂身心,二来增加生活乐趣。 难得可以遇上一个人能让他这么轻易就放下商场尔虞我诈的防备,如果可以,他还真想延长他们相处的时光。 苞她斗嘴,是他最近的兴趣。 搬家完毕,已经晚上十点多。 梁书妃开心不已。“孙先生,谢谢你。”她在心中默想,我错怪你这个人,真不好意思。 “妳可以叫我名字没关系。” “让你还用Audi帮我搬家,真的很谢谢你。” “那车是公司借我开的,不是我的。”他可不想让梁书妃起了疑心。环视过这间小房间,地点偏远,附近又很乱,不禁替她担心。“妳住这里可以吗?” “放心啦,我有骑车,帽子一戴、外套一穿,根本看不出男女,最晚十一点就会到家了,其实也还好。我请你吃消夜要不要?”上次来看房子,也是因为中意附近有个热闹的夜市,虽地处偏僻,不过她有车,不怕。 “好啊。” 两人步行到夜市,热闹的夜市犹如白天,热闹不已。他们很快就找到一间卖米粉汤的摊位坐下。 梁书妃又累又饿,专注的吃米粉汤,看也不看孙如鸿一眼。 孙如鸿轻轻开口说:“妳知道米粉汤有个很美的传说吗?” 米粉汤的传说?有吗?“没听过。”嘴里含着米粉,她很好奇米粉汤的传说。 “很久以前,有个女人在家里等丈夫打胜仗归来,日子一天一天近了,她盼望的日子到了,当天她准备丈夫最爱吃的米饭要让他吃得很饱,哪知道,回来的人不是丈夫,而是他的同僚,他们带回她丈夫死去的消息,女人不信,笑着走进厨房继续淘米,淘着淘着,淘到水都干了,泪也停了,她的手还在淘,最后米被她的手劲压得变成了粉状,米粉中有她的等待和她的绝望,泪水盛满一锅,而她在锅里看见她丈夫的倒影……”他掰的故事还没说完,已经瞧见梁书妃眼眶红了,还有晶莹的水珠在里头打转,眼看就要落下。 “好感动喔!”她满眼都是热热的哀伤。“原来米粉汤还有这个典故,我都不晓得呢……米粉中和着妻子的期待跟泪水,那一定很咸,难怪没有甜的米粉汤,原来是这样子的啊!” 这样也信?太好骗了吧! 梁书妃对孙如鸿所说的故事信以为真,再喝一口米粉汤,她的泪水滴落在汤匙里,一会儿后,又抬头问:“是真的吗?”像是想再确定真假。 “是真的,我听我女乃女乃说的,这是一个很遥远的故事,很少人知情。”孙如鸿没料到梁书妃会相信自己掰出的故事,那样破绽百出,她深信不疑,如果能令她感动不已,就算不说实话也无所谓。 “很幸福的一个传说。”听了是会难过,不过最后却很动容。 “幸福?这是悲剧耶。” “丈夫放不下妻子所以又回来看她,不是很幸福吗?他们的爱情很淡,却又深刻地凿入彼此的心底,这样深入心底的爱情是每个人都渴望的,太轰烈的爱情是能让人晕头转向,但那是烟火,剎那的美丽无法变成永恒,等瞬间的喜欢消失后,紧接着就是很多考验,往往太热情的爱会令人消受不了,会想逃离,所以我想要的是平淡隽永的爱情。” 孙如鸿顿住,为她的解释而怦然心动。 她好像发光体,那微热的光正暖暖包围自己,她感动他顺口掰出的故事,他则是爱上她感动的模样,那张柔柔的笑脸,盈满幸福的味道,令他舍不得移开目光。 突然,一个念头闪过他心底,梁书妃真可爱,让自己很想抱抱她,当她的依靠,让她永远别再落泪。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女人好傻。如果遇上一个愿意对自己好的男人,是很幸福,可一旦遇见不对的人,却又偏偏对他用情至深的时候,就真的很傻了,从古至今,从没变过。”米粉汤的传说勾出她一段尘封已久的记忆。 “说得好像自己经历过一样。” “不是我……是我大学同学,她大四的时候爱上一个男人,最后被对方抛弃了,她很伤心,那时正值期末考,我专心在功课上忘了去关心她,结果她吞下安眠药,一个人跑到海边自杀……”放下汤匙,梁书妃语带哽咽。“我真的很后悔,当时如果能多分点心去关怀她,就算被当了又怎样?那我也就不会失去她了……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却没尽到朋友应尽的义务,我永远都忘不了她死的前一天还对我说,要我永远都别放弃梦想,她甚至还帮我取了『舒霏』这个笔名……” 垂着头,梁书妃的泪水一颗一颗落在汤里。 对于自己的“米粉汤传说”所引起的效应,孙如鸿有点措手不及,连忙拿起桌上的面纸帮她拭去眼泪,见她哭了,他难辞其咎,心也有些犯疼。 “别哭了,那是她选择的路,不是妳的错,要怪就要怪那个伤她心的男人。”搂过梁书妃的肩,孙如鸿发现她的身子好瘦小。 “这就是为什么我死也不写那种臭男人的故事!没错,那个男人风度翩翩、潇洒又很浪漫,我同学非常喜欢他,什么事都为他着想,可他却很花心,还有其它女朋友,等我朋友发现,他就狠心要分手。我讨厌他,到现在都还是讨厌他……所以我绝对不写那样子的男主角!” “好,不写就不写。”他柔声安抚她激动的情绪,搂着她,一手轻拍她的背,犹如将她当成小孩子一样呵护怜惜着。 “如鸿,我喜欢你这个米粉汤的传说,改天我会写出来……”写出一个伤心却又能扣住人心的动人故事。 呃……真要写啊? 唉,好吧,都是他咎由自取。 说了一个天花乱坠的故事,却不小心牵动了自己的情绪。 书妃这么容易感动,真可爱! 看见她伤心,他会不舍,他还是比较喜欢见她笑。 他的心头上,似乎有一圈涟漪了。 ──────────────────────── 第四章 币在天空的月亮很美,犹如白色玉盘,毫无瑕疵。 风徐徐吹在脸上很舒服,也吹起梁书妃的发丝。 吃过米粉汤,孙如鸿送她回家,两人走在路上,身影因为路灯投射在地上,拉得很长,不晓得是谁的脚步故意放缓,他们的速度愈来愈慢。 “为什么搬出来?” “是我赌气啦!我爸说我光说不练,不可能会成功,我一气之下就说不成功就不回去。”梁书妃瞥了他一眼。 孙如鸿清楚她仍记着上次在咖啡店他说的话。 “妳父亲是关心妳。” “外人可以这样说我,伹他不行,因为他是我爸,他应该要给我鼓励,而不是要我一味接受现实。” “难道妳要他到老还得担心妳的生活吗?”他提出公正的见解。 “我也知道啊,只是……总该让我尝试一下才能确定我会不会成功不是吗?我知道你们都认为我不切实际,可这是我的梦想、我的人生,我知道该怎么掌握。”她的坚持也很难撼动。 “希望妳成功。” “这句话就顺耳多了。对了,你觉得我该怎么拒绝阿志才不会伤了他的心?”她不是男人,需要一点建议。 “直接跟他说。”年轻人该多受几次伤才会成长。 “太狠、太直接了。”她都说了不想伤他的心,阿志是个好男孩,可她对他不心动。 “上班时间跟他错开。”再狠一点,会建议她直接辞职。 “嗯,我也打算这么做。” “我还有一个更棒的建议。” “什么?” “告诉他妳有男朋友。”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他熟记这真理。 “为什么不说有喜欢的人就好?”说有男朋友,还是太狠。 “因为他会以为自己还有机会对妳纠缠不已,等他感情放太深了,那就没办法要他放弃了,男人是需要明白告知,妳不说,以为是好心,结果却害了两个人。” “有这么严重?” “当然,我不会骗妳。” “好吧,你说的很有道理,我先暗示一下,如果他还不明白,我再骗他。” “需要假的男朋友,我会很乐意提供帮助。” “谢谢你。我觉得你人其实挺好的,只要嘴巴别这么毒的话,肯定很完美。” “太完美会遭天妒,提早了结我的命。我觉得这样的我刚刚好,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恰到好处。” 这么自满的话听得梁书妃噗哧一笑,她认识的人没人比他还要更自信了,却也让她开怀,刚刚过于低落的情绪总算在笑声中有了宣泄的出口。 谁教她每每想起那件事,总是无比自责,明知自己挽救不了什么,但那份压力始终搁在心头上,无法遗忘。 “我这么好,对我有没有心动呢?”孙如鸿开始要求同等待遇,因为他对她已经有一些些心动了。 “没……没有,怎么可能?别说笑了!”虽然是有一丝丝的好感,不过离心动还是有段距离,好友的前车之鉴,令她不可不慎防。 他捣着胸口,一脸难过。“真伤我的心。” “少来了!”她赏了记白眼给孙如鸿,不信,又呵呵笑到无法遏止的地步。 这个人怎么这么有趣?毒的时候,她气得快跳脚,恨不得跟他划清界线,老死不相往来;好的时候,又让她笑到不行、开心不已,庆幸有认识他。 “我说的是实话。”他说谎话,她全信,他说实话,她一点也不信,这可真难办。 “是是是……”她敷衍地嚷道:“我家到了,你也快点回去吧,谢谢你今晚帮我这么多,改天再正式请你一顿!” “让我请妳。”他终于明白她笔下的女主角个个独立是因为她的性格本如此。但太坚强的女性只会让男人自惭形秽。 “为什么?” “因为妳今天让我很开心。”他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一旦喜欢就会执着下去。 九年前梁书妃的笑容让他揪心就是个警讯,但那时他没注意到,直到现在,才清楚她的笑容根本就是他的弱点,一见她笑,他心情便好。 “你不是手头紧?没关系啦,请客不急,先好好工作,等你下次发薪水我们再一块去吃饭,各付各的,我们工作都很辛苦,谁都别占谁的便宜,就这样吧!”跟孙如鸿相处没压力又愉快,可惜时间晚了。 互道晚安后,孙如鸿站在楼下,点燃一根烟目送她上楼,直到确定她屋里的灯亮了,又多留片刻后,他才熄烟上车。 摊开掌心,适才搂着梁书妃的感觉犹在,一股柔柔的感觉霎时填满他的心。 写小说真能当职业? 他不信。 他的看法比较接近她父亲,希望她能有份稳定的正职,这样的人生或许少了冒险,但比较有保障。 陈经理还在等她回公司上班,他希望她能回去。 梁家年纪最小、远在高雄念大学的梁致宣,接获大姊搬出家里的消息,一有放假,马上北上来弄清楚事情的经过。 站在小小的屋内,梁致宣对从未离开过家里的大姊是既钦佩又心疼。“大姊,住在这里妳受得了吗?”一个房间、一个厕所,小得不得了。 “已经习惯了,坐下。”梁书妃拍拍地板示意小弟坐下,他太高了,站在她屋内显得房子更狭窄。 “干嘛跟爸呕气呢?他也是为妳好。” 罢走了一个小妹,又来一个说客,是怎样?觉得她一个人就会饿死是不是? “我没呕气,我是想证明自己可以实现梦想。”一口喝光开水,她满肚子怨气。 梁致宣搔搔头发,对于大姊轻率的做法很不认同。“梦想又不能当饭吃。” “所以我去找工作了,可以养活自己,你别担心。”干嘛每个人都非要她进公司不可,现在经济不景气,大公司也不见得稳定,要想赚钱就要出奇招。 “我不是担心妳的工作,我是担心妳的小说。”身为梁书妃的弟弟,他自然也被荼毒过几次,看不懂爱情小说,还被逼着要看完,说不出心得,死也得吐出一百个字来,否则下场自理,回想过去惨不忍睹的时光,他深深庆幸现在自己远在高雄。 梁书妃开心地模模小弟的头,自母亲后,终于又在弟弟这里获得温暖。 “致宣,没想到你这么关心姊的小说。” 他不是关心,他是希望大姊能彻底放弃这不可能的任务,也敬佩她的毅力,但这种事也得有点天分,大姊肯定是没天分,要不然为何到现在都没被录取饼一本稿子,肯定跟资质有关。 她拍拍小弟的肩膀,满心感动。“谢谢你,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写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对了,有没有空?帮我看一本小说。” “不好意思,我考试快到了,没空耶。” 梁书妃把自己写的小说塞给小弟。“没关系,带在车上看,从台北到高雄很远,够你看了。” 不不不……他就是不希望再被荼毒啊! “乖,好好看,给我一千字的心得,知道吗?” 呜呜呜,早知道他就不要过来了。 他真的不想看大姊写的小说啦!比教科书还更容易帮助睡眠,这教他怎么给心得? 既然连小弟都这么支持自己,梁书妃愈来愈有信心了,她有感觉,自己这次所写的小说必定会成功! 星期六早上,孙如鸿来到梁书妃家门前,按下门铃。 梁书妃揉着惺忪睡眼,穿着一只拖鞋前来开门。今天早上四点才睡,她根本还没醒。 “早。”看见她一身哆啦A梦的睡衣,他不禁暗笑。 “早……你来干什么?” 浓浓的睡意、沙哑的嗓音,让孙如鸿看了更觉得她可爱。 “帮妳送家具。”孙如鸿径自走入,将她推到安全的地方,才招呼身后的人把家具一一搬入。 五个字在梁书妃脑子里逐渐发酵,但反应速度太慢,直到亲眼见到有人扛着家具走进她屋里这个催化剂,才唤醒她的神智。 “这是在干嘛啊?!” 床、懒人椅、日式桌子、电视、衣橱、小冰箱,一等家具摆好,她的房子看起来更窄了,她能站的位置愈来愈小。 “上次帮妳搬家,我觉得妳屋子少了太多东西,而妳的床跟桌子又老旧,我怕万一不幸让妳摔下来,可就不好了,因此才打算送妳几样家具。没关系,没多少钱的,妳尽避收下就是。”孙如鸿微笑解释自己的行为。 “呃……能不能退啊?”看着这些侵占她屋子的庞然大物,她笑不出来。 “妳不想接受我的好意?”他满脸错愕。 “……不是啦,你不是业绩不好吗?业务员靠业绩分红,你没业绩哪来的钱,还是省着点用,七天以内退货,应该来得及吧?”梁书妃说着就想把那些工人叫回来,要他们把家具搬回去换钱。 孙如鸿拉住她的手,不让她追出去。“我说了没关系,我只是希望能对妳好一点,这是身为朋友应该表现的心意,钱不是问题,妳千万别放在心上,这些都是我的心意,妳一定要接受,要不然就是不当我是朋友!” 哪有人这样逼法,是嫌钱太多没处花啊? “我们是朋友,但我没要你破费。”要是送她钱就好了。 才搬出来没多久,就已经感受到社会的残酷,每样东西都要钱,害她变得锱铢必较,连颠倒的作息也正在努力改变,毕竟晚上打字很浪费电,有办法的话,她也会赖在有插座的咖啡店里,点一杯咖啡从早上坐到晚上,努力打字,实现梦想。 “能让妳开心,就值得了,看看还喜欢吗?我尽量选择跟妳房间相配的颜色。”他双手搭在梁书妃的肩上,表情相当愉快。 “一定很贵吧?” “怎么会?才八万多而已。” 八……八万……是土匪喔。“太贵了吧?你没杀价吗?” “当然有,老板还自动帮我降两万元。” 不是土匪,简直就是超级大大土匪,这几样东西若她来买,肯定三万元以内搞定,这家伙这么不懂得存钱,她忧心他的将来,这样的男人一定要有个很会理财的妻子。 “全退了吧。太贵了。”她嚷嚷着。 “老板说货物既出,概不退货。” “去骗鬼啦!七天以内可以退货,要不然我找消基会告他,名片拿来,我带你去退货。”有这种土匪老板,她非去教训一顿不可。 “没名片。” “电话号码呢?” “没记住。”、 “……你总该知道地址吧?”她愕然,真会被他打败。 “老板说算我便宜,但就是不能退货,我答应他了。妳就安心收下我的礼物吧,这点钱我还负担得起。”他就是非逼她接受不可。“书妃,妳就接受吧,好不好呢?”最后一句好不好,孙如鸿低沉的嗓音特别轻柔、特别教人无法拒绝。 连梁书妃都差点失了神,漾在他脸上的笑容是那样渴求,她叹口气,只好妥协。“八万是吧?我给你四万。” “书妃,我是要送妳,不是要跟妳拿钱。”他一脸不悦,内心却十分满意这结果,他就是希望她破费,经济一拮据后,她势必得回家。 “一人一半是我最后底线,要不然你就将这些家具拿回你家。”晓得孙如鸿为自己着想,她很感动,但同时荷包也大失血。 毕竟他们非亲非故,她无法全部接受,但看见那张床那么舒服、懒人椅那样可爱,她也很想把这些家具留下,因此各自付一半是她的最大让步。 “这样啊……好吧。”他露出很为难的模样。“那妳喜欢吗?” “喜欢……”这么贵,她怎么会不喜欢。“下次别再送我礼物了,给我你的银行账号,我明天汇钱给你。以后千万别再买东西送我了,千万不要!” “不喜欢我送妳礼物?” “我们只是朋友,没必要为我这么破费。”还害她也得跟着破费。 “我希望看妳开心。”这句是实话。 “为什么?”还没人为自己做到这地步,是让她很感动啦,不过压力也挺大的。 “因为我喜欢妳。”这句也是实话。 “你……喜欢我?是像朋友那样的喜欢吧?”她惊愕不已,倒退三大步。 “不是。”反应有必要这么激动吗?“我追妳好不好?” “不好,我们才刚认识不到一个月,时间太短了,我们根本都还不了解彼此。”好可怕,孙如鸿是何时喜欢上自己的,她怎么都没感觉?但说老实话,她还挺喜欢跟他相处的,他这人好的时候还真是没话说,又老能逗她笑开怀,自信中又不失幽默,当朋友肯定没问题,但若要当情人的话…… 她仍旧没心动。 “妳自己写小说,应该清楚爱情来的时候绝对不会给妳时间准备。”写爱情小说的人不是应该浪漫又多情吗? “那是小说,现实生活里,我还是希望给我一点时间准备,太措手不及会让我不够理智。” 也是有人对她说喜欢,不过都没有孙如鸿给她的感觉来得强烈,不过他一会儿对她好、一会儿又对她坏,让她无法捉模,把一个善变的情人摆在身边,她会很不安,尤其仔细看的话,他还有双犯桃花的眼,很会电人,有时候光盯着他的眼就会脸红,跟这样的人交往,她会很累。 她的小说要惊天动地,要教人呼吸困难,心跳加速,但她的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只要细水长流就够了,就像她父母那样,相知相惜,永远珍惜对方,那样才是她要的爱情。 “那妳喜欢的是怎样的男人、怎样的爱情?” “能让我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想跟他分享,睁开眼睛就想看见他、闭上眼睛就会梦见他的男人;我不要太激烈的爱情、不要难分难舍的梦幻,我要的是像空气那样的存在,看不见却不能没有。” 再次,孙如鸿被她的话感动了。 他喜欢她的爱情观,暖得教他感到甜蜜万分——如同空气那样的存在,看不见却不能没有,能被她爱上一定很幸福。 他想抓住这份幸福! 多么特别的形容,这小笨蛋总是能教他意外连连,既然放不了、割不下,只好将她捧在手上好好呵护。 “那么,从今天开始我要追求妳,妳可以开始准备了!”他依她的请求预告着。 “喂喂……我还没答应耶!”太独断了。 孙如鸿走近她,很想把她搂入怀。“真那么讨厌我?连一点机会也不给我?” “不……不是啦……”靠那么近做什么,她都闻到他身上沐浴乳清新的味道,很淡,却深深沁入她的鼻子里直达她的心脏,震得她心跳莫名加速。 孙如鸿长得很帅,离他太近,她会无法抵挡。 “那为什么不答应?”晓得自己对梁书妃产生影响,孙如鸿乐不可支,恨不得一把抱住她,让她更头昏脑胀,爱上自己。 “因为……我还没心动。”她的呼吸急促了。 “很好,我会让妳心动,让妳爱我爱到欲罢不能,妳等着吧!”追她又同时让她放弃不切实际的梦想,这样比较合乎利益。 “嗄?!”望着孙如鸿如同一阵风消失无踪,梁书妃眨眨眼,对于身边骤然消失的空位,发了呆。 她总觉得孙如鸿变得不一样了,刚开始冷冰冰,难以亲近,现在却好像一阵狂风,迫不及待要改变她的人生,她很想逃,却似乎晚了一步。 她该接受吗? 但她还没有心动的感觉啊! 要相知相守一生,至少也要让她心动过才行,她很坚持这点。 对孙如鸿真没心动吗?那为何心跳得这么快? 孙如鸿说到做到,从隔天开始,每天都来咖啡店看她,风雨无阻。 有时候带着一朵玫瑰花,有时候是一张他很喜欢的CD口或是VCD,今天则是带着她喜欢吃的甜甜圈给她,为了这三十个甜甜圈,他特地请假亲自去排队,一排就是四个多钟头,看见她吃得吮指,笑咪咪的,一副饱足的样子,这样的辛苦也值得了。 “好好吃喔,哪里买的?” “天母。”他诚实道,这么辛苦当然要听她的感激。 “排多久?”她晓得那间甜甜圈店,刚开幕没多久她有个男同事为了女朋友去排过,排到差点让他们分手,可怕的甜甜圈效应! “四个小时又十五分。”电视新闻没骗人,果然一次得排四个小时。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我会过意不去。” “对我笑一下,我就认为很值得。喜欢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她做任何事,这很正常的啊,难道妳的男主角不会这么做?”真的听见梁书妃的歉意,他又不舍,对于自己反复的心情,他是愈来愈觉得莫名其妙,喜欢她,对她好,有时候又想跟她斗嘴,调剂身心,喜欢看她笑得天真,更爱她气得跳脚,却又拿自己没辙。 爱情啊,果然很难懂。 把最后一口甜甜圈吃进嘴里,抹抹嘴角,梁书妃露出无辜的神情。“我有这么好吗?” “当然好了,跟妳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有种如沐春风的感受,我很喜欢。妳呢?对我有没有更多一点好感?”他问得直接。 自从孙如鸿表明要追梁书妃后,他的性子更加直接,毫不修饰,每回来到咖啡店,只要一瞧见她的身影,火热的目光就专注地注视她,她移动,他移动;她停下,他也停下,好似想在她身上凿出洞来,看得连其它同事都发觉不对劲,纷纷向她露出暧昧的笑容,令她怪不好意思,很想躲回厨房去负责餐点,不想出来服务客人。 她的女同事们一块祝福她,她们都觉得她的男朋友很疼她,值得托付终身,不管怎么解释,她们就是认定孙如鸿是她的男朋友,不得上诉,后来她也不再反对,只因她的心底竟然对这个认定感到有些甜蜜。 孙如鸿的爱情实在太教人无法抵挡,她的心几乎快陷落。 “被你爱上的人一定很幸福。”梁书妃有感而发。 “要被我爱上很难,一旦爱上,我会疼她、宠她、哄她,每天给她惊喜。”他坦率道,绝不掩饰自己对梁书妃的喜欢。 要能打动他的人的确很少,正因为如此,他更珍惜梁书妃。每天下了班过来就为见她一面、看她一笑,分开时又相当舍不得,梁书妃已经习惯早睡,十点多就会把他赶出来,害他得站在她家楼下多抽一根烟才愿意走。 孙如鸿自己也不晓得怎会喜欢梁书妃到这么疯狂的地步,只要看见她笑了,心情就好了,没想到九年前觉得认真的她很没趣,哪知现下却喜欢上她的直接与真诚,真是千金难买早知道。 “追到手后呢?”太多例子都是发生在得手之后,就算现在间了也没意思,但她仍想知道孙如鸿是怎么想的。 “等妳被我追到就会知道,我不爱说太多话来保证什么,因为没做到什么都没用,不过我会尽我的一切来让妳开心,因为我喜欢看见妳开心的样子。” 不用照镜子,梁书妃也清楚自己连眉眼都在笑,因为孙如鸿的话真的打动她。 “你也吃个甜甜圈吧。”她把自己喜欢的食物分给他。 “妳还没说有没有更喜欢我一点?” “有,有多喜欢……一点点。”她故意拉长尾音,故意吊他胃口。 “只有一点点啊?没关系,我还有成长的空间。” 纵使一点点而已,也让孙如鸿眉开眼笑了,那笑容迷人又深情,梁书妃看得差点傻了。假如每天都多喜欢孙如鸿一点,总有一天会满出来的吧?她却一点也不介意。 她很期待看见这种结果。 夜深了,人醉了,爵士音乐慵懒的旋律轻轻响起,咖啡店的客人愈来愈少,外头的霓虹灯点亮深夜。 梁书妃不太想回家,只想跟他作伴,听他低沉的嗓音说着今天做了什么事,看着他多变化的表情;见他时而严肃,时而又风趣的态度;他笑的时候,会先挑眉,然后才是牵动唇角。 不知怎地,只要是孙如鸿,总会吸引她多看几眼,看得目不转睛,不想闭上眼睛,他就像是个发光体,亮亮的,会让人心情很好,即使一直盯着也不觉得烦。 突然间,她觉得自己有点喜欢孙如鸿了。 为了这动心的一瞬,他们一直待着,互聊自己的过去、习惯,还有一些琐碎到比芝麻还小的事情,可他们却听得津津有味。 他俩所在的小小范围就像是独立的空间,隔绝了外界的嘈杂,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只能听见彼此的声音、看见彼此,其它的,根本无法影响他们。 聊得太愉快了,教他们完全遗忘时间。 ──────────────────────── 第五章 要爱上一个人真是不容易,但要宠一个人,他绝对不会小气。 看了梁书妃的笔记型计算机好几次,自家公司出产高科技产品的他当然看得出来那东西已经老旧得足以回收。 他刚与客户开完会,经过NOVA时,他停下车上楼找寻漂亮的计算机,准备要送给梁书妃。 见她每次打字都得等计算机跑上一段时间,有时候还会突然当机,害尚未存盘的她气得半死,他可会心疼的,他喜欢她,当然要给她最好的东西,要她连打字都想起自己。 要挑性能最好的、最轻薄短小的,还要外型好看,孙如鸿看了半晌终于相中一台,二话不说立刻刷卡付帐。 把笔记型计算机带回公司,他马上整理计算机,该灌的软件都灌好后,还在计算机的开机画面动了点手脚,然后准备一下班便拎去给她,让她惊喜一下。 途中,他已经开始想象她看见新计算机会开心地亲吻自己的画面,心底乐陶陶,恨不得马上就飞奔到她身旁让她措手不及。 以前,他有过不少女友,可每个交往没多久就无法再继续下去,原因都是因为他还没真正投入,对方就已经等得不耐烦,女人都说要有感觉,偏偏他就是对她们没感觉。 可书妃出现后,敦他很快就陷下去。 他喜欢气得她快要冒火、想拿刀砍自己,又喜欢逗得她直笑不停,她笑的时候整个人散发一种柔和的光,令他很想抱紧她、亲吻她。 最近她刚搬出来,现实得可以,什么都要先问价钱,以为他真的赚钱不易,想买什么都得先告诉她,俨然已当自己是他的女友了,一切都会为他着想,他清楚,书妃其实是喜欢自己的,只不过还不肯松口承认而已。 想到这点,他也不禁微笑,真是幸福得教人嫉妒哪! 晚上准七点,梁书妃在自家屋里看见孙如鸿送的礼物,差点昏倒,都已经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不要再买奢侈品,他大爷是左耳进、右耳出啊! “你干嘛买?”拔高的声音还夹着倒抽一口气的惊愕。 Sony的VAIO超级无敌霹雳贵,堪称是所有笔记型计算机中的顶级品,价格高昂得令人咋舌,不敢真的砸钱下去,但这家伙居然就这样刷下去!是标价少看一个零是不是? “妳的计算机已经够旧了,换一台吧,要不然哪天妳又因为忘记存档而当机,不就功亏一篑了?”有一次她辛苦写完好几页,却因为没存盘,计算机罢工,害她得重写,那晚她在咖啡店边打字边苦着脸,他记忆犹新。 “要买我自己会买。”虽然她现在口袋空空。 “妳的薪水很少。”他点出事实。一个月不过两万出头,养活她自己很勉强。 “你的薪水又高到哪去?”知道他是小小业务员,但偶尔会露出有钱人般的挥霍气息,她不禁想讽他一句。 “最近刚卖了两辆车,老板给了奖金,够了。”差点忘记此时他是不太厉害的“业务员”。 “那你就存起来啊!有钱也不是这么花法,多存一点,才有安全感。幸好我有存一笔钱,要不然现在就惨了,学学我吧!”模着白色的计算机,晓得孙如鸿是在乎自己,她好感动,只是这份心意实在是不便宜,她受之有愧。 “现在就在帮我打算,要当我的女朋友了吗?”她的贴心已经牢牢抓住他的心。 “才……才……没有呢。”她心口不一。“我是站在朋友的角度劝你要存钱,要不然将来谁嫁给你,就糟糕了。” “妳那么懂得打算,不如嫁给我吧?有妳帮我打算,我一定能变成百万富翁。”见她红了脸,说不出话来,孙如鸿也不想再闹她了。“收下吧。”他诱哄。这次没打什么坏主意,纯粹希望看她高兴。“我挑了很久,觉得这台最衬妳才买下的。” 梁书妃叹气,无奈接受他的好意。“我会把一半的钱汇入你的账户。”其实半是被迫,半是幸福,明白孙如鸿有注意到自己,她很开心。 “书妃,我是真的要送妳礼物,不希望妳给我钱。”这回,孙如鸿的口气有些硬。 “你赚钱辛苦耶。” “我是量力而为,不用操心。” “每次都是你送礼物给我,我都没回送,我很过意不去。” “有什么好过意不去的?我喜欢妳,当然会希望讨妳开心。” “我觉得男女应该公平的。”她也不认同每次约会都非要男方付钱不可,双方都是成年人,应该公平对待。 唉,书妃真是不太浪漫呢! “那就等妳以后喜欢我后,再换妳对我好了,到时候我可要妳陪我吃王品牛排,陪我去五星级饭店住。”孙如鸿搂过她的肩,微笑中掺着幸福,在她脸上偷了一吻。“谢谢妳为我着想,不过我真的能做到,妳就安心收下,只要妳用得开心,我就满足。” 梁书妃红着脸,低头点了几下。孙如鸿亲她的时候,她的心跳突然快了好几拍,像是心动的声音。 “使用看看吧,看习不习惯!”他揉揉她的发,又更喜欢她一分了。 若不是知道梁书妃对衣服、化妆品、任何流行的东西都没多大兴趣,他还真想统统买来送她,挑一个高科技产品送人,这还是他头一次做的,谁教他喜欢的人永远都这么特别。 “如鸿,答应我,以后真的别再买这些东西送我了。” “好。” “我很喜欢,谢谢你。” “那亲我一下吧!” 他说说就算,梁书妃却真的在他脸上印了一吻。 不是为了这些昂贵的奢侈品,而是孙如鸿的心意,他的真心令她感动。 唉,真的糟糕了,现在孙如鸿会让她连梦里也会想起他的。 “又多喜欢我一点了吗?” 梁书妃笑而不语,又亲了他一下,这回孙如鸿可不再让她随意打发自己,把脸凑过去,四片唇相贴,擦出最耀眼的火光。 唇,柔软温暖,滋味甜如蜜,融在嘴里、烫在心底,一沾上就不舍离开。他的心为她狂跳、他的指尖为她颤抖。原以为不过一个吻,没什么,哪知受到震撼的是他、留恋不已的是他,他整个人都为她发狂了。 孙如鸿细细品尝她的甜美,连一寸都不肯放过,吻着她的唇、亲着她的颊,这种特别的感觉是其它人都不能给他的,就像是上瘾一样,再也不能没有她。 梁书妃合上眼睛,内心慌乱、外表镇定地接受孙如鸿给她的异样酥麻感,他的唇有点冰凉,所到之处都引发她的敏感,她整个人绷紧,无法自己地朝他挨近。 她的吻像火、她的唇似糖,教人吻了不想退后,只想一步步进逼,将她吞进月复中,让她只暖他一个人就好。 不想放,真的不想放哪!但眼见她憋着呼吸的可怜模样,他只好收敛自己的,缓缓一退,还给她想要的空气。 “呼!呼!”一等孙如鸿的唇离开自己,梁书妃才敢大口换气。 “没接过吻?” 她轻轻摇头。 这满足他的自尊。 她又解释:“有亲吻过,可都没像你给我的感觉。” 有亲吻过?!呃……没关系,她都二十有六,应该的,至少下一句依然让他听了愉快。 “什么感觉?”他笑笑地问。 “……不能呼吸,很甜蜜,像是在吃热热的冰淇淋,我非常喜欢。”她的眼闪着梦幻的光,笑得很甜。 热热的冰淇淋? 很好,他的女朋友就是反应快。 孙如鸿哈哈地笑,把她搂在怀里,再次给她一个缠绵的吻。 赵琪芸刚拿起杯子喝了口水,就被孙如鸿突然说出口的话给呛到。 “你……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能再帮妳了,妳可能要去找别人当妳的假男朋友。” “为什么?!”赵琪芸震惊得连衣服上的水渍也忘了擦。 孙如鸿可是她挑来选去最好的掩护对象,她家的人每个都对孙如鸿十分满意,只差没将她这女儿推出去跟孙家交换。 “因为我恋爱了。”只要不见书妃,他就会想她,想她现在做什么?是在展露笑容上班还是绞尽脑汁写小说? 赵琪芸先是眨眨眼,等她消化了孙如鸿的答案后,毫无气质地狂笑,还笑到一手抱着肚子,一手指着孙如鸿。“哈哈哈……你居然说『恋爱』?!炳哈哈……如鸿,拜托,别笑死我了,你根本不可能恋爱!”如果说孙如鸿会相亲结婚,她还比较相信。 “什么意思?” “你这人冷酷无情得要死,不是说你真的很冷酷,我的意思是指你一旦坚持自己认定对的事情,就很难妥协,可你知道吗?女人是要哄的、要妥协的、要让一让的,最不层这种事的你,怎么恋爱?要是你真的想结婚,我介绍几个有名的女强人给你吧,那种独立又有见地的女性应该比较适合你。”一串话说完,她喝口水润喉,准备吃高级的日本料理。 听完赵琪芸的分析,孙如鸿觉得似曾相识,原来他以前是这样子啊! 可爱上书妃后他就改变了,这些赵琪芸全都不知情,他也不想告诉她。 “总之,我已经不能帮妳了。”他现在只想专心对待书妃,就算跟赵琪芸只是假装,也不想哪天被她误会。 “如鸿,你已经一脚踩入,怎么可以临时抽回,要我怎么跟我家人交代啊?”这下换她伤脑筋。 “要胶带是吗?文具店很多。” 赵琪芸叫道:“孙如鸿!我们是朋友耶。”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 “琪芸,很抱歉,她对爱情很小心翼翼,我不希望有任何差错。” 瞧见孙如鸿异常严肃的表情,赵琪芸激动的情绪逐渐缓和。“真的很爱她?” “是啊,既然我们是朋友,妳会帮我吧?” 孙如鸿都这么说了,她还能说啥呢。“好啦、好啦,你就好好爱护你的女朋友吧!我再去找下一个对象,不过,你得帮我掰个分手的理由,要不然我无法交差,这种事你应该不会拒绝吧?” “当然。”要掰理由,谁能比得上他的书妃呢。 “对方做什么的?” “是个作家。” “作家?!真的啊?可以介绍给我认识吗?”赵琪芸兴奋了。“从没听过你认识写小说的人,难道是上次在咖啡店的那份稿子的作者吗?”想象力堪称丰富的她很快有了联想。 孙如鸿点点头。“有机会我会介绍给妳认识。”要等他的女朋友先出书吧! “好啊,如鸿,你真是个好人。”为了认识作者,她耍狗腿。“你女朋友会写小说,一定很浪漫吧!” 书妃浪漫吗?或许有吧,最近的她总是用一双迷蒙的眼睛偷偷盯着他,他不小心逮着她的目光又教她脸红了。 最近,他发现她屋子的角落藏有一堆毛线球,想也知道是做什么用的,里头还有一小段的围巾雏形,虽然送这种礼物很孩子气,但只要是书妃送的,他都开心,只不过距离冬天还有一段时间,他有得等了。 “她写过什么小说啊?” 嗯……这恐怕就不能说了。 忽地,他目光瞥向门口,他们坐在包厢内,外头看不进来,他的角度却刚巧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跟一个男人走入。 他们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他面色凝重的看着那一幕—— “这间日本料理店可不便宜耶!”刚走进店里,梁书妃忍不住低喊一声。 苞自己同样写小说却早已出名的张运航,是某出版社的大牌,写的是科幻小说,连梁书妃也会看得上瘾。 “刚过稿,所以请妳啰,别客气,尽避吃。”即使现在红透半边天,张运航也有潦倒的时候。 那时候,他写武侠小说也经常被退稿,后来在网络上认识梁书妃,经过她的鼓励后,他重新出发,选择自己一直很喜欢的科幻小说,撰写出一名平凡无奇的男主角,身边却总是冒出惊人的事情,故事新颖又紧凑,一上市就获得满大的回响,张运航对梁书妃自是感激万分。 “我们这么熟了,不会跟你客气的!”她跟张运航认识四年多,就像哥儿们那样,才不会跟他客气。 听见梁书妃这样说,张运航心中有些不好受,认识梁书妃这几年,他早就明示暗示不下数百次,可梁书妃就像是个还没进化成人类的山顶洞人,压根儿不晓得他的意思为何,每回都跟他鸡同鸭讲。 最后他气了,干脆直接表明喜欢她,她竟还是呵呵笑着说今天不是四月一日,别跟她开玩笑,都到这地步,他也就死心了,看来梁书妃对自己真的不来电,他也无法勉强。 或许他们做朋友会更好吧。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撑死也要吃!”现在的她愈来愈懂得省钱之道,尤其在认识一个爱乱花钱的男朋友后,就更谨慎了。 男朋友?! 想到孙如鸿,她心头就甜蜜,以前总以为身边跟着人会让她很不方便,想看书,会怕对方觉得不耐烦;想一个人散步,会担心对方觉得自己冷落他;想暂时分开一阵子让自己专心写小说,又怕会被误会是想分手的前兆。 但上述这些,在她跟孙如鸿之间似乎都不是问题。 她想逛书店,他会开车载她去,不想看了就自己在附近找间咖啡店坐着等她,绝不催促;若她想一个人散步,他会叮咛她要记得带钥匙出门,早点回家,免得他放心不下;知道她想专心写小说,他会自动消逝,无声无息,就像在地球上蒸发了一样,让她反倒主动想联络,以免想东想西。 “笑得那么开心,妳过稿了吗?”认识梁书妃这么久,他清楚她等的一直都是这个消息。 “不是啦,是我交男朋友了。”好东西要跟好朋友分享。 唉,真吐血。“是喔,什么时候的事情?”竟然有人后来居上,可恶! “就是啊……” 梁书妃开始将她和孙如鸿认识的经过一五一十跟张运航报告,听得他捶胸顿足,心痛连连,这家伙不仅神经大条,还真懂得伤他的心。 “很好啊……”他只能挤出这句违背心意的祝福。 “谢谢。运航,你也快点交个女朋友吧!” “随缘、随缘。”他的缘分不来,他也没辙。 “呵呵,自己也要努力啦!整天埋在小说里,哪里会有女朋友从天而降!学学我,带着笔记型计算机出门,说不定你那种忧郁的气质还会带来幸运喔!” “妳很喜欢他?” “当然啊,他人真的很好,我觉得认识他真的是我赚到了,每次我写小说时写到男女主角互相心动的场景,总会想真的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吗?可等我遇到了,才晓得小说不全都是骗人,一旦遇见喜欢的人,你的心跳真的会加快,呼吸会急促,会想每天都看见对方。所以你一定要快点交一个女朋友,说不定还会激出更多灵感!” 张运航愈听愈失望,他清楚自己真的是没望了。“再说、再说,肚子饿了,先祭五脏庙!” “是啊、是啊。”举起筷子,梁书妃准备大快朵颐一番。 “书妃。”孙如鸿来得很恰巧,刚好他们聊到一个段落。 “如鸿?你怎么也会来?!” “跟朋友谈事情。这位是?” “他是我的朋友张运航。运航,这个就是我男朋友孙如鸿。” 两个男人握手,眸光打量彼此。 孙如鸿一听梁书妃说自己是她男朋友,胸口的不快立刻消失无踪。“你好。” “一块坐。”张运航见孙如鸿长得好,又很体面,一双锐利的眸子落在梁书妃脸上却显得特别温柔,看样子好友是遇上好男人。 “别啦!如鸿,你去陪你朋友谈事情,我跟运航还有话要说。” “有什么话我不能听?” “反正就是你不会有兴趣的啦。”纵使孙如鸿支持自己写小说,她多少也感觉得出他并不是真的赞同,不过是顺着她的话而已。 孙如鸿模模她的头发。“好吧,那你们……”都被女朋友赶了,他哪还好意思留下。 此时,赵琪芸冲了过来,一点也不在乎脚下踩的是高跟鞋。 “如鸿,你女朋友啊?!”远远就看见孙如鸿跟这个女孩子状似亲昵,不用猜也知道她是谁,选日不如撞日,就今天认识了吧。 “嗯,书妃,她是我朋友赵琪芸,很爱看小说。” 赵琪芸双手握紧梁书妃。“妳在写小说啊,叫什么笔名呢?告诉我,我一定会去捧场的!” 梁书妃抬头望着孙如鸿。她都还没出过书,怎么说呢? “琪芸,书妃很害羞,妳别现在问她。”孙如鸿站出来帮她解围。 梁书妃灵机一动,看着张运航说:“我朋友也是写小说的,写的是科幻小说,最近有一本很红的《奇迹》就是他写的!”她很不够意思地出卖了张运航。 张运航脸色大变,气梁书妃居然泄自己的底。 一听是自己喜欢的作品,赵琪芸连忙转过身去握紧张运航的手。“《奇迹》真的是你写的吗?我真的好喜欢这本小说喔,你真的写得好好,让我看得欲罢不能耶!我还有收藏你的作品,下次我带来给你签名好不好?最新的故事又进展到哪里呢?可以透露一下吗?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被一个大美女从头褒到脚,没有人会不喜欢,张运航觉得赵琪芸看起来很舒服,虽然很美,却不会有一丝娇气。 “下次我送妳新书,妳就不用买了。”他腼觍地说。 “哇,你人真好耶!如鸿,干脆我们四个人一块吃饭吧,就到咱们的包厢去。” 孙如鸿当然赞成,这也是他原本的目的。 于是,一伙人就在包厢内天南地北的闲扯。 有赵琪芸跟张运航在,孙如鸿跟梁书妃反而像是电灯泡,只能低头猛吃,听他们就像是遇见知音般地什么都聊。 结束一顿愉快的晚餐后,张运航理所当然的护送赵琪芸回家。 “你跟琪芸好像很熟?”梁书妃坐上孙如鸿的车。在包厢里,她感受得到赵琪芸跟孙如鸿似乎很熟稔。 “她是我的朋友,认识很久了,最近她遇上困难,所以找我帮忙。抱歉,我跟她说了妳在写小说。” “没关系啦。如果我也有出书,就可以大方跟她说了!十年苦写无人知,一举成名天下知,我知道我总有一天一定会成名的……喂,你那什么表情啊?” “没有,我觉得妳会成功的。” “言不由衷!你知道吗?我真的觉得这次写的这本『业务员之恋』会过稿耶。”她的瞳孔闪着希望之光。“已经写到第九章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本小说写这么顺的。” “是男主角很钦佩女主角那本吗?” “对啊,男主角就是你。” “那女主角是妳吗?”已经被写进去了,他想抗议也无力挽回。 “不是,我没这么厉害,我也不想要我的男朋友佩服我,我要他爱我、让我、宠我,什么都很厉害。”就算她笔下的女主角个个十八股武艺样样齐全,现实中,她还是个小女人,可从不想当女强人。 孙如鸿朗朗笑了声。“妳看,连妳是作者本人都不会喜欢这种窝囊的男主角,为什么还要写?”是清楚她不愿写的理由,可那个男主角是以自己为范本,他当然会计较。 “因为这是我的小说,所以我想怎么写都可以!没听过作者最大吗?”她就是有理由反驳。“小说里全是那种邪佞、霸道又不懂得善用大脑的男人,我要写的是新新好男人。” “可如果妳都喜欢被人疼爱,自己写出这样的小说还会好看吗?”她会被退稿果真不是没有理由。 “当然好看啊,因为我会写出不一样的故事。” “哪里不一样?” “这个女主角是警察,你最后为了救女主角而死,女主角从此不再爱上任何人。如何?够凄美、够感人吧?” “悲剧啊……”很出人意表。 “一个能打动人的故事往往都是悲剧,喜剧的故事无论再如何感动,还是少了一点什么,因此这次我决定要写一个大悲剧。” “好,多方尝试也不错。可……为什么要把『男主角』写死?可以死女主角啊!” “问得好,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一般而言,无论是小说、电影或电视,女孩子爱看的都是成双成对,次一等的可以接受其中一个角色死去,但得死男主角,最奸是男主角为了女主角什么都牺牲、什么都不怕,最后连命也丢掉,这样才会感动她们,让她们哭。你也知道嘛,这些有关爱情的东西都是女孩子看得比较多。” “问题是死女主角难道不能感动她们吗?”他认为不公平。 “坦白说,你不得不承认女孩子是很死心眼的动物,一旦认定就会终生认定,至死不渝,但是男人多半会再去找另一个女人抚慰受伤的心,表面说还很爱女主角,但实际上早就忘了女主角的长相,所以比较之下,死男主角比较好,这样女孩子们才会跟女主角一样感同身受。” “『铁达尼号』的Rose还是结婚啦!”他提出反证。 “呃……重点不在那里,重点是Rose心中永远记得Jack,你看片子最后一幕,她不是将那颗宝石丢入海里了吗?她还跟了Jack的姓氏,足以想见Jack影响她有多深,也彻底改变她的人生,这才是电影的重点。”虽然她深深觉得Jack根本是Rose害死的,如果当时她不那么胖,Jack应该不会英年早逝。 “妳是双重标准。说不定Jack活下来后会终生不娶,永远怀念Rose,不像Rose这么快就变心。” 梁书妃摇摇头,“所以我才说这是一个『感觉上』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要是『铁达尼号』死的是Rose,保证票房不会这么好,所以还是死男主角比较感人。我是不喜欢男主角的性格,可不代表不喜欢洒狗血的桥段,我也喜欢能感动我的故事,最好能让我哭得唏哩哗啦,用掉一盒面纸。”年轻时她厌恶洒狗血,等到这年纪,她反而觉得适当添加会很有意思。 原来她还是很浪漫的。“假如我为妳死了,妳也会感动吗?为我终生不嫁?”车停了,他送她到她家楼下。 “不会。”梁书妃说得斩钉截铁。 “真狠。” “我不喜欢被留下来的孤单。”她突然抱住他。 “那好,我会活得比妳久,怎么样?” 她埋在他胸口低喃:“如果我比你先死,你可以再去爱一个人,不过千万别把我忘了。”要对方因为自己的感情而困住一辈子,太狠了。 “傻瓜!”他低头亲吻她的额。 唉,他们是怎么聊的,居然聊到这里,今天都还没过完就想到生死,太沉重了。 ──────────────────────── 第六章 咖啡店里传来浓郁的香醇味道,弥漫在整个店内,让人心醉。 梁书妃正专心泡着咖啡,服务生Coco凑了过来。“书妃,妳的男朋友怎么最近都没过来?” “他忙啊。”孙如鸿最近的确很忙,不过每天晚上还是会给她一通电话。 “那妳过去看他不会啊!妳是他女朋友,他又这么好,不好好抓住他会后悔的。” 对喔,Coco一说,梁书妃才想起,她到现在都还不清楚孙如鸿的公司在哪里,他每晚都来看她,换她去看他一次也是应该的。 打定主意,休息时间,梁书妃拨了电话给孙如鸿。 “想我吗?”看见来电显示,孙如鸿很高兴她主动打电话给自己。 “晚上会过来吗?” “恐怕不行……要加班。”这小笨蛋拍拍潇洒走人,累的是企划部、营销部,以及他这个执行总裁。 当然不是说“新锐”没有人才,只是很难找到跟梁书妃有一样棒的企划天分的人,在执行过梁书妃的完美企划案后,后来再呈上的每个企划都会先被陈经理纠正,过了关,来到营销部,黄经理会再数落几句,最后到了公关部,他们不多话,只会给坏脸色。 最近要推出一款多功能的MP3随身听,市场已经逐渐缩小,要想一举攻占,非要有绝妙的企划不可。 “那我带晚餐过去看你好不好?” “当然好……”孙如鸿忽地想到什么,又紧急改口道:“如果妳不介意,我可以到妳家加班吗?每天都留在公司,看着相同的东西,眼睛都快麻痹了。” “要是你突然变成大野狼,我怎么办?”她调侃了句。 “哈哈……这几天我都没睡好,想要变身恐怕要等月圆之日。” 听他说都没睡好,梁书妃心疼马上答应。孙如鸿便要她先回家,他一下班会直接过去。 币了电话,孙如鸿脸上留着跟梁书妃说话时的笑意。 记忆慢慢倒回,他好似又看见那晚听着他掰出的米粉汤传说而哭得凄惨无比的书妃,她的每滴泪水都那么真诚,害他事后回想起来仍觉得自己真的太过分,就为了吸引她的目光,却让她哭惨了。 又想到她缓缓诉说自己对爱情的看法时,他永远都无法忘记她的表情彻底勾住他的心,他就像是水底的鱼,愿者上钩,心甘情愿。 唉,真不晓得他怎么会这么爱书妃! “嘟嘟——” 电话铃声打断他的思念。 “喂?”收拾飘远的思绪,孙如鸿专心工作。 “总裁,陈经理说有事情要跟你讨论。” “请他进来。” 不一会儿,一名年纪约莫三十五岁的男人走入孙如鸿的办公室。 “总裁,不好意思,耽误你的时间。” 孙如鸿轻轻颔首,跟陈经理一块坐在沙发上。 “怎么了?” “你应该也清楚最近企划部状况频频,我们跟营销部几乎水火不容。” “需要我出面吗?”他的方式很开明,信任下属,除非必要,绝不介入。 “不用,我只是来跟你报备,我要开除董事长的外甥方志豪。因为他的关系,已经逼走一个前途光明的企划人员,现在又让整个企划部乌烟瘴气,我已经无法容忍了。”董事长是个英明的人,可惜他这个外甥不太上进,总是仗着自己的身分为所欲为。 “这件事我听说了,那个企划人员不是为了某些原因主动请辞的吗?” 陈经理叹气。“那是书妃心地善良,为避免让企划部传出不好的流言,才主动请辞,其实是方志豪偷了书妃的企划案,稍微修改后自己呈报上去,那时候我恰巧不在国内,事情就这样爆发开来。他们大吵一架,之后都不说话,等我回来,书妃说她已经待不下去,我也碍于方志豪的身分只得暂时让她留职停薪,可到这地步,我不能再姑息下去。” “陈经理,公司本来就该留住好人才,你放手去做,我会支持你。” “谢谢总裁,不耽误你了,我先出去。”陈经理起身离开办公室。既然有执行总裁的支持,他打算把书妃找回来。 原来如此啊,他误会书妃了。 以为她真的不会打算,直来直往其实另有目的,还什么都不说。 真是个小儍瓜! “我准备要换工作了。” “嗄?!”塞了一口意大利面,梁书妃停住动作。 “很快,就在最近。”他已经不想再骗她,却又不知如何解释,只好选择渐进方式。一旦在意某个人,就连说个再简单不过的谎言都会觉得沉重。 “为什么?” “我觉得我其实不太适合当业务员,还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比较适合我。” 梁书妃点点头附和,“也是啦,业务员要靠业绩吃饭是有点不稳定,不过可以接触各式各样的人,其实也挺有趣的。抉择权仍在你手上,我会支持你,可是换个跑道,一切都要重新来过,很辛苦。” “放心,妳男朋友我很厉害的,没有难不倒的事情。妳呢?我从没听妳说过妳的上一份工作。” 又塞了一口面,梁书妃若有所思。“真的没什么,就是跟一个主任吵了起来,因为他将我辛苦好几天的企划案呈报上去说是他的,我很气啊!因为那明明是我写的,他凭什么这么做?!一气之下跟他大吵,后来不说话了,就想走了。我知道我很任性,可是我就是无法接受不平的事情,即使他是大老板的外甥,我也不甩他!”愈说愈气,她大口喝着开水。 “妳的性格还是这么直接。”他宠溺地说。“真的不打算回去吗?”嘴里透着一丝试探。 梁书妃觉得很怪,一般来说,很少会有人离开公司后再回去,即使陈经理要她暂时留职停薪,也没旁人知情,怎么听孙如鸿的口气,好像知道什么内幕? “不晓得,我的上司对我很好,很照顾我,可是如果公司还有那种害群之马,我就不想回去了。”她倔强地扁嘴。 “放心,上面的人有长眼睛的,是人才还是庸才,他们分辨得出来。”看来梁书妃是有点想回“新锐”的意思。“还是脚踏实地工作比较稳定,写小说没有保障的。”他再劝道。 “终于说出真心话了吧?你也不希望我写小说对不对?”她抓到他的狐狸尾巴。 “有工作总是比较有保障,更何况妳又不晓得何时才能过稿,与其等待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不如走回现实,书妃,我不是想打击妳的信心,只是要告诉妳,妳不可能一辈子都这么过。” 她叹口气。“我知道啊,我也晓得你们关心我,但不能因为你们关心就要左右我的人生。” “那妳要何时才肯放弃?” “三十岁吧。” 未免也太久了,陈经理不可能继续等她。“书妃……” 梁书妃抬起手,准备起身。 “好了,今天到此为止,你不是还要加班吗?我也要赶小说,这本小说快写完了,只剩下几千字,不要在这当头泼我冷水。” 孙如鸿轻轻扬唇,心想不该太强逼她,便道:“就让我们各自努力吧!” 放心不下女儿的徐秀芬,趁着假日带着各式各样的补品水果来探望女儿。 “妈,我又没事,干嘛带这些东西给我啊?” “女儿,妳一个人住在这里太危险了,跟妈回去,我就不信妳爸会不让妳回去!” “妈,话是我说出口的,怎么可以反悔?”给母亲带来的东西一占,她屋子里的空间更小了。 “没有父母真的会这么狠心,就算妳爸不说,我也知道他很想妳。”徐秀芬这趟来也是要当个中间人。 “妈,我没气爸,我只是觉得自己说出口的话就要做到,要不然当初我就不用那么说了。而且我要是跟妳回去,不就表示自己真的就跟爸说的一样只会嘴里说得很漂亮,却什么都做不到,难得我也会这么坚持,你们就放手让我去做吧。若我真的失败了,我会低头的。” 徐秀芬温柔地模模女儿的头,感叹道:“妳真的长大了,懂得想了。” “搬出来后才发觉你们很照顾我,搬出来后才觉得自己会特别想念你们,可我总得适应的,放心吧,我是妳女儿,不会轻易被打倒!妳跟爸的故事我都还没写出来,怎会轻易放弃呢!”梁书妃抱了抱母亲,亲情的重要,她体会到了。 “妳都这么说,妈也不好劝妳回去,只是啊,一个人住在外头凡事要小心,还是妳换个房子吧,这地段太偏僻,万一发生什么事情,怎么办?” “现在每天都有人接送我。”她甜甜地说。 “男朋友?” “嗯,他是个好人,对我很好,很关心我。” “怎么不把他带回家给爸妈看看呢?” “过一阵子吧,他最近要换工作,很忙。” “他做什么的?”怕女儿被骗,徐秀芬当然要问一下对方的底细。 “业务员。” “业务员都很会说话,女儿,妳要小心。”徐秀芬立刻提出她的看法,顺便传授心得。“要找丈夫还是要找像妳爸这么可靠的,懂不懂啊?” “懂。妈,妳原本是有钱人的女儿,为了爸过苦日子,会不会很后悔呢?” 徐秀芬露出甜蜜幸福的笑容。“笨蛋,如果没有我跟妳爸,怎么会有你们三个萝卜头呢?如果不爱他,我早就离开了。就因为很爱他,才什么都愿意忍耐。女儿,要找一个很好的男人很容易,但要找一个值得妳依靠终生的丈夫就不简单了,眼睛一定要放亮点!” “是,女儿受教了。” “懂了就好,那妈回去了喔。” “要不要帮妳叫出租车?” “有人在楼下等我。”徐秀芬神秘地说。 梁书妃会意过来,点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回去帮我跟爸说,要他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功成名就,就会回去看他老人家了。” 徐秀芬拍拍女儿的脸蛋,最后嘱咐道:“要是真的不行,就别硬撑,懂吗?家里的大门随时都会为妳打开。” 挥别母亲,梁书妃站在阳台上,低头目送父亲的车子驶离,再抬头迎上凉风,突然有种模糊的感觉—— 她让身边的人都这么担心自己,难道真是做错了? 就连陈经理也在前天晚上到她工作的地方跟她谈了两个钟头,希望自己能回公司去帮他,可如果要她中途放弃写小说,她可能一辈子都会后悔的。 上次对孙如鸿说要等到三十岁方肯罢休只是一时赌气,因为老听周围的人说这些劝她的话,久了她也会厌烦,才故意说了一个那么久的时间。 其实她清楚自己很任性,但一生就任性一次应该也不为过才对,再说,她也答应好友要为自己的梦想努力啊。 嗯……就拿“业务员之恋”来当作赌注吧! 若有过稿,就继续写下去;如果没有,就……回去“新锐”吧。 反正……反正只要她还有idea、还有心,就一定可以继续写下去的,为了不再让爱她的人为她担忧,她该有些实际的决定。 回屋里拿手机,梁书妃再走到阳台上,拨给孙如鸿。 “怎么了?”孙如鸿轻柔沙哑的嗓音似乎是刚睡醒。 “已经十一点多了耶,你还在睡啊?” “宝贝,我今天早上两点才睡呢!”浓浓的睡意在听见梁书妃的声音后逐渐散去。 “我有件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 孙如鸿立刻坐了起来,满脸紧张。“妳发生什么事了吗?” 梁书妃呵呵地笑。“不是啦,我是想跟你说我有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决定什么?”梁书妃的声音太认真,让他严阵以待。 上次她也是这么认真,结果在咖啡店的厨房内煮了一碗大杂烩的面给他当晚餐,教他肚子疼了足足一天一夜,她自己却没事,这会又认真起来,该不会又有新奇的念头? “『业务员之恋』写完了。”昨天晚上十一点四十五分,她敲下最后一个字,宣告完结。 “要我帮妳看稿子吗?”帮她看稿就比较轻松。 “不是的。星期一我会E-mail给出版社,如果这次又不过稿,我会回公司去上班的。”不是妥协,而是变通——她这么告诉自己。 “回哪个公司?” “旧公司啊。” 陈经理已经找过她了吗?“为什么突然这样决定?”他很错愕,早先她不是坚持得要死,绝对死守底线不肯退让,怎么几天光景就变了心意? “我上司来找过我,希望我回去帮他……” 孙如鸿打断她的话,心头不太爽快。“为了别的男人?那我跟妳说了这么多都没用吗?”他讲得口沫横飞,哪知还没陈经理出马来得有效,说不气是骗人的。 “才不是啦,我一直都很认真在思考你们对我说的话,其实你们都很关心我,是为我好,我都明白。以前都说工作忙没时间写,基本上是我自己懒,所以找一堆理由搪塞,嚷着没时间、没时间,可自从搬出来后,我发现以前很多说做不到的事情都一一改变了,为了生活,我还是得工作,但写小说是我的梦想,一想到为了实现梦想,就算要我早上五点就爬起来写稿我也愿意,我觉得这段时间我真的有点不同了,你应该替我感到高兴才对,而不是那么小气跟我计较!”坐在阳台上,背倚着墙壁,她再认真不过。 那时候上班,每天绞尽脑汁想企划案,回到家都已累得半死,头一沾枕头就睡到隔天,星期假日还得到各书店、各研讨会充实自己,要找时间写小说真的是天方夜谭,不过现在她相信自己必定能克服。 “说这么多也没用,想到妳居然是为了别的男人才改变心意,书妃,坦白说,我很伤心。”不能成为最关键的人,他心底是很酸没错,但清楚她会想了,他更高兴。 “呃……如鸿,别这么小气嘛!我的上司不过是个催化剂,你才是重点!如果没有你,我不会想这么多的。”这种时候,她能褒多少是多少,免得让这个男人记恨。 “唉,我失望了,原来妳一点都不看重我。” 她根本没这意思好不好?“我没这么想啦,你不要这样,别生气好不好?” 孙如鸿躺在床上,心情大好,决定重温好久没做的习惯——逗她。 他扬起狡诈的笑,可惜梁书妃没能看见,要不然肯定气到吐血。 “来不及了,妳已经严重伤了我的心,我明明是妳身边最近的人,妳却因为别的男人才改变决定,这样真的很伤人,亏我还是妳男朋友呢。” 伤了孙如鸿的心,她很紧张,连忙解释:“我刚刚不是说过了,我的上司不过是个催化剂,真正让我想通的人是你啊!”是要她说几遍他才会听懂啊? “如果妳能补偿我的话,我就愿意原谅妳。” “要怎么补偿?”她讨好地问。 “等会儿到我家来,我给妳地址,妳抄下——” 梁书妃随即拿笔抄下地址。她真是笨蛋!没事干嘛打电话给他,这么一点小事根本也没必要跟他说啊,真是自找麻烦啊! 蓦然,她想起孙如鸿曾问过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她回答“能让我不论发生什么事都想跟他分享,睁开眼睛就想看见他、闭上眼睛就会梦见他的男人”,这个说的不就是孙如鸿吗? 现在,不论有什么事情,她总喜欢跟他分享,听他的意见,就算他没有答腔,静静地听也会让她觉得幸福。 看来,她这次真是栽下去了。 “我还要吃鼎泰丰的小笼包当午餐。” “好……”没想到孙如鸿住得离她的旧公司还满近的,她车坏了,正在规划公交车跟捷运的路线。 “天母的甜甜圈也不错,可以当下午茶。” 她垮了脸蛋。“那要排很久耶!”今天又是假日,没有六个小时大概买不到。 “喜不喜欢我?”清楚书妃喜欢自己,他开始拿乔。 “喜欢。” “不愿意帮我排队吗?真是伤我的心。”他夸张地说,就是要她愧疚。 “我去……” 他微笑。“先买鼎泰丰的小笼包过来吧,我等妳,下午我们再一块去排队。”真让她站在大太阳底下,他会心疼。 “如鸿,我是真的喜欢你喔。”她得寸进尺,灌他迷汤。 “我知道。”他乐得全部喝下。 “我机车坏了,你可不可以来接我?” “……” ──────────────────────── 第七章 孙如鸿的屋子很简单素雅,跟梁书妃的想象有些落差。 “要不然妳本来以为会是什么样的房子?” “很豪华啊,你每次穿的衣服都很高档,用的东西也很好,我当然会这样猜啰。” “我以前是业务员,在外表上多少得下一番工夫,其实我是比较喜欢简约。” 孙如鸿接梁书妃到自己家里,一来一往花了点时间,因此他们中午决定在家里解决。 梁书妃挽起袖子,准备大展身手,孙如鸿怕再受荼毒,决定自己下厨。 他的厨房采半开放式,要什么有什么,器具一应俱全,简直跟教人煮菜的电视节目有得拚。 为了煮一顿中餐,孙如鸿竟然还去换了套干净的白衣服,他说出门后衣服就脏了,所以要换,站在流理台前还挺有五星级饭店大厨的架式。 “要开始煮了吗?”她搬了张椅子坐在他对面,眼睛眨巴眨巴地,期待他大展厨艺。 “要先做前置作业。”说完,他将一张爵士音乐的CD放进音响中,按下P”AY键。 苞着,他打开冰箱,好一会儿才拿出食材、调味料。 梁书妃看着,不禁怀疑,是打算煮十人份的午餐吗? “你要煮什么?” “白酒意大利面佐鲑鱼。” 梁书妃吞吞口水,已经开始想象这道菜的美味。“你会?” “我有乙级厨师执照。” “哇,那怎么不去当厨师?” 孙如鸿转身把鲑鱼洗净,沥干后放在已经热好的平底锅上煎。 当厨师曾经是他的梦想,后来为了现实便放弃了。 “想过,后来跟父母闹得很僵,他们觉得当厨师没有前途,要我往商业发展,那时候,我妥协了。”可他却不曾后悔,因为他在这份工作中找到另一种挑战,比起厨师,执行总裁的责任更重,也更有趣。 “不后悔吗?” “从来没有,假使我今天做了厨师,真的就会快乐吗?我这人很有企图心,绝对不会安于现状,但厨师这行业,即使往上爬,能待的地方也有限制,而我现在的工作不仅变化多端,还很有挑战性,我胜任愉快。既然已经选择这条路,就不必回顾过去,只要朝着自己坚定的目标就可以了。如今把下厨当作兴趣,不也是种快乐?有时候太喜欢的东西还是别有压力才好,要不然恐怕就不会喜欢了。” 太棒了!梁书妃听了,双眸盈满钦佩,忍不住想给他鼓掌。说得实在是太好了,原来孙如鸿比她认识的还要成熟许多,有张漂亮的脸蛋,还懂得思考。 “唉,如果你在花钱这方面也能这么谨慎的话,就太好了。” 孙如鸿哈哈地笑,将煎得漂亮的鲑鱼抛上半空翻面。“我已经换了工作,现在手头比较松,别替我担心。养妳也不成问题,而且只要嫁给我,妳就能一直写小说了。” 看着多了书妃在的厨房,他突然涌出想两个人在一块的念头,或许书妃无法煮什么好料理,但她能哄自己开心这就够了。 “我才不要,这是我的梦想,我要靠自己完成!”她还算有志气。 “很有志气喔!” “那是当然。忘了说,等我回到公司后,应该会很忙,如果星期六、日我要拿来写小说,能见面的时间就不多了。”鱼与熊掌果然不能兼得,难过。 “没关系,只要妳心底想着我就够了,我们还是能找时间见面,我也不介意妳到我家来写小说,我这里环境清幽,又有免费的厨师帮妳料理三餐,心动吗?”他丢下饵。 “好啊。”写小说,又能看见心上人,一举两得。“对了,你在哪里上班?” “就是间……公司啊。”他语焉不详。 这是什么烂答案!“我是问公司的名字。” “下次再告诉妳。”等时间差不多后,再给她一个惊喜。 “干嘛装神秘?”又不是小孩子,真无聊。 “总之,以后妳会知道的。现在先来做我的助理,帮我拿出锅子盛水。烧开后,把意大利面放下去煮,等水滚,加点橄榄油,再用小火滚个十四分钟,这点事应该会做吧?” 梁书妃觑了他一眼。“瞧不起我,看着吧!” 半晌后—— “书妃!” “怎样?”她边搅拌面,边笑。原来煮意大利面这么简单,她很有成就感。 “请问那一锅油腻腻的是什么?”一层金黄色的油漂在水上,看起来就让人反胃。 “橄榄油啊,你不是要我等水滚后加进去。”她小心翼翼,没忘记步骤。 “只要一汤匙就够了。” 她很委屈。“你又没说。”她倒了满满一杯。 “……” 最近忙着企划案的执行,一等案子结束,孙如鸿终于能约梁书妃见面。 他打了好几通电话,她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这让他整个下午都紧揪着心,又打电话到咖啡店,店长却说梁书妃今天请半天假。 是怎么了?想搞失踪吗? 孙如鸿下班便驱车前往梁书妃的住处,她屋子的灯没亮,按电铃没人应门,由于她并没有安装电话,他只能在她家楼下守着。 真是的,上次才夸她懂事多了,现在又突然上演失踪记,是存心让他得心脏病啊? 孙如鸿打定主意,今天没见到她就绝不回去。 他坐在车内,连抽了三根烟,已十一点半,她还是没回来,随着手表秒针的移动,孙如鸿愈来愈忧心。她向来是个准时回家的乖宝宝,就算跟他在一起,也遵守自己订下的规则,怎么会到现在还没回来?难道……出了事? 烟愈抽愈凶,孙如鸿愈担心,又拚命call她的手机、留言、传简讯,就不信她真的敢给他不理不睬。 深夜,外头静得很,过分的担忧让孙如鸿连音乐也听不下去,听着车外飒飒的风声。 不久,一辆小绵羊终于缓缓由远驶近,从后照镜中,孙如鸿认出那是梁书妃,她骑得很慢,跟龟速有得比,以为她会看见自己,没想到却直直经过他车旁,一路驶到公寓楼下,看也不看他一眼。 真是的! 他下车,准备上前盘问,哪知身后突然冲出一辆机车,高速经过梁书妃身边,坐在后座的男人一把抓住梁书妃的包包,到手后飞车离开,时间不过十秒钟,车牌被盖住,他也没看见车号。 那尖锐的机车声就回荡在这条小小的巷弄内,呼啸远去,他们所制造出来的这十秒钟对孙如鸿而言却是紧张万分。 他看见她跌倒在地上,迅速冲上前。“书妃,妳没事吧?” 梁书妃像是呆了一样,面无表情,一直坐在地上,即使看见孙如鸿也没反应。 “书妃,别吓我,是不是哪里受伤了?”孙如鸿更慌了,以为她惊吓过度。 梁书妃抬眼,摇了摇头,表情仍然很僵硬。“这么晚了,你怎么会在这里?”那副无所谓的模样,好似忘了自己才刚被抢劫。 孙如鸿双手按在她肩上。“书妃,妳刚刚被抢劫了,妳知道吗?”不会是被吓呆了吧? 梁书妃眨眨眼睛,转头看了看,终于确定自己的包包不在身旁。“好像是吧。” 罢才她整个人都处于严重的失神状态,连怎么骑车回家都没印象,幸好新的计算机没带出来,皮包证件也放在置物厢内,不过屋子的钥匙放在包包内。 “还『好像是吧』,没有没受伤?” “没有。”她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尘。“晚了,你先回家吧,明天还要上班。” “还知道晚了,为什么手机不开?” “没电了。”她打开置物厢,拿出手机,证明自己没骗他。 他们现在所站的地方不方便说话,他决定先陪她上楼。“那大门钥匙在吗?” 梁书妃摇头。 “要不要回家?” “不要,我不希望他们担心,反正我也没受伤。”她连说话的声音也懒散无力。 孙如鸿愈看愈火大,干脆抓着她的手跟她的东西统统带上车。“今天到我家睡。” 梁书妃没反对。 路上没什么车,他们很顺利抵达。进了门,孙如鸿先为她张罗热牛女乃安定她的心,然后坐在她面前好一会儿。 “我找了妳整个下午,妳知不知道?” 梁书妃捧着热牛女乃,低头轻啜。 “究竟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这么难过?”他猜刚才的抢劫大概还没她放在心底的事情来得严重。 梁书妃抬起头,咬咬下唇,泪水终于夺眶而出,一滴、两滴,全滑下脸颊,孙如鸿取走她的杯子,她马上扑进他怀里。 “我好难过……” “说吧,我都会听。” “我……我又被退稿了。”她先哭了几声才说出痛苦的来源。 算算时间,出版社应该审过她的稿子,快中午的时候她用咖啡店的计算机收到出版社的退稿mail,害她再也没心情工作下去,跟店长请半天假,一个人骑车在街上到处晃。她原本想去找孙如鸿倾诉,却又怕打扰他工作,只好继续一个人乱晃,想借机沉淀低落的情绪。 她又不是没被退过稿,每次都很用心却还是过不了,这次亦然,或许是因为加了赌注的关系,输了,特别教她伤心,也再次证明她离梦想更远了。 她真的是好难过啊……为什么出版社就不可怜她投稿那么多次,给她一个机会?说不定……说不定读者能接受她的小说,编辑的眼光也不代表全部啊! 听完梁书妃的理由,孙如鸿放心了。 什么嘛!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情,没想到只是被退稿啊,害他担心不已。 “只是退稿,没关系啊。” 孙如鸿的安抚听在梁书妃耳朵里显得十分刺耳,她立刻离开他的怀抱,怒瞪着他。“对你没关系,对我却很有关系!十万个字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写出来,我真的下了工夫,还是被退,如果你不能体会我的心情,就不要嘲讽我!”受了伤的她,满身是刺。 是了,每个人认为重要的定义不同,他认为退稿没什么,很平常,尤其梁书妃还经常发生,根本不足挂齿,上次见她也看不出一丝伤感,他认为她已经习惯,怎料,原来每次她还是都会受伤,只是假装没事而已。 原来,他错了,错得离谱,竟逼书妃忘了她其实很想完成的梦想……他居然这么狠,把自己认定是对的事情统统加诸她身上,要她全盘接受。 “书妃,对不起,是我错了,我没有嘲讽妳的意思,直到现在,我才了解妳对这个梦想是多么地重视,我为之前的认知跟妳道歉,这是妳的梦想,我应该全力支持妳的!” 想到自己曾想让她迫于经济的压力而放弃梦想,又想游说她直接放弃,想到自己几乎要扼杀梁书妃的兴趣,他真的很自责。就为了他以为稳定的工作才是对的,而再三对书妃施压,他惭愧到不敢面对她。 梁书妃抽抽噎噎,意外孙如鸿会跟自己道歉,她不过是乘机发泄一下而已。 “如果妳愿意原谅我,过来让我抱抱好不好?” 听孙如鸿如此诚恳的歉意,心中一酸,她又扑向他怀里。 孙如鸿是高兴她原谅自己,但要如何安慰呢? 这样安慰吧—— “书妃,别放弃!既然是妳的梦想,就别放弃,这次退稿不代表下次也会这样,我支持妳继续努力。” 梁书妃抬起哭得凄惨无比的小脸,两行泪水揪疼他的心。“我已经被退了二十几次了。”扣掉她上班没写、认真上课的时间,差不多这么多。 孙如鸿还以为会更多次呢。现在算来希望还是很大的。“想想罗琳,她在成名前,不也是被出版社拒绝过吗?要想成功,就要坚持下去。” 之前他还在高兴她想开了要回到公司,现下他却力劝她继续实现有点高难度的梦想。真有趣,不是吗?见书妃哭得伤心,这回换他妥协,如果能令她重拾笑颜,他什么都愿意做。 迷蒙的眸子闪过不解……她记得他上次不是这样说的,他要她乖乖回到职场比较实际,怎么现在又变了个样?梁书妃愈来愈不了解孙如鸿究竟在想什么,是哄着她玩吗? “如鸿,你是不是被我的哭相吓傻啦?怎么说话颠三倒四?” “我是看妳这么用心,觉得还是要站在妳这边支持妳,不管妳以后想做什么,我都会放手让妳去做,所以千万别放弃自己的梦想,懂吗?” 梁书妃无法体会他的心意。“如鸿,你怪怪的,是不是生病了?” 他用心良苦。她竟然以为他傻了,真是…… “谢谢你!”突地,她咧嘴笑道。“放心,我可没说过要放弃,就跟你一样,我会找份稳定的正职,然后把写小说当作兴趣继续努力。你说得很对,一旦喜欢的梦想有了压力就很难放松心情,我决定先不给自己有经济压力,再来慢慢实现梦想。” 他含笑。“我会支持妳。” 她抱抱他。“你真好!” 好归好,还是要跟她讲重点。“就说了妳那边不安全,搬回家去吧。”他劝。 “不行,我都还没成功,就不可以回去!”她很坚持这点,她可不想让父亲看扁了。 孙如鸿想了想,模模她的头,和颜悦色,声音却夹着恐吓,“我不会同意妳继续住在那里。”一副她不选择,他会帮她作出决定的模样。 “那只是偶尔为之而已,又不是……天天,再说每天都有抢劫,我不会这么幸运……”迫于孙如鸿的气势,让她肩膀一缩,大有脚步一跨就要逃离的迹象。“遇上,所以你不用太担心。” 咦?糟!孙如鸿右边的眉毛挑起来了,不妙……大凶! 孙如鸿总是一副和善的样子,教人猜不透他究竟在想什么,由于他平常都是挂着微笑,因此根本不知他何时会生气,更别以他的笑容为依据,否则准会被骗。 为此,她还花了点时间研究—— 当他挑起左边的眉毛,就表示还在他忍耐底线,对你还有兴趣,你可以继续撩拨没关系。但等他挑起右边的眉毛时……最好就此打住,要不然接下来,你会无法招架他的狠毒。 他很少动怒,但他会跟你讲道理,讲到你举白旗投降、讲到你悔恨不已、讲到你觉得自己错得离谱,应该磕头认罪。 “书妃,妳以为妳有多幸运?一次的幸运不代表永远的幸运,万一明天又来一次呢?那条路上只有几盏路灯,没有巡逻,住户又少,他今天抢到妳的包包食髓知味,明天再次锁定妳,妳真的以为能够那么好狗运吗?妳能保证他明天不会带刀,后天不会带枪,大后天不会干脆把妳带走,对妳做更过分的事情,让妳叫天天不应,最后再杀人弃尸,就算妳想指认也做不到?这些……难道妳都没想过吗?”最后一句,孙如鸿心底已经有着一股彷佛看见自己所说的画面而涌出的强烈愤怒,却又拚命在压抑着。 呃……她是很想回答的确没考虑过,毕竟她不以为自己会这么倒霉,但若她真的这样说,下场绝不是一个惨字可形容,大概是惨绝人寰吧,她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来赌。 “有啊……” “那妳还想继续住在那里,是想让我每天都提心吊胆是不是?” “我没这个意思……我想你一定会帮我想办法的对不对?你这么厉害!”好吧,她知道自己又太过坚持了,她愿意妥协。 见她一脸可怜,他心软,也满意她的决定,不再板着脸。“真的不搬回去?” “我说过要有漂亮的成绩!”她也有底线。 “很好……” 两边眉毛都没动静,这会儿梁书妃也看不出所以然,是生气还是不生气?若生气,又是到达哪个程度,她全然没概念。 “既然妳不想搬回去,我也不会同意让妳继续住在那里,唯今之计——” “如何?”这口吻,表示有好办法了。 “妳一定会喜欢的,不过我不晓得妳会不会同意。”他语带保留。 “都说我喜欢,就表示我会同意啊!反正你一定不会害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看!她是如此信任她的男朋友。 “既然这样,这个星期六我们就帮妳搬家吧,家具统统不用搬了,那个地方什么家具都有,包水电。” “真的?!在哪里?” “就在……我家。” 一听,大惊,梁书妃马上想反对。“我不……” 孙如鸿截断她的声音。“总之妳住的地方一定要我同意,否则免谈。”关于这点,他强势地主导且不容她有异议,攸关书妃的生命安全,他绝不说笑。 “可是……” 他先是一叹,继而露出很放心不下的神情凝视着她。“书妃,别让我担心好吗?” 声音又轻又掺有浓浓的担忧,梁书妃听了,原本还想争辩的坚持顿时消失无踪。不能搬回去,又找不到人收留自己……她似乎还真的没有什么反对的理由呢。 孙如鸿再说:“我家有多的客房,我们只是室友而已,当然了,除非妳担心我会对妳乱来,妳觉得我是这种人,真令我伤心。” 眉头一皱,梁书妃全然不记得自己有做出这种指控。 孙如鸿未免也太爱乱想了吧! 可他伤心的表情还真不像是假的,那就表示错的人……又是她。 唉!真是败给他。 “好啦,我搬来你家住。” “这样才乖。” ──────────────────────── 第八章 棒天,孙如鸿找朋友徐子青出来一叙。 他这个朋友是某知名杂志社的总编,应该比他更会看文章,他希望他能给点意见,好让他回去跟书妃交差。 “怎样?我昨天传给你的两份稿子,你看得如何?写得不错吧?”现在以不同的角度来看书妃的小说,他是每一本都觉得很棒。 “老实说,糟透了。”徐子青老实不客气。 嗯……总不能带这三个字回去。“说个理由。” “文笔普通、剧情普通,唯一好看的是她的角色性格塑造得还算生动,可惜铺陈不好,该高潮的时候闷到底,要深刻描述感情,却两三句草草带过,一个没有高潮起伏的小说,当然是糟透了。”徐子青一针见血,杀人不用刀,连孙如鸿这个第三者听了都会寒心,要是给书妃直接听见,不哭死才怪。 “子青,你讲话还是那么直接。” “好说。找我什么事?” 孙如鸿缓缓喝了一口咖啡,挂着淡淡的笑容,先是将徐子青的杂志社赞美一番,接着又分析总编的优缺点为何,突然话锋一转,带出主题。 “子青,我们认识这么久,你一向是有才华的人,但在别人手底下又能爬到什么职位、赚到什么钱呢?不如果断一点,出来开一间完全属于自己的公司,风格、企划完全是你的想法,一来有赚钱,二来还能实现理想,不是更好吗?”他噙笑,教人看不出和善脸孔下的真实目的。 徐子青很早就想过这件事,他当然也清楚自己如今的职位已是最高点了,再爬也爬不到哪里,如果不想自己开一间,就是永远这么埋头苦干下去,帮别人赚钱。 他当然也不想这样。 “我没资金。” 只是缺资金,那好办。“是这样的,我最近想开一间出版社,已经有个约略的概念,不过由于我不是这行的专精,因此想请你过来坐镇,主编由你来当,我先挂名总编,一切由你主导,等出版社上了轨道后,若你愿意,我可以离开,让出版社属于你,你也能规划你想做的部分,前提是得要保留原有的部分。当然了,万一这段时间出版社赔钱,或是你没兴趣了,我也不会逼你继续。你不用出半毛钱,觉得我的提议如何?”他淡淡笑说。 徐子青不是傻子,认识这个狡诈的孙如鸿六年,早在他身边学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句伟大的至理名言。 “还有条件吧?” “条件……”孙如鸿假装思考了一会儿,再笑。“没了,只要你同意,马上就能进行了,地点、资金我都已经准备好,就等你答应。” “为什么突然想开一间出版社?” “因为我女朋友喜欢看小说。我做事向来会问报酬率,如果只是买给她看就太浪费了,所以我决定干脆开一间出版社,刚好有认识你,子青,考虑看看吧!你不会吃亏的。” 即使孙如鸿说的好处全会落在自己手里,徐子青还是觉得怪怪的,就好像有部分他还没弄清楚一样,要是一头栽入准会很惨。 “我们是老朋友,我有必要害你吗?这样吧,你回去考虑一下,明天早上给我答复。我说过,要是你不喜欢,随时可以走。”但他料准徐子青认真的性格,一旦接手就会负责,因此他才会希望他帮自己。 “好吧,我明天给你答复。” 看见徐子青眼底没有多余的怀疑,想必是认同自己,孙如鸿知道明天早上他将会听见满意的回答。 他说过要全力支持书妃,就会做到! 张运航最近跟赵琪芸交往了。 赵琪芸说在张运航身上发现爱情的美好,不忍让他独自承担分手的罪名,很讲义气地一个人担下,跟她父母说是她爱上别的男人,不关孙如鸿的事——整件事情都起因于她,她这样做很应该好不好? 后来,他们这对小情人快快乐乐去日本度假,不管她父母在台湾气得快疯掉,本来是希望女儿嫁给门当户对的对象,哪知女儿偏偏喜欢个写小说的男子,喜欢跟着他浪迹天涯。若是以前的他,大概也会想把女儿抓回来关在房里,但现在他觉得一件事情不该只看一面。 赵琪芸虽然嫁不了父母认定的好对象,却会很开心,因为她跟张运航志趣相投,可以从早说到晚都不嫌累,这样难道不是种幸福? 如今他做事不会再一味地将自己的认定加诸对方身上,算是一种成长了吧。 就在他们这对小情侣去日本游玩,他的女友露出羡慕的眼神也说要去英国看看,他要她等自己排假,可以陪她去,大小姐说等不了这么久,机位一画、行李一拉,居然将他丢在台湾,跑去英国逍遥了。 是的,她趁着他忙于工作,累得跟个陀螺似的无暇盯住她,一个人就飞奔到英国六天,六天要他见不到她又得工作,实在是一种痛苦,好在她还懂得事后补偿,知道带他去泡温泉,不过竟是拿着张运航转赠她的温泉住宿券献宝——因为她的积蓄在英国花得也差不多了。 算了,能跟心爱的人在一块,他就不计较。 星期六中午,他们到了北投的温泉馆,才知道张运航送给他们的是一间双人和室,环境很清幽,榻榻米的味道盈满房间,很有日本味,还有个能容得下两个人的露天温泉,看来应该是情人套房。 “哇。不赖嘛!”孙如鸿吹了声口哨,赞许张运航的先见之明。他喜欢这个惊喜。 梁书妃则是转身月兑离孙如鸿的怀抱,问服务生:“应该是两间房吧?” 服务生看着两人,轻轻地笑。“是这间房间没错,请先休息,午餐待会儿就会送过来。”语毕离开。 苞孙如鸿单独过夜?!别了吧。 “我再去要一间房。”难怪张运航给她温泉住宿券时还笑得很暧昧,原来是有陷阱。 孙如鸿把她逮回来,双手在她腰前扣住,大脚一踢,关上门。“这样很好,我喜欢,是妳送给我的惊喜吗?” “才不是。”被孙如鸿抱这么紧,她好紧张,心脏卜通卜通直跳不停。要她跟孙如鸿单独一间房,她一定会睡不着的。 孙如鸿的鼻、唇埋在梁书妃香香的头发里嗅着,声音充满磁性。沙哑地说:“没关系,那应该是妳朋友送给我们的,我们要接受,才不会辜负他的一番美意。”他好期待今晚。 他想搂着心爱的女人,亲吻她、疼爱她,直到早上,直到两人都筋疲力尽为止,他想好好爱她。 靶觉到孙如鸿的靠近,梁书妃轻轻一颤,整个人缩了缩,但他的声音安抚了她的紧张,他的气息徐徐喷在她颈间,他的气息笼罩住她,带来一股安定的感受,缓了她的心跳,逐渐沉浸在他的温暖包围中,享受他的温柔。 “我想跟妳一整个晚上都在一起,难道妳讨厌我吗?” 她噘嘴。“你明知道不是的。” “那就陪我吧,我们好久不见了。我们可以聊聊,聊妳的小说写到哪里,聊我们下次要去哪里约会……” “纯聊天?” 他就知道。轻轻叹息后,他同意了。 既然爱她,他的会为她暂时收敛,只要她开心。唉,今晚恐怕是个折磨了。 孙如鸿毫不在乎月兑光,只围一条浴巾,听见拉门的声音转身,梁书妃穿着连身泳衣。 “妳要那样下去?” 梁书妃点点头。“除非一个人,要不然要我月兑光,免谈。哈啾!”打了个喷嚏,她踩着小碎步,双手环胸,走到温泉池边。试了试水温后,终于沉下去,还转头朝他招手。“很舒服耶,快点过来!” 这哪像是泡温泉?孙如鸿摇了摇头走过去,她坚持他不准解开腰间的浴巾,他也只好照办。 他们望着星夜,靠在石头上,浸在温热的池水里,夏天泡汤也是挺不错的,如果能够再来点清酒,就更像在日本了。 梁书妃拧了条热毛巾盖在孙如鸿的额头上,问:“老爷,舒服吗?” 孙如鸿挑挑眉。“尚可。如果有人要帮我按摩,那就更棒了。” 梁书妃扳过他厚实的胸膛,让他靠在自己胸前,双手开始替他按摩。“舒服吗?”孙如鸿说公司最近很忙,她心疼他,为他按摩是应该的。 孙如鸿也乐得接受她的伺候,打趣道:“待会儿打赏。” “赏你个头!”恼他说话不正经,她一掌拍在他肩上,又继续帮他放松紧绷的神经。 孙如鸿逐渐合上眼睛,享受这段幸福时光。 优闲的环境、惬意的时光,心爱的人在身旁,听着潺潺池水声,风吹在他脸颊上,有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身在国外。以往出国才是他唯一能放松心情的时候,只有在那段时间,他会放下一切,享受人生,如今,那样舒服的感觉他在梁书妃身边也找到了。 力道适中,几乎要使孙如鸿醉在她怀中。 “你知道吗?我最近看了一本小说,写得不错耶。书中的男主角都很有个性,可是不是一般的那种,很帅、很真实,就好像作者描写的是真实的角色,故事也很赞,是我最爱的小说类型,很好看耶!无论是剧情、桥段都配合得天衣无缝,那个作者简直就是生来写小说的!” 难得听书妃会把一个作者捧得这么高,想来应该不错,如果好,或许他会考虑挖角。“谁啊?” “是个新人,叫做『子彤』,是『玫瑰出版社”的作者。” 好熟的名字……不正是他家那个主编非常中意的作者吗?据说人乖巧又听话,都会乖乖交稿,他好友满意得不得了,直说挖到宝。 “我挺喜欢子彤的,玫瑰出版社是间新的出版社,书后有征稿启事,反正我最新的稿子已经写完,我想投稿过去试试看,你觉得呢?” “当然好。” 没想到梁书妃这么快就注意到玫瑰出版社,他原本是希望打响知名度后,再以他认识主编的关系推荐书妃去投稿,现在她自己找到这条线,不用他当中间人,也挺好的。 “这间出版社的版型设计、封面都好好看,而且还会帮新人打广告,我很喜欢,希望能进去跟子彤同一间出版社。”写爱情小说的作者一拖拉库,她终于找到喜欢的一个,以后不怕没小说看了。 “妳这么厉害,一定行的!” “希望啰!”她望着天空,真心期盼自己能过稿。“如果过稿,我请你去吃鼎泰丰!” “等妳。对了,我有事情要跟妳说,最近大老板很赏识我,决定要拔擢我。”他一开始当业务,后来一步步往上爬,这样说也没错,只不过是几年前的事情了。 “真的吗?是什么职位?”每次她追问孙如鸿的公司大名,他就是不肯说,后来她也不问了。 “过一阵子就会公布了。”要往上爬也一步一步慢慢来,这样很快就可以公布真相。“妳确定什么时候回旧公司没?” “有啊,下个月,我的上司说等主任离开,再让我回去,这样比较不会尴尬。哇,你要荣升了,是个好消息耶,值得庆贺!罢好,我也有礼物要送你,过来看吧。” 梁书妃推开孙如鸿,爬出温泉池,套上浴衣后,又扔一件给孙如鸿。 “快点过来!你一定会喜欢的。”她从包包里翻出一个硬纸盒,推到盘坐在榻榻米上的孙如鸿面前。 早上出门前,孙如鸿就发现她神秘兮兮地把一个盒子装在包包里,一路紧抱着,也不让他帮着拿,应该是围巾吧?不过冬天还没到耶,连秋天的影子也没看见,会不会太早送了? “是什么?”瞧她两眼都盛着笑意,似乎认定他一定会很高兴。 “你拆开就知道了,快点拆。”她催促,急于想看他看见礼物是什么后的惊喜表情。 他依她的话,带着疑惑拆开纸盒,盒内包得很密实,一层又一层,似乎包覆着重要的东西,等他拿起盒内的东西,又拆了几层泡棉后,表情在瞬间怔住。 那是一组精致的瓷杯,还有小汤匙。 上头的花样很细致,纯手工绘制,花样外还用金色颜料绘上边缘,十分有收藏的价值,跟他家里那一组一模一样。那是他去英国玩的时候,在一间店内买下的,他第一眼就喜欢,花了不少钱买回来珍藏,后来被母亲不小心摔碎一个。 曾经,他写一封mail给那间店,问有没有同款的,他们说没有存货,无法再卖给他,后来他试过各种管道找寻,依然没有下落,最后便放弃了。 上次书妃到家里,好奇问他怎么只有一个瓷杯,他说了,怎料今天她给自己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妳怎么买到的?”他真的非常喜欢这组瓷杯。 “用手机拍下图片,上传网络询问,透过一个住在国外的朋友知道还有一间老店有这组瓷杯,不过是非卖品,透过朋友的介绍,我跟老板用mail在网络上联络,一开始,我积极央求他将瓷杯卖给我,他不肯,因为这是他送给他妻子的生日礼物,一组陪妻子下葬,一组留在身边,我想既然这么有纪念价值,就不再强求了,后来他问我为什么想买,我就说是为了你,因为你很喜欢,所以才希望能让你收藏完整,几天后他给我回信,他说如果我有诚意,要我亲自飞到英国,他会考虑卖给我,所以我就去了啊!” 呼,一口气讲这么多话太辛苦,口好渴。她拿起桌上的杯子一口饮尽,继续说下去。 “老板人很好喔,我的英文不太好,可他还是很仔细听我解释,然后大方地把瓷杯送给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当初他喜欢这组瓷杯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名字叫『幸福』,他希望我们能因此幸福。” 当初,他看中这组瓷杯也是同样的理由,其它杯子都是六个一组,独独这组“幸福”是两个一组,意味着跟自己相爱的人成双成对,很有意思。 “就为了这组瓷杯,妳千里迢迢跑去英国?”拿着瓷杯,他的目光温柔地落在她身上,溢满珍惜。 书妃是为了自己大费周章,还亲自跑去英国,让他真的好感动。过去他认为应该是男方去讨女方开心,这是男人应该做的,没想到当有个女人为了讨他欢心,居然不辞千里为他带回喜欢的东西,这种甜蜜难以言喻。 “喜欢吗?开心吗?”她歪着头,想看清楚孙如鸿的表情。 “儍瓜!”他俯身,轻吻她的脸颊,这一吻又轻又柔,酝满浓浓的爱。 他喜欢宠自己喜欢的人,看她笑会牵动他的心情,这也表示他有能力让喜欢的人幸福,但当自己被人宠爱的时候,原来滋味那么好,如果再继续下去,他恐怕会上瘾。 瞧他眼睛瞇瞇的,一副很感动的样子,梁书妃笑了。“你这么喜欢这组瓮杯,我当然希望你能找到一整组的啊。有没有很感动呢?” “万一老板不想卖妳,妳不就白跑了?”换作是他,不一定会过去,毕竟失败的机率更高。 “不会啦,不然就当作去英国玩一趟啰!”见他心满意足,这才不枉她花了六万多元辛苦飞这一趟。“所以我真的不是故意抛下你一个人,是想说万一不成功,就别让你知道,免得你失望。” 放下瓷杯,孙如鸿搂着梁书妃纤细的肩膀。“书妃,谢谢妳。我很喜歌。辛苦妳了。” 梁书妃闭着眼睛,靠在他肩上,一边拍拍他的背。“因为你对我很好啊,又帮我买家具、送我计算机,还在我最伤心的时候鼓励我别放弃,我当然也想对你好啊。有没有感动得很想痛哭流涕呢?我不会介意的。” 不知是不是因为孙如鸿换了比较稳定的工作,最近的他显得比较有魅力,更让人有安全感。有时候光看他在书房加班的严肃模样,就能让她呆呆地看上一小时也不嫌累,让她愈来愈迷恋他。 嗅着梁书妃身上清新的味道,他整个人都醉了。 他的手也慢慢不安分起来,美人在怀,又是心上人,他可不是什么柳下惠,能够坐怀不乱,此刻,他极想把书妃拥在怀里,一尝她的甜美滋味。 靶觉到背后有一只手似乎正在模索,梁书妃睁开眼睛,刚好跟孙如鸿四目交接。 她看着他,他不语,但意图明显,最后她含羞带怯地问:“这种时候,我应该说什么才好呢?” “就说愿意吧。”那他也能结束禁欲的日子。 梁书妃先是露出腼觍的微笑,随之表情一百八十度转变整个冷了下来,回他一句:“你想太多了!” “书妃,我渴望妳。”他柔声的说,已经濒临爆发,但仍在忍耐,都是为了她。 她摇摇头,神情状似无辜。“不行啦!” 孙如鸿是她心爱的男人,她当然也想尝试小说上所描写的情景,又是翻云覆雨又是攀上云端的,可她生性保守,还是跨不出那一步。 两人视线相交片刻,最后明显是孙如鸿败阵下来,只得妥协,长长叹了口气。“让我抱着妳可以吗?我什么都不会做。” “这样不会很痛苦吗?”她大概懂一点有关男人的反应,而她也真实感受到孙如鸿的热烈反应,教她红透了脸,身子动也不敢动,就怕不小心点燃了火,到时候可就难收拾了。 “没鱼,虾也好。”他无奈、挫败。 “哈哈哈……”梁书妃则是狂笑不已。 这夜,孙如鸿谨守诺言什么都没做,他俩一直在聊天,聊着梁书妃到英国后的所见所闻,后来孙如鸿承诺她,过一阵子他会带她再到英国一趟,亲自答谢那个慷慨的老板。 ──────────────────────── 第九章 苞咖啡店请辞后,梁书妃都待在孙如鸿的屋子里用着超级无敌霹雳贵的VAIO写小说,开机画面永远是那句“要记得想我”。 有了爱情的滋润,她又想了好几个题材,反正还没开始上班,她当然要更努力写小说啰,免得灵感一逝即逝。 近中午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请问梁书妃小姐在吗?” “我是。”又是陌生的电话号码,梁书妃小心翼翼。 “我是玫瑰出版社的主编,敞姓徐,我是要通知妳过稿了。” 饼稿…… 饼稿? 饼稿?! 她过稿了?! 她真的过稿了吗?真的?真的?真的吗? “我……我真的……真的过稿了吗?”梁书妃觉得自己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还逐渐结巴。 才投稿三天就得到这天大的好消息……不行!她快昏了。 “是真的。”像是为了增加真实性,徐子青的声音似是由齿缝间挤出,若再仔细听,就能听出他的些许不情愿。 再次听见徐主编说她已经过稿,梁书妃一手抚着胸口。不行了,她快昏倒了! 她真的过、稿、了! 对每个写小说的作者而言,这三个字简直比中乐透还值得庆祝——当然了,头奖、二奖除外。梁书妃没想到在她寒窗苦写将近八年之后,终于在今天看见成果了! 捏捏脸颊,会痛,那就代表是真的了。 她好想跳舞,好想尖叫,奸想昭告全世界她终于过稿了! 就在梁书妃这边High过头时,那方徐子青又淡淡开口—— “不过有些小地方需要妳再做修改,等妳修稿完毕,确定稿件没问题后,我们再来签约谈稿费。现在,我先告诉妳哪些地方需要修改……”专业又利落。 梁书妃立刻拿起桌上的纸笔,准备要将他说的统统抄起来。“好,请说。”深深吸了口气后,她抚平激动的情绪,心跳也回归正常。 直到这时她才猛然意识到主编是个男人,还挺有趣的。 “第三章第二十八页,妳让女主角怀疑男主角另有喜欢的人,增加冲击是可以,但是女主角居然变得很不讲理,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前两章她还是十分明理的人,没道理这章性情大变吧?第四章第三十九页,女主角为了气男主角,跟男配角出去,这也解释得通,只是,她不应该突然对男配角心动,爱情故事的主角应该要明确……” 每个人为了爱情都是会突然脑筋短路、兽性大发啊。她在心底自我解释。 只能怪她不小心把男配角写得太优质,才会让女主角突然心动。这是她的不对。 “好、好,我知道了,请问还有吗?”梁书妃低头猛写,嘴巴还频频答是,写得手酸。 “第五章第四十页,男女主角浓情蜜意,既然感情终于突破第一个难关,应该要更深刻去描写,而不是草草几句带过。”看了梁书妃三本作品,他发现她在感情的描写上真的需要再加强。“感情是小说最重要的元素!” “是。”她点头,继续写重点。 “第六章第五十二页……” 咦?还有啊? 就这样,徐子青不断说着应该改进的地方,梁书妃也不停地抄,直到第十章结束,他还有五大项的整合性分析,包括男女主角的性格、感情、桥段的安排、配角的陪衬、文字的叙述,让她不禁升起疑惑,这样还算是“小”地方修改吗?根本是全改嘛! 有疑惑,她不迟疑马上提出。 “徐主编,请问要修改这么多地方,你们还要过稿吗?”若是其它出版社,只要第一章、第二章有问题早就退稿了,哪管后面的章节有多精采。 “妳不想吗?”他反问。 当然想啊!“不是的,可我以为需要修这么多地方,可能会……会直……” “退稿?”徐子青说出作者最厌恶的两个字。“因为我们是新出版社,就有新气象,对于有潜力的新作者,我们会尽全力栽培。” 也就是说她有潜力啰?呵呵,她喜欢这句话,也喜欢这个慧眼识英雄的徐主编。 “谢谢你,徐主编,我会好好修改的,一改完马上寄给你。” “嗯,那就先暂时这样,有什么问题再跟我联络。”条理分明地说完,徐子青有些许的轻松。 “好的,再见。” 币断电话,梁书妃先是静默好一会儿,接着跳起来,兴奋地在客厅尖叫着。皇天不负苦心人,她终于过稿了,终于离梦想只剩下一步的距离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她连忙打电话给孙如鸿。 “喂,想我吗?” “如鸿,我……”梁书妃的声音忽地一顿。在电话中讲,那种感觉会大打折扣,她要直接跟他说。 “怎么了?”他神秘一笑,大概猜到书妃要跟自己说什么了。前阵子他才跟徐子青交代得永远录用他女朋友的稿件,他的好友气得快抓狂。 “我今天请你吃午饭,有件开心的事情要跟你分享。” “好啊。”他爽快的答应,佳人有约,怎能婉拒。“我现在人在远企,刚开完一个产品发表会,妳要不要过来?” “三十分钟后见。” 切断电话,喜上眉梢,纽澳良难得看见他真正开怀,免不了好奇。 “笑这么开心,女朋友?”他听秘书说最近孙如鸿春风满面,想必是有了另一半。 孙如鸿抿唇淡淡一笑。 认识孙如鸿也不是一天两天,纽澳良清楚他这笑容的意思,露出想不到的表情。“我还以为你会一辈子独身呢,应该不是你那个假女朋友吧?” “琪芸已经跟她的真命天子去日本玩了。” “对方是谁?” “是个……”顿了顿,孙如鸿瞇眼微笑。“很可爱、很舒服的女孩子。” “听你这样形容,怕是没什么特殊背景,你觉得你爸妈会接受吗?”纽澳良了解孙如鸿有对望子成龙的父母。 “没认识书妃的话,我当然无所谓,可现在不一样了,就像小说所形容的,我的眼睛再也装不下其它人了。”在书妃小说里所有描写感情的抽象形容词中,他最喜欢这句。 纽澳良摇摇头,又摊了摊手。“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孙如鸿被纽澳良那装模作样的动作逗笑。“澳良,还不想定下来吗?” 女圭女圭脸的纽澳良,其实已经三十岁,因为从事公关工作的关系,经常被误以为花心,其实他可是个再专一不过的好男人,如果他喜欢的人没有去世的话,应该早就步入礼堂。 纽澳良搅动咖啡杯里的汤匙,顾左右而言他,“对了,你女朋友待会儿不是要过来?要介绍给我认识啊。” 孙如鸿也很配合不再讨论。“当然。你晚上就要出国,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我是自助旅行的老手了,还担心什么?!你还是先担心你父母的反应吧!”请了几天年假,他要出国散心。 “还没有我想解决却解决不了的事情。”他极有自信。 “希望尽快喝到你的喜酒……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纽澳良致歉一声连忙接起。 孙如鸿喝着咖啡,望着讲电话的好友,突然有种世事难以预料的感觉。 所有认识他们俩的朋友一致认定纽澳良很快就会结婚,而自己不是单身一辈子就是跟人同居,哪知几年后大翻盘,纽澳良的情人去世,让他再也无法动心,他却因为认识书妃,进而产生想结婚的念头——这些都是以前不曾想过的。 他自己倒好,反而是纽澳良的境遇比较糟一点,他永远记得纽澳良因为情人死去几乎疯狂的那个情景,若不是有工作分散他的注意力,他恐怕早就完蛋了。 他们之间究竟出了什么事情,没人知情,纽澳良也绝口不提,久而久之,大伙儿就不再问了,毕竟都已经去世了,问再多也挽回不了什么。 币了电话,纽澳良说:“如鸿,不好意思,我得先离开了,公司还有点事情,没交代好,我放心不下。” “好吧。那改天再介绍你们认识。再见,一路顺风。” “嗯,下礼拜见。” 纽澳良起身匆匆离开,才走没多久,就与梁书妃擦肩而过,他视线笔直,梁书妃却多看了他一眼,眉间还透着一股气愤,若不是孙如鸿喊了她,她恐怕会追上前去痛骂他一顿。 她一落坐,脸上没了早先的喜悦,气呼呼的。 “怎么了?” “碰到讨厌的人了!”她冷哼。 孙如鸿有注意到她似乎对纽澳良有敌意。“妳认识澳良?” “他是你朋友?!” “是啊。” 梁书妃突然沉下脸。“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同学为一个花心的男人自杀吧?” “记得……”孙如鸿头一点,敏捷的思绪立刻想到最坏的地方。“难道是澳良?” “没错!”她说得咬牙切齿。“就是纽澳良!” 她的好友许晓玲究竟是在哪里认识纽澳良,她没说,梁书妃也没见过晓玲口中那个很好的纽澳良本人,但晓玲有拿过她跟纽澳良的照片给自己看。 纽澳良生得一张女圭女圭脸,斯文俊秀,教人看过一眼很难忘记他,尤其他又是害晓玲自杀的人,她更是印象深刻。 她跟晓玲是很要好的同学,每天她都得空出一个小时的时间听晓玲讲她跟纽澳良所发生的事情。 有时候是送她一束花,有时候是纽澳良开车带她出去玩,总之每一件事情都有纽澳良,后来他们交往了,晓玲也说要介绍纽澳良给她认识,哪知人还没认识,没多久后,晓玲就变了个样,整天魂不守舍,有时候还会掉泪,问她怎么了,她只说跟纽澳良吵架,因为他花心另有女朋友,结果在她还来不及介入时,隔没多久晓玲就自杀。 “纽澳良就是间接害死晓玲的凶手!在晓玲的丧礼上,他居然也不过来,要不是晓玲瞒着家人跟纽澳良交往,也没留下任何联络他的方式,我早就冲去逮人过来了!你说这样的人是不是很过分?”即使过了这么久,梁书妃仍然忿忿不平,凭什么每次受伤受罪的都是女人,男人为何都不用负责任? 对于书妃所说的,孙如鸿听得在心底直呼不可能,纽澳良自己都坦承比较喜欢成熟稳重的女孩子,他的前女友就大他两岁,应该不可能会去喜欢一个大学生,况且他风评极好,没有任何流言,他当然会相信他。 “书妃,我认识澳良很久,虽然他是公关经理,但他不是那种人,因为他已经有论及婚嫁的女友了……” 梁书妃禁不住打断孙如鸿的话,为好友抱屈。“那就表示他当时是脚踏两条船了?” “坦白说,妳说的事情我一概不知,但我相信澳良的人格,他真的不是这种人,他很负责,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这种丢脸的事情,他怎么会大声嚷嚷!别因为他是你朋友就为他背书,晓玲已经死了,难道她不更值得同情吗?她只是很单纯的喜欢一个人,为什么纽澳良要骗她?”梁书妃愈说愈气愤,她对这样的男人本来就没什么好感,事情又发生在周围的同学身上,更教她气愤难平。 清楚梁书妃是因为同学的死而怪罪纽澳良,他也就尽量下去刺激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完全不知情,所以也不方便说什么,但说老实话,书妃,我认识澳良很久,他是什么样的性格我很清楚。”若他此刻打电话跟他求证,他相信纽澳良会放弃日本之行,说什么都会跟他解释清楚,因此他打算等他回国再询问他。 “难道我就不了解晓玲的性格吗?她身边的人都知道她害羞、内向,对朋友又很照顾,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啊!” 孙如鸿心平气和道:“书妃,这是别人的事情,有必要这么激动吗?再说,我们也不是当事人,又能了解多少?”除非他对这事情非常清楚,否则他绝不偏颇,只会就事论事,现下,他是比较相信好友的人格。 梁书妃了解孙如鸿的性格本就理智现实,她却是很感性,当然有点恼火。“晓玲不会骗我,要不然你现在叫纽澳良来对质!” 孙如鸿神情一沉,表情严肃。“不可能,他要出国,我不会把他叫过来,要也得等他回国。” “你们男人就是会互相包庇!”以为孙如鸿是想拖延,她忍不住抱怨。 不喜欢书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孙如鸿略带教训的口吻说:“我没打算包庇他,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在不清楚双方究竟有什么关系前,我会选择相信我的朋友。就算澳良真的做了妳所说的事情,那也是他的事情,犯不着牵扯到我头上,而且妳只单方面听妳同学说的话,根本没亲眼看过澳良,也没听他解释,这样就独断判定他的罪,我认为很不妥当。书妃,妳也是个明事理的人,应该要公平吧?” 明知孙如鸿说得有理,但梁书妃仍无法接受,眉头一皱,双手交抱在胸前,背靠在椅子上,赌气不说话了。 她还是认定男人就是会互相掩护,可……难道她就会含血喷人?晓玲已经为了爱情付出生命,没人帮她讨回公道,她只是希望纽澳良能够出面认错,会很过分吗? 晓玲的大好前程完全没了,他却还能逍遥,过分的是那个纽澳良吧!她绝对不认为自己有错。 场面一时僵凝,话题冷了,不知该如何再热起来,尤其梁书妃还别开脸不看自己,孙如鸿就更不悦。 “书妃,我们理性一点看待这件事,妳相信妳同学,同样地,我也信任澳良,既然我们都不是当事人,就别牵扯进去,毕竟那明明就不关我们的事情,妳今天不是要请我吃饭,是有什么好消息吗?”孙如鸿情绪平稳,试着放软声调说。他希望这话题就此打住,要不只会没完没了,更甚,还会影响他们的感情。 意思是她小题大作,应该要冷眼旁观,最好别什么事都想插一脚吗? 他可以,她做不到! “很抱歉,我可没办法像你这么冷血无情,什么都无所谓,即使是自己的朋友也漠不关心,而且今天死的是我的同学,我更做不到!再说晓玲已经去世,也只能听纽澳良一个人掰故事不是吗?”伤人的话月兑口而出。 她说他冷血无情? 孙如鸿没来由地一阵心痛,她竟是这样看他的?!他还以为她是了解自己的…… 心微微一悸,不舒服的感觉顺着血液游走全身,一点一滴侵占他的理智,这种被伤害的痛楚他未曾尝过。 头一次,实在不好受。 “没错,我是比较冷血,那是因为我够理智,如果我胡乱就想为谁说话,事情只会更乱,很多类似的事情原本可以轻易平息,就是因为当事者身边的朋友不断怂恿、火上加油才让事情不可收拾!”他的容忍底线也到极限了,无论是谁怎么看他、说他,他全不放在心上,独独他喜欢的人绝对不能如此看待他,因为他喜欢她,会为她敞开心胸,她的言语就更加具有攻击力。 介入一个你并不是很了解的事情的结果正是如此——他们两个也被牵扯进去了,而且情况似乎有点难以控制了。 “我也是就事论事,不打算火上加油,晓玲死了,他倒好,可以继续跟他的女朋友在一块,像这种人,我看不起他!”她义愤填膺。 “澳良的女朋友已经去世,他再也没有跟任何人在一起过——如果这是妳想知道的事。”孙如鸿此时的表情十分冰凛。 梁书妃的表情微微一怔,不用再去猜测他的心情如何,她很清楚的知道他生气了,因为他的脸色铁青,是她从没见过的冷肃,令她的心凉了半截。 突然意识到情况有点冷,她是不是说得太过分? 她正想道歉时,孙如鸿忽地起身,看也不看她一眼,口气森冷道:“我想今天不太适合吃饭了,我送妳回去吧。” 梁书妃咬咬下唇,有点恼羞成怒。“不用了,我自己回去。”抓起包包,她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远企。 孙如鸿要她别在这件事上打转,她不听,偏偏要争辩到底,现在好了,她让原本应该会很值得庆贺的一个午餐之约就这么毁了,甚至她还造成他们之间的争执。 现在好了,她都不晓得该怎么收拾才好! 她只是……只是想帮晓玲抱不平而已啊…… 现在,她该怎么办? 我可没办法像你这么冷血无情,什么都无所谓,即使是自己的朋友也漠不关心…… 原来啊,他在书妃心中是这样子冷酷的人。 以为她够了解自己,怎料只是种错觉。 她看他的感觉,就跟其它人一样—— 没错!他是现实理智,偶尔又狡诈,有人说他城府深,他不反对,说他善于利用人,他也不在乎,因为他认为所有事情都是有筹码可以谈的,他做任何事也会要求同等代价,甚至是爱情也同样。 他的爱情可以讲价、可以谈条件,他能假装跟赵琪芸在一块,就算日后结婚他也无所谓,因为他认定跟赵琪芸的婚姻绝对能带给他利益,他就是这种人,也绝不否认。 直到再次遇上书妃,她的个性一如昔日,她的直率教他心动,她对事情的坚持跟他不相上下,她的冲动经常让他替她担心不已,只怕她走的每一步都会跌跌撞撞,她偶尔的贴心终于教他愿意不计代价也要帮她成功,而那种喜欢的感觉与日俱增,他清楚自己是喜欢她的…… 喜欢听她说着有关小说里的天马行空,她有多讨厌哪一种男王角,喜欢哪一类女主角,她说最近又以他为男主角要为他量身打造一个绝赞故事,他问她:“为什么老找我的麻烦,明明妳自己不爱当女主角,为何要我当别人的男主角?” 她甜甜地笑着说:“因为喜欢你啊!” 女人总是口是心非,就算喜欢也得拐弯抹角,免得在这场爱情上先输在起跑点,书妃却会毫不保留,会将她对他的感觉统统说出来,纵然身边没钱,仍是会替他打算,让他愈陷愈深。 他爱她,当然也要她以同等程度来爱自己,他公平,绝不偏颇,但放任自己宠爱书妃的结果,是他的心情总能轻易随她起伏,她笑,他也笑,她伤心,他陪她难过,此刻,她深深刺伤自己,他的心都拧了。 十二点多离开公司,他直接走入酒吧,回到家时,已经凌晨三点多,他眼神迷蒙,经过客房前,脚步一顿,停了几秒,踉跄的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跟着关门声为这漫长的一夜昼下休止符。 他醉了、累了,今晚他什么都不想再想,只想好好睡一觉,至于其它的事情,明天再说吧…… 轻轻地,在无声的暗夜中,另一扇门开了,细碎的脚步声来到孙如鸿的房门口,轻轻一敲,等了等,没反应。 她局促不安,拳头握了又放,放了又模着手臂,不安地来回搓揉,却仍等不到开门,最后,她怀着期盼的眼神逐渐黯淡。 整个下午,她窝在家里,不断后悔自己的莽撞冲动,就算她讨厌纽澳良,也不该牵连到孙如鸿,因为一时的愤恨不平,她迁怒了他,当他所说的每句话都是为了替好友月兑罪,进而针锋相对,忘了他也会受伤。 我可没办法像你这么冷血无情,什么都无所谓,即使是自己的朋友也漠不关心…… 她居然还说出那样刻薄的话,还有谁比自己更可恶呢!说话总是不经过大脑,火气一上来就口不择言。 “如鸿,我知道你很生我的气,因为我毫不在乎你的感受就骂你。对不起……我都没想到你……”她边说边哭,哭得无法自已,等了一个下午,就为了跟孙如鸿道歉,不过他却连她的面也不见。 抽抽噎噎的声音,在夜里显得更清晰,充满委屈与歉意,但门却依旧紧紧关着,就像是此刻他俩的关系,随时都有可能分崩离析。 他们恋情才刚起步没多久,如果孙如鸿不喜欢她,当然可以随时喊停的…… “如鸿,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能不能开门?我……我想……”一声声的伤心之语在看见依然毫无动静的门板后,渐渐又咽了回去,泪水慢慢止歇,满腔的期待逐渐被冰冷的气温浇熄,虽然是夏天,今晚却特别冷,那寒意几乎要沁入她身体内,始作俑者却是自己。 “开门好吗?”她轻轻又渴求的道。 半晌,房内没有任何声响,再没神经的人也清楚这意思了,孙如鸿没有当面对她说算是另一种温柔。 垂下眼睫,抹去最后一滴泪,她转身回房,收拾好自己的行李以后,来到客厅坐着,下颚抵在两膝之上,凝视着窗外的天空。 究竟坐了多久她没有印象,眼睛看着窗外似有泛白迹象的天空,耳朵却聆听着屋内的声音,她的理智要她等到早上再离开,她的心却抱持最后一丝希冀—— 她每次写小说,男女主角发生冲突,几乎都是为了第三者,都是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都是外力的阻隔,回到现实,她跟孙如鸿的吵架就显得小儿科,但往往这样的小事却足以毁了两人苦心经营的感情……可惜,他们的感情都还没经营起来,就已经摇摇欲坠了…… 孙如鸿是她第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男人,他总是对她好,喜欢逗她笑,想到泡温泉那夜,他看着瓷杯露出的表情是那样的幸福,笑容也特别的温柔,害她醉心不已,很想继续讨他欢心…… 假如他们不在一块了,往后他看见瓷杯的话,还会想到她吗? 抬头看墙上的钟,六点了…… 门没有开。希望……碎了。她却没有哭,也许是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所以她并没有哭。 缓缓站起身,缓缓拿起地上的行李,缓缓移动僵硬的身子,她走到门边,回头环视几秒,对着空无一人的客厅轻轻说:“再见……” 然后,门合上了。 ──────────────────────── 第十章 红着一双眼睛回家,肯定会被严刑逼供,梁书妃回到租约还没到期的房子,放下行李,简单整理一番后,再次拎起行李离开。 做不到潇洒,也不想留在台北,趁着还有二十几天才要上班,她想到了晓玲在高雄的老家,联络上晓玲的妹妹后,她搭上自强号火车南下,车厢内没有几个人,她缩在椅子上,泪水又直直落下。 第一次失恋要哭上几天呢? 她不了解,只清楚自己很想哭,很想大声好好哭一场,她的心很痛的。 当许晓晴见到姊姊的好友红着一双眼时,吓了一跳。“书妃,妳怎么了?” 自从姊姊死后,她们两个女生走得很近,经常有联络,每到姊姊的祭日,梁书妃也会南下看她,让她父母相当感动,直说要收她做干女儿。 梁书妃揉揉眼睛,一脸镇静。“没事,最近比较晚睡。妳还好吗?” 她坐进许晓晴的车子,许晓晴立刻发动车子。火车站距离许家约二十分钟的车程。 “不错啊,工作顺利、感情顺利……妳呢?交男朋友了吗?” 男朋友……她从没交过,孙如鸿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那样应该算是分手了吗? 应该算吧,和平分手。 “……分手了。” 车子缓缓右转,许晓晴看她一眼。“没关系,下一个会更好。”还骗她说晚睡,八成是为男朋友哭过了吧。“还在写小说?” “是啊……忘了跟妳说,我过稿了。” “真的?!”许晓晴脸上有一丝诧异。“真是不简单,总算被妳熬出头了,出书后记得送我一本。” “会的,我还会送晓玲一本,当初是她一再鼓励我不要放弃,她还帮我取了“舒霏』这笔名,终于派上用场。” 许晓晴抿唇一笑。“恭喜妳。” 沉默几分钟后,梁书妃忽然想到纽澳良…… “我在台北看见他了。” “他?!谁啊?”经过这么多年,许晓晴显然也忘了他是谁。 “就是纽澳良啊。”晓玲去世后,没在丧礼上看见纽澳良,她问过许家的人,他们都说尊重纽澳良的意思,但他们对这名字却绝口不再提起。 许晓晴一顿,梁书妃没看见她的表情,有些僵的继续说下去。 “我还认识纽澳良的朋友,他说纽澳良的女朋友已经去世了,他现在没跟任何人在一块,说得纽澳良好像是专情的男人……怎么可能呢?纽澳良明明就脚踏两条船,根本一点都不……” “书妃。”许晓晴开口打断梁书妃的话。 “怎么了?”她的视线落在窗外怡然的景致上,漫不经心地问。 停下车,许晓晴说想喝杯咖啡,梁书妃不置可否,于是两人走进路旁的咖啡店。 等服务生送上两杯咖啡后,许晓晴的心情似乎随着咖啡香逐渐缓和,没有像刚下车时那样凝重。 梁书妃注意到她的变化。“晓晴,到底发生什么事情?跟我说没关系。” 许晓晴几番欲言又止,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书妃,纽澳良他……根本就不是姊姊的男朋友。” “晓晴,妳说什么啊?晓玲认识纽澳良,我经常听她说纽澳良人有多好,又对她有多好,你们不也是知道吗?”被许晓晴这句犹如炸弹的话一炸,她的心底起了惊涛骇浪,她不相信晓玲会欺骗自己,她们是最要好的朋友啊。 “但是妳从没见过纽澳良吧?我们也没见过他,每次都是听姊姊说纽澳良带她去哪玩,又买了什么送她……我们也信以为真,但是根本没有这件事,后来纽澳良要结婚了,我陪着姊姊去人家的婚礼上,姊姊说她怀孕了,要纽澳良负起责任娶她,纽澳良的未婚妻一气之下离开婚宴,结果当天出车祸死亡。” 梁书妃愈听愈沉默,脸色更是苍白。 “我们都以为真的是纽澳良对姊姊始乱终弃,但纽澳良说他根本不认识姊姊,直到姊姊自杀后,我们找到姊姊的笔记,上面写满她对纽澳良的爱恋,写了他们去过的地点,我们一一去查,才发现每次都只有姊姊一个人,基本上,她跟纽澳良不是恋人,只是姊姊一相情愿而已……”许晓晴低下头,不敢看梁书妃。 “她的一相情愿毁了一个幸福的婚姻,和一个女孩子的生命……”想到孙如鸿说纽澳良从此没再跟其它人在一块,她就自责。“为什么不跟我说?” “我爸妈希望能让姊姊留个好名声,所以不准我跟妳说。书妃,对不起,不过这件事真的跟纽澳良没关系,他……也很可怜,只是在一次偶然的场合跟姊姊拍了张照,姊姊就爱上他,也认定对方是爱她的,在不知真相的情况下,他被每个人都骂过、恨过,直到我主动跟他们说明才算有个结束,但什么都挽回不了。”说到最后,许晓晴哭了起来。 “然后呢?”唉,她比她还想哭呢。因为这件事,她跟孙如鸿发生了争执……不过只能怪自己太冲动。 “双方都失去挚爱,当然不会再见面了。书妃,请妳原谅我们好吗?我们不是故意的,只是想让姊姊一路好走,别有太多人知情。” 按住许晓晴交迭在桌上的手,梁书妃轻轻哄道:“我了解的,没关系。” 晓玲疯狂爱上只见过一次面的纽澳良,为了他,她开始幻想,最后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梁书妃无法责怪她,因为她只是单纯地爱一个人,却用错了方法。 再责怪下去,又能让时光倒流,让晓玲死而复生吗? 我们也不是当事人,又能了解多少? 这时候她不免想起孙如鸿,他真的是个很成熟的人,知道什么该、什么不该,相较之下,她就幼稚许多了。 她真的该道歉的…… 但他还会听吗? 上班前一天,梁书妃疲惫地回到台北。 这段时间,她由高雄一路玩上来,看了很多风景、想了很多事情,也回家一趟,告诉家人自己的稿子被录取了,也要再度回到工作岗位,全家人都称赞她懂事,看来是她以前的表现的确太糟了,父亲仅淡淡点头,脸上的欣慰不言而喻。 她最后还是决定搬出来,对她的这个决定,家人没有反对。 回到租赁的屋子,她看了几眼,然后跟房东说她要退租,她想要好好工作,好奸写小说,好好地过每一天。 接着,她开始打包行李,酝酿了好一会儿,放下手边的工作打电话给孙如鸿。下午三点,他应该在公司的,她才挑这时间,免得尴尬。 电话接通后自动跳到语音录机,深深吸了口气,她的神情是前所未有的平静。 “如鸿,我去了一趟高雄,终于弄清楚事情……是我错怪了你,明明不关你的事情还硬要牵连到你,对不起!” 听着窗外的风声,她原本还有些不舍的心情终于慢慢沉淀下来。 他们的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 “那天晚上……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也尊重你的决定。这段时间我很幸福,希望将来有一天再见面,我们能变成朋友。”没说再见,梁书妃已经止不住决堤的泪水,挂断电话,她趴在床上又哭了一遍。 最后一遍了,再哭最后一次就好,从明天开始,她会有崭新的生活,也会试着把孙如鸿慢慢遗忘的…… 落地窗半掩,如丝缎般的窗帘随风飞舞。 屋内一张白色的大床上,一个可人儿正趴在上头熟睡,被子落在她腰间。她睡姿安稳、睡颜柔和,虽然没有让人惊艳的容貌,却令闯进来的他难以移开贪恋的目光。 她扔下他,消失快一个月的时间,手机不开,不留联络方式,让他快要急死了,不过幸好,他并没有真的失去她,老天对他还是不薄的,知道他想念她,所以将她送了回来。 他轻轻走近床边,拉近两人间的距离。这段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他不希望接下来的日子还要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情继续冷战下去。 这次说什么他都要让她回心转意,心甘情愿留在自己身边,绝不会任由她再任意离开自己了。 因为他是这么地爱着她…… 轻轻落坐床沿,他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触她白皙的脸庞,像逗婴孩笑一样地碰她,他晓得她喜欢自己这么做,也只允许他一个人有这特权,他当然也乐得享受。 丙不其然,她笑了,那笑容依然如昔,天真又甜蜜。 柔软的床诱惑他侧躺下来,他在她耳畔低语,“这次,我绝对不会再放妳走了。听见没?绝对……” 正在作梦的她好似听见了他所说的话,唇瓣不禁一扬。 风儿吹,吹得他的心头愈来愈舒服,他的手探入她的头发内,顺势往下抚模,爱怜不舍。 她不安分地翻了个身,身子往他怀里靠了过来,她动了动,调整好最恰当的姿势后,又静止不动了。 看她这么爱睡的模样,他真舍不得吵醒她,可他又希望她赶快醒来,因为他等着看她见到自己后会露出什么表情。 “宝贝,可别睡太久喔,我不想再等下去了……”他低喃着。 能再度搂着她的这份喜悦让他心情变得很平静,毕竟再也没有另一个女人能让他爱得如此深了。 风带着他的期盼之语吹入她耳里,慢慢地,她睁开了双眸—— “如鸿?!”一睁开眼就看见他,梁书妃有点震惊。“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听到妳在我电话上的留言。”书妃离开他,手机不开,所以他总是手机不离身,一天也会拨好几通电话回家,就怕错过她的留言。 “……我们不是分手了吗?” 分手?!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他半点印象也没有。 压下想好好抱她的冲动,孙如鸿决定先解决连他自己也不太了解的情况。 “我们什么时候分手了?” “吵架的那一天晚上啊。”梁书妃坐起身,跟他面对面。 “那天……我说了什么?”他只记得那天他喝得醉醺醺,还是有人帮他叫了出租车才回到家的,他怎么可能会跟书妃说分手! “你……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不肯看我而已,我就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放心,我不是那种会纠缠到底的人,我还懂得『好聚好散”这句话。我彻底误会了你,你生气是应该的,都是我的错!” 孙如鸿微笑,一手抚上她有点冰冷的脸颊,温柔低语,“书妃,我没答应要分手,是妳误会了吧。”他是会难过,但就为了这种小事分手,他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可是那晚你不听我说话,甚至也不开门……难道不是这个意思吗?”她冲动得想跳起来,但仍是强压下来,要先好好确认。 “儍瓜,那天我因为喝了不少酒,还能回到家已经算不错了,我累得倒床就睡,根本什么都没听见。反倒是妳让我担忧了这么久,隔天早上我打开客房的门没看见妳,回到妳家也空无一人,妳手机又不开,知不知道我真的很担心啊?没事干嘛不告而别?” “我以为你想跟我分手啊……”她怯怯地、非常无辜地说出她单方面的以为。“在远企的时候,你很生气,后来又不理我,我就以为……” 提到那天,孙如鸿浅浅一笑。“我不是生气,只是有点……难过而已。我以为妳懂我的,妳本来就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结果为了别人,还是出口伤我,虽然在那种情况下很难避免,可听了仍旧很难过。” “对不起,是我太莽撞,什么都没搞清楚就误会你,以后再也不会了。”她的眼睛眨巴眨巴地,晶莹的泪水又落下。 见她哭得像个泪人儿,他微微地笑,该先安慰的,但为了惩罚她不告而别,他要多折磨她一会儿。 “知道自己错了吧?”他一副得意的样子。对于别人的事情压根不想探究,如今水落石出,他当然能够嚣张。 “是。”她承认自己真的很猪头,老是这样不顾一切,她发誓她一定会改! “有没有觉得很对不起我?”居然又丢下他自己去逍遥,不可饶恕。 “有。”她满怀歉意。 “我原谅妳了。我没有说分手,就别再提起,懂吗?还有别这么爱乱想,我不开门,妳应该直接一点,走到我房里问清楚!”平常一根肠子通到底,却在紧要时刻变成缩头乌龟,真是让他不知道怎么骂才好。 “好。”以后她都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这么大方的原谅妳,不跟妳计较,应该要补偿我吧?”糟了,玩上瘾了。 应该的。“嗯,你想要我怎么做?”抬起眼眸,她神情不安地问。 书妃去高雄一赵,居然一点也没有晒黑,真是天生丽质哪! 粉女敕的唇色、白皙的肤色,让他心猿意马,假如他现在提出要她用身体当补偿,不晓得她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罢了,看她一副正襟危坐、如临大敌的戒慎恐惧模样,还是别再逗她了,免得造成反效果,不过他也不会白白放过这么一个好机会就是了。 “既然我原谅妳,我也同样要求一次原谅我的机会,未来不管我做了什么事情,妳都得原谅我一次,公平吗?”他这是在为将来打算。 总之先答应就没错。“公平。”她吁了口气,庆幸他没再刁难。 危机解除,他张开手臂.她毫不犹豫就扑进他怀里。 “想我吗?” “当然想啊。”差点以为要分手,让她心都碎了。 “乖乖,以后别再胡思乱想,听到没?”他拍拍她的背,真是小别胜新婚啊! “嗯。” “那……我们就来算帐吧。” “什么帐?”她一脸不解。不是一笔勾消了? “不告而别,失踪快一个月,又给我偷偷跑回来住……这些是需要算一算的。” “你不是说原谅我?” “是啊,原谅妳胡乱栽赃,但其它的……我什么都没说喔。”他笑得很奸诈。“现在是惩罚时间,我正在想该怎么惩罚妳才好……是要妳为我表演一场内衣秀,还是干脆用妳的身体来补偿我呢?”最后他还是提出他的。 嗄?!哪有这样的啦…… 梁书妃转身想落跑,但孙如鸿可不会再让她跑走了,长臂一收,就算是插翅的鸟儿也别想高飞。 午后,属于情人间的耳鬓厮磨就此展开,甜蜜又幸福。 最后梁书妃到底有没有被孙如鸿拆吃入月复呢? 嘘!这是秘密。 梁书妃觉得自己经过这段时间似乎也月兑胎换骨,她相信自己会有长进。 重新回到“新锐”的这天,公司三大龙头之中的企划部陈经理、营销部黄经理开心得不得了,带着她重复一次自我介绍,有这两个人的背书,其它人对这个回锅的企划人员纷纷抱着羡慕的心情,有这两人的加持,往后保证飞黄腾达。 “其实公关部的纽经理也很看好妳喔,可是他最近到美国出差了,等他回来后,再介绍你们认识。”三人在电梯里,陈经理笑笑地说。爱将回来,他可开心了。 “纽经理?”之前她还在试用期,满脑子只想写出最好的企划案,对于“新锐”的人员根本不熟,只认得企划部门的同事。 黄经理连忙凑一脚,“他的名字可有趣了,叫纽澳良,当初他进来『新锐』,还被我们几个笑了好几天呢,他是个很负责、很敢创新的经理,当初妳的企划案我不看好,是他跟小陈独排众议非执行不可,妳一定会喜欢他的。”只要梁书妃回到“新锐”,保证对他们营销部大有帮助,真是太好了。 听见纽澳良的名字,没了先前的恨,对他,她有满腔的歉意。“我很期待呢!” 她相信纽澳良应该真的是个专情又认真的人,因为认识他的人,没一个说他的坏话。 “书妃,待会儿我们介绍执行总裁给妳认识,他看起来很严肃,不过很讲道理。” “陈经理,我只是个小小的企划,需要见到这么上层吗?”她现在只想赶快回到位子上熟悉熟悉,他们还是让她坐原来的位子,真好。 黄经理答腔:“是总裁指定要见妳的!这次妳一走,让我们三大部门鸡飞狗跳,他当然会想看看始作俑者啰!” 始作俑者?这可真是离谱了,她不过是辞职而已。 “到了、到了。张秘书,总裁在吗?”黄经理首先踏出电梯。 “总裁在里面等着梁小姐。” 哇,她让总裁等着见她耶!害她心跳愈来愈快,不知道执行总裁是个怎么样的人?如果他人很好,就帮他写一本小说吧! 梁书妃跟在两位经理身后走进总裁办公室,简单大方的布置让她一看就喜欢,她想她跟总裁应该也会相处愉快才对…… “梁小姐,是吗?我等妳很久了。” 前面开路的人一闪开,映入梁书妃眼帘的竟是……孙如鸿?! 一瞬间,错愕、震惊、惊吓填满她的心口,让她半天吐不出半个字。 他……他怎么会在这里? “书妃,总裁跟妳打招呼啊!”陈经理回头,却看见梁书妃张口结舌的模样。 “我想书妃是吓到了,因为她根本没想到总裁是她认识的人吧!两位,我跟书妃其实是认识快十年的旧识,你们先出去吧,我想跟她单独谈谈。” 孙如鸿这么说,陈经理和黄经理也就放心回去上班。 “你……骗我!”她前思后想,做出了这个结论。 没人可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爬上执行总裁的位置,最可能的就是孙如鸿从头到尾都在骗自己,简言之,就是她被耍了。 “为什么?”她气急败坏。 为什么?这问倒他了,该说是因为一开始他恼她竟不记得自己所导致的结果吗?算了,这女人的记忆力真的很差,他不会指望她想起自己。 “没为什么,要是我一开口就说我是执行总裁,凭我这么优质的条件,只怕妳马上就拿我当妳小说里的男主角了吧?”他是他,拒绝当任何人。 呃……这样说好像也没错。 她脑筋一转,怎么想怎么不对。“还是不对啊……” “再说,我也不以为还会再见到妳,其实无所谓的不是吗?难道妳会因为我的职业而决定爱不爱我?” “当然不会了,我才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这不就得了!”他做出结论。“既然我的职业只是毫不起眼的一小点,说与不说又有什么差别?而且知道妳不会因为我只是个小小的业务员而不喜欢我,这让我很开心,书妃。”说着,他紧紧抱住她。 “是喔……”梁书妃儍愣愣地任由他抱住自己。 “所以说,我隐瞒妳其实不是很重要吧?”“隐瞒”跟“欺骗”还是有段差距,他抓住这两者间的细微不同。 呃……是这样的吗?梁书妃总觉得自己好像被唬过去了,她不是应该质问孙如鸿为什么要欺骗自己才对,怎么却变成现在这样了?一点便宜也没占到。 算了,她一点都不小气,反正如他所说,她好像没受到什么具体的伤害,就算了吧,才不像他,爱计较! “没有秘密了吧?”她拧眉追问。 “当然没有。”他微笑以对。 她满意的点头。“对了,你干嘛跟他们说我们认识啊?万一将来有人说我是靠你往上爬怎么办?我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我才不想靠你呢。” “放心,我向来公正无私,他们了解我的。” 梁书妃睨了他一眼。“说得也是。不过干嘛说我们是认识快十年的旧识?明明才三个多月而已。”万一被人误会他们关系匪浅,她也会很麻烦的。 “是真的这么久了,只是妳忘记而已。” 梁书妃满脸惊讶。“怎么可能?!”身为当事人,她怎么都不晓得? “慢慢想,总有一天妳会想起来的,我对妳有信心!”才怪,他保证她转身离开之后会忘得一乾二净。“对了,那天妳说要请我吃午餐,还说有开心的事情要跟我分享,是什么呢?” “啊!我忘了!”梁书妃忽地爆出一声惊吼,她都忘记这档事。 这么久没跟徐主编联络,他会不会最后不认帐啊?不行,她得赶快打电话给徐主编,随便掰个理由,总之不管如何,徐主编答应要让她过稿就绝对不能反悔啦! “什么忘了?” “我先去打电话,确认好再告诉你。” “晚上一块吃饭?” “OK!”说完,她风也似地离开。 他难得主动对一个女孩子感兴趣,他父母知道后也对书妃产生莫大的好奇心,本以为他们应该会小小反对一下,没想到还真是个意外的发展。 今晚书妃就要跟他父母见面了,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挺期待呢! 对于玫瑰出版社的事情他绝对不是欺瞒,而是善意的谎言,他就是想宠自己的女朋友,不行吗? 看在他这么爱书妃的份上,就让他保有最后一个秘密吧。 可惜最后孙如鸿的苦心并没有让梁书妃成为伟大的作家,她依然三天两头被要求修稿,但修稿总比被退稿来得强吧? 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没什么知名度的作家——舒霏,光凭这点就已经让梁书妃高兴不已了,因为她的梦想总算是实现了。 嗯,值得庆贺! ──────────────────────── 尾声 三年后 这三年来,孙如鸿对书妃隐瞒玫瑰出版社的事情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不过偶尔仍是会提心吊胆,因此当徐子青一说他要出版社的时候,他马上就把这烫手山芋丢了出去,加上书妃刚答应他的求婚,现在他的心情可是好得不得了。 只要没接到那通电话的话,他应该会继续高兴下去…… “如鸿,告诉你一件不幸的消息。我那个天才的新责任编辑把你曾经是『玫瑰』前总编的事情告诉你的女朋友了,她刚离开出版社,我想应该很快就会杀到你公司了,你最好赶快做个准备。”徐子青的每字每句都充满对孙如鸿的无限同情,因为他没错过梁书妃离开前那想将人千刀万剐的凶狠目光。 二十分钟前的事情让孙如鸿如坐针毡,三年来没出过半点岔子,怎么会一月兑手就冒出这么严重的楼子? 待会儿等书妃来质问他时,他该怎么回答呢?先想好这个答案比较重要。 就说…… 砰!砰! 粗鲁的开门声打断他的思绪,可以确定他现在才思考为时已晚。 “孙如鸿,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这么做?”她好伤心、好伤心啊。 来不及想了,先解释再说。“书妃,听我解释,我……”见她满脸怨怼,他心都疼了。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她忿忿瞪着孙如鸿。 怎么这种对话方式很耳熟呢? 避她听不听,他继续辩解下去。“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希望妳开心……” “我怎么会开心;你居然把一间我梦寐以求的出版社卖给主编,要卖也应该卖给我啊,这样以后我就不用经过审稿,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要谁帮我画封面都可以,也不会老被逼着要修稿了,你知不知道修稿比写稿痛苦千百万倍啊?每一字都是心血,却要我删删改改,心很痛耶!”她心痛如绞,宛如刀割。 原来不是气他隐瞒啊……孙如鸿心中的那颗石头总算平安落在地面。 “你不想要了,应该要送给我啊!”她好恨哪! “那再帮妳开一间出版社?” 她思考一会儿,情绪一下子恢复平静。 “……算了,要重新经营一间出版社也挺累人的,反正主编对我不错,新总编也很欣赏我的故事,还说我大有进步,要帮我举办赠书活动。你知道吗?原来新总编就是子彤耶!”她笑得眼儿弯弯,俨然忘了刚刚的气闷。 现在的舒霏是个出版过十二本小说的作者,不畅销,但小有知名度。 “不气我隐瞒妳?” 梁书妃冲着他一笑。“我知道你是想让我开心,不是吗?” 她其实是庆幸有个这么深爱自己的男人,她只要知道这点就够了,其它的都不重要了。 对于书妃的信任,孙如鸿笑了笑,在她脸上印下一吻,心头盈满喜悦。 这个夏天他们就要结婚了,男女主角终于要步上红地毯,真是可喜可贺哪! 全书完 ──────────────────────── 后记 谁没被退过稿?楚月 如果有哪位作者没被退过稿,楚月绝对佩服万分! 这次的故事本来要针对书妃发现原来自己能出版是因为孙如鸿一手策划,心高气傲的她非常生气,决定不理他,这其中当然要有些配角的加油添醋才能促成这桩惨案发生……不过刚开始写没多久,剧情就有点走了样,一走样就拉不回来,楚月只好睁只眼闭只眼,让故事继续自由发展下去。 经常,楚月写的故事总会月兑离最初的大纲拟定,因为往往一个念头闪过,就涌出别的桥段来,如果更好,自然是从善如流啰! 这次也是啦。 洒狗血的小说到底好不好看? 要楚月说,只要洒得好,当然是好看得不得了。 爱情不用太复杂,简单一点,然后写得感动,就会是一本好故事。 楚月喜欢的就是那种淡淡的却又能将人心紧紧缠住的故事,不算小品,也不算太激情,应该说是走中间路线吧,再讲白点,就是能把狗血洒得浑然天成。 饼稿的日子,正值母亲节,因此请让楚月在此大声祝天下的妈妈们:母亲节快乐! 这次写稿花了快三个礼拜,算是很短了,因为灵感又回来了,希望接下来都能这么顺利愉快。 下次见啰! 同系列小说阅读: 玫瑰出版社 1:作者的瓶颈 玫瑰出版社 2:总编爱耍诈 玫瑰出版社 3:小编万万岁 玫瑰出版社 4:美编慢半拍 ────────────────────────